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用药】妊娠头三个月禁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12岁以下儿童禁用。12岁以上儿童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锂浓度缓慢增加剂量老年患者按情况酌减用量,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密切关注不良反应的出现
【特殊人群用药】 妊娠头三个月禁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 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12岁以下儿童禁用。12岁以上儿童从小 剂量开始,根据血锂浓度缓慢增加剂量。 老年患者按情况酌减用量,从小剂量开 始,缓慢增加剂量,密切关注不良反应的出 现
卡马西平【适应症】1.癫痫: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叶癫痫)、“全身强直-阵李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挛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惠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卡马西平 【适应症】 1. 癫痫: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 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 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 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挛或失神张力 发作无效。 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 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 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 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营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 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 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 合用。 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 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 5.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用法用量】1.成人常用量(1)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2)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 (1)抗惊厥 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 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镇痛 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 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 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 1.2g。 (3)尿崩症 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 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抗躁噪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Φ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2.小儿常用量儿童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ug/ml之间
(4)抗躁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 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 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 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 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 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 用每日不超过1.2g。 2. 小儿常用量 儿童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 应在4~12ug/ml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