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 2011/3/15
第四章 抽象行政行为 2011/3/15 1
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具 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界限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立法行为与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具 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界限; ◼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 行政立法行为与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2
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产生的时代背景 1、近代社会之前世界各国的立法体制; 2、近代社会以来至二战结束之前世界各国的立法体制; 3、二战以后行政立法出现的内在原因 (1)立法的滞后性; (2)行政管理权限范围的扩展及行政的高度变动性 (二)我国行政立法产生的历史沿革 1、1949年到1982年宪法颁布之前 2、1982年宪法颁布到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之前; 3、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至今; ■三、行政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阶(见下图) 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 二、行政立法 ◼ (一)行政立法产生的时代背景 ◼ 1、近代社会之前世界各国的立法体制; ◼ 2、近代社会以来至二战结束之前世界各国的立法体制; ◼ 3、二战以后行政立法出现的内在原因 ◼ (1)立法的滞后性; ◼ (2)行政管理权限范围的扩展及行政的高度变动性; ◼ (二)我国行政立法产生的历史沿革 ◼ 1、1949年到1982年宪法颁布之前; ◼ 2、1982年宪法颁布到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之前; ◼ 3、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至今; ◼ 三、行政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阶(见下图) 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3
宪法 授权立法(如经济 法律(基本法律和非基本 自治条例和 特别行政区 特区法规) 法律) 单行条例 基本法 行政法规 军事法规 特别行政区 法律 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军事规章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较大的市的地方 府规章 性法规 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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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规则冲突及其解决机制 常规意义上的规则冲突及其解决机制 1、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的,优先适用上位法; 2、特别法与一般法冲突的,优先适用特别法 3、新法与旧法冲突的,优先适用新法; 4、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冲突的,由有权机关解决 特种类型的规则及其解决机制 1、规章与规章的冲突; 2、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冲突; 、行政规则的适用 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四、法律规则冲突及其解决机制 常规意义上的规则冲突及其解决机制 1、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的,优先适用上位法; 2、特别法与一般法冲突的,优先适用特别法; 3、新法与旧法冲突的,优先适用新法; 4、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冲突的,由有权机关解决; 特种类型的规则及其解决机制 1、规章与规章的冲突; 2、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冲突; 二、行政规则的适用 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