b.知识的社会起源 我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只有极小的一部分是从我个人的经验之中产生的。这种知识的更 大的部分来源于社会,是由我的朋友、我的父母、我的老师以及我的老师的老师传授给我的。 他们不仅教导我如何假定环境(也就是说,虽然世界的相对自然的方面所具有的类型特征在 内群体”中普遍被看作是毋庸质疑的,但是,在被进一步注意以前,被人们认为理所当然 的事物总和却总是可以质疑的),而且还教导我如何根据我从“内群体”那匿名的统一观点 之中接受的关联系统,构造那些必须构造的类型构想。这种关联系统包括各种生活方式、与 环境达成协议的各种方法,为了在类型情境中达到类型结果所需要使用的各种有效的诀窍。 表现类型的这种最卓越的( par excellence)中介——来源于社会的知识因此而得到传播一 一就是日常语言的词汇和句法。日常生活的方言( ver macular)首先是一种有关被命名的 事物和事件的语言,任何一个名称都包含了类型化和一般化,这种类型化和一般化则指涉在 这种语言的“内群体”——他们发现被命名的事物是有意义的,这种意义足以提供一个关于 它的独立术语—一中流行的关联系统。我们可以把这种前科学的(pre- scientific)方言, 解释成为一座包含预先构成的完备类型和特征的宝库,这些类型和特征不仅全部来源于社 会,而且还具有由尚未开发的内容构成的开放视界t2 C.知识的社会分配 知识是由人们从社会角度进行分配的。有关互易视角的一般主题确实克服了下列困难, 即我实际所具有的知识只不过是我的同伴所可能具有的知识,反过来说也是如此。但是,个 体与个体之间实际现有的知识储备却各不相同,常识思维应当把这个事实考虑在内。不仅一 个个体所认识的东西与他的邻居所认识的东西不同,而且他们认识“同一些”事实的方式也 有所不同。知识在明晰性、独特性、精确性以及熟悉性方面有多种多样的程度。让我们把威 廉·詹姆斯对“熟识的知识”和“关于的知识”所作的著名区分1作为一个例子。显而易 见,我对许多事物的知识都是通过一种单纯熟识的模糊方式进行的,而你却具有关于它们是 什么、什么构成了它们的知识,反过来说也是如此。我在一个小小的领域中是“专家”,而 在其他许多领域中则是“门外汉”,你也同样是如此1。任何一个个体在其生活的任何一个 时刻,他现有的知识储备都会被构造成具有各种各样明晰性、独特性、以及精确性程度范围 的东西。这种结构来源于目前流行的关联系统,因此,它是被从生平角度决定的。关于这些 个体区别的知识本身就是常识经验的一种成份:我知道我在哪一种类型境况之中、必须把谁 当作“称职的”医生或者律师来请教。换句话说,我在日常生活中构想关于他人熟识领域的 各种类型,构想关于他的知识结构和知识范围的各种类型。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我假定他会 接受某些把自身表现在一整套坚定的动机之中的关联结构的引导,这些动机不仅会导致一种 特殊的行动模式,甚至还可以参与确定他的人格。但是,这种陈述提前使用了我们对与我们 同伴的理解有关的各种常识构想的分析,而这种分析是我们下面所要做的工作t 3.由常识构想的社会世界结构及其类型化 作为人类,我出生在这个社会世界之中,在其中度过我的日常生活,把它们当做围绕着 我在其中的位置建立的东西来经验,当作对我解释和行动开放、却又总是指涉我那实际被从 生平角度决定的情境的东西来经验。只有当涉及到我的时候,我与他人形成的某种关系才能 获得特殊的意义,我用“我们”这个词来称呼这种特殊意义:只有当涉及到“我们 是“我们”的中心—一的时候,其他人才会作为“你们”表现出来;第三组人才会作为“他 们”表现出来。根据时间维度,在我的实际生平时刻存在着与我有关的“同时代人”,我可 以和这些人形成一种由行动和反行动构成的相互作用( mutual interplay);也存在着“前 辈”,我无法影响这些前辈,但是,他们过去的行动及其结果却对我的解释开放,可以影响 我自己的各种活动:还存在着“后来人”,我不可能对他们进行体验,但是,我却可以通过
b.知识的社会起源 我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只有极小的一部分是从我个人的经验之中产生的。这种知识的更 大的部分来源于社会,是由我的朋友、我的父母、我的老师以及我的老师的老师传授给我的。 他们不仅教导我如何假定环境(也就是说,虽然世界的相对自然的方面所具有的类型特征在 “内群体”中普遍被看作是毋庸质疑的,但是,在被进一步注意以前,被人们认为理所当然 的事物总和却总是可以质疑的),而且还教导我如何根据我从“内群体”那匿名的统一观点 之中接受的关联系统,构造那些必须构造的类型构想。这种关联系统包括各种生活方式、与 环境达成协议的各种方法,为了在类型情境中达到类型结果所需要使用的各种有效的诀窍。 表现类型的这种最卓越的(par excellence)中介——来源于社会的知识因此而得到传播— —就是日常语言的词汇和句法。日常生活的方言(ver nacular)首先是一种有关被命名的 事物和事件的语言,任何一个名称都包含了类型化和一般化,这种类型化和一般化则指涉在 这种语言的“内群体”——他们发现被命名的事物是有意义的,这种意义足以提供一个关于 它的独立术语——中流行的关联系统。我们可以把这种前科学的(pre-scientific)方言, 解释成为一座包含预先构成的完备类型和特征的宝库,这些类型和特征不仅全部来源于社 会,而且还具有由尚未开发的内容构成的开放视界【28】。 c.知识的社会分配 知识是由人们从社会角度进行分配的。有关互易视角的一般主题确实克服了下列困难, 即我实际所具有的知识只不过是我的同伴所可能具有的知识,反过来说也是如此。但是,个 体与个体之间实际现有的知识储备却各不相同,常识思维应当把这个事实考虑在内。不仅一 个个体所认识的东西与他的邻居所认识的东西不同,而且他们认识“同一些”事实的方式也 有所不同。知识在明晰性、独特性、精确性以及熟悉性方面有多种多样的程度。让我们把威 廉·詹姆斯对“熟识的知识”和“关于的知识”所作的著名区分【29】作为一个例子。显而易 见,我对许多事物的知识都是通过一种单纯熟识的模糊方式进行的,而你却具有关于它们是 什么、什么构成了它们的知识,反过来说也是如此。我在一个小小的领域中是“专家”,而 在其他许多领域中则是“门外汉”,你也同样是如此【30】。任何一个个体在其生活的任何一个 时刻,他现有的知识储备都会被构造成具有各种各样明晰性、独特性、以及精确性程度范围 的东西。这种结构来源于目前流行的关联系统,因此,它是被从生平角度决定的。关于这些 个体区别的知识本身就是常识经验的一种成份:我知道我在哪一种类型境况之中、必须把谁 当作“称职的”医生或者律师来请教。换句话说,我在日常生活中构想关于他人熟识领域的 各种类型,构想关于他的知识结构和知识范围的各种类型。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我假定他会 接受某些把自身表现在一整套坚定的动机之中的关联结构的引导,这些动机不仅会导致一种 特殊的行动模式,甚至还可以参与确定他的人格。但是,这种陈述提前使用了我们对与我们 同伴的理解有关的各种常识构想的分析,而这种分析是我们下面所要做的工作【31】。 3. 由常识构想的社会世界结构及其类型化 作为人类,我出生在这个社会世界之中,在其中度过我的日常生活,把它们当做围绕着 我在其中的位置建立的东西来经验,当作对我解释和行动开放、却又总是指涉我那实际被从 生平角度决定的情境的东西来经验。只有当涉及到我的时候,我与他人形成的某种关系才能 获得特殊的意义,我用“我们”这个词来称呼这种特殊意义;只有当涉及到“我们”——我 是“我们”的中心——的时候,其他人才会作为“你们”表现出来;第三组人才会作为“他 们”表现出来。根据时间维度,在我的实际生平时刻存在着与我有关的“同时代人”,我可 以和这些人形成一种由行动和反行动构成的相互作用(mutual interplay);也存在着“前 辈”,我无法影响这些前辈,但是,他们过去的行动及其结果却对我的解释开放,可以影响 我自己的各种活动;还存在着“后来人”,我不可能对他们进行体验,但是,我却可以通过
种多少有些徒劳的期望,针对他们调整我的各种行动。所有这些关系表明了亲密和匿名 ( anonymity)、熟悉与陌生、紧张与松弛那最复杂多样的形式l 在目前的脉络中,我们要使自己只限于论述存在与同时代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进一步 研究论述常识经验的时候,我们可以只把下面这一点看作理所当然的,即人可以理解他的同 伴及其行动,他之所以能够与其他人沟通,是因为他假定他们理解他的各种行动:不仅如此, 这种相互理解虽然具有某些局限,但是,对于许多实践意图来说是绰绰有余的 只要这种关系在我的同时代人中持续下去,那么,在这些同时代人中,就会有这样一些 人一一他们不仅和我共享时间共同体,而且也和我共享空间共同体。为了术语方面的便利, 我们可以把这些同时代人称为“伙伴”( consociates),而把这种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关系称 为“面对面”关系(face-to- face relationship)一一但是,要在与库利13及其追随者 使用这个术语的意义不同的意义上理解这个术语,我们仅仅用它来表示社会关系的一个纯粹 形式的方面,它既可以用来表示朋友之间亲密的交谈,也可以用来表示陌生人在一节火车车 厢中的共同在场 共享一种空间共同体意味着,外部世界的某一部分同样处在每一个伙伴力所能及的范围 之内,并且包含着与他们有关、他们共同感兴趣的客体。对于每一个伙伴来说,其他人的身 体,他的姿态,他的步态以及他的面部表情,都是可以直接观察的。他不仅可以把它们当做 事物或者外部世界的事件来观察,而且还可以通过它们的外貌意义来观察一一也就是说,把 它们当作其他人思维的征兆来观察。共享时间共同体一一这不仅意味着共享处在(编年的) 时间的共同体,而且意味着共享内在时间的共同体一一意味着每一个伙伴都参与其他人那不 断发展的生活,都可以通过一种生动的现在,在其他人的思想被一步一步确立起来的过程中 领会这些思想。也许这样,他们就可以共享对方当作计划、希望或者焦虑的对未来的预期。 简而言之,这些伙伴互相包含在对方的生平之中;他们是一起变老练的;正像我们可以称呼 的那样,他们生活在一种纯粹的“我们关系”(We- relationship)之中 在这样一种可以是流动的、肤浅表面的关系之中,我们就可以把他人当作存在于其独特 生平情境(虽然这种生平情境只是被片断地揭示出来了)之中的一种独特个体性(尽管这种 个体性只不过是他的人格明显表现出来的一个方面)来领会。在其他所有各种社会关系形式 之中(就他人自我的那些尚未被揭示出来的方面而言,我们甚至还可以说在合作者之间的关 系之中),我们只有通过“对想象假设的意义呈现的贡献”(这里指的是我们前面引用过的怀 特海的陈述),也就是说,我们只有通过构造一种有关行为的类型方式的构想,构造一种有 关各种潜在动机的类型模式,构造一种有关人格类型——就这种人格类型而言,接受调查研 究并且处于我的观察范围之外的他人及其行为举止,都只不过是一些例证或者范例一一的诸 类型态度的构想,我们才能领会同伴的自我。在这里,我们既不能充分展开论述社会世 界的结构分类法,也不能充分展开论述领会他人及其行为所需要的、有关行动过程类型和人 格类型的各种各样构想形式的分类法。在想起我的不在场的朋友A的过程中,我在我过去把 A作为我的合作者来经验的基础上构造有关他的人格和行为的理想类型。当我把一封信放进 邮箱的时候,我期望那些我所不了解的人一一即所谓邮递员一一会以一种合乎类型的、并非 我完全能够理解的方式活动,以便我的信能够在从类型角度看合理的时间内达到收信人手 中。即使我从未遇见过一个法国人或者一个德国人,我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法国人担心德国 人重新武装起来”。通过遵守英语语法规则,我遵循着当代说英语的同伴所具有的、得到社 会承认的行为模式。我要使自己变得可以理解,我就必须根据这种行为模式调整我自己的行 为。最后,任何一种被其他匿名同伴为了通过合乎类型的手段到达合乎类型的目标而使用的 人工制品或者器皿,都会指涉那个生产它的匿名的同伴1353 虽然这只是少数几个例子,但是,它们不仅是我们根据它们所涉及的同时代人之间关系 那不断增加的匿名程度排列的,而且也是我们根据领会他人及其行为所需要的构想的不断增
一种多少有些徒劳的期望,针对他们调整我的各种行动。所有这些关系表明了亲密和匿名 (anonymity)、熟悉与陌生、紧张与松弛那最复杂多样的形式【32】。 在目前的脉络中,我们要使自己只限于论述存在与同时代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进一步 研究论述常识经验的时候,我们可以只把下面这一点看作理所当然的,即人可以理解他的同 伴及其行动,他之所以能够与其他人沟通,是因为他假定他们理解他的各种行动;不仅如此, 这种相互理解虽然具有某些局限,但是,对于许多实践意图来说是绰绰有余的。 只要这种关系在我的同时代人中持续下去,那么,在这些同时代人中,就会有这样一些 人——他们不仅和我共享时间共同体,而且也和我共享空间共同体。为了术语方面的便利, 我们可以把这些同时代人称为“伙伴”(consociates),而把这种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关系称 为“面对面”关系(face-to-face relationship)——但是,要在与库利【33】及其追随者 使用这个术语的意义不同的意义上理解这个术语,我们仅仅用它来表示社会关系的一个纯粹 形式的方面,它既可以用来表示朋友之间亲密的交谈,也可以用来表示陌生人在一节火车车 厢中的共同在场。 共享一种空间共同体意味着,外部世界的某一部分同样处在每一个伙伴力所能及的范围 之内,并且包含着与他们有关、他们共同感兴趣的客体。对于每一个伙伴来说,其他人的身 体,他的姿态,他的步态以及他的面部表情,都是可以直接观察的。他不仅可以把它们当做 事物或者外部世界的事件来观察,而且还可以通过它们的外貌意义来观察——也就是说,把 它们当作其他人思维的征兆来观察。共享时间共同体——这不仅意味着共享处在(编年的) 时间的共同体,而且意味着共享内在时间的共同体——意味着每一个伙伴都参与其他人那不 断发展的生活,都可以通过一种生动的现在,在其他人的思想被一步一步确立起来的过程中 领会这些思想。也许这样,他们就可以共享对方当作计划、希望或者焦虑的对未来的预期。 简而言之,这些伙伴互相包含在对方的生平之中;他们是一起变老练的;正像我们可以称呼 的那样,他们生活在一种纯粹的“我们关系”(We-relationship)之中。 在这样一种可以是流动的、肤浅表面的关系之中,我们就可以把他人当作存在于其独特 生平情境(虽然这种生平情境只是被片断地揭示出来了)之中的一种独特个体性(尽管这种 个体性只不过是他的人格明显表现出来的一个方面)来领会。在其他所有各种社会关系形式 之中(就他人自我的那些尚未被揭示出来的方面而言,我们甚至还可以说在合作者之间的关 系之中),我们只有通过“对想象假设的意义呈现的贡献”(这里指的是我们前面引用过的怀 特海的陈述),也就是说,我们只有通过构造一种有关行为的类型方式的构想,构造一种有 关各种潜在动机的类型模式,构造一种有关人格类型——就这种人格类型而言,接受调查研 究并且处于我的观察范围之外的他人及其行为举止,都只不过是一些例证或者范例——的诸 类型态度的构想,我们才能领会同伴的自我。在这里【34】,我们既不能充分展开论述社会世 界的结构分类法,也不能充分展开论述领会他人及其行为所需要的、有关行动过程类型和人 格类型的各种各样构想形式的分类法。在想起我的不在场的朋友 A 的过程中,我在我过去把 A 作为我的合作者来经验的基础上构造有关他的人格和行为的理想类型。当我把一封信放进 邮箱的时候,我期望那些我所不了解的人——即所谓邮递员——会以一种合乎类型的、并非 我完全能够理解的方式活动,以便我的信能够在从类型角度看合理的时间内达到收信人手 中。即使我从未遇见过一个法国人或者一个德国人,我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法国人担心德国 人重新武装起来”。通过遵守英语语法规则,我遵循着当代说英语的同伴所具有的、得到社 会承认的行为模式。我要使自己变得可以理解,我就必须根据这种行为模式调整我自己的行 为。最后,任何一种被其他匿名同伴为了通过合乎类型的手段到达合乎类型的目标而使用的 人工制品或者器皿,都会指涉那个生产它的匿名的同伴【35】。 虽然这只是少数几个例子,但是,它们不仅是我们根据它们所涉及的同时代人之间关系 那不断增加的匿名程度排列的,而且也是我们根据领会他人及其行为所需要的构想的不断增
加的匿名程度排列的。显而易见,匿名程度的增加包含了内容完满性的减少。由于这种类型 已经被构造出来,所以,成为类型的构想匿名程度越高,脱离它所涉及的个体同伴的独特性 就越彻底,这个个体的人格及其行为模式诸方面的行为与现有的意图有关的东西,加入到类 型化之中去的就越少。如果我们把(主观的)人格类型与(客观的)行动过程类型区别开来, 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不断增加的构想匿名化会导致后者取代前者。在完全的匿名化之中, 个体应当是可以相互转换的,行动过程指涉“任何一个”以被这种构想界定为类型的方式活 动的人的行为。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除了在合作者纯粹的“我们关系”中以外,我们根本无法根据 我们的同伴那独特的生平情境领会他的个体独特性。在常识思维的各种构想中,他人至多是 作为部分的自我显现出来的,即使进入纯粹的“我们关系”,他也只不过是运用了他的人格 的一部分。这种真知灼见在几个方面看来都是重要的。它帮助齐美尔16克服了存在于个体 意识和群体意识之间的困境,涂尔干早已经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它由于一种“镜映效 果”( looking glass effect)而处于库利3的自我起源理论的基础之中;它使乔治·H·米 德得出了他那富有创造性的“一般化的他人”的概念:最后,它对于阐明诸如“社会功 能”、“社会角色”以及最后一个但是同样重要的“理性行动”这样一些概念,具有决定性意 义 但是,这只不过是故事的一半。我把他人当作一种部分自我、当作各种类型角色的扮演 者或者类型功能的进行者来构想,这在自我类型化过程中具有一个必然结果( corollary) 只要我加入到与他互动的过程中去,这种自我类型化过程就必然出现。我并没有以我的整体 人格加入到这样一种关系之中,而只不过使我的人格的某些层次加入了这种关系。在界定他 人角色的过程中,我同时承担了我自己的角色。在使他人的行为成为类型的过程中,我同时 也使我自己的与他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行为成为类型,把我自己转化成一个乘客、一个消费 者、一个纳税人、一个读者、一个旁观者,等等。这种自我类型化正是威廉·詹姆斯t和 乔治·H·米德t区别与社会自我有关的“主我”和“客我”的原因。 然而,我们必须记住,这些用于使他人类型化、使我自己类型化的常识构想,在很大程 度上都是来源于社会并且得到社会承认的。在内群体之中,大量的人格类型和行动过程类型 作为一整套规则和决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除非出现相反的证据),它们迄今为止已经 经历过检验,并且被人们期望在将来也经得起检验。不仅如此,这种类型构想模式还经常被 人们当作一种行为标准而制度化,它不仅得到传统习俗和习惯性习俗的保证,而且有时还会 得到所谓社会控制的特殊手段的保证一一诸如法律程序的保证 4.行动过程类型与人格类型 现在,我们必须简要地研究一下行动和社会互动的模式,它在常识思维中构成了行动过 程类型和人格类型构造的基础 a.行动,设计,动机 在这篇文章中,“行动”这个术语指的是行动者预先设计的人类行为举止,也就是说, 指的是建立在一个预想设计基础之上的人类行为举止。“活动”这个术语则指的是这个不断 前进的过程的结果,也就是说,指的是己经完成的行动。与外部世界相连接的行动既可以是 隐蔽的(例如,要在内心之中解决一个科学问题的尝试),也可以是公开的,它既可以由于 委任而发生,也可以由于失职、由于有目的的避免就行动本身而言所考虑的活动而发生。 全部设计过程都存在于通过幻想对未来行为举止的预期之中,然而,它不是不断前进的 行动过程,而是被当作已经完成的活动来幻想,这种活动是全部设计过程的出发点。在我能 够设计这种未来活动过程的每一个步骤,从而造成一种事态之前,我必须把这种即将由我的 未来行动造成的事态形象化。从比喻的角度来说,我在设计蓝图以前,必须具有关于所要确
加的匿名程度排列的。显而易见,匿名程度的增加包含了内容完满性的减少。由于这种类型 已经被构造出来,所以,成为类型的构想匿名程度越高,脱离它所涉及的个体同伴的独特性 就越彻底,这个个体的人格及其行为模式诸方面的行为与现有的意图有关的东西,加入到类 型化之中去的就越少。如果我们把(主观的)人格类型与(客观的)行动过程类型区别开来, 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不断增加的构想匿名化会导致后者取代前者。在完全的匿名化之中, 个体应当是可以相互转换的,行动过程指涉“任何一个”以被这种构想界定为类型的方式活 动的人的行为。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除了在合作者纯粹的“我们关系”中以外,我们根本无法根据 我们的同伴那独特的生平情境领会他的个体独特性。在常识思维的各种构想中,他人至多是 作为部分的自我显现出来的,即使进入纯粹的“我们关系”,他也只不过是运用了他的人格 的一部分。这种真知灼见在几个方面看来都是重要的。它帮助齐美尔【36】克服了存在于个体 意识和群体意识之间的困境,涂尔干早已经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37】;它由于一种“镜映效 果”(looking glass effect)而处于库利【38】的自我起源理论的基础之中;它使乔治·H·米 德【39】得出了他那富有创造性的“一般化的他人”的概念;最后,它对于阐明诸如“社会功 能”、“社会角色”以及最后一个但是同样重要的“理性行动”这样一些概念,具有决定性意 义【40】。 但是,这只不过是故事的一半。我把他人当作一种部分自我、当作各种类型角色的扮演 者或者类型功能的进行者来构想,这在自我类型化过程中具有一个必然结果(corollary)。 只要我加入到与他互动的过程中去,这种自我类型化过程就必然出现。我并没有以我的整体 人格加入到这样一种关系之中,而只不过使我的人格的某些层次加入了这种关系。在界定他 人角色的过程中,我同时承担了我自己的角色。在使他人的行为成为类型的过程中,我同时 也使我自己的与他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行为成为类型,把我自己转化成一个乘客、一个消费 者、一个纳税人、一个读者、一个旁观者,等等。这种自我类型化正是威廉·詹姆斯【4 1 】和 乔治·H·米德【42】区别与社会自我有关的“主我”和“客我”的原因。 然而,我们必须记住,这些用于使他人类型化、使我自己类型化的常识构想,在很大程 度上都是来源于社会并且得到社会承认的。在内群体之中,大量的人格类型和行动过程类型 作为一整套规则和决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除非出现相反的证据),它们迄今为止已经 经历过检验,并且被人们期望在将来也经得起检验。不仅如此,这种类型构想模式还经常被 人们当作一种行为标准而制度化,它不仅得到传统习俗和习惯性习俗的保证,而且有时还会 得到所谓社会控制的特殊手段的保证——诸如法律程序的保证。 4.行动过程类型与人格类型 现在,我们必须简要地研究一下行动和社会互动的模式,它在常识思维中构成了行动过 程类型和人格类型构造的基础。 a. 行动,设计,动机 在这篇文章中,“行动”这个术语指的是行动者预先设计的人类行为举止,也就是说, 指的是建立在一个预想设计基础之上的人类行为举止。“活动”这个术语则指的是这个不断 前进的过程的结果,也就是说,指的是已经完成的行动。与外部世界相连接的行动既可以是 隐蔽的(例如,要在内心之中解决一个科学问题的尝试),也可以是公开的,它既可以由于 委任而发生,也可以由于失职、由于有目的的避免就行动本身而言所考虑的活动而发生。 全部设计过程都存在于通过幻想对未来行为举止的预期之中,然而,它不是不断前进的 行动过程,而是被当作已经完成的活动来幻想,这种活动是全部设计过程的出发点。在我能 够设计这种未来活动过程的每一个步骤,从而造成一种事态之前,我必须把这种即将由我的 未来行动造成的事态形象化。从比喻的角度来说,我在设计蓝图以前,必须具有关于所要确
立的结构的某种观念。这样,我就必须通过幻想把我自己放在一个未来时间之中,这时,这 种行动就是已经完成的了。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才能在幻想中重新构想将会造成的这种未 来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就我们上面提出的术语而言,人们通过设计所预期的不是未来的行动 而是未来的活动:而且人们是通过“将来完成时态”( modo futuri exacti)预期这种活动 的。设计所特有的这种时间视角具有相当重要的结果。 i)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有关我未来活动的全部设计,都建立在我现有的知识基础之上。 我有关以前进行的活动一一从类型角度来看,这种活动与设计的活动相似一一的经验就属于 这种现有的知识。全部设计过程都包含着一种特殊的理想化,这是理所当然的,胡塞尔称这 种理想化为“我可以再做它一次”的理想化,也就是说,它包含这样的假定,即我为了 造成同样类型的事态,可以在同样类型的情况下,以和我以前的活动所采取的方式类型相同 的方式活动。显而易见,这种理想化包含着一种特殊的构造( construction)。严格说来, 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我现有的知识必然与我完成我的设计的活动以后现有的知识不同,这正 是因为我“变得老练了”,至少我在实现我的设计的过程中所具有的经验,已经改进了我的 生平境况,并且扩大了我的经验储备。因此,这种“重复的”行动就成了与纯粹再次进行的 活动不同的东西。第一个行动A'在一整套境况C中开始,的确造成了事态S’;重复的行动A 在整套境况C”之中开始,人们就会期望它造成事态S”。C”必然与C不同,因为“A在造成 S方面获得了成功”这种经验属于我的知识储备,这种知识储备现在是C”的一种成份:反 之,就我那过去是C的一种成份的知识储备而言,属于它的只有下列空洞的预期,即情况 就应当是这样。正如A”不同于A那样,S”也不同于S”,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所有这些术语 C,C”,A',A”,S',S”——本身都是独特的、无法重复的事件。然而,对于我的常识思维 来说,正是这些在严格意义上使上述事件变得独特和无法重复的特征,被当作与我现有的意 图无关的东西消除了。当我作出“我可以再做它一次”这种理想化的时候,我只对A、C、 以及S的类型性感兴趣,而它们都不具有最初的东西( primes)。形象地说,这种构造就在 于把这种最初的东西当作不相干的东西抑制住。顺便说一说,这正是所有各种类型化的特征 对于分析所谓理性行动这个概念来说,这一点变得特别重要。显而易见,在日常生活的 习惯性行动和常规性行动( routine action)之中,我们既把刚才描述过的这种构造运用到 下面这些从实际经验中得出的、迄今为止一直在经受考验的规则和诀窍之中,而且也经常在 没有清楚地认识手段和目的之间各种真实联系的情况下,把它运用到将手段与目的联系起来 的过程之中。即使在常识思维中,我们也构想了一个由假想的相互联系的事实构成的世界 这些事实完全包含了那些被认为与我们现有的意图有关的成份。 i)设计所具有的这种特殊的时间视角,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设计与动机之间的关系。 在平常的言语中,“动机”这个术语包含着两类不同的概念,我们必须把这两类概念区别开 a)我们可以说,一个杀人犯的动机是为了获得被害者的钱财。在这里,“动机”指的是 这种事态,是结果,这种结果可以由杀人犯所采取的行动造成。我们可以把这种动机叫作“目 的动机”。从行动者的观点来看,这一类动机所指涉的是未来。对于实现这种行动来说,这 种通过其设计被预先幻想过、并且可以由未来的行动造成的事态就是目的动机 b)我们可以说,这个杀人犯之所以具有动机犯下这种罪行,是因为他是在这种或者那种 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是因为他具有这些或者那些童年经历,等等。我们可以把这一类动机称 为“(真正的)t原因动机”。从行动者的观点来看,这种动机所指涉的,是他过去那些曾 经决定过他的活动如此进行的经验。在一个行动中,以“原因”的形式被激发起来的东西, 就是这种行动本身的设计(例如,他采取这种行动,是为了通过杀人满足他对钱财的需要)。 在这里,我们无法对这种动机理论进行更详细的分析。但是应当指出的是,生活在 他那不断发展的活动过程之中的行动者,所考虑的只不过是他那不断发展的行动的目的动
立的结构的某种观念。这样,我就必须通过幻想把我自己放在一个未来时间之中,这时,这 种行动就是已经完成的了。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才能在幻想中重新构想将会造成的这种未 来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就我们上面提出的术语而言,人们通过设计所预期的不是未来的行动, 而是未来的活动;而且人们是通过 “将来完成时态”(modo futuri exacti)预期这种活动 的。设计所特有的这种时间视角具有相当重要的结果。 ⅰ)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有关我未来活动的全部设计,都建立在我现有的知识基础之上。 我有关以前进行的活动——从类型角度来看,这种活动与设计的活动相似——的经验就属于 这种现有的知识。全部设计过程都包含着一种特殊的理想化,这是理所当然的,胡塞尔称这 种理想化为“我可以再做它一次”【43】的理想化,也就是说,它包含这样的假定,即我为了 造成同样类型的事态,可以在同样类型的情况下,以和我以前的活动所采取的方式类型相同 的方式活动。显而易见,这种理想化包含着一种特殊的构造(construction)。严格说来, 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我现有的知识必然与我完成我的设计的活动以后现有的知识不同,这正 是因为我“变得老练了”,至少我在实现我的设计的过程中所具有的经验,已经改进了我的 生平境况,并且扩大了我的经验储备。因此,这种“重复的”行动就成了与纯粹再次进行的 活动不同的东西。第一个行动 A’在一整套境况 C’中开始,的确造成了事态 S’;重复的行动 A’’ 在整套境况 C’’之中开始,人们就会期望它造成事态 S’’。C’’必然与 C’不同,因为“A’在造成 S’方面获得了成功”这种经验属于我的知识储备,这种知识储备现在是 C’’的一种成份;反 之,就我那过去是 C’的一种成份的知识储备而言,属于它的只有下列空洞的预期,即情况 就应当是这样。正如 A’’不同于 A’那样,S’’也不同于 S’,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所有这些术语 ——C’,C”,A’,A”,S’,S”——本身都是独特的、无法重复的事件。然而,对于我的常识思维 来说,正是这些在严格意义上使上述事件变得独特和无法重复的特征,被当作与我现有的意 图无关的东西消除了。当我作出“我可以再做它一次”这种理想化的时候,我只对 A、C、 以及 S 的类型性感兴趣,而它们都不具有最初的东西(primes)。形象地说,这种构造就在 于把这种最初的东西当作不相干的东西抑制住。顺便说一说,这正是所有各种类型化的特征。 对于分析所谓理性行动这个概念来说,这一点变得特别重要。显而易见,在日常生活的 习惯性行动和常规性行动(routine action)之中,我们既把刚才描述过的这种构造运用到 下面这些从实际经验中得出的、迄今为止一直在经受考验的规则和诀窍之中,而且也经常在 没有清楚地认识手段和目的之间各种真实联系的情况下,把它运用到将手段与目的联系起来 的过程之中。即使在常识思维中,我们也构想了一个由假想的相互联系的事实构成的世界, 这些事实完全包含了那些被认为与我们现有的意图有关的成份。 ⅱ)设计所具有的这种特殊的时间视角,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设计与动机之间的关系。 在平常的言语中,“动机”这个术语包含着两类不同的概念,我们必须把这两类概念区别开 来。 a)我们可以说,一个杀人犯的动机是为了获得被害者的钱财。在这里,“动机”指的是 这种事态,是结果,这种结果可以由杀人犯所采取的行动造成。我们可以把这种动机叫作“目 的动机”。从行动者的观点来看,这一类动机所指涉的是未来。对于实现这种行动来说,这 种通过其设计被预先幻想过、并且可以由未来的行动造成的事态就是目的动机。 b)我们可以说,这个杀人犯之所以具有动机犯下这种罪行,是因为他是在这种或者那种 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是因为他具有这些或者那些童年经历,等等。我们可以把这一类动机称 为“(真正的)【44】原因动机”。从行动者的观点来看,这种动机所指涉的,是他过去那些曾 经决定过他的活动如此进行的经验。在一个行动中,以“原因”的形式被激发起来的东西, 就是这种行动本身的设计(例如,他采取这种行动,是为了通过杀人满足他对钱财的需要)。 在这里【45】,我们无法对这种动机理论进行更详细的分析。但是应当指出的是,生活在 他那不断发展的活动过程之中的行动者,所考虑的只不过是他那不断发展的行动的目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