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 人/本公司承 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 承诺:3、本 人/本公司将 忠实履行上 述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若不 履行本承诺 所赋予的义 务和责任 人/本公司将 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 及规范性 文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 「不公平条件 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 全体董事及再融资关于送利益,也不 高级管理(填补被摊/采用其他方 2019年02月2020年4月 即期回报措损害公司 行完毕 施的承诺 利益:2、本 人承诺对职 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3 本人承诺不 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其 chin乡 www.cninfocom.cn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1 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 人/本公司承 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 承诺;3、本 人/本公司将 忠实履行上 述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若不 履行本承诺 所赋予的义 务和责任,本 人/本公司将 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 文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 员 再融资关于 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 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 不无偿或以 不公平条件 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 利益;2、本 人承诺对职 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3、 本人承诺不 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其 2019 年 02 月 01 日 2020 年 4 月 30 日 履行完毕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4、 本人承诺由 董事会或薪 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 钩:5、若公 司后续推出 股权激励政 策,本人承诺 拟公布的公 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 挂钩:6、自 本承诺出具 日至公司本 次发行实施 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 施及 其承诺的其 他新的监管 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 承诺:7、本 人承诺切实 履行公司制 定的有关填 chin乡 www.cninfocom.cn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2 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4、 本人承诺由 董事会或薪 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 钩;5、若公 司后续推出 股权激励政 策,本人承诺 拟公布的公 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 挂钩;6、自 本承诺出具 日至公司本 次发行实施 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 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 他新的监管 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 承诺;7、本 人承诺切实 履行公司制 定的有关填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补回报措施 以及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 措施的承诺, 若违反该等 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 公司或者投 资者的补偿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口是√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口适用V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chin乡 www.cninfocom.cn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3 补回报措施 以及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 措施的承诺, 若违反该等 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 公司或者投 资者的补偿 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口适用√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口适用V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2017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 截至2018年7月26日收盘,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一聚鑫8号证券投资信托计划通 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共计58,190,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交易均价为3.13元/股,成交金额合计 82,262851.38元。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予以 锁定,锁定期为自购买完成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于2019年7月26日届满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19年12月25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函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员工 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层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将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0年12月25日 2020年5月27日,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58190814股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并终止此次员工持股计划 上述事项的具体详情均已在巨潮资讯网上对外披露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l、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口不适用 关联交关联关关联。关联 关联交易关联交/天联/占同类获批的 是否超关联交/可获得 交易金交易额 的同类披露日披露 交易 易金额 过获批易结算 易方系易类型 内容定价原则易价格 额的比度(万 (万元 例元)额度方式交易市期索引 chin乡 www.cninfocom.cn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4 □ 适用 √ 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 截至2018年7月26日收盘,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聚鑫8号证券投资信托计划”通 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共计58,190,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交易均价为3.13元/股,成交金额合计 182,262,851.38元。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予以 锁定,锁定期为自购买完成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于2019年7月26日届满。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19年12月25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函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层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将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0年12月25日。 2020年5月27日,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58190814 股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2%。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并终止此次员工持股计划。 上述事项的具体详情均已在巨潮资讯网上对外披露。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 易方 关联关 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 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交 易价格 关联交 易金额 (万元)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获批的 交易额 度(万 元) 是否超 过获批 额度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可获得 的同类 交易市 价 披露日 期 披露 索引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黄李卿关联自购买或销售 然人/销售商服饰市场价/23.190139817638600银行转/13190)2020年 月30/E潮 53.00 账5300 资讯 产品 关联白购买或|销售 2020年 周献然人/销售商服饰市场价尺297619171689%200 100/04月30/巨潮 银行转2,917.67 品产品 周建花/关自购买或销售 1,162,49 销售商服饰市场价格 116256.73%2.00银行转,624人020年 然人 4.00 账404月30巨潮 资讯 品 产品 日 向关联|承租 美邦集|同一控 10000 方承租营业市场价格 1269721269.7 u月30/巨湖 0.00 91,50否银行转bcn12020年 账 000 资讯 房屋房屋 --|1,99682 11500-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没有超出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本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范国 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不适用 大的原因(如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口适用V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口不适用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 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60,000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按照资助时间的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结算),财务资助期限是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 chin乡 www.cninfocom.cn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5 黄岑期 关联自 然人 购买或 销售商 品 销售 服饰 产品 市场价格 13,190,7 53.00 1,319.08 76.38% 6,000 否 银行转 账 13,190,7 53.00 2020 年 04 月 30 日 巨潮 资讯 周献妹 关联自 然人 购买或 销售商 品 销售 服饰 产品 市场价格 2,917,67 1.00 291.77 16.89% 2,000 否 银行转 账 2,917,67 1.00 2020 年 04 月 30 日 巨潮 资讯 周建花 关联自 然人 购买或 销售商 品 销售 服饰 产品 市场价格 1,162,49 4.00 116.25 6.73% 2,000 否 银行转 账 1,162,49 4.00 2020 年 04 月 30 日 巨潮 资讯 美邦集 团 同一控 制 向关联 方承租 房屋 承租 营业 房屋 市场价格 2,697,22 0.00 269.72 100.00 % 1,500 否 银行转 账 2,697,22 0.00 2020 年 04 月 30 日 巨潮 资讯 合计 -- -- 1,996.82 -- 11,500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 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没有超出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本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范围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 大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 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按照资助时间的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结算),财务资助期限是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