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 3)商业银行的资产风险管理 5.2.4贷款法律制度 1)贷款概述 2)贷款主体 3)贷款流程 5.2.5商业银行的接管、清算及终止的法律制度 )商业银行的接管制度 2)商业银行的消算及终止制度 第六章合同法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合同的含义、合同的内容、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 的担保方式以及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等项内容。正确理解和掌握要约、承诺的生效 条件;不同效力合同的含义及种类:合同履行的各项规定:违约责任的含义及承担违约 责任的方式等法律规定。 ◆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学理论,解决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合同纠纷。 基本内容: 6.1合同法概述 6.1.1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1)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广义的合同包括所有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既包括财产关系方面的协议,也包括身份关系方面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 民事义务为目的,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参 加,并经协商而达成合意的民事行为
2)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 3) 商业银行的资产风险管理 5.2.4 贷款法律制度 1) 贷款概述 2) 贷款主体 3) 贷款流程 5.2.5 商业银行的接管、清算及终止的法律制度 1) 商业银行的接管制度 2) 商业银行的清算及终止制度 第六章 合同法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合同的含义、合同的内容、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 的担保方式以及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等项内容。正确理解和掌握要约、承诺的生效 条件;不同效力合同的含义及种类;合同履行的各项规定;违约责任的含义及承担违约 责任的方式等法律规定。 ◆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学理论,解决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合同纠纷。 基本内容: 6.1 合同法概述 6.1.1 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1)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广义的合同包括所有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既包括财产关系方面的协议,也包括身份关系方面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 民事义务为目的,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参 加,并经协商而达成合意的民事行为
(3)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 合同,其合同当事人的目的就是为了设立、变更、终止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的分类 (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4)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5)主合同与从合同。 (6)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7)涉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6.1.2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在协商合同、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当事 人要贯彻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守法和遵守公序良俗等原则。 6.2合同的订立 6.2.1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当事人相互作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过程。订立合同主要包括 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6.2.2合同订立的形式 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 形式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 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口头形式是合同当事人直接用语言(包括当面谈判和通过电话)而订立的合同。 其他形式是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外的合同形式。 6.2.3合同的内容 1)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 2)格式条款
(3)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 合同,其合同当事人的目的就是为了设立、变更、终止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的分类 (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4)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5)主合同与从合同。 (6)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7)涉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6.1.2 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在协商合同、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当事 人要贯彻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守法和遵守公序良俗等原则。 6.2 合同的订立 6.2.1 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当事人相互作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过程。订立合同主要包括 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6.2.2 合同订立的形式 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 形式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 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口头形式是合同当事人直接用语言(包括当面谈判和通过电话)而订立的合同。 其他形式是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外的合同形式。 6.2.3 合同的内容 1)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 2)格式条款
6.3合同的效力 6.3.1合同生效 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2)合同的生效要件 3)合同的生效时间 6.3.2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概念 2)无效合同的种类 6.3.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3)撤销权的行使 4)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6.3.4效力待定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是否有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 或拒绝来确定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6.4合同的履行 6.4.1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约定义务的实施阶段,是贯彻合同法的重要环 节。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约定的义务,以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完 全实现。 6.4.2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6.4.3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处理 6.4.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6.4.5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 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 害,允许债权人依法采取的保护措施。合同法赋予债权人两种特殊的权利—代位权和
6.3 合同的效力 6.3.1 合同生效 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2)合同的生效要件 3)合同的生效时间 6.3.2 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概念 2)无效合同的种类 6.3.3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3)撤销权的行使 4)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6.3.4 效力待定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是否有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 或拒绝来确定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6.4 合同的履行 6.4.1 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约定义务的实施阶段,是贯彻合同法的重要环 节。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约定的义务,以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完 全实现。 6.4.2 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6.4.3 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处理 6.4.4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6.4.5 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 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 害,允许债权人依法采取的保护措施。合同法赋予债权人两种特殊的权利——代位权和
辙销权,以保证其债权得以实现。 6.5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6.5.1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至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经过协商对 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合同的变更是对合同内容的调整,不是合同当事人的更换 也不是合同整体效力的解除。 6.5.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的行为。合同的转让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而是合同主体发生的变化。经转让,第三人 成为合同的当事人之一,享有合同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同时履行合同当事人相应的义务。 6.5.3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法律关系消灭。 6.5.4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当 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提前消灭的行为。 6.6合同的违约责任 6.6.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6.6.2违约形态及其体系 6.6.3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第七章证券法 学习目标: 证券是公司制度的衍生物,是代表一定财产的法律文件,是将复杂的无数种类的财 产简单化和抽象化的产物,也是商品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市场经济越发达,证 券制度也就越发达,证券法的作用也就越强。本章的学习目的作用帮助同学们了解证券 的基础知识,以及证券投资在实践中的做法。 学习本章,同学们应了解证券的法律性质和证券法的基础知识、证券发行制度的主 要内容、证券交易市场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证券的特征、公司债券发行制度的主要内 容、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主要内容:重点掌握股票发行的条件和程序、股票暂停上市的 条件和程序、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不正当利用内幕信息的法律责任和证券市场欺
撤销权,以保证其债权得以实现。 6.5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6.5.1 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至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经过协商对 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合同的变更是对合同内容的调整,不是合同当事人的更换, 也不是合同整体效力的解除。 6.5.2 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的行为。合同的转让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而是合同主体发生的变化。经转让,第三人 成为合同的当事人之一,享有合同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同时履行合同当事人相应的义务。 6.5.3 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法律关系消灭。 6.5.4 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当 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提前消灭的行为。 6.6 合同的违约责任 6.6.1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6.6.2 违约形态及其体系 6.6.3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第七章 证券法 学习目标: 证券是公司制度的衍生物,是代表一定财产的法律文件,是将复杂的无数种类的财 产简单化和抽象化的产物,也是商品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市场经济越发达,证 券制度也就越发达,证券法的作用也就越强。本章的学习目的作用帮助同学们了解证券 的基础知识,以及证券投资在实践中的做法。 学习本章,同学们应了解证券的法律性质和证券法的基础知识、证券发行制度的主 要内容、证券交易市场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证券的特征、公司债券发行制度的主要内 容、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主要内容;重点掌握股票发行的条件和程序、股票暂停上市的 条件和程序、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不正当利用内幕信息的法律责任和证券市场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