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察学院法学系 《行政法》课程教案 授课周次:第2周 授课 14级侦查1-2区队 授 课 勤学楼315 授课人 孟令战 对象 治安1-2区队 地 点 砺学楼110 第一章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授课章节 36学时 第三节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时 数 教学目的:通过本周的教学,了解行政法渊源的含义,明确行政法 教学目的 的渊源;了解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与要求 教学要求:对法律渊源的基础理论进行预习及复习。 教学重点:1.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的内容 2行政法各法律渊源的适用规则 教学重点 3.行政法的作用 与难点 教学难点:1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 2.行政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的关系 3判例在我国行政法法律渊源中的地位 1章剑生:《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周佑勇主编:《行政法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参考 3董炯:《国家、公民与行政法:一个国家一社会的角度》,北凉大学 出版社2001年版 资料 4.章志远:《个案变迁中的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5.甘文:《行政与法律的一般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21 重庆警察学院法学系 《行政法》课程教案 授课周次:第 2 周 授课人 孟令战 授课 对象 14 级侦查 1-2 区队 治安 1-2 区队 授 课 地 点 勤学楼 315 砺学楼 110 授课章节 第一章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授 课 时 数 36 学时 教学目的 与要求 教学目的:通过本周的教学,了解行政法渊源的含义,明确行政法 的渊源;了解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教学要求:对法律渊源的基础理论进行预习及复习。 教学重点 与难点 教学重点: 1.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的内容 2.行政法各法律渊源的适用规则 3.行政法的作用 教学难点: 1.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 2.行政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的关系 3.判例在我国行政法法律渊源中的地位 参 考 资 料 1.章剑生:《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 2008 年版 2.周佑勇主编:《行政法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年版 3.董炯:《国家、公民与行政法:一个国家—社会的角度》,北京大学 出版社 2001 年版 4.章志远:《个案变迁中的行政法》,法律出版社 2011 年版 5.甘文:《行政与法律的一般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
教师设计 备注 一、复习上次课关于行政与行政法的一般原理,特别是行政与法的关系,进 我们对 步引入学生对“我们在行政执法时,所依照的法律从哪里找?”,也就是行政法 新课的导 入的渊源问题? 入,应该尽 新 二、通过学生已经学过的部门法(如刑法等),引导学生们思考1行政法作为 量与已学 课部门法,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2.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行政法在我 课程(特别 国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是上次课) 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的复习结 (一)行政法的渊源 合起来,注 狭义上行政法的渊源是指其形式渊源,即行政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行政法 在形式上的特点集中体现为它缺少一部完整的独立的法典而由成干上万个分散 重激发学 的规范性文件所体现。 生的学习 1.宪法是行政法的根本渊源 兴趣。 宪法作为行政法的根本渊源主要体现在两友面:一是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 法,是行政立法的最高法律依据;二是宪法所规定的案些内容如行政机关的组织 / 活动原则等同时也是行政法的内容。 2.基本法律和法律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在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法 律构成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授 3.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是行政法的主要渊源 在我国,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省级人民政府、 设区的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行政规章占整个行政性法律文件的绝大部 分,它们构成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渊源。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规也是行政法的渊 对于行 源 政法的渊 我国省级地方政府以及设区的市的立法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 源的讲授 治地方的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后享有 包括立法权在内的高度自治权,所有这些规范性文件中凡涉及行政管理内容的迹 我们可分
22 教 师 设计 备注 导 入 新 课 一、复习上次课关于行政与行政法的一般原理,特别是行政与法的关系,进一 步引入学生对“我们在行政执法时,所依照的法律从哪里找?”,也就是行政法 的渊源问题? 二、通过学生已经学过的部门法(如刑法等),引导学生们思考:1.行政法作为 部门法,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2.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行政法在我 国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我们对 新课的导 入,应该尽 量与已学 课程(特别 是上次课) 的复习结 合起来,注 重激发学 生的学习 兴趣。 对于行 政法的渊 源的讲授, 我们可分 理 论 讲 授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一) 行政法的渊源 狭义上行政法的渊源是指其形式渊源,即行政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行政法 在形式上的特点集中体现为它缺少一部完整的独立的法典而由成千上万个分散 的规范性文件所体现。 1.宪法是行政法的根本渊源 宪法作为行政法的根本渊源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 法,是行政立法的最高法律依据;二是宪法所规定的某些内容如行政机关的组织、 活动原则等同时也是行政法的内容。 2.基本法律和法律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在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法 律构成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3.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是行政法的主要渊源 在我国,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省级人民政府、 设区的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行政规章占整个行政性法律文件的绝大部 分,它们构成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渊源。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规也是行政法的渊 源 我国省级地方政府以及设区的市的立法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 治地方的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后享有 包括立法权在内的高度自治权,所有这些规范性文件中凡涉及行政管理内容的亦
构成行政法的渊源 为以下几 5、国际条约、国际协定也是行政法的渊源 个步骤进 凡我国参加的为我国所承认的国际条约、国际协定中有关行政管理的内容也 行: 是行政法的渊源。 宪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很少在司法活动中得到适用 1.通过 上一节课 法律 分为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但实际上效力没有差别 的复习,导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在我国目前往往能起到法律的作用 入新课,引 地方性法规 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起学生对 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由民族自治地方(区州县旗)的人大制定并报批后施行(没有常委会) 已学法理 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或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 学中关于 地方政府规章 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政府制定 “法律渊 国际条约和协定 原则上需转化成国内法方能成为法律渊源,但存在外 源”知识的 法律解释 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其效力等于法律 回忆。 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实际上作用巨大 (二)行政法渊源中的几个问题 1关于判例的法律地位 由于受到大陆法系及前苏联法律的影响,判例在我国一直不具有法律地位。 但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判例的作用正在为人们所重新认识,体能 改革带动社会关系的快速变化,一方面要求立法应适应这些变化,但同时又要求 2.向同 保持社会机制的稳定,在这方面,判例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一方面,这种个别 学们介绍 的、极具针对性的判例能弥补因法律的原则规定所带来的缺陷和不足,并能够解 新修改的 决目前行政诉讼中所遇到的诸多困难,譬如因地方干扰所造成的枉法裁判;另一 方面,判例在不断积累后在时机成熟时又可以将其所体现的基本原则上升为成文 《立法法》 法。事实上,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公报上陆续公布的一系列典型案例,虽然 及其修改 对下级法院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参照作用,某种意义上可以将它们视作行 主要亮点 政判例的雏形,承认判例并适当发挥判例的作用对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具有重要的 23
23 构成行政法的渊源。 5、国际条约、国际协定也是行政法的渊源 凡我国参加的为我国所承认的国际条约、国际协定中有关行政管理的内容也 是行政法的渊源。 宪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很少在司法活动中得到适用 法律 分为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但实际上效力没有差别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在我国目前往往能起到法律的作用 地方性法规 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由民族自治地方(区州县旗)的人大制定并报批后施行(没有常委会) 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或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 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政府制定 国际条约和协定 原则上需转化成国内法方能成为法律渊源,但存在例外 法律解释 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其效力等于法律 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实际上作用巨大 (二) 行政法渊源中的几个问题 1.关于判例的法律地位 由于受到大陆法系及前苏联法律的影响,判例在我国一直不具有法律地位。 但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判例的作用正在为人们所重新认识,体制 改革带动社会关系的快速变化,一方面要求立法应适应这些变化,但同时又要求 保持社会机制的稳定,在这方面,判例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一方面,这种个别 的、极具针对性的判例能弥补因法律的原则规定所带来的缺陷和不足,并能够解 决目前行政诉讼中所遇到的诸多困难,譬如因地方干扰所造成的枉法裁判;另一 方面,判例在不断积累后在时机成熟时又可以将其所体现的基本原则上升为成文 法。事实上,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公报上陆续公布的一系列典型案例,虽然 对下级法院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参照作用,某种意义上可以将它们视作行 政判例的雏形,承认判例并适当发挥判例的作用对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具有重要的 为以下几 个步骤进 行: 1.通过 上一节课 的复习,导 入新课,引 起学生对 已学法理 学中关于 “法律渊 源”知识的 回忆。 2.向同 学们介绍 新修改的 《立法法》 及其修改 主要亮点
推动作用,也有利于我国的法律与国外法律制度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地区的法律 提升学生 制度的接轨。 对行政法 2.关于法律解释的法律效力 的渊源重 法律解释是指法律规范的含义及其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和解 释。法律解释可分为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无权解释(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 要性的认 因而,不能成为行政法的渊源。1981年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关 识以及相 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目前还有效,根据此规定,我国的有权解释 关的主要 (即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大致分为四种: ”法律”依 (1)立法解释; (2)司法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相关法律的适用所 令 作的解释; (3)行政解释,它是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所做的解释 (4)地方解释,即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及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性 法规和规章所作的解释。 上述四种法律解释有的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如立法解释。有的虽不具有明 3.对行政 确的法律上的地位,但具有事实上的法律效力,如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解释制度 特别是司法解释制度改革,要在立法上予以完善。 法的正式 3.关于行政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法律渊源 关于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为我国行政法的渊源,目前学界存有争 进行着重 议:一种意见认为,凡国家行政机关领布的行政管理文件,无论是规范性的还是 介绍,并要 非规范性的,都是行政法的渊源;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只有法律授权的特定国家 机关颁布的法律文件才是行政法的渊源。 求学生重 我们认为,尽管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在其辖区内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但因 点掌握: 它们不具有法的本质特征,且在行政诉讼中没有实质的作用,有些规范性文件甚 至成为违法行政的源头,因而,不应将它们纳入行政法的渊源。 4.关于党和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与群众团体联合发布的行政规范 性文件能否成为行政法的渊源。 在我国过去和现在,都有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 行政机关与群众团体联合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对这类规范性文件,有的学者采用
24 推动作用,也有利于我国的法律与国外法律制度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地区的法律 制度的接轨。 2.关于法律解释的法律效力 法律解释是指法律规范的含义及其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和解 释。法律解释可分为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无权解释(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 因而,不能成为行政法的渊源;。1981 年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19 次会议通过的《关 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目前还有效,根据此规定,我国的有权解释 (即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大致分为四种: (1) 立法解释; (2) 司法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相关法律的适用所 作的解释; (3) 行政解释,它是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所做的解释; (4) 地方解释,即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及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性 法规和规章所作的解释。 上述四种法律解释有的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如立法解释。有的虽不具有明 确的法律上的地位,但具有事实上的法律效力,如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解释制度, 特别是司法解释制度改革,要在立法上予以完善。 3.关于行政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关于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为我国行政法的渊源,目前学界存有争 议:一种意见认为,凡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行政管理文件,无论是规范性的还是 非规范性的,都是行政法的渊源;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只有法律授权的特定国家 机关颁布的法律文件才是行政法的渊源。 我们认为,尽管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在其辖区内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但因 它们不具有法的本质特征,且在行政诉讼中没有实质的作用,有些规范性文件甚 至成为违法行政的源头,因而,不应将它们纳入行政法的渊源。 4.关于党和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与群众团体联合发布的行政规范 性文件能否成为行政法的渊源。 在我国过去和现在,都有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 行政机关与群众团体联合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对这类规范性文件,有的学者采用 提升学生 对行政法 的渊源重 要性的认 识以及相 关的主要 “法律”依 据。 3.对行政 法的正式 法律渊源 进行着重 介绍,并要 求学生重 点掌握;
全部肯定的态度,有的则相反。我们认为,这样的规范性文件随着政治体制改革 4.对行 的深入,党政不分现象的逐步消除,今后将会逐步减少或不再存在。但在目前及 政法的渊 今后一段时期内,这类规范性文件仍会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并涉及一定行政管理 源的一些 问题,调整一定的行政关系,因此,在一定情况下仍是我国行政法的特殊渊源 对其复杂性应作进一步分析与定位。 难点问题 进行解读, 第三节行政法的地位与功能 以激发学 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生对该问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主要是指它在法律体系中的角色及与其他部们 题的进一 法的关系。关于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我国学界的看法比校一致,即认为 “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与其 步思考,如 他部门法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严格的分别。 正式渊源 (一)行改法与宪法 与非正式 行政法与宪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以至西方有学者将行政法谓之为"”动态 渊源的关 的宪法”。在我国,行政法与宪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它们的关系具体体现 系,各正式 以下两方面: 1.从属关系1 渊源之间 从属关系指的是行政法从属于宪法,行政法的效力低于宪法,行政法制定和 的关系等 实施均不得违反宪法的规定及原则;宪法是行政法的立法依据,行政法是宪法最 等。 重要的最具体的实施法 2.部分重合关系 部分重合关系指的是宪法的许多条款、内容诸如关于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等本身就是行政法规范 3.补充发展关系2 行政法 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独特的功能与贡献,它对宪法原则予 的地位与 以具体化,并对符合宪法方向和精神的许多变化了的社会关系及行为予以规范
25 全部肯定的态度,有的则相反。我们认为,这样的规范性文件随着政治体制改革 的深入,党政不分现象的逐步消除,今后将会逐步减少或不再存在。但在目前及 今后一段时期内,这类规范性文件仍会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并涉及一定行政管理 问题,调整一定的行政关系,因此,在一定情况下仍是我国行政法的特殊渊源, 对其复杂性应作进一步分析与定位。 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与功能 一、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主要是指它在法律体系中的角色及与其他部门 法的关系。关于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我国学界的看法比较一致,即认为 “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与其 他部门法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严格的分别。 (一)行政法与宪法 行政法与宪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以至西方有学者将行政法谓之为“动态 的宪法”。在我国,行政法与宪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它们的关系具体体现 以下两方面: 1.从属关系 1 从属关系指的是行政法从属于宪法,行政法的效力低于宪法,行政法制定和 实施均不得违反宪法的规定及原则;宪法是行政法的立法依据,行政法是宪法最 重要的最具体的实施法。 2.部分重合关系 部分重合关系指的是宪法的许多条款、内容诸如关于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等本身就是行政法规范。 3.补充发展关系 2 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独特的功能与贡献,它对宪法原则予 以具体化,并对符合宪法方向和精神的许多变化了的社会关系及行为予以规范, 4. 对 行 政法的渊 源的一些 难点问题 进行解读, 以激发学 生对该问 题的进一 步思考,如 正式渊源 与非正式 渊源的关 系,各正式 渊源之间 的关系等 等。 行政法 的地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