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 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
第二节 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 行政规范 行政规章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特征和种类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 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 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 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的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特征和种类 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 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 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的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为规范性 2.对象的普遍性 3.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4.准立法性 5.不可诉性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为规范性 2.对象的普遍性 3.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4.准立法性 5.不可诉性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 行政法规 行政立法 抽象行为 规章 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 4 抽象行为 行政立法 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法规 规章
二、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的产生原因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三)行政立法的种类 (四)行政立法的主体 (五)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 (六)行政立法程序 (七)行政立法的监督
二、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的产生原因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三)行政立法的种类 (四)行政立法的主体 (五)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 (六)行政立法程序 (七)行政立法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