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东方厂向华联企业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 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华联企业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 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华联企业收到东 方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东方 厂以华联企业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 试分析:华联企业是否违约?为什么?
• 东方厂向华联企业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 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华联企业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 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 ”2个月后,华联企业收到东 方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东方 厂以华联企业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 • 试分析:华联企业是否违约?为什么? 以案说法
解题要点: 华联企业不违约。 因为合同还未成立。华联企业对东方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 约,因其对东方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 是一个新要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 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华 联企业的回函对东方厂电话机的报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故为 新要约。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华联企业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华联企业不违约。 • 因为合同还未成立。华联企业对东方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 约,因其对东方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 是一个新要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 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华 联企业的回函对东方厂电话机的报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故为 新要约。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华联企业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议一议 ·甲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广告:本店新到1 ohone11手机一 批,5999元/台,数量有限,欲购从速。老赵致函甲公司: 本人欲以5500元价格购phone11手机一部,卖否请回复。 甲公司回函:5999元/台已是促销价格,若老赵同意购买侧 可以免费贴膜并赠送手机套两个。老赵回函:同意
• 甲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广告:本店新到Iphone11手机一 批,5999元/台,数量有限,欲购从速。老赵致函甲公司: 本人欲以5500元价格购Iphone11手机一部,卖否请回复。 甲公司回函:5999元/台已是促销价格,若老赵同意购买则 可以免费贴膜并赠送手机套两个。老赵回函:同意。 议一议
案例解析: (1)甲公司广告,虽然有明确的手机型号和价格等,但其数量不明确(数量有限), 即使老赵同意购买,也可能造成手机已经销售完毕而合同不能成立的情形,此种情况下 甲公司并不负法律责任,因此甲公司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2)老赵第一次回函:老赵以缔结手机买卖合同为目的,向甲公司提出合同条件 (5500元/台),希望甲公司接受。一旦甲公司接受(承诺)则合同成立。因此老赵第 一次回函属于要约。 (3)甲公司回函:甲公司对老赵提出的要约价格作出了实质性变更(5500/台变更为 5999/台同时赠送贴膜和手机套),因此甲公司回函属于新要约。 (4)老赵第二次回函:老赵同意了甲公司的新要约,因此老赵第二次回函属于承诺
(1)甲公司广告,虽然有明确的手机型号和价格等,但其数量不明确(数量有限), 即使老赵同意购买,也可能造成手机已经销售完毕而合同不能成立的情形,此种情况下 甲公司并不负法律责任,因此甲公司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2)老赵第一次回函:老赵以缔结手机买卖合同为目的,向甲公司提出合同条件 (5500元/台),希望甲公司接受。一旦甲公司接受(承诺)则合同成立。因此老赵第 一次回函属于要约。 (3)甲公司回函:甲公司对老赵提出的要约价格作出了实质性变更(5500/台变更为 5999/台同时赠送贴膜和手机套),因此甲公司回函属于新要约。 (4)老赵第二次回函:老赵同意了甲公司的新要约,因此老赵第二次回函属于承诺
练一练 【单选题】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 《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C
【单选题】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 《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练一练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