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媒体质疑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口不适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 2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于2013 年7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13年7 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同意授予十名激励对象合计800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9.83元/股。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5元(含税)”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3年8月8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83 元/股调整为9.33元/股。后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3股”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4年5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由800万份调整为1,040万份,行权 价格由9.33元/股调整为6.56元/股 报告期内,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与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十名激励对象首 次行权条件满足。2014年7月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十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12万份股票期权自2014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7日可行权,行权价格 为6.56元/股。应激励对象申请,深交所确认,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于2014 年10月10日完成了十名激励对象312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期股票期权费用应当按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 量和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激励对象所提供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因 此,对股票期权费用的确认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行权实施完成后将相应增加公司 当期的股东权益。具体影响数据如下: 年份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利润额影响数(万元) -361.86 226.26 -78.95 股东权益影响数(万元) 2,046.72 2,046.72 2,728.96 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以后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 26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于2013 年7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13年7 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同意授予十名激励对象合计800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9.83元/股。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5元(含税)”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3年8月8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83 元/股调整为9.33元/股。后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3股”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4年5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由800万份调整为1,040万份,行权 价格由9.33元/股调整为6.56元/股。 报告期内,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与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十名激励对象首 次行权条件满足。2014年7月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十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12万份股票期权自2014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7日可行权,行权价格 为6.56元/股。应激励对象申请,深交所确认,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于2014 年10月10日完成了十名激励对象312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期股票期权费用应当按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 量和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激励对象所提供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因 此,对股票期权费用的确认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行权实施完成后将相应增加公司 当期的股东权益。具体影响数据如下: 年份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利润额影响数(万元) -361.86 -226.26 -78.95 股东权益影响数(万元) 2,046.72 2,046.72 2,728.96 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以后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人单吕龙先生、章卡兵先生、李士良先生和非关联人施兆昌先生 以货币方式同比例对浙江伟星光学增加投资4,500万元,其中5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4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持有浙江伟星光学20.8667%的股权,本次增加投资金额939万元。 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査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对参股公司浙江伟星光学201年2月1日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 27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人单吕龙先生、章卡兵先生、李士良先生和非关联人施兆昌先生 以货币方式同比例对浙江伟星光学增加投资 4,500 万元,其中 5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4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持有浙江伟星光学 20.8667%的股权,本次增加投资金额 939 万元。 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对参股公司浙江伟星光学 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2014 年 2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相关公告掘保|期(协议签|实际据担保类型保是否服关联方 披露日期额度 署 日)|保金额 担保 无 围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 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 额度合计(A1) 生额合计(A2) 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 围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 保额度合计(A3) 额合计(A4)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担保额实际发生日 担保是否履是否为 担保对象名称相关公告期(协议签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期行完毕担保 关联方 披露日期」 署日) 2013年12 月30日 1,100 700 深圳联达钮扣2013年则201日 有限公司 200一般保证3年否 否 1,500 否 2014年12 月24日 200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1) 0报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报告期末己审批的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合计(B3) 2,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合计(B4) 1,90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A1+B1) 计(A2+B2) 3,7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 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合计(A3+B3) 2,000 (A4+B4) 1,90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0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以上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深圳联达钮扣有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并与被担保方签署了反担保协 议,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 28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 额度 实际发生日 期(协议签 署日) 实际担 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 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无 - - - - - -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 额度合计(A1)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 生额合计(A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 保额度合计(A3) 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 额合计(A4) 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 度 实际发生日 期(协议签 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 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深圳联达钮扣 有限公司 2013 年10 月 25 日 2,000 2013 年 12 月 30 日 1,100 一般保证 3 年 是 否 2014年4月 14 日 700 是 200 否 2014 年 12 月 24 日 1,500 否 200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际发生额合计(B2) 3,7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合计(B3) 2,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合计(B4) 1,90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 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A2+B2) 3,7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合计(A3+B3) 2,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A4+B4) 1,900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0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 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以上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深圳联达钮扣有 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并与被担保方签署了反担保协 议,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 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九、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 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承诺履行 时间期限情况 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高管职 务,则2017年4月18日前不出 2017年4 章卡鹏先生、 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2014年月18日 张三云先生|2017年4月18日前发生离任签|日任后6个 股改承诺 司股份。 月内严格履 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 行承诺 伟星集团有限|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200年 公司 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6月28 章卡鹏先生、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日 张三云先生 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无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无 无 无 伟星集团有限 2001年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公司、章卡鹏先/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8月26 严格履 资时所作承诺 函》 不为激励对象依据第二期股票 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013年月2日到严格 所作承诺 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保。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资 日 2017年7行承诺 月7日 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 29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 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九、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 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履行 情况 股改承诺 章卡鹏先生、 张三云先生 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高管职 务,则 2017 年 4 月 18 日前不出 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 2017 年 4 月 18 日前发生离任等 情形,离任后 6 个月内不出售公 司股份。 2014 年 3 月 24 日 2017年4 月 18 日 前或离 任后6个 月内 严格履 行承诺 伟星集团有限 公司、 章卡鹏先生、 张三云先生 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 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 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 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005 年 6 月 28 日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无 无 - 无 无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 无 无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伟星集团有限 公司、章卡鹏先 生、张三云先生 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 2001 年 8 月 26 日 - 严格履 行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公司 不为激励对象依据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保。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资 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 2013 年 4 月 2 日 2013 年 4 月2日至 2017年7 月 7 日 严格履 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