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439 起来有多大的把握 我存在着,我有感官,我通过我的感官而有所感受。这 就是打动我的心弦使我不能不接受的第一个真理。我对我的 存在是不是有一个特有的感觉,或者说,我是不是只通过我 的感觉就能感到我的存在?这就是我直到现在还无法解决的 第一个怀疑。因为,由于我或者是直接地或者是通过记忆而 继续不断地受到感觉的影响,我怎么就能知道“我”的感觉 是不是独立于这些感觉之外的,是不是不受它们的影响呢? 我的感觉既能使我感知我的存在,可见它们是在我的身 内进行的;不过它们产生的原因是在我的身外,因为不论我 接受与否,它们都要影响我,而且,它们的产生或消灭全都 不由我作主。这样一来,我就清清楚楚地认识到我身内的感 觉和它们产生的原因(即我身外的客体)并不是同一个东西 因此,不仅存在着我,而且还存在着其他的实体,即我 的感觉的对象;即使这些对象不过是一些观念,这些观念也 并不就是“我” 我把我所感觉到的在我身外对我的感官发生作用的东西都 称为“物质”;在我看来,物质的一切分子都将结合成单个单个 的实体,所以我把物质的分子称为“物体”。这样一来,我认为 唯心论者和唯物论者之间的一切争论都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他们所说的物体的表象和实际之间的区别完全是想象的 现在,我对宇宙的存在也象对我自己的存在一样,是深 信不疑的。此后,我要进一步思考我的感觉的对象;当我发 现我有能力把它们加以比较的时候,我觉察到我赋有一种活 的力量,而以前我是不知道我有这种力量的
起 来 有 多 大 的 把 握 。 我 存 在 着 , 我 有 感 官 , 我 通 过 我 的 感 官 而 有 所 感 受 。 这 就 是 打 动 我 的 心 弦 使 我 不 能 不 接 受 的 第 一 个 真 理 。 我 对 我 的 存 在 是 不 是 有 一 个 特 有 的 感 觉 , 或 者 说 , 我 是 不 是 只 通 过 我 的 感 觉 就 能 感 到 我 的 存 在 ? 这 就 是 我 直 到 现 在 还 无 法 解 决 的 第 一 个 怀 疑 。 因 为 , 由 于 我 或 者 是 直 接 地 或 者 是 通 过 记 忆 而 继 续 不 断 地 受 到 感 觉 的 影 响 , 我 怎 么 就 能 知 道 “ 我 ” 的 感 觉 是 不 是 独 立 于 这 些 感 觉 之 外 的 , 是 不 是 不 受 它 们 的 影 响 呢 ? 我 的 感 觉 既 能 使 我 感 知 我 的 存 在 , 可 见 它 们 是 在 我 的 身 内 进 行 的 ; 不 过 它 们 产 生 的 原 因 是 在 我 的 身 外 , 因 为 不 论 我 接 受 与 否 , 它 们 都 要 影 响 我 , 而 且 , 它 们 的 产 生 或 消 灭 全 都 不 由 我 作 主 。 这 样 一 来 , 我 就 清 清 楚 楚 地 认 识 到 我 身 内 的 感 觉 和 它 们 产 生 的 原 因 ( 即 我 身 外 的 客 体 ) 并 不 是 同 一 个 东 西 。 因 此 , 不 仅 存 在 着 我 , 而 且 还 存 在 着 其 他 的 实 体 , 即 我 的 感 觉 的 对 象 ; 即 使 这 些 对 象 不 过 是 一 些 观 念 , 这 些 观 念 也 并 不 就 是 “ 我 ” 。 我 把 我 所 感 觉 到 的 在 我 身 外 对 我 的 感 官 发 生 作 用 的 东 西 都 称 为 “ 物 质 ” ; 在 我 看 来 , 物 质 的 一 切 分 子 都 将 结 合 成 单 个 单 个 的 实 体 , 所 以 我 把 物 质 的 分 子 称 为 “ 物 体 ” 。 这 样 一 来 , 我 认 为 唯 心 论 者 和 唯 物 论 者 之 间 的 一 切 争 论 都 是 没 有 什 么 意 义 的 , 他 们 所 说 的 物 体 的 表 象 和 实 际 之 间 的 区 别 完 全 是 想 象 的 。 现 在 , 我 对 宇 宙 的 存 在 也 象 对 我 自 己 的 存 在 一 样 , 是 深 信 不 疑 的 。 此 后 , 我 要 进 一 步 思 考 我 的 感 觉 的 对 象 ; 当 我 发 现 我 有 能 力 把 它 们 加 以 比 较 的 时 候 , 我 觉 察 到 我 赋 有 一 种 活 的 力 量 , 而 以 前 我 是 不 知 道 我 有 这 种 力 量 的 。 第 四 卷 4 3 9
爱弥儿 知觉,就是感觉:比较,就是判断:判断和感觉不是一回事 情。通过感觉,我觉得物体是一个个孤立分散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的,其情形也象它们在大自然中的情形一样;通过比较,我就把 它们挪动了一下,可以说是移动了它们的位置,我把它们一个 个地叠起来,以便说出它们的异同,同时再概括地说出它们 的关系。依我看来,能动的或聪慧的生物的辨别能力是能够使 存在”这个辞具有一种意义的。我在那仅有感觉的生物中是 没有找到过这种能够进行比较和判断的智力的,我在它们的 天性中也没有发现过这种智力。这种被动的生物可以分别地 感觉每一种客体,甚至能感觉出由两个物体合成的整体,但 是,由于它没有能力把客体一个一个地叠起来,所以它就无法 把它们加以比较,它就无法对它们进行判断 在同一时间内看见两种物体,这并不等于就发现了它们 的关系或判明了它们的差异;看到几个互不相连的物体,也 不等于数清了它们的数目。我可以在同一个时刻具有一根长 棍子和一根短棍子的观念,虽然我没有把它们加以比较,也 不是经过判断而看出这根棍子比那根棍子短的,正如我一下 就看完了我整个的一只手而没有计算有多少手指一样①。“长 点、短一点”这类比较的观念,以及“一、二等等”数目 的观念当然不是感觉,虽然我只能够在有所感觉的时候才能 产生这些观念 有人告诉我们说,有感觉的生物能够借各种感觉之间的 ①拉·孔达明先生告诉我们说,有一种民族的人计数只能计到三。这个民 族的人虽然有手,但常常看见他们的手指也不知道把数目数到五
知 觉 , 就 是 感 觉 ; 比 较 , 就 是 判 断 ; 判 断 和 感 觉 不 是 一 回 事 情 。 通 过 感 觉 , 我 觉 得 物 体 是 一 个 个 孤 立 分 散 地 呈 现 在 我 的 眼 前 的 , 其 情 形 也 象 它 们 在 大 自 然 中 的 情 形 一 样 ; 通 过 比 较 , 我 就 把 它 们 挪 动 了 一 下 , 可 以 说 是 移 动 了 它 们 的 位 置 , 我 把 它 们 一 个 一 个 地 叠 起 来 , 以 便 说 出 它 们 的 异 同 , 同 时 再 概 括 地 说 出 它 们 的 关 系 。 依 我 看 来 , 能 动 的 或 聪 慧 的 生 物 的 辨 别 能 力 是 能 够 使 “ 存 在 ” 这 个 辞 具 有 一 种 意 义 的 。 我 在 那 仅 有 感 觉 的 生 物 中 是 没 有 找 到 过 这 种 能 够 进 行 比 较 和 判 断 的 智 力 的 , 我 在 它 们 的 天 性 中 也 没 有 发 现 过 这 种 智 力 。 这 种 被 动 的 生 物 可 以 分 别 地 感 觉 每 一 种 客 体 , 甚 至 能 感 觉 出 由 两 个 物 体 合 成 的 整 体 , 但 是 , 由 于 它 没 有 能 力 把 客 体 一 个 一 个 地 叠 起 来 , 所 以 它 就 无 法 把 它 们 加 以 比 较 , 它 就 无 法 对 它 们 进 行 判 断 。 在 同 一 时 间 内 看 见 两 种 物 体 , 这 并 不 等 于 就 发 现 了 它 们 的 关 系 或 判 明 了 它 们 的 差 异 ; 看 到 几 个 互 不 相 连 的 物 体 , 也 不 等 于 数 清 了 它 们 的 数 目 。 我 可 以 在 同 一 个 时 刻 具 有 一 根 长 棍 子 和 一 根 短 棍 子 的 观 念 , 虽 然 我 没 有 把 它 们 加 以 比 较 , 也 不 是 经 过 判 断 而 看 出 这 根 棍 子 比 那 根 棍 子 短 的 , 正 如 我 一 下 就 看 完 了 我 整 个 的 一 只 手 而 没 有 计 算 有 多 少 手 指 一 样 ① 。 “ 长 一 点 、 短 一 点 ” 这 类 比 较 的 观 念 , 以 及 “ 一 、 二 等 等 ” 数 目 的 观 念 当 然 不 是 感 觉 , 虽 然 我 只 能 够 在 有 所 感 觉 的 时 候 才 能 产 生 这 些 观 念 。 有 人 告 诉 我 们 说 , 有 感 觉 的 生 物 能 够 借 各 种 感 觉 之 间 的 4 4 0 爱 弥 儿 ① 拉 · 孔 达 明 先 生 告 诉 我 们 说 , 有 一 种 民 族 的 人 计 数 只 能 计 到 三 。 这 个 民 族 的 人 虽 然 有 手 , 但 常 常 看 见 他 们 的 手 指 也 不 知 道 把 数 目 数 到 五
第四卷 441 差异把它们互相加以区分,这种说法是需要解释一下的。当 感觉是互不相同的时候,有感觉的生物是可以凭它们的差异 而区别它们:当它们是互相近似的时候,有感觉的生物之所 以能够区分它们,是因为它觉察到它们是互相独立的。否则, 在同时发生的一种感觉中它怎样去区别两个相等的事物呢? 它必然要把那两种东西混淆起来,看作是同一个东西,特别 是按照有一种说法来看更是这样,因为这种说法认为空间的 表象感觉是没有外延的。 当我们发现两种需要加以比较的感觉的时候,我们已经 有了它们的印象了,对每一个客体都有所感觉了,对两个客 体都有所感觉了,但不能因此就说我们已经感觉到了它们的 关系。如果对这种关系的判断只是一种感觉,而且唯一无 地是得之于客观对象的本身,则我们的判断就不会出错误,因 为我所感知的是我有所感觉的东西,所以绝对不会有差错。 那么,我为什么会搞错这两根棍子的关系,特别是搞不 清楚它们是不是相象呢?例如,当短棍子只有长棍子的四分 之一那么长的时候,我为什么会以为它有长棍子的三分之一 那么长呢?形象(即感觉)为什么同标本(即事物)不相符 合呢?这是因为进行判断的时候我是主动的,而进行比较的 时候我的活动出了错误,我的理解力在判断关系的时候又把 它的错误同显示客观事物的真实的感觉混淆起来了 除此以外,我认为,如果你曾经想过的话,还有一点是 定会使你感到惊奇的,那就是:如果我们在运用我们的感 官方面完全是消极的,那么,它们之间就不可能互通声气,我 们就无法认识到我们所摸到的物体和我们所看到的物体是同
差 异 把 它 们 互 相 加 以 区 分 , 这 种 说 法 是 需 要 解 释 一 下 的 。 当 感 觉 是 互 不 相 同 的 时 候 , 有 感 觉 的 生 物 是 可 以 凭 它 们 的 差 异 而 区 别 它 们 ; 当 它 们 是 互 相 近 似 的 时 候 , 有 感 觉 的 生 物 之 所 以 能 够 区 分 它 们 , 是 因 为 它 觉 察 到 它 们 是 互 相 独 立 的 。 否 则 , 在 同 时 发 生 的 一 种 感 觉 中 它 怎 样 去 区 别 两 个 相 等 的 事 物 呢 ? 它 必 然 要 把 那 两 种 东 西 混 淆 起 来 , 看 作 是 同 一 个 东 西 , 特 别 是 按 照 有 一 种 说 法 来 看 更 是 这 样 , 因 为 这 种 说 法 认 为 空 间 的 表 象 感 觉 是 没 有 外 延 的 。 当 我 们 发 现 两 种 需 要 加 以 比 较 的 感 觉 的 时 候 , 我 们 已 经 有 了 它 们 的 印 象 了 , 对 每 一 个 客 体 都 有 所 感 觉 了 , 对 两 个 客 体 都 有 所 感 觉 了 , 但 不 能 因 此 就 说 我 们 已 经 感 觉 到 了 它 们 的 关 系 。 如 果 对 这 种 关 系 的 判 断 只 是 一 种 感 觉 , 而 且 唯 一 无 二 地 是 得 之 于 客 观 对 象 的 本 身 , 则 我 们 的 判 断 就 不 会 出 错 误 , 因 为 我 所 感 知 的 是 我 有 所 感 觉 的 东 西 , 所 以 绝 对 不 会 有 差 错 。 那 么 , 我 为 什 么 会 搞 错 这 两 根 棍 子 的 关 系 , 特 别 是 搞 不 清 楚 它 们 是 不 是 相 象 呢 ? 例 如 , 当 短 棍 子 只 有 长 棍 子 的 四 分 之 一 那 么 长 的 时 候 , 我 为 什 么 会 以 为 它 有 长 棍 子 的 三 分 之 一 那 么 长 呢 ? 形 象 ( 即 感 觉 ) 为 什 么 同 标 本 ( 即 事 物 ) 不 相 符 合 呢 ? 这 是 因 为 进 行 判 断 的 时 候 我 是 主 动 的 , 而 进 行 比 较 的 时 候 我 的 活 动 出 了 错 误 , 我 的 理 解 力 在 判 断 关 系 的 时 候 又 把 它 的 错 误 同 显 示 客 观 事 物 的 真 实 的 感 觉 混 淆 起 来 了 。 除 此 以 外 , 我 认 为 , 如 果 你 曾 经 想 过 的 话 , 还 有 一 点 是 一 定 会 使 你 感 到 惊 奇 的 , 那 就 是 : 如 果 我 们 在 运 用 我 们 的 感 官 方 面 完 全 是 消 极 的 , 那 么 , 它 们 之 间 就 不 可 能 互 通 声 气 , 我 们 就 无 法 认 识 到 我 们 所 摸 到 的 物 体 和 我 们 所 看 到 的 物 体 是 同 第 四 卷 4 4 1
442 爱弥儿 一个东西。我们要么就一点儿也感觉不到我们身外的任何东 西,要么就会感觉到是五种可以感知的实体,而没有任何办 法可以辨别出来它们原来是同一个东西 我心灵中所具有的这种归纳和比较我的感觉的能力,不 管别人给它一个这样或那样的名称,不管别人称它为“注 意”也好,或者称它为“沉思”也好,或者称它为“反省”也 好,或者爱怎样称它就怎样称它,它始终是存在于我的身上 而不存在于事物的身上,而且,尽管是只有在事物给我以印 象的时候我才能产生这种能力,但能够产生它的,唯独我自 己。我有所感觉或没有感觉,虽不由我作主,但我可以或多 或少地自由判断我所感觉的东西 所以,我不只是一个消极被动的有感觉的生物,而是 个主动的有智慧的生物;不管哲学家们对这一点怎样说,我 都要以我能够思想而感到荣耀。我只知道真理是存在于事物 中而不存在于我对事物进行判断的思想中,我只知道在我对 事物所作的判断中,“我”的成分愈少,则我愈是接近真理 因此,我之所以采取多凭感觉而少凭理智这个准则,正是因 为理智本身告诉过我这个准则是正确的。 现在,可以说我对我自己己经是深有信心,所以我要开 始观看我身外的事物,我胆战心惊地发现我被投入了这个巨 大的宇宙之中,迷迷茫茫不识路径,宛如淹没在一望无边的 生物的海洋里,既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它们 #在其他版本作:……既不知道它们从绝对的意义说来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
一 个 东 西 。 我 们 要 么 就 一 点 儿 也 感 觉 不 到 我 们 身 外 的 任 何 东 西 , 要 么 就 会 感 觉 到 是 五 种 可 以 感 知 的 实 体 , 而 没 有 任 何 办 法 可 以 辨 别 出 来 它 们 原 来 是 同 一 个 东 西 。 我 心 灵 中 所 具 有 的 这 种 归 纳 和 比 较 我 的 感 觉 的 能 力 , 不 管 别 人 给 它 一 个 这 样 或 那 样 的 名 称 , 不 管 别 人 称 它 为 “ 注 意 ” 也 好 , 或 者 称 它 为 “ 沉 思 ” 也 好 , 或 者 称 它 为 “ 反 省 ” 也 好 , 或 者 爱 怎 样 称 它 就 怎 样 称 它 , 它 始 终 是 存 在 于 我 的 身 上 而 不 存 在 于 事 物 的 身 上 , 而 且 , 尽 管 是 只 有 在 事 物 给 我 以 印 象 的 时 候 我 才 能 产 生 这 种 能 力 , 但 能 够 产 生 它 的 , 唯 独 我 自 己 。 我 有 所 感 觉 或 没 有 感 觉 , 虽 不 由 我 作 主 , 但 我 可 以 或 多 或 少 地 自 由 判 断 我 所 感 觉 的 东 西 。 所 以 , 我 不 只 是 一 个 消 极 被 动 的 有 感 觉 的 生 物 , 而 是 一 个 主 动 的 有 智 慧 的 生 物 ; 不 管 哲 学 家 们 对 这 一 点 怎 样 说 , 我 都 要 以 我 能 够 思 想 而 感 到 荣 耀 。 我 只 知 道 真 理 是 存 在 于 事 物 中 而 不 存 在 于 我 对 事 物 进 行 判 断 的 思 想 中 , 我 只 知 道 在 我 对 事 物 所 作 的 判 断 中 , “ 我 ” 的 成 分 愈 少 , 则 我 愈 是 接 近 真 理 。 因 此 , 我 之 所 以 采 取 多 凭 感 觉 而 少 凭 理 智 这 个 准 则 , 正 是 因 为 理 智 本 身 告 诉 过 我 这 个 准 则 是 正 确 的 。 现 在 , 可 以 说 我 对 我 自 己 已 经 是 深 有 信 心 , 所 以 我 要 开 始 观 看 我 身 外 的 事 物 , 我 胆 战 心 惊 地 发 现 我 被 投 入 了 这 个 巨 大 的 宇 宙 之 中 , 迷 迷 茫 茫 不 识 路 径 , 宛 如 淹 没 在 一 望 无 边 的 生 物 的 海 洋 里 , 既 不 知 道 它 们 是 什 么 样 子 A, 也 不 知 道 它 们 A 在 其 他 版 本 作 : “ … … 既 不 知 道 它 们 从 绝 对 的 意 义 说 来 是 什 么 样 子 , 也 不 知 道 它 们 之 间 … … ” 4 4 2 爱 弥 儿
第四卷 443 之间以及它们和我有哪种关系。我研究它们,观察它们;而 我想到应该拿来同它们加以比较的第一个对象,就是我自己 所有一切我通过感官发现的东西都是物质,而我就根据 这一点,从可以感知的性质中去推论物质所具有的根本特性, 因为是这些特性使我发现物质的,而且这些特性是同物质分 不开的。我看见它时而运动,时而静止①;我由此断定无论静 上或运动对物质来说都不是非有不可的本质;而运动由于是 个动作,所以是静止状态已经不存在了的原因的结果。因 此,在没有什么东西对物质发生作用的时候,它是一点也不 动的;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它才对静止或运动都是无可无不 可的,但是,它的自然的状态是处于静止的 我发现物体有两种运动,即:因他物的影响而发生的运 动和自发的或随意的运动。在第一种运动中,动因是存在于 运动的物体之外的,而在第二种运动中,动因是存在于运动 的物体之内的。然而我并不因此就认为象时表这类东西的运 动是自发的,因为,如果没有外界的东西使发条对时表起作 用的话,它就休想开动机器和转动指针。同样,我也不同意 人家所说的液体的运动是自发的,更不同意说什么使液体产 生流动性的火是自发运动的②。 ①这种静止只可以说是相对的:但是,既然我们是或多或少地在运动状态 中看到的,所以我们可以很清楚地想象出两个极端之一,即静止:我们可以把它想 象得这样的清楚,以至我们竟把相对的静止看成是绝对的静止了:如果说可以把 物质设想为静止的,那么,说运动是物质的本质就不对了。 ②化学家认为燃素或火的原素是分散的、不动的,在它所组成的化合物中 是停滞不动的,一直要等到有了外因,才能把它放散出来,使它聚集在一起,开始 运动,变化成火
之 间 以 及 它 们 和 我 有 哪 种 关 系 。 我 研 究 它 们 , 观 察 它 们 ; 而 我 想 到 应 该 拿 来 同 它 们 加 以 比 较 的 第 一 个 对 象 , 就 是 我 自 己 。 所 有 一 切 我 通 过 感 官 发 现 的 东 西 都 是 物 质 , 而 我 就 根 据 这 一 点 , 从 可 以 感 知 的 性 质 中 去 推 论 物 质 所 具 有 的 根 本 特 性 , 因 为 是 这 些 特 性 使 我 发 现 物 质 的 , 而 且 这 些 特 性 是 同 物 质 分 不 开 的 。 我 看 见 它 时 而 运 动 , 时 而 静 止 ① ; 我 由 此 断 定 无 论 静 上 或 运 动 对 物 质 来 说 都 不 是 非 有 不 可 的 本 质 ; 而 运 动 由 于 是 一 个 动 作 , 所 以 是 静 止 状 态 已 经 不 存 在 了 的 原 因 的 结 果 。 因 此 , 在 没 有 什 么 东 西 对 物 质 发 生 作 用 的 时 候 , 它 是 一 点 也 不 动 的 ; 正 是 因 为 这 个 缘 故 , 它 才 对 静 止 或 运 动 都 是 无 可 无 不 可 的 , 但 是 , 它 的 自 然 的 状 态 是 处 于 静 止 的 。 我 发 现 物 体 有 两 种 运 动 , 即 : 因 他 物 的 影 响 而 发 生 的 运 动 和 自 发 的 或 随 意 的 运 动 。 在 第 一 种 运 动 中 , 动 因 是 存 在 于 运 动 的 物 体 之 外 的 , 而 在 第 二 种 运 动 中 , 动 因 是 存 在 于 运 动 的 物 体 之 内 的 。 然 而 我 并 不 因 此 就 认 为 象 时 表 这 类 东 西 的 运 动 是 自 发 的 , 因 为 , 如 果 没 有 外 界 的 东 西 使 发 条 对 时 表 起 作 用 的 话 , 它 就 休 想 开 动 机 器 和 转 动 指 针 。 同 样 , 我 也 不 同 意 人 家 所 说 的 液 体 的 运 动 是 自 发 的 , 更 不 同 意 说 什 么 使 液 体 产 生 流 动 性 的 火 是 自 发 运 动 的 ② 。 第 四 卷 4 4 3 ① ② 化 学 家 认 为 燃 素 或 火 的 原 素 是 分 散 的 、 不 动 的 , 在 它 所 组 成 的 化 合 物 中 是 停 滞 不 动 的 , 一 直 要 等 到 有 了 外 因 , 才 能 把 它 放 散 出 来 , 使 它 聚 集 在 一 起 , 开 始 运 动 , 变 化 成 火 。 这 种 静 止 只 可 以 说 是 相 对 的 ; 但 是 , 既 然 我 们 是 或 多 或 少 地 在 运 动 状 态 中 看 到 的 , 所 以 我 们 可 以 很 清 楚 地 想 象 出 两 个 极 端 之 一 , 即 静 止 ; 我 们 可 以 把 它 想 象 得 这 样 的 清 楚 , 以 至 我 们 竟 把 相 对 的 静 止 看 成 是 绝 对 的 静 止 了 ; 如 果 说 可 以 把 物 质 设 想 为 静 止 的 , 那 么 , 说 运 动 是 物 质 的 本 质 就 不 对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