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年年度报告 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是否 如未能及时履如未能及 承诺背景 承诺承诺方 承诺 承诺时间有履 行应说明未完时履行应 类型 内容 及期限行期 成履行的具体说明下一 步计划 在公司207年实施换股吸收合并整体上市时,承诺时间: 解决同业/中国葛洲为避免同业竞争,葛洲坝集团承诺吸收合并2007年 竞争 坝集团有|完成后,葛洲坝集团及所属其他企业不经营,|承诺期限:否 不适用 与重大资产 发生同业竞争 重组相关的 在公司2007年实施换股吸收合并整体上市时 中国葛洲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葛洲坝集团承诺:按承诺时间 其他 坝集团有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7年 限公司做到与发行人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承诺期限 否是不适用 不适用 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资产、业长期 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运作 为保证本公司独立性,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 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中国能建通过 葛洲坝集团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法律法 规和葛洲坝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行使股东权 其他对公司 中国能源|利依法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2:中国能建除|承诺时间 中小股东所其他 建设集团通过葛洲坝集团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以在/2013 不适用 不适用 作承诺 有限公司何方式影响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多/月2 的独立。3中国能建保证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独承诺期限 立自主地运作,维护公司在生产经营、内部管 长期 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的独立决策。4 中国能建维护公司依法依规提名、选举、聘任 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干预公司人事 36/237
2020 年年度报告 36 / 237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 承诺 解决同业 竞争 中国葛洲 坝集团有 限公司 在公司 2007 年实施换股吸收合并整体上市时, 为避免同业竞争,葛洲坝集团承诺:吸收合并 完成后,葛洲坝集团及所属其他企业不经营、 不投资与发行人主业相同的业务,不与发行人 发生同业竞争。 承诺时间: 2007 年 承诺期限: 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中国葛洲 坝集团有 限公司 在公司 2007 年实施换股吸收合并整体上市时, 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葛洲坝集团承诺:按 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做到与发行人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 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资产、业 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运作。 承诺时间: 2007 年 承诺期限: 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其他 中国能源 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为保证本公司独立性,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 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中国能建通过 葛洲坝集团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法律法 规和葛洲坝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行使股东权 利,依法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2.中国能建除 通过葛洲坝集团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以任 何方式影响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 的独立。3.中国能建保证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独 立自主地运作,维护公司在生产经营、内部管 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的独立决策。4. 中国能建维护公司依法依规提名、选举、聘任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干预公司人事 承诺时间: 2013 年 11 月 21 日 承诺期限: 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020年年度报告 为了避免与葛洲坝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 中国能建根据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和定位,正在 筹划中国能建整体上市方案,力求通过整体上 013年11 能建不会利用对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损害公月21日 其他 中国能源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公司的主2014年4月 建设集团普业务范围内,公司参与竞争的项目,中国能 日是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建及所属其他企业不参与竞争:在公司从事的/ 诺期限 其他业务领域如出现可能的竞争,中国能建 020年12 所属其他企业将以优先维护公司的权益为原/月31日之 则,避免同业竞争。还就避免与本公司同业竞 争的履行期限承诺如下:在2020年12月31日 前消除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承诺时间 中国能源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2020年2月 其他 建设集团/次增持之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股份的05%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自首次/冬 有限公司|统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承诺期限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洲坝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持之日起 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未来6个月 注:2020年10月13日,公司接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相关的重大事项 该事项可能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10月14日开市起停牌。 020年10月15日,公司接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通知,中国能建拟筹划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能建将实现A股和H股两地 上市。 2020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10月28日复牌。 截至目前,吸收合并总体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已经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并履行了第二次董事会审议的程序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2020 年年度报告 37 / 237 任免决定。 其他 中国能源 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为了避免与葛洲坝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 中国能建根据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和定位,正在 筹划中国能建整体上市方案,力求通过整体上 市,消除与公司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2.中国 能建不会利用对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损害公 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公司的主 营业务范围内,公司参与竞争的项目,中国能 建及所属其他企业不参与竞争;在公司从事的 其他业务领域如出现可能的竞争,中国能建及 所属其他企业将以优先维护公司的权益为原 则,避免同业竞争。还就避免与本公司同业竞 争的履行期限承诺如下: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前消除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承诺时间: 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14年4月 22 日 承诺期限: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 前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中国能源 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未来 6 个月内(自首 次增持之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 0.5%,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葛 洲坝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时间: 2020年2月 3 日 承诺期限: 自 首 次 增 持之日起, 未来 6 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注:2020年10月13日,公司接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相关的重大事项, 该事项可能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 年10月14日开市起停牌。 2020年10月15日,公司接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通知,中国能建拟筹划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能建将实现A股和H股两地 上市。 2020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10月28日复牌。 截至目前,吸收合并总体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已经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并履行了第二次董事会审议的程序,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2020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口已达到口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口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 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 付租金等租金减让,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 金减让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执行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V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4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38/237
2020 年年度报告 38 / 237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 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 付租金等租金减让,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 金减让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执行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34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9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报告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 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39/237
2020 年年度报告 39 / 237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 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年度报告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与关联 人财务公司将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 联方签订<2020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所属单位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1547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 属单位提供贷款余额为11367亿元,母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 款余额为0亿元,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余额为 12亿元。以上金额均在年初预计范围之内。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与间接 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中国能建股份将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葛洲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与中国能建集团(不含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 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59亿元;与中国能建股份(不包括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18.50亿元。其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类交易金额1748亿元;销售产品、商品类交易金额099亿元:其他服务类交易金额0.03亿元。 以上实际发生金额均在年初预计范围之内。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40/237
2020 年年度报告 40 / 237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与关联 人财务公司将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 联方签订<2020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所属单位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115.47 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 属单位提供贷款余额为 113.67 亿元,母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 款余额为 0 亿元,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余额为 12 亿元。以上金额均在年初预计范围之内。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与间接 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中国能建股份将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葛洲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与中国能建集团(不含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 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1.59 亿元;与中国能建股份(不包括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 18.50 亿元。其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类交易金额 17.48 亿元;销售产品、商品类交易金额 0.99 亿元;其他服务类交易金额 0.03 亿元。 以上实际发生金额均在年初预计范围之内。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