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Norm of acetylene plant design1992-07-01实施发布1991-11-15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816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725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和《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原《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一78和《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7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11月15日
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通知的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费主编,具体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一78(试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九章和五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总则,乙炔站的布置,工艺设备的选择,工艺布置,建筑和结构,电气和热工测量仪表,给水、排水和环境保护,采暖和通风,管道等。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机械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院(北京王府井大街277号),并抄送机械电子工业部,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机械电子工业部1990年10月
目录总则第一章1第二章乙炔站的布置2第三章工艺设备的选择(4)第四章工艺布置(6)第五章建筑和结构(9)第六章电气和热工测量仪表.(11)第七章给水、排水和环境保护(13)第八章采暖和通风(14)第九章乙快管道(15)附录一厂区架空乙炔管道、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等之间的最小净距(19)附录二厂区及车间架空乙炔管道与其他架空管线之间最小净距(20)厂区地下乙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等及附录三其他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净距(21)附录四(23)名词解释附录五本规范用词说明(25).附加说明(26)附:条文说明(27)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乙炔站(含乙炔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做到安全第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一、利用电石生产乙炔的乙炔站的设计;二、乙炔汇流排间的设计;三、厂区和车间乙快管道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站和乙炔管道的设:计。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乙炔站、乙炔汇流排间和乙炔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第1.0.4条乙炔站的制气站房、灌瓶站房、电石渣处理站房、电石库和电石破碎、电石渣坑,以及乙炔瓶库、丙酮库、乙炔汇流排间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甲”类第1.0.5条乙炔站、乙汇流排间、乙炔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并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