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目标: 本课程立足财经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岗位需求,以企业实际涉法情境为 主线构建教学内容,通过教学设计,让学生始终置身于仿真模拟的工作环境中,训 练学生办理工商登记、模拟公司运营、签订合同、解决经济纠纷等基本技能,力 求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具备胜任各财经类岗位的法律知识与能力,在今后的实际 工作中面对法律问题能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良好的法律运用能力,能够 提高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 课程概述: 本课程是财经商贸类专业必修的一门重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课程。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概述,如经济法的含义及其特征:经 济法律关系:与经济法相关的其他法律知识如物权与债权,代理与诉讼时效等。 (2)经济主体类法规,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银行法等:(3)经济票证类法 规,如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4)经济权利主张类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金融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能使学生理 解并应用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熟悉一些常有的重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基础内 容:增强法制观念并初步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 问题的能力。 经济法作为必修课开设,让学生理解并应用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习必要的经 济法律知识,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树立法律意识,以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 求。随着国家公务员考试、会计初级、中级职称考试等社会资格考试中,法律知 识分量比重的加大,经济法律知识更显重要,经济法课程对于学生就业、职业素 质养成和职业能力培养方面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经济法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目标: 本课程立足财经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岗位需求,以企业实际涉法情境为 主线构建教学内容,通过教学设计,让学生始终置身于仿真模拟的工作环境中,训 练学生办理工商登记、模拟公司运营、签订合同、解决经济纠纷等基本技能,力 求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具备胜任各财经类岗位的法律知识与能力,在今后的实际 工作中面对法律问题能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良好的法律运用能力,能够 提高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 课程概述: 本课程是财经商贸类专业必修的一门重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课程。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经济法概述,如经济法的含义及其特征;经 济法律关系;与经济法相关的其他法律知识如物权与债权,代理与诉讼时效等。 (2)经济主体类法规,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银行法等;(3)经济票证类法 规,如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4)经济权利主张类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金融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能使学生理 解并应用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熟悉一些常有的重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基础内 容;增强法制观念并初步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 问题的能力。 经济法作为必修课开设,让学生理解并应用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习必要的经 济法律知识,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树立法律意识,以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 求。随着国家公务员考试、会计初级、中级职称考试等社会资格考试中,法律知 识分量比重的加大,经济法律知识更显重要,经济法课程对于学生就业、职业素 质养成和职业能力培养方面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适用专业与年级: 经济法课程一般在大一第一或第二学期开设。 课程的总学时和总学分: 课程共32学时,2学分。其中:课堂讲授32学时,2学分。 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经济法的后续课程主要有证券投资理论、投资学、金融财务管理、金融学等 等。 课程使用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1、推荐教材 《经济法基础》,王维新等主编,江苏大学出版社,2018年3月第1版 教材的选用应充分体现任务引领、实践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以学生未来的 发展和知识结构的要求必需够用为度,不追求理论的深度与难度。 2、主要参考资料 结合职业技能证书考核一各种执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和企业对实际操作能 力的要求,选择参考资料。可选用: (1)《简明经济法》,张万春主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 版: (2)《初级会计资格-经济法基础》考试用书(每年更新): (3)《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考试用书(每年更新)。 3、推荐教学参考网站 (1)中华会计网校htp:/www.chinaacc..com/ (2)东奥会计在线http:www.dongao.com/ 课堂讲授及作业布置: 由于本课程特别强调提高学生在经济活动中运用法律的实务能力,因此要求 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必须主动积极参与案例的准备和讨论,通过案例研究提 高自身这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要求学生按时完成课后练习题。另外,在有 关部门大力提倡创业教育的前提下,应结合经济法的特征及其在创业教育中的重 要地位,结合实例,进一步充实经济法的教学内容
适用专业与年级: 经济法课程一般在大一第一或第二学期开设。 课程的总学时和总学分: 课程共 32 学时,2 学分。其中:课堂讲授 32 学时,2 学分。 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经济法的后续课程主要有证券投资理论、投资学、金融财务管理、金融学等 等。课程使用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1、推荐教材 《经济法基础》,王维新等主编,江苏大学出版社,2018年3月第1版 教材的选用应充分体现任务引领、实践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以学生未来的 发展和知识结构的要求必需够用为度,不追求理论的深度与难度。 2、主要参考资料 结合职业技能证书考核——各种执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和企业对实际操作能 力的要求,选择参考资料。可选用: (1)《简明经济法》,张万春主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 版; (2)《初级会计资格-经济法基础》考试用书(每年更新); (3)《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考试用书(每年更新)。 3、推荐教学参考网站 (1)中华会计网校 http://www.chinaacc.com/ (2)东奥会计在线 http://www.dongao.com/ 课堂讲授及作业布置: 由于本课程特别强调提高学生在经济活动中运用法律的实务能力,因此要求 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必须主动积极参与案例的准备和讨论,通过案例研究提 高自身这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要求学生按时完成课后练习题。另外,在有 关部门大力提倡创业教育的前提下,应结合经济法的特征及其在创业教育中的重 要地位,结合实例,进一步充实经济法的教学内容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经济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了解经济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能力目标:能够运用相关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一个 正确的认识, 基本内容 1.1经济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 1.1.1经济法的含义 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过 程中,在政府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参与、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经 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四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指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管理协作关系这 种新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五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 关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宏观调控关系 2)市场规制关系 1.2经济法律关系 1.2.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经济法主体在经济管理关系和市 场运作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除具备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社会关系、意志关系、权利义务关系) 外,又具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为: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经济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了解经济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能力目标:能够运用相关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一个 正确的认识。 基本内容 1.1 经济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 1.1.1 经济法的含义 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过 程中,在政府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参与、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经 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四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指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管理协作关系这 种新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五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 关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宏观调控关系 2)市场规制关系 1.2 经济法律关系 1.2.1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经济法主体在经济管理关系和市 场运作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除具备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社会关系、意志关系、权利义务关系) 外,又具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为: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特殊性。 1.2.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和经济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 素构成,亦称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三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1.2.3经济法律关系保护 国家对经济法律关系保护,就是严格监督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正确行使经济权利和切 实履行经济义务,以及在发生经济纠纷时采取法定处理方式。 1.3经济法律责任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应承担 的法律后果。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务,应相应地承担民事责 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二章公司法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公司的概念和分类、公司的设立登记:熟悉公司的财务会计以及 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掌握有限公司与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与组织机构: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与转让等方面的知识。 ◆能力目标:能够正确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正确区分股东 (大)会与董事会的职权:能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公司在设立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法 律问题。 基本内容: 2.1公司法概述 2.1.1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股东依法以投资方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 人。 2.12公司的分类 1)根据股东承担责任范围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 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特殊性。 1.2.2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和经济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 素构成,亦称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三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1.2.3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 国家对经济法律关系保护,就是严格监督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正确行使经济权利和切 实履行经济义务,以及在发生经济纠纷时采取法定处理方式。 1.3 经济法律责任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应承担 的法律后果。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务,应相应地承担民事责 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二章 公司法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公司的概念和分类、公司的设立登记;熟悉公司的财务会计以及 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掌握有限公司与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与组织机构;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与转让等方面的知识。 ◆能力目标:能够正确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正确区分股东 (大)会与董事会的职权;能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公司在设立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法 律问题。 基本内容: 2.1 公司法概述 2.1.1 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股东依法以投资方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 人。 2.1.2 公司的分类 1)根据股东承担责任范围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 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公司间股权或股份控制或者依附关系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母公司、 子公司 3)根据公司内部的管辖系统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总公司(本公司)、分公 4)按照公司对外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 公司 2.1.3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公司法的概念 2)我国《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2.2有限责任公司 2.2.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 2.2.2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会 2)董事会 3)经理 4)监事会 2.2.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 2.2.4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贵任公司。它具有以下特征:①国有独资 公司是特殊的一人公司:②国有独资公司是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2.2.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2.2.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 2.3股份有限公司 2.3.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①公司的资合性。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完全而纯粹的
2)根据公司间股权或股份控制或者依附关系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母公司、 子公司 3)根据公司内部的管辖系统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总公司(本公司)、分公 司 4)按照公司对外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 公司 2.1.3 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公司法的概念 2)我国《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2.2 有限责任公司 2.2.1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 2.2.2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会 2)董事会 3)经理 4)监事会 2.2.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 2.2.4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具有以下特征:①国有独资 公司是特殊的一人公司;②国有独资公司是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2.2.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2.2.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 2.3 股份有限公司 2.3.1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①公司的资合性。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完全而纯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