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原始凭证。其特点是一张一次凭证不能重复使用,如 收货单、银行结算凭证、收款收据和费用报销单等 (2)累计凭证。累计凭证是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地记载若干项不断重复发生 的同类经济业务,至期末按其累计数作为记账依据的自制原始凭证。它可以在 张凭证中连续、累计填列某一时期不断重复发生而分次进行的特定业务,即 它的填制手续不是一次完成的。使用累计凭证可以减少凭证张数和简化填制手 续;也能提供一些一次凭证所不能提供的汇总指标;而且它可以随时计算出累 计数,以便同计划数或定额数对比,控制支出,防止浪费。它主要适用于某些 经常重复发生的经济业务。如限额领料单(见表3-3)、费用登记表等都是累计 凭证 表3-3 (单位名称) 限额领料单 领料部门: 编号:1138 用途: x年12月 发料仓库: 计 材料 名称 量计划投单位消领用 编号 规修单产量耗定额限额数 单价 属十万百十元角分百十万百十元角{分 领用 退料 日期 数量领 限额结余数量 人发料人数量 退料人 收料人 10月 10月 5日 生产计划部门: 供销部门: 仓库: (3)汇总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又称为原始凭证汇总表,是指根据若干张反 映相同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经过汇总而另行填制的一种自制原始凭证,是用以集 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总括发生情况的凭证。如发料凭证汇总表(见表3-4)、库存 现金收入汇总表等
且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原始凭证。其特点是一张一次凭证不能重复使用,如 收货单、银行结算凭证、收款收据和费用报销单等。 (2)累计凭证。累计凭证是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地记载若干项不断重复发生 的同类经济业务,至期末按其累计数作为记账依据的自制原始凭证。它可以在 一张凭证中连续、累计填列某一时期不断重复发生而分次进行的特定业务,即 它的填制手续不是一次完成的。使用累计凭证可以减少凭证张数和简化填制手 续;也能提供一些一次凭证所不能提供的汇总指标;而且它可以随时计算出累 计数,以便同计划数或定额数对比,控制支出,防止浪费。它主要适用于某些 经常重复发生的经济业务。如限额领料单(见表 3-3)、费用登记表等都是累计 凭证。 表 3-3 (单位名称) 限额领料单 领料部门: 编号:1138 用 途: 年 12 月 发料仓库: 材 料 编号 材 料 名 称 规格 计 量 单 位 计划投 产量 单位消 耗定额 领用 限额 实 发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百 十 万 百 十 元 角 分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日期 领 用 退 料 限额结余数量 数量 领 料 人 发 料人 数量 退 料人 收 料人 10 月 1 日 10 月 5 日 生产计划部门: 供销部门: 仓库: (3)汇总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又称为原始凭证汇总表,是指根据若干张反 映相同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经过汇总而另行填制的一种自制原始凭证,是用以集 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总括发生情况的凭证。如发料凭证汇总表(见表 3-4)、库存 现金收入汇总表等
表3-4 (单位名称) 发料凭证汇总表 x年10月31日 材料类别 领料单位领料用途「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 车间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小计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小计 行政部门管理费用 小计 会计主管: 稽核: 制单: 外来原始凭证是由外单位或个人填制的,填制手续只能是一次填制完成,所 以所有的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 3.原始凭证按其用途不同分为: (1)通知凭证。通知凭证是指要求、指示或命令企业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 凭证。如支票、收款通知书、罚款通知书、货物运单和产品定货单等。这种凭证 由有关部门签字发出,通知相关部门执行,它不能证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完成。 (2)执行凭证。执行凭证是指证明某项经济业务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情况 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产品入库单、固定资产报废单等。 (3)计算凭证。计算凭证是指对己经完成的经济业务,根据有关资料经过 定计算而填制的凭证。如产品成本计算单、制造费用分配表、工资计算单等。 4.原始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分为: (1)通用凭证。它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刷、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同 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通用凭证的使用范围,因制作部门不同而异。可 以是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也可是全国通用。如某省(市)印刷的发货票、收据 等,在该省(市)通用;由人民银行制作的银行转账结算凭证,则在全国通用。 (2)专用凭证。它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如领料单、工资单等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 原始凭证作为经济业务的原始证明,是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同时它又是 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故其填制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这些要求是 真实。即凭证上对经济业务的记录,必须同实际情况相符,对实物数量 和质量须经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检查验收,有关金额的数字计算要经有关人员核
表 3-4 (单位名称) 发料凭证汇总表 年 10 月 31 日 单位:元 领料单位 领料用途 材 料 类 别 原料及主要材料 辅助材料 燃料 合 计 一车间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小计 二车间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小计 行政部门 管理费用 小计 会计主管: 记账: 稽核: 制单: 外来原始凭证是由外单位或个人填制的,填制手续只能是一次填制完成,所 以所有的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 3. 原始凭证按其用途不同分为: (1)通知凭证。通知凭证是指要求、指示或命令企业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 凭证。如支票、收款通知书、罚款通知书、货物运单和产品定货单等。这种凭证 由有关部门签字发出,通知相关部门执行,它不能证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完成。 (2)执行凭证。执行凭证是指证明某项经济业务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情况 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产品入库单、固定资产报废单等。 (3)计算凭证。计算凭证是指对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根据有关资料经过 一定计算而填制的凭证。如产品成本计算单、制造费用分配表、工资计算单等。 4. 原始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分为: (1)通用凭证。它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刷、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同 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通用凭证的使用范围,因制作部门不同而异。可 以是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也可是全国通用。如某省(市)印刷的发货票、收据 等,在该省(市)通用;由人民银行制作的银行转账结算凭证,则在全国通用。 (2)专用凭证。它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如领料单、工资单等。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 原始凭证作为经济业务的原始证明,是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同时它又是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故其填制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这些要求是: 1. 真实。即凭证上对经济业务的记录,必须同实际情况相符,对实物数量 和质量须经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检查验收,有关金额的数字计算要经有关人员核
对,不得弄虚作假、少报多领和违反财经纪律等。 2.完整。即凭证规定的项目(上述的8项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不可 遗漏省略,且凭证填写手续必须完备,符合内部牵制原则。 3.书写清楚、正确、规范。凭证中的文字说明和数字要填写清楚、整齐、 易于辨认。数量、单价、金额等的计算要准确无误。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 如遇填错,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或挖补,可用划线更正法更正,并由更正人员在 更正处盖章以示负责。涉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收付的原始凭证,如收据、支票 等,都须印有连续编号,按编号顺序使用。这类凭证如填写错误,应作废重填, 并在填错的凭证上加盖“作废”章,与存根一起保存,不得任意撕毁。 4.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有关经办人员都要在原始凭证上签名或盖章,表示 对该项业务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以贯彻经济责任制。 5.填制及时。根据业务的发生或执行,应按规定时间填制凭证,以便及时、 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情况,避免事后回忆填制,造成差误。 6.数字标准。在原始凭证填制中经常会用到一些数码,这些数码的使用 要规范,具体有如下几点: (1)小写金额要规范,在阿拉伯数字前面应写上货币单位符号,而在数字 后面则不用再写“元”字,并且符号和数字之间不留空格。如“¥100800”。 (2)大写金额也要规范,金额后面不到分的要在大写金额后面加上“整” 字,以免被人为添加数字。阿拉伯数字之间有“0”的,汉字大写要写“零”字。 如“¥100800”大写金额应该写成“壹仟零捌元整”。 (3)一张原始凭证中同时有小写和大写金额的,两者必须一致 另外,在原始凭证的填制过程中,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 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 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 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且连续编号。 (3)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 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 原始凭证必须经过审核,才能作为记账依据。这是保证会计记录真实和正 确,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的重要环节。所以,原始凭证的审核是一项严肃的工 作,必须认真执行
对,不得弄虚作假、少报多领和违反财经纪律等。 2. 完整。即凭证规定的项目(上述的 8 项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不可 遗漏省略,且凭证填写手续必须完备,符合内部牵制原则。 3. 书写清楚、正确、规范。凭证中的文字说明和数字要填写清楚、整齐、 易于辨认。数量、单价、金额等的计算要准确无误。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 如遇填错,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或挖补,可用划线更正法更正,并由更正人员在 更正处盖章以示负责。涉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收付的原始凭证,如收据、支票 等,都须印有连续编号,按编号顺序使用。这类凭证如填写错误,应作废重填, 并在填错的凭证上加盖“作废”章,与存根一起保存,不得任意撕毁。 4. 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有关经办人员都要在原始凭证上签名或盖章,表示 对该项业务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以贯彻经济责任制。 5. 填制及时。根据业务的发生或执行,应按规定时间填制凭证,以便及时、 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情况,避免事后回忆填制,造成差误。 6. 数字标准。在原始凭证填制中经常会用到一些数码,这些数码的使用, 要规范,具体有如下几点: (1)小写金额要规范,在阿拉伯数字前面应写上货币单位符号,而在数字 后面则不用再写“元”字,并且符号和数字之间不留空格。如“¥1008.00”。 (2)大写金额也要规范,金额后面不到分的要在大写金额后面加上“整” 字,以免被人为添加数字。阿拉伯数字之间有“0”的,汉字大写要写“零”字。 如“¥1008.00”大写金额应该写成“壹仟零捌元整”。 (3)一张原始凭证中同时有小写和大写金额的,两者必须一致。 另外,在原始凭证的填制过程中,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 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 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 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且连续编号。 (3)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 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 原始凭证必须经过审核,才能作为记账依据。这是保证会计记录真实和正 确,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的重要环节。所以,原始凭证的审核是一项严肃的工 作,必须认真执行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 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 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在第十四条中还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 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 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 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这是因为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是反映经济业务事项情况的最 重要薮据,如果允许随便更改,易产生舞弊,不利于保证原始凭证的质量)” 原始凭证的审核是会计人员职权范围内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经济把关工作, 应由会计主管或专人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真实性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信息的基本信息来源,所以原始凭证的真 实性对信息质量至关重要。真实性审核包括两方面:一是凭证本身的纸张是否真 实,如发票有辨别真伪的标志;二是业务内容是否真实,不能是虚构的业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正确的原始凭证:(1)未写填制单位名称或 没有盖章的;(2)数量和金额计算不正确;(3)有关责任人员没有签字或盖章; (4)凭证联次不符;(5)有污染、抹擦、刀刮和挖补等。 2.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即审核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政策、 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规定,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以及开支是 否符合节约原则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凭证:(1)多计或 少计收入、支出、费用、成本:(2)擅自扩大开支范围:(3)不按国家规定的资 金渠道和用途使用资金,或挪用资金进行计划外基本建设;(4)不按国家规定的 标准、比例提取费用:(5)虚报冒领,违反规定出借公款、公物;(6)擅自动用 公款、公物请客送礼等。 3.完整性审核。即审核原始凭证填写的手续是否完备,项目是否填写齐全, 有关经办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是否经过主管人员审批同意等。如发现内容 不够完整、签章手续不够齐备等,都要退回、更正,重新填写完整后方能接受 4.正确性审核。即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是否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 价、金额、合计数等有无差错,大写、小写金额是否相等 (五)原始凭证审核后的处理 会计人员应严格地对原始凭证进行上述4个方面的审核,并须对审核后的凭 证作正确处理。 1.对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凭证,应按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手续,据以编制记 账凭证,并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保存,以备核对使用。 2.对于经审核业务真实但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予退回。若填写内容不 全应补填有关内容;经办手续不完备应补办手续:数字计算有错误应更正;文字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 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 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在第十四条中还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 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 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 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这是因为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是反映经济业务事项情况的最 重要数据,如果允许随便更改,易产生舞弊,不利于保证原始凭证的质量)” 原始凭证的审核是会计人员职权范围内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经济把关工作, 应由会计主管或专人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 真实性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信息的基本信息来源,所以原始凭证的真 实性对信息质量至关重要。真实性审核包括两方面:一是凭证本身的纸张是否真 实,如发票有辨别真伪的标志;二是业务内容是否真实,不能是虚构的业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正确的原始凭证:(1)未写填制单位名称或 没有盖章的;(2)数量和金额计算不正确;(3)有关责任人员没有签字或盖章; (4)凭证联次不符;(5)有污染、抹擦、刀刮和挖补等。 2.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即审核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政策、 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规定,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以及开支是 否符合节约原则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凭证:(1)多计或 少计收入、支出、费用、成本;(2)擅自扩大开支范围;(3)不按国家规定的资 金渠道和用途使用资金,或挪用资金进行计划外基本建设;(4)不按国家规定的 标准、比例提取费用;(5)虚报冒领,违反规定出借公款、公物;(6)擅自动用 公款、公物请客送礼等。 3. 完整性审核。即审核原始凭证填写的手续是否完备,项目是否填写齐全, 有关经办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是否经过主管人员审批同意等。如发现内容 不够完整、签章手续不够齐备等,都要退回、更正,重新填写完整后方能接受。 4. 正确性审核。即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是否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 价、金额、合计数等有无差错,大写、小写金额是否相等。 (五)原始凭证审核后的处理 会计人员应严格地对原始凭证进行上述 4 个方面的审核,并须对审核后的凭 证作正确处理。 1. 对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凭证,应按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手续,据以编制记 账凭证,并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保存,以备核对使用。 2. 对于经审核业务真实但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予退回。若填写内容不 全应补填有关内容;经办手续不完备应补办手续;数字计算有错误应更正;文字
有遗漏应补写。经补充更正后再办理手续。 3.对于经审核不合规和不合理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接收,不予办 理会计手续;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如伪造、变造凭证、虚报冒领的,应向有 关部门反映。 、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作用及内容 前已述及,经济业务发生后,会计人员要依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会 计分录,分别列示应借记和贷记的账户及金额,作为记账依据。会计实务中,会 计分录一般编制于专门的表单之上。这种表单就是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传票,它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 总表编制,是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有些特殊事项如更 正错账、期末账项调整等,无法取得原始凭证时,也可由会计人员依据账簿资料 编制记账凭证。 因原始凭证内容和格式不一,直接根据原始凭证记账容易发生差错,故记 账前一般应先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在记账凭证的摘要栏中说明经济业务 的内容,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和金额,然后据以记账。而原始凭证则作为 记账凭证的附件。这样既便于记账,又可防止差错,保证账簿记录工作的正确性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1.填制单位的名称。 2.记账凭证的名称。 3.凭证的填制日期和编号。 4.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5.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包括总分类账户、二级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 名称和金额 6.所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的张数。 7.会计主管人员、复核、记账和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要 有出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1.记账凭证按经济内容不同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原始凭证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虽然多种多样,复杂各异,但归纳起来,不 外乎是两种业务:一种是与款项有关的收付款业务,即直接引起库存现金或银行 存款增减变化的业务,如收到购货单位付款,就是收款业务;以库存现金支付职 工差旅费就是付款业务。另一种是与款项无关的转账业务,即不涉及库存现金或 银行存款发生增减变化的其他经济业务,如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产品完工验收 入库等。所以我们可以把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内容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
有遗漏应补写。经补充更正后再办理手续。 3. 对于经审核不合规和不合理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接收,不予办 理会计手续;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如伪造、变造凭证、虚报冒领的,应向有 关部门反映。 三、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作用及内容 前已述及,经济业务发生后,会计人员要依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会 计分录,分别列示应借记和贷记的账户及金额,作为记账依据。会计实务中,会 计分录一般编制于专门的表单之上。这种表单就是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传票,它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 总表编制,是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有些特殊事项如更 正错账、期末账项调整等,无法取得原始凭证时,也可由会计人员依据账簿资料 编制记账凭证。 因原始凭证内容和格式不一,直接根据原始凭证记账容易发生差错,故记 账前一般应先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在记账凭证的摘要栏中说明经济业务 的内容,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和金额,然后据以记账。而原始凭证则作为 记账凭证的附件。这样既便于记账,又可防止差错,保证账簿记录工作的正确性。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1. 填制单位的名称。 2. 记账凭证的名称。 3. 凭证的填制日期和编号。 4. 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5. 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包括总分类账户、二级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 名称和金额。 6. 所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的张数。 7. 会计主管人员、复核、记账和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要 有出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1. 记账凭证按经济内容不同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原始凭证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虽然多种多样,复杂各异,但归纳起来,不 外乎是两种业务:一种是与款项有关的收付款业务,即直接引起库存现金或银行 存款增减变化的业务,如收到购货单位付款,就是收款业务;以库存现金支付职 工差旅费就是付款业务。另一种是与款项无关的转账业务,即不涉及库存现金或 银行存款发生增减变化的其他经济业务,如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产品完工验收 入库等。所以我们可以把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内容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