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非讼程序 ELEACNTARY ICHOOL
第十三章 非讼程序
第一节特别程序 一、特别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所谓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特殊类型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 一种审判程序 1、当事人的特殊性 。2、 管辖法院的特殊性 3、审判组织的特殊性 ·:4、审级制度上的特殊性 5、审理期限上的特殊性 6、诉讼费用上的特殊性
第一节 特别程序 • 一、特别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 所谓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特殊类型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 一种审判程序 • 1、当事人的特殊性 • 2、管辖法院的特殊性 • 3、审判组织的特殊性 • 4、审级制度上的特殊性 • 5、审理期限上的特殊性 • 6、诉讼费用上的特殊性
二、选民资格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认 为有错误,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不服选举委员会作出的 处理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二、选民资格案件 • 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认 为有错误,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不服选举委员会作出的 处理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的特点 ·1、起诉主体没有资格限制 2、法院审理有一个前置程序 。 3、1 审理中参与人的特殊性 4、期限的特殊性 ·第一,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以前审结案件 ·第二,起诉人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提起诉讼 5、管辖法院的特定性 6、审判组织的特殊性
选民资格案件的特点 • 1、起诉主体没有资格限制 • 2、法院审理有一个前置程序 • 3、审理中参与人的特殊性 • 4、期限的特殊性 • 第一,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以前审结案件 • 第二,起诉人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提起诉讼 • 5、管辖法院的特定性 • 6、审判组织的特殊性
三、宣告失踪案件 所谓宣告失踪案件,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或者经常居 住地,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 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宣告该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 的案件
三、宣告失踪案件 • 所谓宣告失踪案件,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或者经常居 住地,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 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宣告该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 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