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行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的地区,全部实施清 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洁煤炭替代,禁止销售劣质散煤。(牵头领导 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 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煤炭局,协办单位:市环 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保局 造加工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 2.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工作。加快燃煤 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小锅炉取缔和改造进度,6月底前,各县(市 污”企业整改到位。3月底前完成“小散乱污”企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现清洁能 业排査工作,建立管理台帐,6月底前完成一半源改造。加快燃煤窑炉的电炉、气炉改造力度。 以上“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10月底前完成(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全部取缔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新建用煤项 要将¨小散乱污”企业纳人网格化管理,落实企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 业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査、取缔工作落实不到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纳人新上热电联产项目煤 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炭减量平衡方案,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 员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少127万吨目标。(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 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 3.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加快化工 委、市煤炭局) 发酵、医药等恶臭气体污染严重企业搬迁改造步 加强和完善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伐,引导和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2017年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20万人口以上县城实现热电 前,基本完成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联产全覆盖。2017年底,济宁主城区集中供热普及 化、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污染率达到79%,县(市、区)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 企业搬迁、改造。(牵头领导:张胜明,牵头单到60%。新建工业园区须规划配备完善的集中供热 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系统,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于2017年 委、市环保局 底前完成集中供热改造,不在大型热源管网覆盖范 提升现有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围内的,每个工业园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热源。新 提髙企业准入环境门槛。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暖等采暖方 机制,加强产业转入地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牵头领导:田 环境监管,防止落后产能及污染异地转移。(牵卫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 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加大工业污染整治。 (二)全面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1.实施特别排放限值。6月底前,所有10 1.实施冬季清洁煤取暖工程。加大天然气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9月 供应与利用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的居民用底前,辖区内所有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 气,2017年10月底前实现济宁主城区(外环路以业、碳素企业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逾 内)和县(市)主城区天然气全面供应到户,实期不实施设施改造的,实施停产整治。高架源等 现所有煤炭“清零”。10月底前,每个县(市、有组织排污单位要按照省要求时限全面安装大气 区)要完成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和农村等地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 I万户以上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牵头领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逾期不能实现自动监控 导:田卫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的,实施停业整改。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办单位:市环保局) (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全面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散煤治理,未实 2.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全面完成重点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3期
11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3 期 市政府文件 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 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 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 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 造加工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 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 污”企业整改到位。3月底前完成“小散乱污”企 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帐,6月底前完成一半 以上“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10月底前完成 全部取缔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要将“小散乱污”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落实企 业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 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 员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 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加快化工、 发酵、医药等恶臭气体污染严重企业搬迁改造步 伐,引导和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2017年底 前,基本完成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 化、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污染 企业搬迁、改造。(牵头领导:张胜明,牵头单 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 委、市环保局) 提升现有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提高企业准入环境门槛。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 机制,加强产业转入地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 环境监管,防止落后产能及污染异地转移。(牵 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 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全面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1.实施冬季清洁煤取暖工程。加大天然气 供应与利用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的居民用 气,2017年10月底前实现济宁主城区(外环路以 内)和县(市)主城区天然气全面供应到户,实 现所有煤炭“清零”。10月底前,每个县(市、 区)要完成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和农村等地区 1万户以上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牵头领 导:田卫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 办单位:市环保局) 全面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散煤治理,未实 行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的地区,全部实施清 洁煤炭替代,禁止销售劣质散煤。(牵头领导: 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煤炭局,协办单位:市环 保局) 2. 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工作。加快燃煤 小锅炉取缔和改造进度,6月底前,各县(市、 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现清洁能 源改造。加快燃煤窑炉的电炉、气炉改造力度。 (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新建用煤项 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 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纳入新上热电联产项目煤 炭减量平衡方案,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 少127万吨目标。(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 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 委、市煤炭局) 加强和完善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20万人口以上县城实现热电 联产全覆盖。2017年底,济宁主城区集中供热普及 率达到79%,县(市、区)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 到60%。新建工业园区须规划配备完善的集中供热 系统,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于2017年 底前完成集中供热改造,不在大型热源管网覆盖范 围内的,每个工业园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热源。新 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暖等采暖方 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牵头领导:田 卫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三)加大工业污染整治。 1. 实施特别排放限值。6月底前,所有10 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9月 底前,辖区内所有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 业、碳素企业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逾 期不实施设施改造的,实施停产整治。高架源等 有组织排污单位要按照省要求时限全面安装大气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 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逾期不能实现自动监控 的,实施停业整改。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全面完成重点行
市政府文件 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 (四)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大采暖季 改造。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 工作;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生产计划 证发放工作。结合我市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 标准实施要求,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 水泥、铸造等行业继续实施错峰生产。 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试点工作。实施全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 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炉)、砖瓦窑、石灰窑、陶瓷窑等行业,除承担 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査频次和力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 度,并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建设在生任务的,冬季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承担 线监测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帐,从严处罚违法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 排污行为。(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产负荷,9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9月底前未达到 环保局) 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停 3.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各县(市 产。(牵头领导:张胜明,牵头单位:市经济和 区)根据本地污染产生特征,因地制宜开展重点信息化委,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石油化 2.实施钢铁企业、铝工业、化工类企业错 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峰生产。冬季采暖季,根据省环保厅绩效评估 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和包装印刷等行业结果,钢铁行业实行停产限产,以高炉生产能力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3月底前完成排查任务,10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电解铝厂限产 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30%以上,以停产的电解槽数量计;氧化铝企业 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限产30%左右,以生产线计;碳素企业达不到特 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艺;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的,限排50%以上,以生产线计。涉及原料药生 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排放, 产的医药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 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髙效密封的浮顶罐,企业,在冬季采暖季全部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 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下部装载、液下装载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政府批准。 等方式,并实行高效油气回收措施,配备具有油(牵头领导:张胜明,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 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 化委,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采取密闭措施,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加强有组织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 废气治理,配套安装焚烧等高效治理设施;非正 1.济宁城区外环路以内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应送火炬系统处理。(牵大幅提升城区外铁路货运比例,加快推进港铁联运 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能力,进一步降低城区运输使用柴油车辆的排气污 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染。⑩0月底前,做好禁止济宁城区外环路以内通行 4.深化燃煤窑炉污染治理。加强焦化、建重型柴油货车的准备工作,11月1日起实施。(牵 材、金属冶炼及铸造等行业的焦炉、窑炉等脱头领导:周风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硫、脱硝和除尘设施提标改造,确保改造后废气 2.全面安装车辆排污监控设备。12月底 排放稳定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不能前,济宁城区安装10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遥 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或取缔。加快推进焦感监测设备,配备2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 化行业干熄焦改造,大幅削减焦化行业挥发性有备,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重点筛查 机物排放。(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各县(市、区)要配 环保局) 备1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或上路执法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3期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3 期 12 市政府文件 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 改造。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 工作;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 证发放工作。结合我市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 标准实施要求,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 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试点工作。实施全 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 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 度,并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建设在 线监测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帐,从严处罚违法 排污行为。(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 环保局) 3.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各县(市、 区)根据本地污染产生特征,因地制宜开展重点 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石油化 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 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和包装印刷等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3月底前完成排查任务,10 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 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 艺;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 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排放, 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 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下部装载、液下装载 等方式,并实行高效油气回收措施,配备具有油 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 采取密闭措施,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加强有组织 废气治理,配套安装焚烧等高效治理设施;非正 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应送火炬系统处理。(牵 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 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4.深化燃煤窑炉污染治理。加强焦化、建 材、金属冶炼及铸造等行业的焦炉、窑炉等脱 硫、脱硝和除尘设施提标改造,确保改造后废气 排放稳定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不能 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或取缔。加快推进焦 化行业干熄焦改造,大幅削减焦化行业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 环保局) (四)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大采暖季 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 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生产计划, 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 1.水泥、铸造等行业继续实施错峰生产。 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 炉)、砖瓦窑、石灰窑、陶瓷窑等行业,除承担 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 生任务的,冬季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承担 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 产负荷,9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9月底前未达到 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停 产。(牵头领导:张胜明,牵头单位: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2. 实施钢铁企业、铝工业、化工类企业错 峰生产。冬季采暖季,根据省环保厅绩效评估 结果,钢铁行业实行停产限产,以高炉生产能力 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电解铝厂限产 30%以上,以停产的电解槽数量计;氧化铝企业 限产30%左右,以生产线计;碳素企业达不到特 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的,限排50%以上,以生产线计。涉及原料药生 产的医药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 企业,在冬季采暖季全部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 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政府批准。 (牵头领导:张胜明,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 化委,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 1. 济宁城区外环路以内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大幅提升城区外铁路货运比例,加快推进港铁联运 能力,进一步降低城区运输使用柴油车辆的排气污 染。10月底前,做好禁止济宁城区外环路以内通行 重型柴油货车的准备工作,11月1日起实施。(牵 头领导:周凤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全面安装车辆排污监控设备。12月底 前,济宁城区安装10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遥 感监测设备,配备2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 备,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重点筛查 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各县(市、区)要配 备1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或上路执法
市政府文件 检查的监测设备,开展高排放车辆的执法检查。环保局) 12月底前完成遥感监测设备省、市、县三级联网 5.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施工 工作。每季度汇总分析超标排放车辆信息,向社机械、船舶等非道路移动源排放调查,掌握非道 会公开超标严重的车型信息。加强市、县两级机路移动源的污染状况,建立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 动车环境执法监管人员培训,提髙现场执法能力帐。推进非道路移动杋械的排放控制,建立非道 水平。(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路污染源清单。积极开展施工机械、船舶环保治 局,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理,推进安装大气污染物后处理装置;开展港作 输局) 船、流动机械设备、工程船舶、码头加注设施建 协同加强柴油车管控。强化对营运车辆的设等港口应用清洁能源试点示范;开展“绿色港 环保监管,积极推进柴油车辆加装颗粒物捕集器口”建设,加快港口内拖车、装卸设备等“油改 (DPF)和具备实时诊断功能的车载远程通讯终气”或“油改电”进程;积极推进船舶岸电建设 端,并作为对在用营运柴油车排放检验的重要内使用,加快淘汰高耗能、低效率的老旧设备;推 容。查处一批篡改OBD限扭、不添加车用尿素的广船用低硫油品使用,减少污染物排放。(牵头 典型违法案件,严厉处罚各类违法行为并向社会领导:周凤文、田卫东,牵头单位:市港航局 曝光。(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局,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 (六)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控制扬尘排 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煤炭局、市港放。按照已岀台的建筑工地、煤炭堆场、港口码 航局) 头、道路交通、商品混凝土、非煤矿山开采 4.加强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监督管理。完石材加工等9大类行业治污技术导则要求,对扬 成城市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质量标准并轨。9月尘面源污染进行规范治理,对于治理导则执行不 底前,全部供应国六标准的汽柴油(汽油指国到位的,一律进行关停取缔。实行扬尘污染防治 ⅥB),禁止销售普通柴油。6月底前,辖区内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工作负责人,并公布名 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均须销售单。6月底前,行政区域内土石方作业全部安装 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牵头领导:张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做到扬尘措施落实率满足 胜明,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办单8个100%;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 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例。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成品油质量检查专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照规 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行为,取定进行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牵头领 缔黑加油站点,严肃追究违法者责任。(牵头领导:周凤文、张胜明、田卫东,牵头单位:市住 导:田卫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协办单位: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煤炭局、市公 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路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港航局、市经济和信息 6月底前,销售汽油的加油站全部安装三次化委、市国土资源局) 油气回收设施,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 (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要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 1.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 备。(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县(市、区)建成区新 局,协办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依法履行环保审批程序, 新增出租车应全部更换为电动车或新能源汽对可能产生油烟的环节要安装高效净化装置或明 车,电动车比例应达到一半以上。督促燃油和燃确油烟污染防治措施,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 气出租车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牵头领导:周烟排放标准》要求。现有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加 凤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市强对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维护,保证净化装 13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3期
13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3 期 市政府文件 检查的监测设备,开展高排放车辆的执法检查。 12月底前完成遥感监测设备省、市、县三级联网 工作。每季度汇总分析超标排放车辆信息,向社 会公开超标严重的车型信息。加强市、县两级机 动车环境执法监管人员培训,提高现场执法能力 水平。(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 局,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 输局) 3. 协同加强柴油车管控。强化对营运车辆的 环保监管,积极推进柴油车辆加装颗粒物捕集器 (DPF)和具备实时诊断功能的车载远程通讯终 端,并作为对在用营运柴油车排放检验的重要内 容。查处一批篡改OBD限扭、不添加车用尿素的 典型违法案件,严厉处罚各类违法行为并向社会 曝光。(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 局,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 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煤炭局、市港 航局) 4. 加强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监督管理。完 成城市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质量标准并轨。9月 底前,全部供应国六标准的汽柴油(汽油指国 ⅥB),禁止销售普通柴油。6月底前,辖区内 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均须销售 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牵头领导:张 胜明,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办单 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成品油质量检查专 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行为,取 缔黑加油站点,严肃追究违法者责任。(牵头领 导:田卫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协办单位: 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6月底前,销售汽油的加油站全部安装三次 油气回收设施,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 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要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 备。(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 局,协办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新增出租车应全部更换为电动车或新能源汽 车,电动车比例应达到一半以上。督促燃油和燃 气出租车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牵头领导:周 凤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市 环保局) 5.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施工 机械、船舶等非道路移动源排放调查,掌握非道 路移动源的污染状况,建立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 帐。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控制,建立非道 路污染源清单。积极开展施工机械、船舶环保治 理,推进安装大气污染物后处理装置;开展港作 船、流动机械设备、工程船舶、码头加注设施建 设等港口应用清洁能源试点示范;开展“绿色港 口”建设,加快港口内拖车、装卸设备等“油改 气”或“油改电”进程;积极推进船舶岸电建设 使用,加快淘汰高耗能、低效率的老旧设备;推 广船用低硫油品使用,减少污染物排放。(牵头 领导:周凤文、田卫东,牵头单位:市港航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控制扬尘排 放。按照已出台的建筑工地、煤炭堆场、港口码 头、道路交通、商品混凝土、非煤矿山开采、 石材加工等9大类行业治污技术导则要求,对扬 尘面源污染进行规范治理,对于治理导则执行不 到位的,一律进行关停取缔。实行扬尘污染防治 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工作负责人,并公布名 单。6月底前,行政区域内土石方作业全部安装 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做到扬尘措施落实率满足 8个100%;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 例。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 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照规 定进行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牵头领 导:周凤文、张胜明、田卫东,牵头单位:市住 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煤炭局、市公 路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港航局、市经济和信息 化委、市国土资源局) (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 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县(市、区)建成区新 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依法履行环保审批程序, 对可能产生油烟的环节要安装高效净化装置或明 确油烟污染防治措施,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 烟排放标准》要求。现有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加 强对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维护,保证净化装
市政府文件 置运行率达到100%,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生产工序,并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确保措 烟排放标准》要求。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施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牵头领导:于永 能源。(牵头领导:田卫东,牵头单位:市城市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管理局、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 3.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切实落 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最大限 2.全面落实城区禁烧限放要求。全面禁止度降低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加强重污染天气 建成区内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全面棽止露天应急响应期间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检査及后督察 烧烤,推广无烟烧烤炉和机制木炭的使用,室内工作,对企业限产、工地停工等措施落实不到位 烧烤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备。(牵头领导:田卫和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并依法严格处 东,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协办单位:市环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局) (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严控方案,明确烟花 (十)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能力建设 爆竹禁限放要求。(牵头领导:周凤文,牵头单 1.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位:市公安局 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线上 (八)加强秸秆焚烧监管。 实时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推进落实各级政府 坚持疏堵结合,推动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的环保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 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的违规露天焚烧,全面推责任,实现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具体化、监控手段 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等网络化、环境管理精准化。理顺各项工作机制 综合利用措施,制定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逐步建立起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高 施方案,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探效运转的环境保护监管网络。(牵头领导:于永 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住房城 运营模式,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农作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港 物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市、县、航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煤炭局、市交通运 乡、村四级农作物秸秆焚烧责任体系,严格考核输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 和责任追究。2017年底,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 2.构建大气污染源定量化控制体系。开展 用率提高到92%以上。(牵头领导:任庆虎,牵全市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准确识别危害群众 头单位: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健康和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区域性特征污染物, (九)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决策部署提供基础依 1.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完善区域据;建设基于环境质量的区域大气环境管理平 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全面提高环境空气台,编制多尺度、高分辨率大气排放清单,提高 质量预测预报能力。6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监污染来源识别、成因分析、控制方案定量化评估 测网能力建设,确保稳定运行。开展环境空气质的综合能力。(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 量预测预报人员培训、预报准确率评估工作,提市环保局 高整体预测预报水平。(牵头领导:于永生,牵 3.加强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能力建设。 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按照国家和省空气监测网设置方案要求,除各县 2.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按照环保(市、区)建成区外,在其他区域输送通道上均 部要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分级匀布设一定数量的空气质量監测点位,并根据需 标准、不同级别减排比例要求,实施区域应急联要增加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等指标监测能 动,提前启动应急预案。8月底前完成新预案修力和风速、风向、气压等气象要素监测能力,构 订工作,夯实各级别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建全市科学统一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牵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3期 14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3 期 14 市政府文件 置运行率达到100%,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 烟排放标准》要求。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 能源。(牵头领导:田卫东,牵头单位:市城市 管理局、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 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2. 全面落实城区禁烧限放要求。全面禁止 建成区内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全面禁止露天 烧烤,推广无烟烧烤炉和机制木炭的使用,室内 烧烤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备。(牵头领导:田卫 东,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协办单位:市环 保局) 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严控方案,明确烟花 爆竹禁限放要求。(牵头领导:周凤文,牵头单 位:市公安局) (八)加强秸秆焚烧监管。 坚持疏堵结合,推动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的违规露天焚烧,全面推 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等 综合利用措施,制定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 施方案,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探 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 运营模式,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农作 物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市、县、 乡、村四级农作物秸秆焚烧责任体系,严格考核 和责任追究。2017年底,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 用率提高到92%以上。(牵头领导:任庆虎,牵 头单位: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九)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1. 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完善区域 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全面提高环境空气 质量预测预报能力。6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监 测网能力建设,确保稳定运行。开展环境空气质 量预测预报人员培训、预报准确率评估工作,提 高整体预测预报水平。(牵头领导:于永生,牵 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2. 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按照环保 部要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分级 标准、不同级别减排比例要求,实施区域应急联 动,提前启动应急预案。8月底前完成新预案修 订工作,夯实各级别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 生产工序,并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确保措 施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牵头领导:于永 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切实落 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最大限 度降低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加强重污染天气 应急响应期间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检查及后督察 工作,对企业限产、工地停工等措施落实不到位 和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并依法严格处 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十)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能力建设。 1.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线上 实时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推进落实各级政府 的环保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 责任,实现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具体化、监控手段 网络化、环境管理精准化。理顺各项工作机制, 逐步建立起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高 效运转的环境保护监管网络。(牵头领导:于永 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港 航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煤炭局、市交通运 输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 2.构建大气污染源定量化控制体系。开展 全市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准确识别危害群众 健康和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区域性特征污染物, 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决策部署提供基础依 据;建设基于环境质量的区域大气环境管理平 台,编制多尺度、高分辨率大气排放清单,提高 污染来源识别、成因分析、控制方案定量化评估 的综合能力。(牵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 市环保局) 3.加强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空气监测网设置方案要求,除各县 (市、区)建成区外,在其他区域输送通道上均 匀布设一定数量的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并根据需 要增加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等指标监测能 力和风速、风向、气压等气象要素监测能力,构 建全市科学统一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牵
市政府文件 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力。济宁供电公司与县(市、区)统筹“煤改 4.创新环境监管模式。聘请专家团队,对电”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各级政 重点区域、特殊行业、敏感区域开展专项环境监府对配套电网工程给予补贴,承担配套输变电工 察,找出问题症结,制定专项治理方案;购置程的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和费用,各县(市、区) 无人机,对济宁主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煤统筹协调农村“煤改电”用地指标。供电公司按 场码头、道路保洁等开展无人机监管。(牵头领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严格落实电力供应。 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四)探索與论共同应对机制。增强政府大 三、保障措施 气环境管理决策的科技支撑,加大科技创新支持 (一)分解落实任务。以县(市、区)政府力度,加快“智慧环保”建设,拓展清华大学济 (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宁空气污染防控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要及时准确 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任务为群众解疑释惑。统筹安排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 要求,将工作方案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的内容、时机和形式,切实做好大气污染宣传报 (市、区)督查内容。各县(市、区)、市直有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定期开展舆情分析研判,及 关部门应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各自所承担时发布权威声音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严格 的任务,3月15日前编制完成各自实施方案并报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由环保部门会同 市大气指挥部办公室,实施方案中工作任务要列气象局建立会商公众机制,统一发布。 出具体项目清单、具体企业名称,明确时间节 (五)严格考核问责。市环保局将空气质量 点。市大气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市大气指状况及改善情况作为对县(市、区)环境保护工 挥部办公室每月调度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 作任务落实情况,并将排名一并上报市政府和省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空气质量改善程 环保厅,冬季采暖季每周调度和排名。 度达不到时序进度、AQ指数持续“爆表”的县 (二)完善经济政策。加大市级大气污染防(市、区),实行公开约谈。根据季度空气质量 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优化使用方式,向任务量改善情况,对不降反升的县(市、区)实行环评 较大的县(市、区)倾斜。各县(市、区)全限批,由监察机关对政府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面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组织开展冬季采暖 用于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车淘汰、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按月调度各县 工业污染治理、落后产能淘汰等领域。出台有利(市、区)“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公布一 于清洁取暖的经济政策机制,推进民生供暖电能批不能达标的企业名单,依法实施挂牌督办、限 替代、燃气替代项目实施,优先支持清洁能源替期整改,涉及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代项目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居民“煤改电”“煤 改气”执行电价、气价方面给以政策优惠。鼓励 附件:1.济宁市及各县(市、区)2017年 金融机构对大气污染防治给予融资和优惠信贷支 空气质量目标 持。研究对化工及汽车、集装箱、家具制造等工 2.济宁市燃煤企业治污升级改造要求 业涂装类ⅤOCs排放征收排污费。 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 (三)加大气源电源保障。加大天然气保供 要求 力度,中石油、中石化等天然气供应公司保障提 供持续稳定气源。各级政府应积极主动开拓气 (2017年3月3日印发 源,支持管道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 然气(CNG)等多种方式、多种主体供应。完善 注本文附件详见济宁市政府网站 应急调峰设施建设,燃气必须具备一定的储气能 15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3期
15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3 期 市政府文件 头领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4.创新环境监管模式。聘请专家团队,对 重点区域、特殊行业、敏感区域开展专项环境监 察,找出问题症结,制定专项治理方案;购置 无人机,对济宁主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煤 场码头、道路保洁等开展无人机监管。(牵头领 导:于永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分解落实任务。以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任务 要求,将工作方案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 (市、区)督查内容。各县(市、区)、市直有 关部门应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各自所承担 的任务,3月15日前编制完成各自实施方案并报 市大气指挥部办公室,实施方案中工作任务要列 出具体项目清单、具体企业名称,明确时间节 点。市大气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市大气指 挥部办公室每月调度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工 作任务落实情况,并将排名一并上报市政府和省 环保厅,冬季采暖季每周调度和排名。 (二)完善经济政策。加大市级大气污染防 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优化使用方式,向任务量 较大的县(市、区)倾斜。各县(市、区)全 面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 用于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车淘汰、 工业污染治理、落后产能淘汰等领域。出台有利 于清洁取暖的经济政策机制,推进民生供暖电能 替代、燃气替代项目实施,优先支持清洁能源替 代项目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居民“煤改电”“煤 改气”执行电价、气价方面给以政策优惠。鼓励 金融机构对大气污染防治给予融资和优惠信贷支 持。研究对化工及汽车、集装箱、家具制造等工 业涂装类VOCs排放征收排污费。 (三)加大气源电源保障。加大天然气保供 力度,中石油、中石化等天然气供应公司保障提 供持续稳定气源。各级政府应积极主动开拓气 源,支持管道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 然气(CNG)等多种方式、多种主体供应。完善 应急调峰设施建设,燃气必须具备一定的储气能 力。济宁供电公司与县(市、区)统筹“煤改 电”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各级政 府对配套电网工程给予补贴,承担配套输变电工 程的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和费用,各县(市、区) 统筹协调农村“煤改电”用地指标。供电公司按 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严格落实电力供应。 (四)探索舆论共同应对机制。增强政府大 气环境管理决策的科技支撑,加大科技创新支持 力度,加快“智慧环保”建设,拓展清华大学济 宁空气污染防控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要及时准确 为群众解疑释惑。统筹安排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 的内容、时机和形式,切实做好大气污染宣传报 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定期开展舆情分析研判,及 时发布权威声音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严格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由环保部门会同 气象局建立会商公众机制,统一发布。 (五)严格考核问责。市环保局将空气质量 状况及改善情况作为对县(市、区)环境保护工 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空气质量改善程 度达不到时序进度、AQI指数持续“爆表”的县 (市、区),实行公开约谈。根据季度空气质量 改善情况,对不降反升的县(市、区)实行环评 限批,由监察机关对政府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组织开展冬季采暖 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按月调度各县 (市、区)“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公布一 批不能达标的企业名单,依法实施挂牌督办、限 期整改,涉及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1.济宁市及各县(市、区)2017年 空气质量目标 2.济宁市燃煤企业治污升级改造要求 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 要求 (2017 年 3 月 3 日印发) 注:本文附件详见济宁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