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如何控制犯罪
第四部分 如何控制犯罪
第一节犯罪的刑罚控制 核心:刑罚是实现犯罪控制的重要手段,但不是惟 手段
第一节 犯罪的刑罚控制 核心:刑罚是实现犯罪控制的重要手段,但不是惟 一手段
、刑罚种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一、刑罚种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刑罚适用程序 1、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 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 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二、刑罚适用程序 1、立 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 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 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 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