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50488-2009晴纶工厂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acrylic fibres plant发布2009-03-192009-1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睛纶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腊纶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88-2009,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4、3.3.8、4.3.8、4.4.6(3、6、7)、5.2.6(2)、5.7.2(3、4)、6.3.2(3)、8.3.9、8.4.8、9.2.5、9.3.3、9.5.1、9.5.7、9.5.9、10.3.8、10.4.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根据我国化纤行业发展现状,考虑到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结合睛纶工厂设计的特点,在总结我国最近三十年来建设睛纶工厂的实践基础上,吸收了国外同类型工厂的设计经验,对工艺生产、储运、防火、防爆、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节约资源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代号,工艺设计,工艺设备布置和管道设计,自动控制,电气,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给排水,动力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不断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师室(地址:上海市长寿路130号;邮政编码:200060,E-mail:stadrionline.sh.cn),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1
主要起草人:杨钰英荣季明邹懿茂蒋东昇史晓东董志远曹正定蔡维琴钱建勇邱建勋黎延霞张震东茅建民昂李百巧翟华昆刘强丁贵智李明敬郭斌黄彭年:2:
次目1总则(1)(2)2术语、代号(2)2.1术语(3)2.2代号(5)3工艺设计(5)3. 1一般规定(5)3.2工艺流程选用·(6)3.3工艺设备配置·(8)主要设备生产能力的计算3.4(9)3.5工艺辅助设施(10)3.6节能(11)仓储和运输3.7(12)工艺设备布置和管道设计4(12)4.1一般规定(12)4.2工艺设备布置(14)工艺管道设计4.3(18)4.4工艺管道布置(21)自动控制5(21)5.1一般规定(21)5.2仪表选型(25)5.3控制系统(27)5.4控制室(28)5.5供电和接地(28)5.6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