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6o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w5750-209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Microbiological parameters 2006-12-29发布 200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5750.12-2006 目 次 前言 菌落总数 .1 总大肠菌群 3 2 3耐热大肠菌群. 14 4大肠埃希氏菌. 5贾第鞭毛虫 6 隐孢子虫 .30
GB/T5750.12-2006 前言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 一总则: —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一水质分析质量控制: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无机非金属指标; 一金属指标; 一—一有机物综合指标, 一有机物指标; 农药指标 一消毒副产物指标: 一消毒剂指标: 微生物指标, 放射性指标 本标准代替GB/T5750一19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第二篇中的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 本标准与GB/T5750一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依据GB/T1.1一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调整了结构; 一增加了生活饮用水中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4项指标的?个检 验方洪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山大学、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澳门自来水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陈西平、周淑玉、孙宗科,宋宏。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晓杰、张淑红、张雅婕、丁培、薛金荣、余淑苑、范晓军,章诗芳 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5750.12-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1菌落总数 1,1平皿计数法 1.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平皿计数法测定生活伙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的菌落总数。 本祛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菌落总数的测定。 1.1.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2.1 菌落总数 standard plate-count bacteria 水样在营养琼脂上有氧条件下37℃培养48h后,所得1mL水样所含菌落的总数。 1.1.3培养基与试别 1.1.3.1营养琼脂 1.1.3.1.1成分 蛋白胨 10g B 牛肉膏 3 g 氯化钠 A 琼脂 10g~20g 蒸馏水 1000mL 1.1.3.1.2制法: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整pH为7.4~7.6,分装于玻璃容器中(如用含杂 质较多的琼脂时,应先过滤),经103.43kPa(121℃,151b)灭菌20min,储存于冷暗处备用。 1.14位器 1.1.4.1 高压燕汽灭菌器 1.1.4.2 干热灭菌箱。 1.1.4.3培养箱36℃士1℃. 1.1.4.4电炉 11.45天平 1.1.4.6 冰箱 1.1.4.7放大镜或堕落计数器 1.1.4.8pH计或精密pH试纸 1.1.4.9灭菌试管、平皿(直径9cm)、刻度吸管、采样瓶等 115 检验步绿 1.1.5.1生活饮用水 1.1.5.1.1以无菌操作方法用灭菌吸管吸取1mL充分混匀的水样,注入灭菌平皿中,倾注约15mL 已融化并冷却到45℃左右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并立即旋摇平皿,使水样与培养基充分混匀。每次检验 时应做一平行接种,同时另用一个平皿只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作为空白对照 1,1.51.2待冷却凝固后,翻转平皿,使底面向上,置于36℃士1℃培养箱内培养48h,进行菌落计数
GB/T5750.12-2006 即为水样1mL中的茵落总数 1.1.5.2水源水 1.1.5.2.1以无菌操作方法吸取1mL充分混匀的水样,注入盛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中,混匀 成1·10稀释液。 1.1.5.2.2吸取1:10的稀羅液1mL注人感有9mL灭第生理盐水的试管中.混匀成1;100稀影 液。按同法依次稀释成1:1000,1:10000稀释液等备用。如此递增稀释一次,必须更换一支1ml 灭用吸管。 1.1.5.2.3用灭菌吸管取未稀释的水样和2个~3个适宜稀释度的水样1mL,分别注入灭茵平皿内。 以下操作同生活饮用水的检验步骤。 1.1.6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 作平皿菌落计数时,可用眼睛直接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在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数 后,应求出同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供下一步计算时应用。在求同稀释度的平均数时,若其中一个平皿 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皿作为该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若片 状菌落不到平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数分布又很均匀,则可将此半皿计数后乘2以代表全皿菌整 数。然后再求该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 1,1.7不同稀释度的选择及报告方法 1.1.7.1首先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一300之间者进行计算,若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 国时,测将该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中实例1)。 1.1.7,2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 落数均在 300之间,则祝二者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 2应报告两者的平均数(如表】中实例2)。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总数(如表1中实例 3)。若等于2亦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南落数(见表1中实例4)。 1.1,7.3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 之(见表1中实例5) 1.1.7.4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以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 告之(见表1中实例6)。 1.1.7.5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南落数均不在30~300之间,则应以最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 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中实例7), 1.1.7.6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上均无菌落生长,则以未检出报告之。 1.1.7.7如果所有平板上都苗落密布,不要用“多不可计”报告,而应在稀释度最大的平板上,任意数其 中2个平板1cm2中的南落数,除2求出每平方厘米内平均菌落数,乘以皿底面积63.6cm2,再乘其稀 经数作报告 1.1.7.8 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两位有效数字,在两 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人方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零数也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见表 1“报告方式”栏)。 表1稀释度选择及菌落总数报告方式 实例 不同稀释度的平均声落数 两个稀释度 菌落总数 10-1 10-2 10-1 菌落数之比 (CFU/mL) 报告方式/(CFU/ml) 1365 164 20 16400 16000或1.6×10 2 2760 295 46 1.6 37750 38000或3.8×10 2890 271 60 2.2 27100 2700或2.7×10 150 30 2 1500 1500或1.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