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骨折 五、骨折的临床表现与诊断 大多数骨折一般只引起局部症状,严重骨折和多发性骨折可导致全身反应。 (一)全身表现 1.休克骨折所致的休克主要原因是出血,特别是骨盆骨折、股骨骨折和 多发性骨折,其出血量大者可达2000ml以上(图1)。严重的开放性骨折或并发 重要内脏器官损伤时亦可导致休克。 0- 图1不同部位骨折失血量(ml) 2.发热骨折后一般体温正常,出血量较大的骨折,如股骨骨折、骨盆骨 折,血肿吸收时可出现低热,但一般不超过38℃。开放性骨折,出现高热时,应 考虑感染的可能。 (二)局部表现 1.一般局部表现局部疼痛,肿胀,压痛,运动功能障碍等。骨折时,骨 髓、骨膜及周围组织血管破裂出血,在骨折处形成血肿,以及软组织损伤所致水 肿,使患肢严重肿胀,甚至出现张力性水疱和皮下瘀斑,由于血红蛋白的分解, 可呈紫色、青色或黄色。骨折局部出现剧烈疼痛,特别是移动患肢时加刷,伴明 显压痛。局部肿胀和疼痛使患肢活动受限,如为完全性骨折,可使受伤肢体活动 功能完全丧失
认知骨折 五、骨折的临床表现与诊断 大多数骨折一般只引起局部症状,严重骨折和多发性骨折可导致全身反应。 (一)全身表现 1.休克 骨折所致的休克主要原因是出血,特别是骨盆骨折、股骨骨折和 多发性骨折,其出血量大者可达 2000ml 以上(图 1)。严重的开放性骨折或并发 重要内脏器官损伤时亦可导致休克。 图 1 不同部位骨折失血量(ml) 2.发热 骨折后一般体温正常,出血量较大的骨折,如股骨骨折、骨盆骨 折,血肿吸收时可出现低热,但一般不超过 38℃。开放性骨折,出现高热时,应 考虑感染的可能。 (二)局部表现 1.一般局部表现 局部疼痛,肿胀,压痛,运动功能障碍等。骨折时,骨 髓、骨膜及周围组织血管破裂出血,在骨折处形成血肿,以及软组织损伤所致水 肿,使患肢严重肿胀,甚至出现张力性水疱和皮下瘀斑,由于血红蛋白的分解, 可呈紫色、青色或黄色。骨折局部出现剧烈疼痛,特别是移动患肢时加剧,伴明 显压痛。局部肿胀和疼痛使患肢活动受限,如为完全性骨折,可使受伤肢体活动 功能完全丧失
2.骨折的特有体征 (1)畸形:骨折段移位可使患肢外形发生改变,主要表现为缩短、成角或 旋转畸型。 (2)异常活动:正常情况下肢体不能活动的部位,骨折后出现不正常的活 动。 (3)骨擦音或骨擦感:骨折后,两骨折端相互摩擦时,可产生骨擦音或骨 擦感。 具有以上三个骨折特有体征之一者,即可诊断为骨折。但骨折的异常活动和 骨擦音或骨擦感应在初次检查病人时予以注意,不可故意反复多次检查,以免加 重周围组织损伤,特别是重要的血管、神经损伤。 有些骨折如裂缝骨折和嵌插骨折,可不出现上述三个典型的骨折特有体征 应常规进行X线拍片检查,以便确诊。 3.X线检查X线检查对骨折的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价值。凡疑为骨折者 应常规进行X线拍片检查,可以显示临床上难以发现的不完全性骨折、深部的 骨折、关节内骨折和小的撕脱性骨折等。即使临床上已表现为明显骨折者,X线 拍片检查也是必要的,可以帮助了解骨折的类型和骨折端移位情况,对于骨折的 治疗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六、治疗原则 复位、固定和功能锻炼是治疗骨折的三大原则。 1.复位是治疗骨折的基础。可分为解剖复位和功能复位。所谓解剖复位 是指复位后达到完全对位、对线,没有任何移位和成角畸形者。功能复位是指复 位后有轻度移位或轻度成角,愈合后不影响肢体的运动功能者。 2.固定将骨折维持在复位后的位置,使其在良好对位情况下达到牢固愈 合,是治疗骨折的关键。固定可分为外固定和内固定。 (1)外固定:是骨折皮肤外所采取的固定方法。如小夹板、牵引及石膏绷 带等。 (2)内固定:是指通过手术将内固定材料固定于骨折的断端的方法。如钢 板内固定等。 3,康复功能锻炼在不影响固定的情况下,尽快地恢复患肢肌、肌腱、韧
2.骨折的特有体征 (1)畸形:骨折段移位可使患肢外形发生改变,主要表现为缩短、成角或 旋转畸型。 (2)异常活动:正常情况下肢体不能活动的部位,骨折后出现不正常的活 动。 (3)骨擦音或骨擦感:骨折后,两骨折端相互摩擦时,可产生骨擦音或骨 擦感。 具有以上三个骨折特有体征之一者,即可诊断为骨折。但骨折的异常活动和 骨擦音或骨擦感应在初次检查病人时予以注意,不可故意反复多次检查,以免加 重周围组织损伤,特别是重要的血管、神经损伤。 有些骨折如裂缝骨折和嵌插骨折,可不出现上述三个典型的骨折特有体征, 应常规进行 X 线拍片检查,以便确诊。 3.X 线检查 X 线检查对骨折的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价值。凡疑为骨折者 应常规进行 X 线拍片检查,可以显示临床上难以发现的不完全性骨折、深部的 骨折、关节内骨折和小的撕脱性骨折等。即使临床上已表现为明显骨折者,X 线 拍片检查也是必要的,可以帮助了解骨折的类型和骨折端移位情况,对于骨折的 治疗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六、治疗原则 复位、固定和功能锻炼是治疗骨折的三大原则。 1.复位 是治疗骨折的基础。可分为解剖复位和功能复位。所谓解剖复位 是指复位后达到完全对位、对线,没有任何移位和成角畸形者。功能复位是指复 位后有轻度移位或轻度成角,愈合后不影响肢体的运动功能者。 2.固定 将骨折维持在复位后的位置,使其在良好对位情况下达到牢固愈 合,是治疗骨折的关键。固定可分为外固定和内固定。 (1)外固定:是骨折皮肤外所采取的固定方法。如小夹板、牵引及石膏绷 带等。 (2)内固定:是指通过手术将内固定材料固定于骨折的断端的方法。如钢 板内固定等。 3.康复功能锻炼 在不影响固定的情况下,尽快地恢复患肢肌、肌腱、韧
带、关节囊等软组织的活动。早期合理的功能锻炼,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消除 肿胀;减少肌萎缩、保持肌肉力量:防止骨质疏松,关节僵硬和促进骨折愈合, 是患者恢复功能的保障。可根据不同部位、不同情况采取合理有效方法进行功能 恢复锻炼
带、关节囊等软组织的活动。早期合理的功能锻炼,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消除 肿胀;减少肌萎缩、保持肌肉力量;防止骨质疏松,关节僵硬和促进骨折愈合, 是患者恢复功能的保障。可根据不同部位、不同情况采取合理有效方法进行功能 恢复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