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乡党第十 疏]正义曰:此篇唯记孔子在鲁国乡党中言行,故分之以次前篇也。此篇虽曰一章,其间事 义亦以类相从,今各依文解之 孔子於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王曰:“恂恂,温恭之貌。”)其在宗庙朝廷, 便便言,唯谨尔。(郑曰:“便便,辩也。虽辩而谨敬。”)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孔 曰:“侃侃,和乐之貌。”)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孔曰:“訚訚,中正之貌。”)君在,跋 躇如也,与与如也。(马曰:“君在,视朝也。馭躇,恭敬之貌。与与,威仪中适之貌。”) [疏]“孔子”至“与与如也”。○正义曰:此一节记言语及趋朝之礼容也。“孔子於乡党,恂 恂如也,似不能言者”,恂恂,温恭之貌。言孔子在於乡党中,与故旧相接,常温和恭敬, 恂恂然如似不能言语者,道其谦恭之甚也。凡言“如也”者,皆谓如此义也。“其在宗庙朝 廷,便便言,唯谨尔”者,便便,辨也。宗庙,行礼之处,朝廷,布政之所,当详问极言, 故辨治也。虽辨而唯谨敬。“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者,侃 侃,和乐之貌。訚訚,中正之貌。下大夫稍卑,故与之言,可以和乐。上大夫,卿也,爵位 既尊,故与之言,常执中正,不敢和乐也。“君在,跋躇如也,与与如也”者,君在,谓视 朝时也;跋躇,恭敬之貌:与与,威仪中适之貌。既当君在之所,故恭敬,使威仪中适,不 敢解惰也。 君召使摈,(郑曰:“君召使摈者,有宾客使迎之。”)色勃如也,(孔曰:“必变色。”)足 躞如也。(包曰:“足躞,盘辟貌。”)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後,檐如也。(郑曰:“揖左人, 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衣前後如也。”)趋进,翼如也。(孔曰:“言端好。”) 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郑曰:“复命白君,宾已去矣。”) [疏]“君召使摈”至“顾矣”。O正义曰:此一节言君召孔子,使为摈之礼也。摈,谓主之 君所使出接宾者也。“色勃如也,足躞如也”者,勃然变色也。足躞,盘辟貌。既传君命以 接宾,故必变色而加肃敬也。足容盘辟,躞然不敢懈慢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後檐 如也”者,谓交摈传命时,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衣前後褘如也 趋进,翼如也”者,谓疾趋而进,张拱端好,为鸟之张翼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 矣”,谓宾礼毕,上摈送宾出,反告白君,已去矣,不反顾也。O注“郑曰”至“如也”。O 正义曰:云“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者,谓传摈时也。案诸侯自相为宾之礼, 凡宾主各有副,宾副曰介,主副曰摈及行人。若诸侯自行,则介各从其命数。至主国大门外 主人及摈出门相接。若主君是公,则摈者五人,侯伯则摈者四人,子男则摈者二人。所以随 命数者,谦也,故并用强半之数也。宾若是公,来至门外,直当西,去门九十步而下车, 当轵北乡而立。郑注《考工记》云:“轵,毂末也。”其侯伯立当前侯胡下,子男立当衡。注: “衡谓车轭。”其君当轸,而九介立在君之北,逦迤西北,并东乡而列。主公出,直东, 南西乡立。摈在主人之南,邇迤东南立,并西乡也。使末摈与末介相对,中间傍相去三丈六 尺。列摈、介既竟竞,则主君就摈求辞。所以须求辞者,不敢自许,人求诣已,恐为他事而至 故就求辞,自谦之道也。求辞之法,主人先传求辞之言与上摈,上摈以至次摈,次摈继传以 至末摈,末摈传与宾末介,末介以次继传,上至於宾。宾答辞随其来意,又从上介而传,下 至末介,末介又传与末摈,末摈传相次而上至於主人。传辞既竟,而後进迎宾至门。知摈 介朝位如此者,《大行人职》文。又知传辞拜迎宾前至门者,《司仪职》文。其传辞,《司仪》 之交摈也。其列摈、介,传辞委曲,约《聘礼》文。若诸侯使卿大夫相聘,其介与主位,则 《大行人》云:“卿大夫之礼,各下其君二等。”郑注云:“介与朝位”是也。主君待之,摈 数如待其君。其有异者,主君至大门而不出限,南面而立也。若公之使,亦直西北向,七 介,而去门七十步。侯伯之使,列五介,而去门五十步。子男之使,三介,而去门三十步。 上摈出阈外东南西向,陈介西北,东面逦迤,如君自相见也,而末介、末摈相对亦相去三
1 ●卷十·乡党第十 [疏]正义曰:此篇唯记孔子在鲁国乡党中言行,故分之以次前篇也。此篇虽曰一章,其间事 义亦以类相从,今各依文解之。 孔子於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王曰:“恂恂,温恭之貌。”)其在宗庙朝廷, 便便言,唯谨尔。(郑曰:“便便,辩也。虽辩而谨敬。”)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孔 曰:“侃侃,和乐之貌。”)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孔曰:“訚訚,中正之貌。”)君在,踧 踖如也,与与如也。(马曰:“君在,视朝也。踧踖,恭敬之貌。与与,威仪中适之貌。”) [疏]“孔子”至“与与如也”。○正义曰:此一节记言语及趋朝之礼容也。“孔子於乡党,恂 恂如也,似不能言者”,恂恂,温恭之貌。言孔子在於乡党中,与故旧相接,常温和恭敬, 恂恂然如似不能言语者,道其谦恭之甚也。凡言“如也”者,皆谓如此义也。“其在宗庙朝 廷,便便言,唯谨尔”者,便便,辨也。宗庙,行礼之处,朝廷,布政之所,当详问极言, 故辨治也。虽辨而唯谨敬。“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者,侃 侃,和乐之貌。訚訚,中正之貌。下大夫稍卑,故与之言,可以和乐。上大夫,卿也,爵位 既尊,故与之言,常执中正,不敢和乐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者,君在,谓视 朝时也;踧踖,恭敬之貌;与与,威仪中适之貌。既当君在之所,故恭敬,使威仪中适,不 敢解惰也。 君召使摈,(郑曰:“君召使摈者,有宾客使迎之。”)色勃如也,(孔曰:“必变色。”)足 躩如也。(包曰:“足躩,盘辟貌。”)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郑曰:“揖左人, 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衣前後襜如也。”)趋进,翼如也。(孔曰:“言端好。”) 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郑曰:“复命白君,宾已去矣。”) [疏]“君召使摈”至“顾矣”。○正义曰:此一节言君召孔子,使为摈之礼也。摈,谓主之 君所使出接宾者也。“色勃如也,足躩如也”者,勃然变色也。足躩,盘辟貌。既传君命以 接宾,故必变色而加肃敬也。足容盘辟,躩然不敢懈慢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後襜 如也”者,谓交摈传命时,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衣前後襜如也。 “趋进,翼如也”者,谓疾趋而进,张拱端好,为鸟之张翼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 矣”,谓宾礼毕,上摈送宾出,反告白君,已去矣,不反顾也。○注“郑曰”至“如也”。○ 正义曰:云“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者,谓传摈时也。案诸侯自相为宾之礼, 凡宾主各有副,宾副曰介,主副曰摈及行人。若诸侯自行,则介各从其命数。至主国大门外, 主人及摈出门相接。若主君是公,则摈者五人,侯伯则摈者四人,子男则摈者二人。所以随 命数者,谦也,故并用强半之数也。宾若是公,来至门外,直当 西,去门九十步而下车, 当轵北乡而立。郑注《考工记》云:“轵,毂末也。”其侯伯立当前侯胡下,子男立当衡。注: “衡谓车轭。”其君当轸,而九介立在君之北,逦迤西北,并东乡而列。主公出,直 东, 南西乡立。摈在主人之南,逦迤东南立,并西乡也。使末摈与末介相对,中间傍相去三丈六 尺。列摈、介既竟,则主君就摈求辞。所以须求辞者,不敢自许,人求诣已,恐为他事而至, 故就求辞,自谦之道也。求辞之法,主人先传求辞之言与上摈,上摈以至次摈,次摈继传以 至末摈,末摈传与宾末介,末介以次继传,上至於宾。宾答辞随其来意,又从上介而传,下 至末介,末介又传与末摈,末摈传相次而上至於主人。传辞既竟,而後进迎宾至门。知摈、 介朝位如此者,《大行人职》文。又知传辞拜迎宾前至门者,《司仪职》文。其传辞,《司仪》 之交摈也。其列摈、介,传辞委曲,约《聘礼》文。若诸侯使卿大夫相聘,其介与主位,则 《大行人》云:“卿大夫之礼,各下其君二等。”郑注云:“介与朝位”是也。主君待之,摈 数如待其君。其有异者,主君至大门而不出限,南面而立也。若公之使,亦直 西北向,七 介,而去门七十步。侯伯之使,列五介,而去门五十步。子男之使,三介,而去门三十步。 上摈出阈外 东南西向,陈介西北,东面逦迤,如君自相见也,而末介、末摈相对亦相去三
丈六尺。陈摈介竞,则不传命,而上摈进至末摈间,南揖宾,宾亦进至末介间,上摈与宾相 去亦三丈六尺,而上摈揖而请事,人告君。君在限内,後乃相与入也。知者,约《聘礼》文 不传辞,《司仪》及聘礼》谓之旅摈。君自来,所以必传命者,《聘义》云:“君子於其所尊 弗敢质,敬之至也。”又若天子春夏受朝宗则无迎法,受享则有之,故《大行人》云:“庙中 将币三享。”郑云:“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礼,不嫌有等也。”若秋冬觐遇一受之於庙, 则亦无迎法,故《郊特牲》云:“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明冬遇依秋也。以为摈之礼, 依次传命,故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使衣前後如也。O注“郑曰:复 命白君,宾己去矣”。○正义曰:案《聘礼》行聘享私觌礼毕,宾出,公再拜送,宾不复, 郑注云:“公既拜,客趋辟。君命上摈送宾出,反告,宾不顾矣。於此,君可以反路寝矣。” 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孔曰:“敛身。”)立不中门,行不履阈。(孔曰:“阈 门限。”)过位,色勃如也,足躞如也,(包曰:“过君之空位。”)其言似不足者。摄 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孔曰:“皆重慎也。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 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孔曰:“先屏气,下阶舒气,故怡怡如也。”)没阶 趋进,翼如也。(孔曰:“没,尽也。下尽阶。”)复其位,呶躇如也。(孔曰:“来时所 过位。”) [疏]“入公门”至“跋踏如也”。○正义曰:此一节记孔子趋朝之礼容也。“入公门,鞠躬如 也,如不容”者,公,君也。鞠,曲敛也。躬,身也。君门虽大,敛身如狭小不容受其身也。 “立不中门”者,中门谓枨之中央。君门中央有,两旁有枨。枨谓之门梐。枨之中 是尊者所立处,故人臣不得当之而立也。“行不履阈”者,履,践也。阈,门限也。出入不 得践履门限,所以尔者,一则自高,二则不净,并为不敬。“过位,色勃如也,足躞如也” 者,过位,过君之空位也,谓门屏之间,人君宁立之处。君虽不在此位,人臣过之宜敬,故 勃然变色,足盘辟而为敬也。“其言似不足”者,下气怡声如似不足者也。“摄齐升堂,鞠躬 如也,屏气似不息”者,皆重慎也。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将升堂时,以两手当裳前, 提挈裳使起,恐衣长转足蹑履之。仍复曲敛其身,以至君所,则屏藏其气,似无气息者也 “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者,以先时屏气,出下阶一级则舒气,故解其颜色,怡 怡然和说也。“没阶,趋进,翼如也”,没,尽也。下尽阶,则疾趋而出,张拱端好,如鸟之 舒翼也。“复其位,躇如也”者,复至其来时所过之位,则又跋踏恭敬也。O注“阈,门 限”。○正义曰:《释官》云:“夫谓之阈。”孙炎云“阈,门限也。”经传诸注,皆以阈为 门限,为内外之限约也。O注“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O正义曰:《曲礼》云:“两 手抠衣,去齐尺。”郑注云:“齐谓裳下缉也。”然则衣谓裳也。对文则上曰衣,下曰裳。散 则可通。故此云抠衣。抠,提挈也,谓提挈裳前,使去地一尺也 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包曰:“为君使,聘问邻国,执持君之圭。鞠躬者,敬慎之 至。”)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蹿蹿如有循。(郑曰:“上如揖,授玉宜敬。下如授, 不敢忘礼。战色,敬也。是蹄蹁如有循,举前曳踵行。”)享礼,有容色。(郑曰:“享,献也。 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私觌,愉愉如也。(郑曰:“觌,见也。既享,乃以私礼见 愉愉,颜色和。”) [疏]“执圭”至“愉愉如也”。○正义曰:此一节记为君使聘问邻国之礼容也。“执圭,鞠躬 如也,如不胜”者,言执持君之圭,以聘邻国,而鞠躬如不能胜举,慎之至也。“上如揖, 如授”者,上谓授玉时宜敬,故如揖也。下谓既授玉而降,虽不执玉,犹如授时,不敢忘 礼也。“勃如战色,足蹄蹄如有循”者,亦谓执圭行聘时战栗,其颜色敬也。足则举前曳踵 而行蹿蹿如有所循也。“享礼,有容色”者,享,献也。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聘 时执圭致命,故勃如战色。至行享时,则稍许有容色,不复战栗。“私觌,愉愉如也”者, 觌,见也。愉愉,颜色和也。谓既享,乃以私礼见,故颜色愉愉然和说也。O注“包曰”至 “之至”。O正义曰:云“为君使,聘问邻国,执持君之圭”者,案:《聘礼》云“宾袭执圭, 2
2 丈六尺。陈摈介竟,则不传命,而上摈进至末摈间,南揖宾,宾亦进至末介间,上摈与宾相 去亦三丈六尺,而上摈揖而请事,人告君。君在限内,後乃相与入也。知者,约《聘礼》文。 不传辞,《司仪》及聘礼》谓之旅摈。君自来,所以必传命者,《聘义》云:“君子於其所尊 弗敢质,敬之至也。”又若天子春夏受朝宗则无迎法,受享则有之,故《大行人》云:“庙中 将币三享。”郑云:“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礼,不嫌有等也。”若秋冬觐遇一受之於庙, 则亦无迎法,故《郊特牲》云:“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明冬遇依秋也。以为摈之礼, 依次传命,故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使衣前後 如也。○注“郑曰:复 命白君,宾己去矣”。○正义曰:案《聘礼》行聘享私觌礼毕,宾出,公再拜送,宾不复。 郑注云:“公既拜,客趋辟。君命上摈送宾出,反告,宾不顾矣。於此,君可以反路寝矣。” 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孔曰:“敛身。”)立不中门,行不履阈。(孔曰:“阈, 门限。”)过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包曰:“过君之空位。”)其言似不足者。摄 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孔曰:“皆重慎也。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 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孔曰:“先屏气,下阶舒气,故怡怡如也。”)没阶, 趋进,翼如也。(孔曰:“没,尽也。下尽阶。”)复其位,踧踖如也。(孔曰:“来时所 过位。”) [疏]“入公门”至“踧踖如也”。○正义曰:此一节记孔子趋朝之礼容也。“入公门,鞠躬如 也,如不容”者,公,君也。鞠,曲敛也。躬,身也。君门虽大,敛身如狭小不容受其身也。 “立不中门”者,中门谓枨 之中央。君门中央有 ,两旁有枨。枨谓之门梐。枨 之中, 是尊者所立处,故人臣不得当之而立也。“行不履阈”者,履,践也。阈,门限也。出入不 得践履门限,所以尔者,一则自高,二则不净,并为不敬。“过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 者,过位,过君之空位也,谓门屏之间,人君宁立之处。君虽不在此位,人臣过之宜敬,故 勃然变色,足盘辟而为敬也。“其言似不足”者,下气怡声如似不足者也。“摄齐升堂,鞠躬 如也,屏气似不息”者,皆重慎也。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将升堂时,以两手当裳前, 提挈裳使起,恐衣长转足蹑履之。仍复曲敛其身,以至君所,则屏藏其气,似无气息者也。 “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者,以先时屏气,出下阶一级则舒气,故解其颜色,怡 怡然和说也。“没阶,趋进,翼如也”,没,尽也。下尽阶,则疾趋而出,张拱端好,如鸟之 舒翼也。“复其位,踧踖如也”者,复至其来时所过之位,则又踧踖恭敬也。○注“阈,门 限”。○正义曰:《释官》云:“ 夫谓之阈。”孙炎云“阈,门限也。”经传诸注,皆以阈为 门限,为内外之限约也。○注“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正义曰:《曲礼》云:“两 手抠衣,去齐尺。”郑注云:“齐谓裳下缉也。”然则衣谓裳也。对文则上曰衣,下曰裳。散 则可通。故此云抠衣。抠,提挈也,谓提挈裳前,使去地一尺也。 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包曰:“为君使,聘问邻国,执持君之圭。鞠躬者,敬慎之 至。”)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蹜蹜如有循。(郑曰:“上如揖,授玉宜敬。下如授, 不敢忘礼。战色,敬也。是蹜蹜如有循,举前曳踵行。”)享礼,有容色。(郑曰:“享,献也。 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私觌,愉愉如也。(郑曰:“觌,见也。既享,乃以私礼见。 愉愉,颜色和。”) [疏]“执圭”至“愉愉如也”。○正义曰:此一节记为君使聘问邻国之礼容也。“执圭,鞠躬 如也,如不胜”者,言执持君之圭,以聘邻国,而鞠躬如不能胜举,慎之至也。“上如揖, 下如授”者,上谓授玉时宜敬,故如揖也。下谓既授玉而降,虽不执玉,犹如授时,不敢忘 礼也。“勃如战色,足蹜蹜如有循”者,亦谓执圭行聘时战栗,其颜色敬也。足则举前曳踵 而行蹜蹜如有所循也。“享礼,有容色”者,享,献也。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聘 时执圭致命,故勃如战色。至行享时,则稍许有容色,不复战栗。“私觌,愉愉如也”者, 觌,见也。愉愉,颜色和也。谓既享,乃以私礼见,故颜色愉愉然和说也。○注“包曰”至 “之至”。○正义曰:云“为君使,聘问邻国,执持君之圭”者,案:《聘礼》云“宾袭执圭
致命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是其事也。凡执玉之礼,《大宗伯》云:“公执桓圭。” 注云:“双植谓之桓。桓,宫室之象,所以安其上也。圭长九寸。”故《玉人》云“命圭九寸, 公守之”,是也。《宗伯》又云:“侯执信圭,伯执躬圭。”注云:“盖皆象以人形为琢饰,文 有粗缛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长七寸。”故《玉人》云:“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 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江南儒者解云:“直者为信,其文缛细。曲者为躬,其文粗 略。”义或然也。《宗伯》又云:“子执谷璧,男执蒲璧。”注云:“谷所以养人。蒲为席,所 以安人。不执圭者,未成国也。”盖琢为谷稼及蒲苇之文,盖皆径五寸,故《大行人》云“子 执谷璧、男执蒲璧五寸”是也。凡圭广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知者,《聘礼记》 文。其璧则内有孔,外有肉。其孔谓之好,故《尔雅·释器》云:“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 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此谓诸侯所执圭璧,皆朝於王及相朝所用也,故《典瑞》前既 陈玉则云“朝觐宗遇会同於王,诸侯相见亦如之”是也。其公、侯、伯朝后皆用璋,知者, 以《聘礼》聘君用圭,聘夫人以璋,则知於天子及后亦然也。其子、男既朝王用璧,朝后宜 用琮,以璧、琮相对故也。郑注《小行人》云:“其上公及二王之後,享天子圭以马,享后 璋以皮。其侯、伯、子、男,享天子璧以帛,享后琮以锦。其玉大小,各如其命数。”知者, 《玉人》云“璧琮九寸,诸侯以享天子”是也。其诸侯相朝,所执之玉与朝天子同。其享玉 皆以璧享君,以琮享夫人,明相朝礼亦当然。子、男相享,则降用琥以绣,璜以黼,故郑注 《小行人》云“其於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诸侯则享用琥璜,下其瑞”是也。其诸侯之 臣聘天子及聘诸侯,其聘玉及享玉,降其君瑞一等,故《玉人》云“璨圭璋八寸,璧琮八寸, 以覜聘”是也。○注“足躏蹿如有循,举前曳踵行”。○正义曰:按《玉藻》云:“执龟玉, 举前曳踵,蹄躏如也。”踵谓足後跟也。谓将行之时,初举足前後曳足跟行,不离地,蹄蹿 如也,言举足狭数,蹄蹄如也。”《玉藻》又云:“圈豚行,不举足,齐如流。”郑注云:“圈 转也。豚之言,若有所循,不举足曳踵,则衣之齐如水之流矣,孔子执圭则然。此徐趋也。 ○注“郑曰”至“庭实”。O正义曰:“享,献也”,《释诂》文也。云“聘礼既聘,而享用圭 璧有庭实”者,案《觐礼》侯氏既见王,乃云:“四享皆東帛加璧,庭实唯国所有。郑玄云: “四当为三。”《大行人职》曰:“诸侯庙中将币,皆三享其礼。”差又无取於四也。初享或用 马,或用虎豹之皮。其次享三牲鱼腊。笾豆之实,龟也,金也。丹漆丝纩竹箭也,其馀无常 货。此物非一国所能有,唯国所有,分为三享,皆以璧帛致之。《礼器》云:“大飨其王事与, 三牲鱼腊,四海九州之美味也:笾豆之荐,四时之和气也:内金,示和也:束帛加璧,尊德 也;龟为前列,先知也;金次之,见情也:丹漆丝纩竹箭,与众共财也。其馀无常货,各以 其国之所有,则致远物也。《郊特牲》曰:“旅币无方,所以别土地之宜,而节远迩之期也。 龟为前列,先知也。以锺次之,以和居参之也。虎豹之皮,示服猛也。束帛加璧,往德也。 郑玄《觐礼》之注所言,出於彼也。诸侯相朝聘,其礼亦然。案《聘礼》:“宾裼奉束帛加璧 享。”《记》曰:“凡庭实随入,左先,皮马相间可也。”《小行人职》云:“合六币,圭以马, 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诸侯之好故。”郑注云:“合, 同也。六币,所以享也。五等诸侯享天子用璧,享后用琮。其大各如其瑞,皆有庭实,以马 若皮。皮,虎豹皮也。用圭璋者,二王之後也。二王後尊,故享用圭璋而特之。《礼器》曰 ‘圭璋特’是也。其於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诸侯则享用琥璜,下其瑞也。凡二王後诸 侯相享之玉,大小各降其瑞一等。及使卿大夫覜聘亦如之。”是用圭璧有庭实也。○注“既 享,乃以私礼见”。○正义曰:案《聘礼》:“摈者出请事,宾告事毕,宾奉束锦以请觌。”注 云:“觌,见也。卿将公事,是欲交其欢敬也。不用羔,因使而见,非特来。”是也。 君子不以绀總饰,(孔曰:“一人曰緞。饰者,不以为领袖缘也。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 衣,似衣齐服。細者,三年练以鲰饰衣,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红紫不以为 亵服。(王曰:“亵服,私居服,非公会之服。皆不正,亵尚不衣,正服无所施。”)当暑 槮籥給,必表而出之。(孔曰:“暑则单服。締給,葛也。必表而出之,加上衣。”)缁衣
3 致命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是其事也。凡执玉之礼,《大宗伯》云:“公执桓圭。” 注云:“双植谓之桓。桓,宫室之象,所以安其上也。圭长九寸。”故《玉人》云“命圭九寸, 公守之”,是也。《宗伯》又云:“侯执信圭,伯执躬圭。”注云:“盖皆象以人形为琢饰,文 有粗缛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长七寸。”故《玉人》云:“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 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江南儒者解云:“直者为信,其文缛细。曲者为躬,其文粗 略。”义或然也。《宗伯》又云:“子执谷璧,男执蒲璧。”注云:“谷所以养人。蒲为席,所 以安人。不执圭者,未成国也。”盖琢为谷稼及蒲苇之文,盖皆径五寸,故《大行人》云“子 执谷璧、男执蒲璧五寸”是也。凡圭广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知者,《聘礼记》 文。其璧则内有孔,外有肉。其孔谓之好,故《尔雅·释器》云:“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 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此谓诸侯所执圭璧,皆朝於王及相朝所用也,故《典瑞》前既 陈玉则云“朝觐宗遇会同於王,诸侯相见亦如之”是也。其公、侯、伯朝后皆用璋,知者, 以《聘礼》聘君用圭,聘夫人以璋,则知於天子及后亦然也。其子、男既朝王用璧,朝后宜 用琮,以璧、琮相对故也。郑注《小行人》云:“其上公及二王之後,享天子圭以马,享后 璋以皮。其侯、伯、子、男,享天子璧以帛,享后琮以锦。其玉大小,各如其命数。”知者, 《玉人》云“璧琮九寸,诸侯以享天子”是也。其诸侯相朝,所执之玉与朝天子同。其享玉 皆以璧享君,以琮享夫人,明相朝礼亦当然。子、男相享,则降用琥以绣,璜以黼,故郑注 《小行人》云“其於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诸侯则享用琥璜,下其瑞”是也。其诸侯之 臣聘天子及聘诸侯,其聘玉及享玉,降其君瑞一等,故《玉人》云“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 以覜聘”是也。○注“足蹜蹜如有循,举前曳踵行”。○正义曰:按《玉藻》云:“执龟玉, 举前曳踵,蹜蹜如也。”踵谓足後跟也。谓将行之时,初举足前後曳足跟行,不离地,蹜蹜 如也,言举足狭数,蹜蹜如也。”《玉藻》又云:“圈豚行,不举足,齐如流。”郑注云:“圈, 转也。豚之言,若有所循,不举足曳踵,则衣之齐如水之流矣,孔子执圭则然。此徐趋也。” ○注“郑曰”至“庭实”。○正义曰:“享,献也”,《释诂》文也。云“聘礼既聘,而享用圭 璧有庭实”者,案《觐礼》侯氏既见王,乃云:“四享皆束帛加璧,庭实唯国所有。郑玄云: “四当为三。”《大行人职》曰:“诸侯庙中将币,皆三享其礼。”差又无取於四也。初享或用 马,或用虎豹之皮。其次享三牲鱼腊。笾豆之实,龟也,金也。丹漆丝纩竹箭也,其馀无常 货。此物非一国所能有,唯国所有,分为三享,皆以璧帛致之。《礼器》云:“大飨其王事与, 三牲鱼腊,四海九州之美味也;笾豆之荐,四时之和气也;内金,示和也;束帛加璧,尊德 也;龟为前列,先知也;金次之,见情也;丹漆丝纩竹箭,与众共财也。其馀无常货,各以 其国之所有,则致远物也。《郊特牲》曰:“旅币无方,所以别土地之宜,而节远迩之期也。 龟为前列,先知也。以锺次之,以和居参之也。虎豹之皮,示服猛也。束帛加璧,往德也。” 郑玄《觐礼》之注所言,出於彼也。诸侯相朝聘,其礼亦然。案《聘礼》:“宾裼奉束帛加璧 享。”《记》曰:“凡庭实随入,左先,皮马相间可也。”《小行人职》云:“合六币,圭以马, 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诸侯之好故。”郑注云:“合, 同也。六币,所以享也。五等诸侯享天子用璧,享后用琮。其大各如其瑞,皆有庭实,以马 若皮。皮,虎豹皮也。用圭璋者,二王之後也。二王後尊,故享用圭璋而特之。《礼器》曰 ‘圭璋特’是也。其於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诸侯则享用琥璜,下其瑞也。凡二王後诸 侯相享之玉,大小各降其瑞一等。及使卿大夫覜聘亦如之。”是用圭璧有庭实也。○注“既 享,乃以私礼见”。○正义曰:案《聘礼》:“摈者出请事,宾告事毕,宾奉束锦以请觌。”注 云:“觌,见也。卿将公事,是欲交其欢敬也。不用羔,因使而见,非特来。”是也。 君子不以绀緅饰,(孔曰:“一人曰緅。饰者,不以为领袖缘也。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 衣,似衣齐服。緅者,三年练以緅饰衣,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红紫不以为 亵服。(王曰:“亵服,私居服,非公会之服。皆不正,亵尚不衣,正服无所施。”)当暑, 袗絺綌,必表而出之。(孔曰:“暑则单服。絺綌,葛也。必表而出之,加上衣。”)缁衣
羔裘。素衣,裘。黄衣,狐裘。褻裘长,短右袂。(孔曰:“服皆中外之色相称也。 私家裘长,主温。短右袂,便作事。”)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孔曰:“今之被也。”) 狐貉之厚以居。(郑曰:“在家以接宾客。”)去丧,无所不佩。(孔曰:“去,除也。非 丧则备佩所宜佩也。”)非帷裳,必杀之。(王曰:“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杀也。”)羔裘 玄冠不以吊。(孔曰:“丧主素,吉主玄,吉凶异服。”)吉月,必朝服而朝。(孔曰:“吉 月,月朔也。朝服,皮弁服。”)齐,必有明衣,布。(孔曰:“以布为沐浴衣。”) [疏]“君子”至“明衣布”。○正义曰:此一节记孔子衣服之礼也。“君子不以绀細饰”者, 君子,谓孔子也。绀,玄色。細,浅绛色。饰者,领缘也。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 齐服。緻者,三年练以緻饰衣,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红紫不以为亵服”者 红,南方间色。紫,北方间色。亵服,私居服,非公会之服。以其红紫二色皆不正,故不以 为亵服。亵服尚不用,则正服无所施可知也。但言红紫,则五方间色皆不用也。“当暑,衿 締給,必表而出之”者,衿,单也。締給,葛也,精曰締,粗曰給。暑则单服,必加尚表衣 然後出之,为其形亵故也。“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者,凡祭服,先加明 衣,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袍茧,夏则不袍茧,用葛也,次加祭服。若朝服,布衣亦先以明衣 亲身,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裘,裘上加裼衣,裼衣之上加朝服;夏则中衣之上不用裘而加葛, 葛上加朝服。凡服必中外之色相称。羔裘,黑羊裘也,故用缁衣以裼之。麑裘,鹿子皮以为 裘也,故用素衣以裼之。狐裘黄,故用黄衣以裼之。“亵裘长,短右袂”者,此裘私家所著 之裘也,长之者,主温也;袂是裘之袖,短右袂者,作事便也。“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 者,今之被也。“狐貉之厚以居”者,谓在家接宾客之裘者,居家主温,故厚为之。“去丧 无所不佩”者,去,除也。居丧无饰,故不佩。除丧,则备佩所宜佩也。“非帷裳必杀之” 者,杀谓杀缝。凡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也。“羔裘玄冠不以吊”者,凶主素,吉主玄,故 羔裘玄冠不以吊丧也。“吉月必朝服而朝”者,吉月,月朔也。朝服,皮弁服。言每朔日必 服皮弁之服以朝於君也。“齐,必有明衣,布”者,将祭而齐,则必沐浴,浴竟而著明衣, 所以明洁其体也。明衣以布为之,故曰“齐,必有明衣,布”也。O注“孔曰”至“饰衣”。 O正义曰:云“一入曰緻。饰者,不以为领袖缘也”者,案《考工记》云:“三入为縹,五 入为鲰,七入为缁。”注云:“染縹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则为緻。緻,今礼俗文作爵,言 如爵头色也。又复再染以黑乃成缁矣。郑司农说以《论语》曰‘君子不以绀細饰’,又曰‘缁 衣羔裘’。《尔雅》曰:‘一染谓之,再染谓之窺,三染谓之縹。’《诗》云:‘缁衣之宜兮。’ 玄谓此同色耳。染布帛者,染人掌之。凡玄色者,在細缁之间,其六入者与。”今孔氏云 一入曰緻”者,未知出何书。又云“緻者,三年练以緻饰衣”,则似读緻为線。案《檀弓》 云:“练,练衣黄里縹缘。”注云:“小祥,练冠练中衣,以黄为内,線为饰。黄之色卑於縹 顯縹之类明外除。”故曰“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云“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 似衣齐服”者,《说文》云:“绀,帛深青扬赤色。”是绀为青赤色也,故为齐服盛色。若以 为领袖缘饰,则似衣齐服也。O注“服皆中外之色相称也”。O正义曰:谓中衣外裘其色皆 相称也。此经云“缁衣,羔裘”者,谓朝服也。知者,案《玉藻》云:“诸侯朝服以日视朝 於内朝。”《士冠礼》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注云:“玄冠,委貌。朝服者,十五 升布衣。而素裳不言色者,衣与冠同色。”是朝衣色玄,玄即缁色之小别。此说孔子之服 云“缁衣,羔裘”,《玉藻》亦云“羔裘缁衣以裼之”,是羔裘裼用缁衣,明其上正服亦缁色 也。下文又曰“羔裘玄冠不以吊”,是羔裘所用配玄冠,羔裘之上必用缁布衣为裼,裼衣之 上正服亦是缁色,文与玄冠相配,故知缁衣羔裘是诸侯君臣日视朝之服也。其素衣麑裘,则 在国视朔之服也。卿大夫士亦皆然。故郑玄注此云“素衣麑裘,视朔之服”是也。其受外国 聘享,亦素衣麝裘,故《聘礼》云:“裼降立。”注引《玉藻》云:“麝裘青犴裒,绞衣以裼 之。”又引此云:“素衣麝裘。皮弁时或素衣。”如郑此言,则裼衣或绞或素不定也。熊氏云: “臣用绞,君用素。”皇氏云:“素衣为正,记者乱言绞耳。”其“黄衣,狐裘”,谓大蜡息民
4 羔裘。素衣, 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孔曰:“服皆中外之色相称也。 私家裘长,主温。短右袂,便作事。”)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孔曰:“今之被也。”) 狐貉之厚以居。(郑曰:“在家以接宾客。”)去丧,无所不佩。(孔曰:“去,除也。非 丧则备佩所宜佩也。”)非帷裳,必杀之。(王曰:“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杀也。”)羔裘 玄冠不以吊。(孔曰:“丧主素,吉主玄,吉凶异服。”)吉月,必朝服而朝。(孔曰:“吉 月,月朔也。朝服,皮弁服。”)齐,必有明衣,布。(孔曰:“以布为沐浴衣。”) [疏]“君子”至“明衣布”。○正义曰:此一节记孔子衣服之礼也。“君子不以绀緅饰”者, 君子,谓孔子也。绀,玄色。緅,浅绛色。饰者,领缘也。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 齐服。緅者,三年练以緅饰衣,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红紫不以为亵服”者, 红,南方间色。紫,北方间色。亵服,私居服,非公会之服。以其红紫二色皆不正,故不以 为亵服。亵服尚不用,则正服无所施可知也。但言红紫,则五方间色皆不用也。“当暑,袗 絺綌,必表而出之”者,袗,单也。絺綌,葛也,精曰絺,粗曰綌。暑则单服,必加尚表衣 然後出之,为其形亵故也。“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者,凡祭服,先加明 衣,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袍茧,夏则不袍茧,用葛也,次加祭服。若朝服,布衣亦先以明衣 亲身,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裘,裘上加裼衣,裼衣之上加朝服;夏则中衣之上不用裘而加葛, 葛上加朝服。凡服必中外之色相称。羔裘,黑羊裘也,故用缁衣以裼之。麑裘,鹿子皮以为 裘也,故用素衣以裼之。狐裘黄,故用黄衣以裼之。“亵裘长,短右袂”者,此裘私家所著 之裘也,长之者,主温也;袂是裘之袖,短右袂者,作事便也。“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 者,今之被也。“狐貉之厚以居”者,谓在家接宾客之裘者,居家主温,故厚为之。“去丧, 无所不佩”者,去,除也。居丧无饰,故不佩。除丧,则备佩所宜佩也。“非帷裳必杀之” 者,杀谓杀缝。凡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也。“羔裘玄冠不以吊”者,凶主素,吉主玄,故 羔裘玄冠不以吊丧也。“吉月必朝服而朝”者,吉月,月朔也。朝服,皮弁服。言每朔日必 服皮弁之服以朝於君也。“齐,必有明衣,布”者,将祭而齐,则必沐浴,浴竟而著明衣, 所以明洁其体也。明衣以布为之,故曰“齐,必有明衣,布”也。○注“孔曰”至“饰衣”。 ○正义曰:云“一入曰緅。饰者,不以为领袖缘也”者,案《考工记》云:“三入为纁,五 入为緅,七入为缁。”注云:“染纁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则为緅。緅,今礼俗文作爵,言 如爵头色也。又复再染以黑乃成缁矣。郑司农说以《论语》曰‘君子不以绀緅饰’,又曰‘缁 衣羔裘’。《尔雅》曰:‘一染谓之縓,再染谓之竀,三染谓之纁。’《诗》云:‘缁衣之宜兮。’ 玄谓此同色耳。染布帛者,染人掌之。凡玄色者,在緅缁之间,其六入者与。”今孔氏云: “一入曰緅”者,未知出何书。又云“緅者,三年练以緅饰衣”,则似读緅为縓。案《檀弓》 云:“练,练衣黄里縓缘。”注云:“小祥,练冠练中衣,以黄为内,縓为饰。黄之色卑於纁, 縓纁之类明外除。”故曰“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云“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 似衣齐服”者,《说文》云:“绀,帛深青扬赤色。”是绀为青赤色也,故为齐服盛色。若以 为领袖缘饰,则似衣齐服也。○注“服皆中外之色相称也”。○正义曰:谓中衣外裘其色皆 相称也。此经云“缁衣,羔裘”者,谓朝服也。知者,案《玉藻》云:“诸侯朝服以日视朝 於内朝。”《士冠礼》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 。”注云:“玄冠,委貌。朝服者,十五 升布衣。而素裳不言色者,衣与冠同色。”是朝衣色玄,玄即缁色之小别。此说孔子之服, 云“缁衣,羔裘”,《玉藻》亦云“羔裘缁衣以裼之”,是羔裘裼用缁衣,明其上正服亦缁色 也。下文又曰“羔裘玄冠不以吊”,是羔裘所用配玄冠,羔裘之上必用缁布衣为裼,裼衣之 上正服亦是缁色,文与玄冠相配,故知缁衣羔裘是诸侯君臣日视朝之服也。其素衣麑裘,则 在国视朔之服也。卿大夫士亦皆然。故郑玄注此云“素衣麑裘,视朔之服”是也。其受外国 聘享,亦素衣麛裘,故《聘礼》云:“裼降立。”注引《玉藻》云:“麛裘青豻褎,绞衣以裼 之。”又引此云:“素衣麛裘。皮弁时或素衣。”如郑此言,则裼衣或绞或素不定也。熊氏云: “臣用绞,君用素。”皇氏云:“素衣为正,记者乱言绞耳。”其“黄衣,狐裘”,谓大蜡息民
之祭服也。人君以岁事成熟,搜索群神而报祭之,谓之大蜡。又腊祭先祖五祀,因令民得大 饮,农事休息,谓之息民。於大蜡之後,作息民之祭,其时则有黄衣狐裘也。大蜡之祭与息 民异也。息民用黄衣狐裘,大蜡则皮弁素服,二者不同矣。以其大蜡之後,始作息民之祭 息民大蜡同月,其事相次,故连言之耳。知者,《郊特牲》云:“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 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葛带榛杖,丧杀也。”是大蜡之祭用素 服也。《郊特牲》既说蜡祭,其下又云:“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注云:“祭谓既蜡,腊 先祖五祀也,於是劳农以休息之。”是息民之祭用黄衣也。此说孔子之服云“黄衣,狐裘”, 《玉藻》云“狐裘黄衣以裼之”,以此知大蜡息民则有黄衣狐裘也。是此三者之服,中衣与 外裘其色皆相称也。O注“孔曰”至“佩也”。O正义曰:云“非丧则备佩所宜佩也”者 案《玉藻》云:“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则否。佩玉有冲 牙,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於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 士佩璛玟(或玫)而缊组绶,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是非居丧则备佩此所宜佩也。 O注“王曰: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杀也”。O正义曰:谓朝祭之服,上衣必有杀缝,在下 之裳,其制正幅如帷,名曰帷裳,则无杀缝。其馀服之裳,则亦有杀缝,故深衣之制,要在 缝半下,缝齐倍要。丧服之制,裳内削幅。注云:“削犹杀也”。O注“孔曰:丧主素,吉主 玄,吉凶异服”。O正义曰:《檀弓》云:“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注:“哀素,言 哀痛无饰。凡物无饰曰素。”又礼祭服皆玄衣服。是丧主素,吉主玄也。O注“孔曰”至“弁 服”。O正义曰:云“吉月,月朔也”者,以《诗》云“二月初吉”,《周礼》云“正月之吉 皆谓朔日,故知此吉月谓朔日也。云“朝服,皮弁服”者,《士冠礼》云:“皮弁,服素积缁 带素。”注云:“此与君视朔之服也。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积犹辟也。以素 为常,辟蹙其要中。皮弁之衣用布,亦十五升,其色象焉。”鲁自文公不行视朔之礼,孔子 恐其礼废,故每於月朔,必衣此视朔之服而朝於君,所谓我爱其礼也 齐必变食,(孔曰:“改常馔。”)居必迁坐。(孔曰:“易常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食饒而,(孔曰:“馇鍚,臭味变。”鱼馁而肉败,不食。(鱼败曰馁。)色恶,不食。臭恶, 不食。失饪,不食。(孔曰:“失饪,失生熟之节。”)不时,不食。(郑曰:“不时,非朝、夕、 日中时。”)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马曰:“鱼脍非芥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 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孔曰:“撤,去也。齐禁薰物,姜辛 而不臭,故不去。”)不多食。(孔曰:“不过饱。”)祭於公,不宿肉。(周曰:“助祭於君,所 得牲体,归则班赐,不留神惠。”)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郑曰:“自其家祭肉, 过三日不食,是亵鬼神之馀。”)食不语,寝不言。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孔曰 “齐,严敬貌。三物虽薄,祭之必敬。”) [疏]“齐必”至“如也”。O正义曰:此一节论齐祭饮食居处之事也。“齐必变食”者,谓将 欲接事鬼神,宜自洁净,故改其常馔也。“居必迁坐”者,谓改易常处也。“食不厌精,脍不 厌细”者,食,饭也。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饭与脍所尚精细也。“食饒而飼,鱼 馁而肉败,不食”者,鍚,臭味变也。鱼败曰馁。言饭之气味变,及鱼肉败坏,皆不食之 “色恶,不食。臭恶,不食”者,谓饭食及肉颜色香臭变恶者,皆不食之,“失饪不食”者, 谓馔失生熟之节也。“不时,不食”者,谓非朝、夕、日中时也。“割不正,不食”者,谓折 解牲体,脊胁臂脯之属,礼有正数,若解割不得其正,则不食也。“不得其酱,不食”者 谓鱼脍非得芥酱则不食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者,气,小食也。言有肉虽多,食之不 可使过食气也。“唯酒无量,不及乱”者,唯人饮酒无有限量,但不得多,以至困乱也。“沽 酒市脯不食”者,沽,卖也。酒不自作,未必精洁:脯不自作,不知何物之肉,故不食也。 酒当言饮,而亦云不食者,因脯而并言之耳。经传之文,此类多矣。《易·系辞》云“润之 以风雨”,《左传》曰“马牛皆百匹”,《玉藻》云“大夫不得造车马”,皆从一而省文也。 “不撤姜食”者,撤,去也。齐禁薰物,姜辛而不臭,故不去也。“不多食”者,不可过饱
5 之祭服也。人君以岁事成熟,搜索群神而报祭之,谓之大蜡。又腊祭先祖五祀,因令民得大 饮,农事休息,谓之息民。於大蜡之後,作息民之祭,其时则有黄衣狐裘也。大蜡之祭与息 民异也。息民用黄衣狐裘,大蜡则皮弁素服,二者不同矣。以其大蜡之後,始作息民之祭, 息民大蜡同月,其事相次,故连言之耳。知者,《郊特牲》云:“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 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葛带榛杖,丧杀也。”是大蜡之祭用素 服也。《郊特牲》既说蜡祭,其下又云:“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注云:“祭谓既蜡,腊 先祖五祀也,於是劳农以休息之。”是息民之祭用黄衣也。此说孔子之服云“黄衣,狐裘”, 《玉藻》云“狐裘黄衣以裼之”,以此知大蜡息民则有黄衣狐裘也。是此三者之服,中衣与 外裘其色皆相称也。○注“孔曰”至“佩也”。○正义曰:云“非丧则备佩所宜佩也”者, 案《玉藻》云:“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则否。佩玉有冲 牙,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於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 士佩瓀玟(或 玫)而缊组绶,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是非居丧则备佩此所宜佩也。 ○注“王曰: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杀也”。○正义曰:谓朝祭之服,上衣必有杀缝,在下 之裳,其制正幅如帷,名曰帷裳,则无杀缝。其馀服之裳,则亦有杀缝,故深衣之制,要在 缝半下,缝齐倍要。丧服之制,裳内削幅。注云:“削犹杀也”。○注“孔曰:丧主素,吉主 玄,吉凶异服”。○正义曰:《檀弓》云:“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注:“哀素,言 哀痛无饰。凡物无饰曰素。”又礼祭服皆玄衣服。是丧主素,吉主玄也。○注“孔曰”至“弁 服”。○正义曰:云“吉月,月朔也”者,以《诗》云“二月初吉”,《周礼》云“正月之吉”, 皆谓朔日,故知此吉月谓朔日也。云“朝服,皮弁服”者,《士冠礼》云:“皮弁,服素积缁 带素 。”注云:“此与君视朔之服也。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积犹辟也。以素 为常,辟蹙其要中。皮弁之衣用布,亦十五升,其色象焉。”鲁自文公不行视朔之礼,孔子 恐其礼废,故每於月朔,必衣此视朔之服而朝於君,所谓我爱其礼也。 齐必变食,(孔曰:“改常馔。”)居必迁坐。(孔曰:“易常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食饐而餲,(孔曰:“饐餲,臭味变。”)鱼馁而肉败,不食。(鱼败曰馁。)色恶,不食。臭恶, 不食。失饪,不食。(孔曰:“失饪,失生熟之节。”)不时,不食。(郑曰:“不时,非朝、夕、 日中时。”)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马曰:“鱼脍非芥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 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孔曰:“撤,去也。齐禁薰物,姜辛 而不臭,故不去。”)不多食。(孔曰:“不过饱。”)祭於公,不宿肉。(周曰:“助祭於君,所 得牲体,归则班赐,不留神惠。”)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郑曰:“自其家祭肉, 过三日不食,是亵鬼神之馀。”)食不语,寝不言。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孔曰: “齐,严敬貌。三物虽薄,祭之必敬。”) [疏]“齐必”至“如也”。○正义曰:此一节论齐祭饮食居处之事也。“齐必变食”者,谓将 欲接事鬼神,宜自洁净,故改其常馔也。“居必迁坐”者,谓改易常处也。“食不厌精,脍不 厌细”者,食,饭也。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饭与脍所尚精细也。“食饐而餲,鱼 馁而肉败,不食”者,饐餲,臭味变也。鱼败曰馁。言饭之气味变,及鱼肉败坏,皆不食之。 “色恶,不食。臭恶,不食”者,谓饭食及肉颜色香臭变恶者,皆不食之,“失饪不食”者, 谓馔失生熟之节也。“不时,不食”者,谓非朝、夕、日中时也。“割不正,不食”者,谓折 解牲体,脊胁臂臑之属,礼有正数,若解割不得其正,则不食也。“不得其酱,不食”者, 谓鱼脍非得芥酱则不食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者,气,小食也。言有肉虽多,食之不 可使过食气也。“唯酒无量,不及乱”者,唯人饮酒无有限量,但不得多,以至困乱也。“沽 酒市脯不食”者,沽,卖也。酒不自作,未必精洁;脯不自作,不知何物之肉,故不食也。 酒当言饮,而亦云不食者,因脯而并言之耳。经传之文,此类多矣。《易·系辞》云“润之 以风雨”,《左传》曰“马牛皆百匹”,《玉藻》云“大夫不得造车马”,皆从一而省文也。 “不撤姜食”者,撤,去也。齐禁薰物,姜辛而不臭,故不去也。“不多食”者,不可过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