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也都仿照交子发行纸币。如南宋发行会子。北宋灭亡之后,金仿照宋交子发行了金交钞有大钞、小钞两 种大钞称贯小钞称文。发行初期规定流通期限(为界),到期换发新钞,后来改为永久流通。元代流通的纸币 是中统元宝交钞是元代世祖忽必烈中统元年(1260年)发行的。明代发行的纸币“大明通行宝钞”流通了 100多年,在中国历史上可称是流通时间最长的纸币。中国历史上流通过的纸币往往是和金属铸币一起流通, 虽然有些纸币发行初期禁止铸币流通,但由于纸币发行过多,贬值速度快,最终还是恢复铸币的流通。 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是以信用活动为基础产生的、能够发挥货币作用的信用工具。信用货币的形式主要有商业票 据、银行券和存款货币。关于商业票据及其信用货币的性质将在以后的有关章节中论述,这里我们只论述 银行券和存款货币。银行券是银行发行的信用工具是一种银行票据。最早的银行券出现于17世纪的欧洲。 当时流通中的货币是金属货币,银行办理存款业务而收进的货币是金属铸币银行发放贷款时使用的也是金 属铸币。但有些时候当商人们急需贷款时,银行却又没有足够的金属货币去贷放。为了解决金属铸币的不 足,银行就用发行银行券的形式向商人们发放贷款。由于银行券是由银行信用作保证而且在当时,银行还承 诺持有银行券的人可以随时到银行兑换金属铸币,银行券被普遍接受。对持有银行券的人来说不仅可以同 持有铸币一样进行支付而且还免去了持有铸币的种种不便,如体大质重、不易保管运输、清点困难等,所以 银行券广泛流通起来。银行券在流通的初期是可以兑换金属货币的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发行自己的银行券, 后来由于小银行信誉不佳不能保证兑现他们发行的银行券也就渐渐地被一些资信雄厚的大银行发行的银 行券所取代。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金本位制大大削弱银行券的兑现性受到了削弱 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大危机后金属货币制度彻底崩溃银行券也不再兑现,变成了不可兑现的银行券。 现在,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流通使用中的货币都是这种不可兑现的银行券而且银行券的发行权也由一国中 央银行所垄断。 信用货币还包括另外一种形式,即存款货币。存款货币就是指能够发挥货币作用的银行存款,主要是指 能够通过签发支票办理转账结算的活期存款。 现代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是为客户办理结算业务,充当支付中介。银行支付业务的发展是与社会经济生 活节奏加快和大额交易的剧增分不开的。人们先把一部分款项存入银行,设立活期存款账户,客户根据存款 余额可签发支票,凭支票进行转账结算或提取现金。当客户支付时,可根据交易额在存款余额内签发支票,将 支票支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可将这张支票交给其开户银行,将付款人账户的存款额相应转为收款人账户的存 款。这样,通过存款账户间存款的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可签发支票的存款同银行券一样发挥 着货币的作用,因此也叫“存款货币”。与银行券支付相比用开立支票的方式进行转账结算,具有快速、安全、 方便的优点特别是在大额交易中,有时用银行券进行交易是很难进行的。因此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转账结 算占有重要的位置绝大部分的交易支付都通过存款货币的转移进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银行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家对金融业的控制也日趋加强。银行为了规避金 融管制提高竞争能力,不断推出新的业务种类。在存款方面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许多存 款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一定的货币性。信用货币的范围扩大了,不仅活期存款是货币定期存款也具有了货 币性。从实际操作上看,哪些是货币哪些不是货币就不是那么容易区分了。运用付额度越来越大次数也越 来越多,签发支票、收付支票也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形成巨大的财力支出。为此人们利用电子计算机 创造了一种更为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这就是利用银行卡之类的卡片来记录人们的存款货币额在支付时,既 不需要现金也不需要支票,只需要出示这些卡片,并通过计算机程序进行处理就可以完成支付了,这就是人们 常说的“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否是信用货币尚待人们进一步统一认识 第三节货币的职能与定义 货币的基本用途是作为“流通的巨大车轮,商业的重要工具”,为此货币具备五大职能即充当价值尺度 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价值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前两个职能通称为货币的基本职能,后三个则是由基本职
6 代也都仿照交子发行纸币。如南宋发行会子。北宋灭亡之后,金仿照宋交子发行了金交钞,有大钞、小钞两 种,大钞称贯,小钞称文。发行初期规定流通期限(为界),到期换发新钞,后来改为永久流通。元代流通的纸币 是中统元宝交钞,是元代世祖忽必烈中统元年(1260 年)发行的。明代发行的纸币“大明通行宝钞”流通了 100 多年,在中国历史上可称是流通时间最长的纸币。中国历史上流通过的纸币往往是和金属铸币一起流通, 虽然有些纸币发行初期禁止铸币流通,但由于纸币发行过多,贬值速度快,最终还是恢复铸币的流通。 ㈤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是以信用活动为基础产生的、能够发挥货币作用的信用工具。信用货币的形式主要有商业票 据、银行券和存款货币。关于商业票据及其信用货币的性质,将在以后的有关章节中论述,这里我们只论述 银行券和存款货币。银行券是银行发行的信用工具,是一种银行票据。最早的银行券出现于 17 世纪的欧洲。 当时流通中的货币是金属货币,银行办理存款业务而收进的货币是金属铸币,银行发放贷款时使用的也是金 属铸币。但有些时候,当商人们急需贷款时,银行却又没有足够的金属货币去贷放。为了解决金属铸币的不 足,银行就用发行银行券的形式向商人们发放贷款。由于银行券是由银行信用作保证,而且在当时,银行还承 诺持有银行券的人可以随时到银行兑换金属铸币,银行券被普遍接受。对持有银行券的人来说,不仅可以同 持有铸币一样进行支付,而且还免去了持有铸币的种种不便,如体大质重、不易保管运输、清点困难等,所以 银行券广泛流通起来。银行券在流通的初期是可以兑换金属货币的,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发行自己的银行券, 后来由于小银行信誉不佳,不能保证兑现,他们发行的银行券也就渐渐地被一些资信雄厚的大银行发行的银 行券所取代。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金本位制大大削弱,银行券的兑现性受到了削弱。 1929-1933 年的世界性经济大危机后,金属货币制度彻底崩溃,银行券也不再兑现,变成了不可兑现的银行券。 现在,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流通使用中的货币都是这种不可兑现的银行券,而且银行券的发行权也由一国中 央银行所垄断。 信用货币还包括另外一种形式,即存款货币。存款货币就是指能够发挥货币作用的银行存款,主要是指 能够通过签发支票办理转账结算的活期存款。 现代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是为客户办理结算业务,充当支付中介。银行支付业务的发展是与社会经济生 活节奏加快和大额交易的剧增分不开的。人们先把一部分款项存入银行,设立活期存款账户,客户根据存款 余额可签发支票,凭支票进行转账结算或提取现金。当客户支付时,可根据交易额在存款余额内签发支票,将 支票支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可将这张支票交给其开户银行,将付款人账户的存款额相应转为收款人账户的存 款。这样,通过存款账户间存款的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可签发支票的存款同银行券一样发挥 着货币的作用,因此也叫“存款货币”。与银行券支付相比,用开立支票的方式进行转账结算,具有快速、安全、 方便的优点,特别是在大额交易中,有时用银行券进行交易是很难进行的。因此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转账结 算占有重要的位置,绝大部分的交易支付都通过存款货币的转移进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银行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家对金融业的控制也日趋加强。银行为了规避金 融管制,提高竞争能力,不断推出新的业务种类。在存款方面,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许多存 款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一定的货币性。信用货币的范围扩大了,不仅活期存款是货币,定期存款也具有了货 币性。从实际操作上看,哪些是货币,哪些不是货币就不是那么容易区分了。运用付额度越来越大,次数也越 来越多,签发支票、收付支票也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形成巨大的财力支出。为此,人们利用电子计算机 创造了一种更为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这就是利用银行卡之类的卡片来记录人们的存款货币额,在支付时,既 不需要现金也不需要支票,只需要出示这些卡片,并通过计算机程序进行处理就可以完成支付了,这就是人们 常说的“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否是信用货币,尚待人们进一步统一认识。 第三节货币的职能与定义 货币的基本用途是作为“流通的巨大车轮,商业的重要工具”,为此,货币具备五大职能,即充当价值尺度、 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价值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前两个职能通称为货币的基本职能,后三个则是由基本职
能派生而来的职能 、价值尺度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一种价值单位或价值标准。所有商品和劳务的价值都可以用它来衡量和表示,如 某种帽子的价值为10元某本书的价值为20元,如此等等。马克思依据劳动价值论对价值尺度职能进行解 释,他认为各种商品都是劳动产品,货币显示的比例正是生产它们的劳动耗费的比例,货币使商品价值得到了 体现。以货币衡量商品和劳务价值,大大简化了市场上商品交换价值的衡量问题。如果在物物交易条件下, 商品种类为N,则交换比率总数为N<N-1)÷2,超过一定数量后交换率将接近天文数字,计算极为耗时费力。 而以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人们只需比较商品之间以货币表示的相对价格即可,交换率将减至(N-1),计算时间 大为节省。此外,各种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开支,都能用共同的货币表示、比较和计算大大简化了会计工作 流通手段 当货币在商品交易中起媒介作用时,即充当流通手段,又可称为交换中介、流通中介。在物物交换条件 下,只能在双方的需求和时间巧合之际交易才能顺利完成,这种交易方式效率低、成本高,也只能限于较简 单的商品范畴内进行,逐渐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出现后,一个商品所有者先换成货币 再用货币换取所需要的商品,使交易以最高效率、最低成本进行。这些节省下来的巨大人力、物力和时间 可以进行生产,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进社会福利。同时,由于商品交换已经割裂为两个独立的行为 卖和买,并且有独立发展的可能,即卖而不买不买就不能卖……,如此推延超过一定限度,就有可能出现商品 滞销、过剩等问题引发经济危机。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既有利于商品交易扩大,促进生产力发展,也孕育了经 济危机的萌芽 、价值贮藏手段 货币出现后商品买卖的行为得以分离。卖出商品者不必同时买入商品。卖者换得货币后,尽可保留和 贮藏货币,直至有需要或最方便时才购入商品或扩大投资。换言之,货币代表了一般性的购买力,也就具有价 值贮藏功能即弗里德曼所说的“货币是购买力的暂栖处”。随着现代货币流通的发展,人们普遍采用银行存 款和储蓄的方式贮藏价值表明存款持有者具有从社会中取得相应数量的商品和劳务的权利,只是推迟行使 这种权利。但这些商品和劳务并未退出经济活动的过程而以各种方式用于生产、流通等环节,成为推动经 济增长的要素。必须强调的是,货币要充分发挥价值贮藏职能,币值本身必须保持稳定,否则,货币便丧失了价 值贮藏功能,而贵金属和实物则成为保值工具 四、支付手段 货币的支付职能又称之为延期支付的标准。货币作为一种共同为人们所能接受的价值标准,必然能够作 为衡量长期性契约和借贷合约的基础,促进信用制度和借贷关系的发展。在商品流通中,就出现了以信用形 式买卖商品的现象,即赊销。商品卖出以后,货币并未同时由购买者交到商品销售者手中这时,商品销售者变 成了债权人,购买者变成了债务人。当契约到期时,债务人将贷款偿还给债权人。在赊销中,货币作为价值的 独立形态单方面转移没有商品在同时同地与之相向运动。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范围 扩展到商品流通之外,如赋税、地租由实物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各种劳务费用的支付,货币的借贷以及财政 收入和支出,银行的存放款和工资的支付等等都由货币执行支付职能。货币支付手段出现后,一方面没有钱 可以先进货没有货可以先收钱在时间、地区、行业之间大范围地调节资金和货物的平衡,使社会生产得以
7 能派生而来的职能。 一、价值尺度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一种价值单位或价值标准。所有商品和劳务的价值都可以用它来衡量和表示,如 某种帽子的价值为 10 元,某本书的价值为 20 元,如此等等。马克思依据劳动价值论对价值尺度职能进行解 释,他认为各种商品都是劳动产品,货币显示的比例正是生产它们的劳动耗费的比例,货币使商品价值得到了 体现。以货币衡量商品和劳务价值,大大简化了市场上商品交换价值的衡量问题。如果在物物交易条件下, 商品种类为 N,则交换比率总数为 N·(N-1)÷2,超过一定数量后,交换率将接近天文数字,计算极为耗时费力。 而以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人们只需比较商品之间以货币表示的相对价格即可,交换率将减至(N-1),计算时间 大为节省。此外,各种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开支,都能用共同的货币表示、比较和计算,大大简化了会计工作。 二、流通手段 当货币在商品交易中起媒介作用时,即充当流通手段,又可称为交换中介、流通中介。在物物交换条件 下,只能在双方的需求和时间巧合之际,交易才能顺利完成,这种交易方式效率低、成本高, 也只能限于较简 单的商品范畴内进行,逐渐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出现后,一个商品所有者先换成货币, 再用货币换取所需要的商品,使交易以最高效率、最低成本进行。这些节省下来的巨大人力、物力和时间, 可以进行生产,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进社会福利。同时,由于商品交换已经割裂为两个独立的行为—— 卖和买,并且有独立发展的可能,即卖而不买,不买就不能卖……,如此推延超过一定限度,就有可能出现商品 滞销、过剩等问题,引发经济危机。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既有利于商品交易扩大,促进生产力发展,也孕育了经 济危机的萌芽。 三、价值贮藏手段 货币出现后,商品买卖的行为得以分离。卖出商品者不必同时买入商品。卖者换得货币后,尽可保留和 贮藏货币,直至有需要或最方便时才购入商品或扩大投资。换言之,货币代表了一般性的购买力,也就具有价 值贮藏功能,即弗里德曼所说的“货币是购买力的暂栖处”。随着现代货币流通的发展,人们普遍采用银行存 款和储蓄的方式贮藏价值,表明存款持有者具有从社会中取得相应数量的商品和劳务的权利,只是推迟行使 这种权利。但这些商品和劳务并未退出经济活动的过程,而以各种方式用于生产、流通等环节,成为推动经 济增长的要素。必须强调的是,货币要充分发挥价值贮藏职能,币值本身必须保持稳定,否则,货币便丧失了价 值贮藏功能,而贵金属和实物则成为保值工具。 四、支付手段 货币的支付职能又称之为延期支付的标准。货币作为一种共同为人们所能接受的价值标准,必然能够作 为衡量长期性契约和借贷合约的基础,促进信用制度和借贷关系的发展。在商品流通中,就出现了以信用形 式买卖商品的现象,即赊销。商品卖出以后,货币并未同时由购买者交到商品销售者手中,这时,商品销售者变 成了债权人,购买者变成了债务人。当契约到期时,债务人将贷款偿还给债权人。在赊销中,货币作为价值的 独立形态单方面转移,没有商品在同时同地与之相向运动。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范围 扩展到商品流通之外,如赋税、地租由实物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各种劳务费用的支付,货币的借贷以及财政 收入和支出,银行的存放款和工资的支付等等,都由货币执行支付职能。货币支付手段出现后,一方面,没有钱 可以先进货,没有货可以先收钱,在时间、地区、行业之间大范围地调节资金和货物的平衡,使社会生产得以
顺利进行促使商品流通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由于赊销预付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债务 链,一旦债务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断裂都可能导致商品流通和社会再生产的困难,甚至酿成经济危机。 五、世界货币 货币越出国界,在世界市场上发挥职能这是随国际交往和国际贸易增加适应价值在国际间转移而形 成的职能。 世界货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国际间一般支付手段 国际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会引起相互之间的货币支付关系。由于这种货币支付具有相互关系 般采取债务相互抵消以后,只支付差额的作法 2国际间一般购买手段 它不是直接作为交换媒介,只是国际之间惯常的事务关系发生破裂时,一国单方面向另一国购买,即普通 商品与货币商品相交换。 3.国际间转移财富的一般手段 在国际关系中,当财富的转移不能以普通商品进行时,只能采用货币形式如援助、战争赔款、资本输出 4.充当国际储备 再生产发展及应付国际收支逆差时都需要储备基金这是世界货币贮藏手段的表现。在当代除了黄金 继续充当世界货币以外,世界货币正向多元化、分散化方向发展如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瑞士法朗 德国马克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行的特别提款权(SDRS)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世界货币的作用。 六、货币的界说 关于货币定义的争论由来已久,在西方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也有不少这方面 的理论论争。这些争论,围绕着两个相互关联的内容展开,即货币本质和货币构成。所谓货币本质,就是对货 币的基本特性的精确表述即说明“什么是货币”;所谓货币构成,则是依据货币本质而确定的货币范围。前 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的运用和表现。 对于货币本质的认识历来存在着两种对立观点即“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货币金属论强调 货币的内在价值将货币与贵金属混为一谈;货币名目论则否定货币具有内在价值认为货币只是一种符号或 票券。这两种学说显然具有片面性只是看到货币的某些特点没有形成全面客观的认识。而马克思提出“ 般等价物”理论,科学完整地概括了货币本质。 1货币金属论 货币金属论又称“金属主义的货币学说”。该学说将货币与贵金属混为一谈,认为货币是一种商品,必须 具有内在价值;进而又认为货币必须是贵金属,货币的价值由金属的价值决定。货币金属论是一种最古老的 货币理论,理论渊源可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和重商主义者。亚里士多德在他的《伦理学》中,已提出 了朴素的货币金属论主张。他认为货币之所以能够成为衡量一切财物价值的尺度,并成为交换的媒介,是因 为货币本身具有价值。同时,他又认为货币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由人们的协议或由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因而 其价值是可以随意变更的这属于货币名目论的观点。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货币理论包含着货币金属论和 货币名目论的萌芽 15世纪重商主义兴起,他们提出鲜明的货币金属论观点。他们认为财富就是货币,货币也就是财富;生产 只是创造财富的前提国际间的流通才是财富的直接来源,因此,只有对外贸易才能增加一国的货币数量。早
8 顺利进行,促使商品流通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由于赊销预付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债务 链,一旦债务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断裂,都可能导致商品流通和社会再生产的困难,甚至酿成经济危机。 五、世界货币 货币越出国界,在世界市场上发挥职能,这是随国际交往和,国际贸易增加,适应价值在国际间转移而形 成的职能。 世界货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国际间一般支付手段 国际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会引起相互之间的货币支付关系。由于这种货币支付具有相互关系, 一般采取债务相互抵消以后,只支付差额的作法。 2.国际间一般购买手段 它不是直接作为交换媒介,只是国际之间惯常的事务关系发生破裂时,一国单方面向另一国购买,即普通 商品与货币商品相交换。 3.国际间转移财富的一般手段 在国际关系中,当财富的转移不能以普通商品进行时,只能采用货币形式,如援助、战争赔款、资本输出 等。 4.充当国际储备 再生产发展及应付国际收支逆差时都需要储备基金,这是世界货币贮藏手段的表现。在当代,除了黄金 继续充当世界货币以外,世界货币正向多元化、分散化方向发展,如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瑞士法朗、 德国马克,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行的特别提款权(SDRS)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世界货币的作用。 六、货币的界说 关于货币定义的争论由来已久,在西方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也有不少这方面 的理论论争。这些争论,围绕着两个相互关联的内容展开,即货币本质和货币构成。所谓货币本质,就是对货 币的基本特性的精确表述,即说明“什么是货币”;所谓货币构成,则是依据货币本质而确定的货币范围。前 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的运用和表现。 对于货币本质的认识,历来存在着两种对立观点,即“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货币金属论强调 货币的内在价值,将货币与贵金属混为一谈;货币名目论则否定货币具有内在价值,认为货币只是一种符号或 票券。这两种学说显然具有片面性,只是看到货币的某些特点,没有形成全面客观的认识。而马克思提出“一 般等价物”理论,科学完整地概括了货币本质。 1.货币金属论 货币金属论又称“金属主义的货币学说”。该学说将货币与贵金属混为一谈,认为货币是一种商品,必须 具有内在价值;进而又认为货币必须是贵金属,货币的价值由金属的价值决定。货币金属论是一种最古老的 货币理论,理论渊源可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和重商主义者。亚里士多德在他的《伦理学》中,已提出 了朴素的货币金属论主张。他认为货币之所以能够成为衡量一切财物价值的尺度,并成为交换的媒介,是因 为货币本身具有价值。同时,他又认为货币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由人们的协议或由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因而 其价值是可以随意变更的,这属于货币名目论的观点。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货币理论包含着货币金属论和 货币名目论的萌芽。 15 世纪重商主义兴起,他们提出鲜明的货币金属论观点。他们认为,财富就是货币,货币也就是财富;生产 只是创造财富的前提,国际间的流通才是财富的直接来源,因此,只有对外贸易才能增加一国的货币数量。早
期重商主义仅强调货币是财富,而晚期重商主义者(如托马斯孟)则进一步强调只有贵金属才是一国的真正 财富。后来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也都是货币金属论的倡导者。他们竭力主张货 币是一种商品,必须具有十足的价值,只有金属货币才是真正的货币金本位制特别是金币本位制才是最理想 的货币制度。他们认为,铸币的价值并不取决于面值,而是决定于铸币本身的含金量,因而他们反对用纸币和 银行券代替金属货币流通,也反对用降低铸币重量或成色的办法,人为地提高铸币的名义价值。货币金属论 将货币这种特殊商品混同于普通商品,只强调了货币的价值尺度、价值贮藏和世界货币职能,而忽视了货币 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因而他们认为货币必须具有十足价值,而忽视了货币同样是价值符号这一基本事 实 2货币名目论 货币名目论又称为“名目主义的货币学说”。它完全否定货币的商品性否定货币的内在价值,而仅从观 念形态上分析货币的本质,主张货币只是一种符号或票券,能够充当货币完全是由于国家授予其权力。货币 名目论是在与重商主义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主张货币名目论的主要有巴本、贝克莱、孟德斯鸠和斯图亚特 等。他们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名目主义货币学说。 ①货币国定论 又称货币法定论。该理论从国家法制的角度论述货币的本质。早期货币国定论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 学家巴本(1640-1698)。他在《铸币论》中认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其价值由国家的权威规定,“由于国家的 权威才赋予铸币以价值。”他否认货币具有内在价值认为铸币上的印鉴并非铸币重量或成色的证明,而只是 “铸币价值的指令”现代货币国定论的倡导者是德国经济学家克拉蒲(1842-1926)。他在1905年发表的《货 币国定理论》一书中,主张“货币是法制的创造物”。他认为货币金属论只能说明足值的金属货币,而不能说 明纸币等其他货币。他声称货币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支付手段而支付手段具有多少价值单位,则由国家 的法制决定。货币国定论将货币这一经济范畴转化为法律范畴犯了概念性错误。货币的产生及其价值决定 受经济规律支配绝不是国家法制的创造物 ②货币职能论 货币职能论认为货币不具有内在价值,它的价值来自于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货币不是因为有价值才投 入流通而是因为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才具有价值。英国的贝克莱在他的《质问者》书中写道:“难道 金、银或纸币不只是用来计算、记载和监督的记号或符号吗?…难道货币实际上不只是转移和记载这种 权力的符号或记号,而这种符号用什么材料做成都是无关重要的吗?”可见,他认为货币只是一种符号,可以用 任何材料制成纸币更优于金属货币因为纸币的成本和流通费用明显低于金属货币 ③货币符号论 货币符号论认为货币只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种符号。孟德斯鸠(1689-1755)曾倡导货币符号论,他说“货 币为表示一切商品价值的符号如银币为商品价值的符号一样,纸币则为银币价值的符号。”孟德斯鸠认为纸 币是金属货币的符号是可取的,而说金属货币是商品价值的符号就大错特错了。金属货币和商品各自具有内 在价值和使用价值,金属货币是表现普通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而绝不仅仅是一种符号 ④货币观念论 货币观念论从观念的角度来分析货币的本质,认为货币只是一个观念的计量单位。孟德斯鸠曾把货币分 为真实货币与观念货币,真实货币具有一定的重量与成色,观念货币则为货币单位的名称。斯图亚特 (1712-1780)在货币理论上把观念货币论发挥得更完全。当他着眼于货币的价值尺度说明货币的本质时,认为 货币是一个观念的计量单位。他说:“货币单位不能同任何一部分价值有固定不变的比例,也就是说,它不能 固定在任何一定量的金、银或任何其他商品上……货币只是具有等分的观念标准。”德国经济学家李夫曼 也主张货币观念论。他认为货币不是任何实体从本质上看,它只是一种无形的计量单位仅存在于人们的观 念中。显然,货币观念论只强调了货币的价值尺度,而忽略了其他职能,并且混淆了价值尺度与价值标准两个 不同的概念。 综观货币名目论的几种主张,基本错误在于只强调了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忽视了货币的价值尺
9 期重商主义仅强调货币是财富,而晚期重商主义者(如托马斯孟)则进一步强调只有贵金属才是一国的真正 财富。后来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也都是货币金属论的倡导者。他们竭力主张货 币是一种商品,必须具有十足的价值,只有金属货币才是真正的货币,金本位制特别是金币本位制才是最理想 的货币制度。他们认为,铸币的价值并不取决于面值,而是决定于铸币本身的含金量,因而他们反对用纸币和 银行券代替金属货币流通,也反对用降低铸币重量或成色的办法,人为地提高铸币的名义价值。货币金属论 将货币这种特殊商品混同于普通商品,只强调了货币的价值尺度、价值贮藏和世界货币职能,而忽视了货币 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因而他们认为货币必须具有十足价值,而忽视了货币同样是价值符号这一基本事 实。 2.货币名目论 货币名目论又称为“名目主义的货币学说”。它完全否定货币的商品性,否定货币的内在价值,而仅从观 念形态上分析货币的本质,主张货币只是一种符号或票券,能够充当货币完全是由于国家授予其权力。货币 名目论是在与重商主义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主张货币名目论的主要有巴本、贝克莱、孟德斯鸠和斯图亚特 等。他们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名目主义货币学说。 ① 货币国定论 又称货币法定论。该理论从国家法制的角度论述货币的本质。早期货币国定论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 学家巴本(1640-1698)。他在《铸币论》中认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其价值由国家的权威规定,“由于国家的 权威,才赋予铸币以价值。”他否认货币具有内在价值,认为铸币上的印鉴并非铸币重量或成色的证明,而只是 “铸币价值的指令”。现代货币国定论的倡导者是德国经济学家克拉蒲(1842-1926)。他在 1905 年发表的《货 币国定理论》一书中,主张“货币是法制的创造物”。他认为,货币金属论只能说明足值的金属货币,而不能说 明纸币等其他货币。他声称货币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支付手段,而支付手段具有多少价值单位,则由国家 的法制决定。货币国定论将货币这一经济范畴转化为法律范畴,犯了概念性错误。货币的产生及其价值决定 受经济规律支配,绝不是国家法制的创造物。 ②货币职能论 货币职能论认为货币不具有内在价值,它的价值来自于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货币不是因为有价值才投 入流通,而是因为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才具有价值。英国的贝克莱在他的《质问者》书中写道:“难道 金、银或纸币不只是用来计算、记载和监督的记号或符号吗?……难道货币实际上不只是转移和记载这种 权力的符号或记号,而这种符号用什么材料做成都是无关重要的吗?”可见,他认为货币只是一种符号,可以用 任何材料制成,纸币更优于金属货币,因为纸币的成本和流通费用明显低于金属货币。 ③货币符号论 货币符号论认为货币只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种符号。孟德斯鸠(1689-1755)曾倡导货币符号论,他说:“货 币为表示一切商品价值的符号,如银币为商品价值的符号一样,纸币则为银币价值的符号。”孟德斯鸠认为纸 币是金属货币的符号是可取的,而说金属货币是商品价值的符号就大错特错了。金属货币和商品各自具有内 在价值和使用价值,金属货币是表现普通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而绝不仅仅是一种符号。 ④货币观念论 货币观念论从观念的角度来分析货币的本质,认为货币只是一个观念的计量单位。孟德斯鸠曾把货币分 为真实货币与观念货币,真实货币具有一定的重量与成色,观念货币则为货币单位的名称。斯图亚特 (1712-1780)在货币理论上把观念货币论发挥得更完全。当他着眼于货币的价值尺度说明货币的本质时,认为 货币是一个观念的计量单位。他说:“货币单位不能同任何一部分价值有固定不变的比例,也就是说,它不能 固定在任何一定量的金、银或任何其他商品上……货币只是具有等分的观念标准。”德国经济学家李夫曼 也主张货币观念论。他认为,货币不是任何实体,从本质上看,它只是一种无形的计量单位,仅存在于人们的观 念中。显然,货币观念论只强调了货币的价值尺度,而忽略了其他职能,并且混淆了价值尺度与价值标准两个 不同的概念。 综观货币名目论的几种主张,基本错误在于只强调了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忽视了货币的价值尺
度、价值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从而否认了货币的商品性及其内在价值,仅把货币看成是一种符号 总之,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只从某一方面论述货币本质都是与客观实际不完全相符的片面理论。 3马克思的“一般等价物”理论 马克思的“一般等价物”理论在“货币的起源和演变”一节中已经详细论证这里不再赘述。马克思认 为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具体体现在 ①货币是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普通商品直接以使用价值的资格出现,货币则以价值的直接体现物 的资格出现从而成为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特殊商品 ②货币具有与所有商品直接交换的能力。货币不仅同普通商品一样,具有特定的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 它具有一般的使用价马克思从商品出发在分析商品交换和价值形态发展的基础上揭示了货币的本质。又 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全面地论述了货币的职能。对货币的本质进行了从现象到本质、从内容到形式的最为科 学完整的说明 第四节货币制度及国际货币体系 、货币制度及其构成 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简称币制。从历史上看各个时期的各 个国家都曾用不同的法律形式对货币流通进行种种规定,目的是保证货币和货币流通的稳定,使之能够正常 地发挥各种职能。货币制度最早是伴随着国家统一铸造铸币开始的,规范、统一的货币制度随着资产阶级国 家政权的确立才得以建立,成为典型的币制。货币制度主要包括这样一些内容:规定货币材料、货币单位、 流通中货币的种类、货币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以及准备制度等。 ()规定货币材料 国家在货币制度中首先规定哪些商品可以作为货币材料,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 用金、银或金银共同作为货币材料就形成金本位制、银本位制或金银复本位制。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由哪 种商品作为货币材料是由国家规定的但国家的规定也是受客观经济发展过程制约和决定的国家对货币材 料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流通中已经形成的客观现实进行法律上的肯定。国家不能随心所欲任意指定某种商品 作为货币材料如果这样做了,在实际中也是不能长久的 (二)规定货币单位规定 货币单位即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单位的“值”。国家通常是以习惯形成的名称为基础规定货币 单位的名称。最初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材料本身重量单位名称是一致的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货币单位名 称和重量单位名称逐渐脱离,货币单位名称已经不再表示任何重量上的意义。规定货币单位的“值”,在金 属货币流通条件下,就是规定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的重量及成色。如英国1816年实行金本位制时规 定:货币单位名称为“英镑”,1英镑含成色为1112的黄金123.7447格令(合797克)。美国货币单位名称为 美元”,1934年1月规定其含金量为088871克。1914年中国的《国币条例》规定,货币单位名称为“圆”, 每圆含纯银6钱4分8毫(合23.977克)。在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有些国家规定货币的含金量有的则规定 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固定比例。在黄金非货币条件下,货币币值则主要表现为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
10 度、价值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从而否认了货币的商品性及其内在价值,仅把货币看成是一种符号。 总之,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只从某一方面论述货币本质,都是与客观实际不完全相符的片面理论。 3.马克思的“一般等价物”理论 马克思的“一般等价物”理论在“货币的起源和演变”一节中已经详细论证,这里不再赘述。马克思认 为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具体体现在: ①货币是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普通商品直接以使用价值的资格出现,货币则以价值的直接体现物 的资格出现,从而成为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特殊商品。 ②货币具有与所有商品直接交换的能力。货币不仅同普通商品一样,具有特定的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 它具有一般的使用价马克思从商品出发,在分析商品交换和价值形态发展的基础上,揭示了货币的本质。又 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全面地论述了货币的职能。对货币的本质进行了从现象到本质、从内容到形式的最为科 学完整的说明。 第四节货币制度及国际货币体系 一、货币制度及其构成 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简称币制。从历史上看,各个时期的各 个国家都曾用不同的法律形式对货币流通进行种种规定,目的是保证货币和货币流通的稳定,使之能够正常 地发挥各种职能。货币制度最早是伴随着国家统一铸造铸币开始的,规范、统一的货币制度随着资产阶级国 家政权的确立才得以建立,成为典型的币制。货币制度主要包括这样一些内容:规定货币材料、货币单位、 流通中货币的种类、货币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以及准备制度等。 ㈠规定货币材料 国家在货币制度中首先规定哪些商品可以作为货币材料,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 用金、银或金银共同作为货币材料就形成金本位制、银本位制或金银复本位制。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由哪 种商品作为货币材料是由国家规定的,但国家的规定也是受客观经济发展过程制约和决定的,国家对货币材 料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流通中已经形成的客观现实进行法律上的肯定。国家不能随心所欲任意指定某种商品 作为货币材料,如果这样做了,在实际中也是不能长久的。 (二)规定货币单位规定 货币单位即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单位的“值”。国家通常是以习惯形成的名称为基础规定货币 单位的名称。最初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材料本身重量单位名称是一致的,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货币单位名 称和重量单位名称逐渐脱离,货币单位名称已经不再表示任何重量上的意义。规定货币单位的“值”,在金 属货币流通条件下,就是规定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的重量及成色。如英国 1816 年实行金本位制时规 定:货币单位名称为“英镑”,1 英镑含成色为 11/12 的黄金 123.7447 格令(合 7.97 克)。美国货币单位名称为 “美元”,1934 年 1 月规定其含金量为 0.888671 克。1914 年中国的《国币条例》规定,货币单位名称为“圆”, 每圆含纯银 6 钱 4 分 8 毫(合 23.977 克)。在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有些国家规定货币的含金量,有的则规定 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固定比例。在黄金非货币条件下,货币币值则主要表现为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