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特点 (1)兼有强迫劳动与福利救济的双重性质 (2)旧《济贫法》的基础是社会权利的不平等 (3)旧《济贫法》在客观上促进了社会保障形式的重大变 化 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的颁布,可以看作是社会保障制 度的最初萌芽。 周 密
3. 特点 (1)兼有强迫劳动与福利救济的双重性质 (2)旧《济贫法》的基础是社会权利的不平等 (3)旧《济贫法》在客观上促进了社会保障形式的重大变 化 *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的颁布,可以看作是社会保障制 度的最初萌芽
(二)“斯宾汉姆兰德制”的出现及其局限 1.“斯宾汉姆兰德制”是一种家庭津贴法,口号是公平收 入,体现了社会平等、互助互济的思想 2.目的是阻止劳动力流动,维护社会秩序,但其采取的手 段不是强迫劳动而是恩惠,这与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更接 近了一步 3,这种不鼓高争文不鼓励劳动力流动的做法,事实起 到了遏制自由经济的作用,这也注定了它必然失败的命 运 * 中国目前农民工的大规模流动
(二)“斯宾汉姆兰德制”的出现及其局限 1. “斯宾汉姆兰德制”是一种家庭津贴法,口号是公平收 入,体现了社会平等、互助互济的思想 2. 目的是阻止劳动力流动,维护社会秩序,但其采取的手 段不是强迫劳动而是恩惠,这与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更接 近了一步 3. 这种不鼓励竞争,不鼓励劳动力流动的做法,事实上起 到了遏制自由经济的作用,这也注定了它必然失败的命 运 * 中国目前农民工的大规模流动
(三)新《济贫法》的颁布及其主要内容 1.1834年通过了《济贫法》修正案,即新《济贫法》 2.取消院外救济,强迫需要救济的贫民重新回到济贫习艺所, 实行残酷的苦役制度 3.新《济贫法》进步性在于它承认要求社会保护是公民的合 法权利,社会负有保障公民生存的义务。将济贫权力集 中到中央政府,在联邦一级实行中央督导制,成立济贫 法实施委员会。 和 冠 超
(三)新《济贫法》的颁布及其主要内容 1. 1834年通过了《济贫法》修正案,即新《济贫法》 2. 取消院外救济,强迫需要救济的贫民重新回到济贫习艺所, 实行残酷的苦役制度 3. 新《济贫法》进步性在于它承认要求社会保护是公民的合 法权利,社会负有保障公民生存的义务。将济贫权力集 中到中央政府,在联邦一级实行中央督导制,成立济贫 法实施委员会
■4.新《济贫法》的苛刻之处 ●(1)丧失个人声誉(接受救济被社会视为污点) ●(2)丧失个人自由(必须禁闭在贫民习艺所里劳动) ,(3)丧失政治自由(丧失公民权尤其是选举权) 超
▪ 4.新《济贫法》的苛刻之处 (1)丧失个人声誉(接受救济被社会视为污点) (2)丧失个人自由(必须禁闭在贫民习艺所里劳动) (3)丧失政治自由(丧失公民权尤其是选举权)
三、德国的社会保险三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一)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铁血宰相 俾斯麦 图
三、德国的社会保险三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一)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铁血宰相 俾斯麦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