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一节、违约责任概述 ·第二节、违约责任形式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第四节、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竟合 ·第五节、合同法的适用与合同的解释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一节、违约责任概述 第二节、违约责任形式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第四节、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竟合 第五节、合同法的适用与合同的解释
第一节、违约责任概述 一、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 依法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性质: (一)民事责任的共性 1、财产性:承担后果;强制对象 2、补偿性。例外:消法49条。 3、强制性:法律责任的共性;但允许协商
第一节、违约责任概述 一、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 依法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性质: (一)民事责任的共性 1、财产性:承担后果;强制对象 2、补偿性。例外:消法49条 。 3、强制性:法律责任的共性;但允许协商
(二)违约责任的特性: 1、因违反合同义务而产生;2、可事先约定; 3、我国违约责任的广泛性: (1)产生事由广泛:包括违反附随义务; (2)责任范围广泛:包括瑕疵担保责任(111、 150、155条)和对扩大损害的赔偿(112条)
(二)违约责任的特性: 1、因违反合同义务而产生;2、可事先约定; 3、我国违约责任的广泛性: (1)产生事由广泛:包括违反附随义务; (2)责任范围广泛:包括瑕疵担保责任(111、 150、155条)和对扩大损害的赔偿(112条)
二、违约行为的形态:107108条 (一) 预期违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表示 其将不履行合同。 1、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拒绝履行。 2、默示预期违约:默示拒绝履行;先期履行不能。 (二)不履行:履行期限到来时(届满前)债务人 客观上履行不能,或主观上拒绝履行。 (三)迟延履行: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迟延给付 或债权人迟延受领。 (四)不完全履行:瑕疵给付,损害债权人的履行 利益;加害给付,损害债权人的固有利益
二、违约行为的形态:107、108条 (一)预期违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表示 其将不履行合同。 1、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拒绝履行。 2、默示预期违约:默示拒绝履行;先期履行不能。 (二)不履行:履行期限到来时(届满前)债务人 客观上履行不能,或主观上拒绝履行。 (三)迟延履行: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迟延给付, 或债权人迟延受领。 (四)不完全履行:瑕疵给付,损害债权人的履行 利益 ;加害给付,损害债权人的固有利益
三、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归责原测是确定法律主体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的根本依据,即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主体是 否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原则。 其意义:在行为自由和损害填补之间进行利益平衡 决定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归责原则是确定法律主体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的根本依据,即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主体是 否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原则。 其意义:在行为自由和损害填补之间进行利益平衡; 决定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