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及附注。 成|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 务情况说明书 三、新会计基本准则与IASC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比较 由于中国目前法律和经济环境的问题,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没有完全照搬 IASC的做法,主要区别列示如下
10 组 成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 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 务情况说明书 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及附注。 三、 新会计基本准则与 IASC 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比较 由于中国目前法律和经济环境的问题,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没有完全照搬 IASC 的做法,主要区别列示如下:
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比较 项目 LASC 我国 名称 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 企业会计准则第XX号一基 本准则 法律地不属于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没中国的基本准则属于会计 有法律效力 准则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属 于部门规章范畴,是一项法律规 目的 为外部使用者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 表所依据的概念。 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 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结构 分为前言、引言、财务报表的目分为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 标、基本假设、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财务报表的要素、财务报表要素的确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 认、财务报表要素的计量、资本和资附则共十章 本保全的概念等九部分组成。 财务报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在基本准则中未提及财务 表的目标绩和财务状况变动方面的信息,这种报表的目标,放在相应的财务报 信息对于广大使用者制定经济决策是告具体会计准则中阐释,但在 有用的;财务报表还应反映管理当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明确表 托付给它的资源的受托责任或经济责明:企业会计应当如实提供有关
11 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 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比较 项目 IASC 我国 名称 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 企业会计准则第 XX 号-基 本准则 法律地 位 不属于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没 有法律效力 中国的基本准则属于会计 准则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属 于部门规章范畴,是一项法律规 范 目的 为外部使用者编制和呈报财务报 表所依据的概念。 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 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 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结构 分为前言、引言、财务报表的目 标、基本假设、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 财务报表的要素、财务报表要素的确 认、财务报表要素的计量、资本和资 本保全的概念等九部分组成。 分为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 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 附则共十章 财务报 表的目标 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 绩和财务状况变动方面的信息,这种 信息对于广大使用者制定经济决策是 有用的;财务报表还应反映管理当局 托付给它的资源的受托责任或经济责 在基本准则中未提及财务 报表的目标,放在相应的财务报 告具体会计准则中阐释,但在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明确表 明:企业会计应当如实提供有关
任的实施结果。 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 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 有关各方的信息需要,有助于使 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 层受托责任的旅行情况。 基本假专门讨论了“权责发生制”和“持会计主体、会计分期、货币 设 续经营”的假设,未涉及其他的会计计量和持续经营的假设 基本假设。 财务报|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在第二章中专门讨论会计 表的质量特比性以及重要性、如实反映、实质重信息的质量特征和计量原则 于形式、中立性、审慎性和完整性。 财务报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表的要素五个要素,并分别作了定义。 收益、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 财务报确认是指满足要素定义和确认标|同国际会计准则的概念框 表要素的确|准的项目列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架基本相同 过程,对五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分别进 行了具体讨论。 财务报为了在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中确企业的各种资产和负债在 表要素的计认和列示有关财务报表的要素而确定|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其货币金额的过程:讨论了历史成本、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准则允 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等4种许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 计量基础。 公允价值等计量外,企业一律不 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12 任的实施结果。 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 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 有关各方的信息需要,有助于使 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 层受托责任的旅行情况。 基本假 设 专门讨论了“权责发生制”和“持 续经营”的假设,未涉及其他的会计 基本假设。 会计主体、会计分期、货币 计量和持续经营的假设。 财务报 表的质量特 征 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 比性以及重要性、如实反映、实质重 于形式、中立性、审慎性和完整性。 在第二章中专门讨论会计 信息的质量特征和计量原则。 财务报 表的要素 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 五个要素,并分别作了定义。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收益、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 财务报 表要素的确 认 确认是指满足要素定义和确认标 准的项目列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 过程,对五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分别进 行了具体讨论。 同国际会计准则的概念框 架基本相同 财务报 表要素的计 量 为了在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中确 认和列示有关财务报表的要素而确定 其货币金额的过程;讨论了历史成本、 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等 4 种 计量基础。 企业的各种资产和负债在 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准则允 许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 公允价值等计量外,企业一律不 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资本与企业应根据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未做规定 资本保全的要,选择适当的资本概念。如果财务 概念 报表的使用者主要关心的是保全名义 上的投入资本或投入资本的购买力, 应采用资本的财务概念;然而,如果 使用者主要关心的是企业的营运能 力,则应采用资本的实物概念 二、《保险合同》准则应用指南 三、《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应用指南 公允列报一要求按照准则的规定对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定义和确认 标准,如实反映交易与其他情况的影响,必要时提供附注说明,使财务报表的 列报包含公允内容。强调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基本准则>和 其他具体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与国际准则明显提出的“公允列报”不同, 但包含了公允列报的含义。 持续经营一财务报表应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管理层应对是否能够持续 经营进行评估,若某些重大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对主体持续经营产生重大怀疑 时,应对不确定因素充分披露。若财务报表不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应说 明原因。 权责发生制一除现金流量表外,主体应按权责发生制会计编制财务报表。 重要性一如果项目的省略或误报会单独或共同影响内外部使用者作出的经
13 资本与 资本保全的 概念 企业应根据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 要,选择适当的资本概念。如果财务 报表的使用者主要关心的是保全名义 上的投入资本或投入资本的购买力, 应采用资本的财务概念;然而,如果 使用者主要关心的是企业的营运能 力,则应采用资本的实物概念。 未做规定 二、《保险合同》准则应用指南 三、《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应用指南 公允列报—要求按照准则的规定对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定义和确认 标准,如实反映交易与其他情况的影响,必要时提供附注说明,使财务报表的 列报包含公允内容。强调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___基本准则>>和 其他具体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与国际准则明显提出的“公允列报”不同, 但包含了公允列报的含义。 持续经营—财务报表应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管理层应对是否能够持续 经营进行评估,若某些重大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对主体持续经营产生重大怀疑 时,应对不确定因素充分披露。若财务报表不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应说 明原因。 权责发生制—除现金流量表外,主体应按权责发生制会计编制财务报表。 重要性—如果项目的省略或误报会单独或共同影响内外部使用者作出的经
济决策,则该项目是重要的。项目的大小或性质及两者共同包含,都可能是决 定重要性的关键因素。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 报表中单独列报。重要性按性质与功能分类,如果某项目按性质与功能汇总 归类后看不重要,而分开看却非常重要,但在报表内未单独列报,则应在附注 中说明并单独列报 列报一致性一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分类应在各期间之间保持一致。除非准 则要求改变,或主体的经营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改变后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 的、且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更相关的信息,同时不损害可比信息。 抵消一资产和负债、收益和费用在列报时不能相互抵消。单独列报资产和 负债、收益和费用以便使用者更易理解已发生的交易、其他事项的情况,以及 评估主体未来的现金流量。按扣除计价准备后的金额列报的资产不属于抵消(如 存货跌价准备与应收帐款坏帐准备、非流动资产处置产生的利得与损失,按处 置收入扣除该资产帐面金额与相关销售费用后的余额列报,同类交易形成的交 易与损失以净额列报。若这些利得与损失是重要的则应单独列报。 比较信息一财务报告中应列报所有金额的前期比较信息。当修改财务报告 中项目的列报与分类时,比较金额也应予以重新分类,同时应说明重新分类的 性质、原因及每一分类项目的金额。对不能重新分类的在附注中也应说明原因 及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决策带来的相关影响。 财务报告的构成一我国新准则规定财务报告至少由六部分组成: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附注。ⅠAS1 中财务报告至少由五部分组成。我国多一张利润分配表与权益增减变动表,少 张反映权益的综合收益表
14 济决策,则该项目是重要的。项目的大小或性质及两者共同包含,都可能是决 定重要性的关键因素。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 报表中单独列报。 重要性按性质与功能分类,如果某项目按性质与功能汇总 归类后看不重要,而分开看却非常重要,但在报表内未单独列报,则应在附注 中说明并单独列报。 列报一致性—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分类应在各期间之间保持一致。除非准 则要求改变,或主体的经营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改变后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 的、且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更相关的信息,同时不损害可比信息。 抵消—资产和负债、收益和费用在列报时不能相互抵消。单独列报资产和 负债、收益和费用以便使用者更易理解已发生的交易、其他事项的情况,以及 评估主体未来的现金流量。按扣除计价准备后的金额列报的资产不属于抵消(如 存货跌价准备与应收帐款坏帐准备、非流动资产处置产生的利得与损失,按处 置收入扣除该资产帐面金额与相关销售费用后的余额列报,同类交易形成的交 易与损失以净额列报。若这些利得与损失是重要的则应单独列报。) 比较信息—财务报告中应列报所有金额的前期比较信息。当修改财务报告 中项目的列报与分类时,比较金额也应予以重新分类,同时应说明重新分类的 性质、原因及每一分类项目的金额。对不能重新分类的在附注中也应说明原因 及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决策带来的相关影响。 财务报告的构成—我国新准则规定财务报告至少由六部分组成: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附注。IAS1 中财务报告至少由五部分组成。我国多一张利润分配表与权益增减变动表,少 一张反映权益的综合收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