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政策过程的阶段性方法:何去何从‖ 你界定问题:接着,由一一组完全不同的行为者执行被选择的政策 方案;第三步是专门评估,如此等等。同样地,他们描绘了一个 脱节的、分散的而非正在进行的、连续的过程,一个从表面来看 待发生的、相对短期的政策现象。这种政策更适合于决策者快速 变化的时间表,而非适合于一个既定政策的整个生命周期。最 后,对许多人来说,政策过程/阶段的映像暗示了某种线性 比如,首先创议,然后评估,接着(如果有可能)终止一这不 同于一系列能刻画出政策过程的运转和政治方面的反馈或者回归 线路(比如评估能导回创议,而不是往前进行下一步,选择、执 行及评估都坚持彼此反馈)。 然而,大多数人(甚至后来的评判家)都认为,政策过程 框架和它划分的不同阶段在70年代和80年代至少是较好的框 架,因而占据中心地位。对许多人来说,正是这种“传统的智 薏”(conventional wisdom)(Robert Nakuruma,1987),被指称 “教科书式的政策过程”(the textbook policy process)才使该框架 自身基于正在出现的研究规范,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艾伯 特·赫希曼(Albert Hirschman,1970)的预见性警告:除非严 密地进行思考,否则范式可能会变成理解的障碍。并且有争议 的是,当政策学者们开始用他们自己的解释来理解政策过程框 架,就好像这就是目标,而不是它所试图描述的条件时,以上 情况确实发生了。尽管肯定没有人会反对对观点所进行的全新 陈述,但人们可以公开质疑它的基础假设。让我们由此来检验 这些评判的矛头指向。 29
‖政策过程理论 寻找某种理论 直到80年代末期,罗伯特·纳卡鲁马(Robert Nakaruma) 才开始质疑这种传统的智慧,质疑它的“广泛应用”是否意味着 政策各阶段都近乎像它们的支持者们所提出的概念界定那样精 确。如果不是,他就宣称,过程/阶段的映像不能被用做某种 “范式”。随后,保罗·萨巴蒂尔(1988,1991)经常同汉克·简 金斯一史密斯合作(13),提出政策过程的“启发式方法”(他 们自己的术语)作为研究和教学的基础已经具有严重的局限性 (Jenkins-Smith and Sabatier,193,p.3)。并且更具体地指出,政 策过程忽视了“政策发展中观念的作用一尤其当观念涉及政策 辩论中相关的技术方面时,更是如此。”(Sabatier,19奶,p.15) 萨巴蒂尔对于政策过程在政策科学中作为一个统一的概念问 题,提出了六个非常具体的抱怨(Jenkins-Smith and Sabatier, 1993,Pp.3-4;强调如原文)。 24 1.“阶段模型并非真正是一个因果关系模型”,也就是说, 它并不适合预测,或者甚至指示一个阶段怎样导致另一个阶段。 2.“阶段模型并没有为经验假设检验提供一个明确的基 础”,因此,它不适于证实、改善或虚构。 3.“启发式的阶段在构建一系列的阶段时存在描述不严谨的 问题”。 4.“阶段隐喻法会经受条文主义和自上而下关注等困扰”。 30
第二章政策过程的阶段性方法:何去何从‖ 5.“阶段隐喻法不适当地将政策周期强调为暂时的分析单 元。”换句话说,它忽视了政府间关系系统的概念。 6.“阶段隐喻法没有能够为整合政策分析与贯穿公共政策过 程始终的政策取向研究等的作用提供一个好的工具”。 尽管萨巴蒂尔的批评确实表达得很好,并且思想性很强,但 是他并不总是能指出那些政策过程/阶段隐喻法应用者们的要 害。⑤根据罗纳德·布鲁纳(Ronald Brunner,.1991)的观点,萨 巴蒂尔的批评的主要缺陷在于,它反映了某种经验主义(比如某 种有益于特殊的假设创造和预测的使用)理论应用的令人担心的 褊狭性;它忽视了拉斯维尔所称的有助于整合(注意:并不一定 是预测)政策事件的核心理论(Center Theory)的存在。正如布 鲁纳(1991,p·70)所言,“核心理论的适当主体一由一些概念 和规范的、实证的命题组合而成一已经被应用一些时间了”。 随后,布鲁纳(1991,pp.80一81)甚至更加明确地指出,“政策科学 作为‘科学’的目的是通过分享洞察力(比如,核心理论)来更多 地认识到自由选择的潜能。其目的并不是预测”(强调如原文)。 批评的局限性也出现于应用政策过程范式更为功能性的过程 当中(拉斯维尔发表了同样的看法)。比如,布鲁纳和德利翁(也 ⑤关于萨巴蒂尔和简金斯一史密斯的论文更为详细的评论见德利翁 (1994),也见劳勒(Lawlor,1995)。萨巴蒂尔评点的不仅仅是政策过程/阶段 框架,他的批评(1990)也包括埃里诺·奥斯特罗姆(1990)和查里德·鼋弗 伯特(1974)。 31
‖政策过程理论 包括拉斯维尔)从未提出过政策过程像萨巴蒂尔所归纳解释的那 样,包括一个理论上的模型,因为他们的确意识到过于精确地做 正式假设检验或预测并不合适。相反,他们把政策过程看做是一 个装置(一个启发式的方法,如上)来帮助分解不同的无缝隙公 共政策处理网络,正如在政治科学中被过于规范描述的那样。他 们提出每一个阶段及其转换都因行为和目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举例来说,攻策预评(Policy Estimation)主要是机构内的政策分 析家(通常)追求的分析行为;另一方面,执行是由完全不同的 一群行动者来完成,通常是在机构外运作,需要同既定的一群外 部顾客打交道,偶尔也必须因为当地的需要而表面上去改变政策 目的(Groggin et al.,1990)。 25 尽管如此,全部的政策过程隐喻还是暗含了一种体系。在布 鲁纳和德利翁的明喻中,政策过程“模型”被比做一个医师、一 个内科大夫,他可以很好地检查患者的血液循环或激素平衡,却 从不会忽视身体循环或生物化学分子属于整个系统(比如身体) 并对它产生重大影响这一事实。布鲁纳和德利翁也从未宣称阶段 是单向的或缺乏反馈能力的;事实正好相反。宣称政策过程启发 法缺乏实证性的理论构造和特征,并且因此认为它是空洞的,或 者甚至是“丧失功能的”(dysfunctional),这与宣称汤姆·克鲁斯 (Tom Cruise)因缺乏认真的演戏能力,而丧失作为音乐会偶像和 票房大亨的资格有些类似。 虽然,这些保留或反驳意见并不意味着要削弱萨巴蒂尔和简 金斯一史密斯的研究议程的重要性。确实,从其根本意义上看, 32
第二章政策过程的阶段性方法:何去何从【‖ 我们相信没有其他著作者如此轻视政策过程/阶段启发式。然 而,人们可能有理由质疑,在其所主张的联盟框架中(Sabatier and Jenkins-Smith,1991),他们已经含蓄地谈及感知到的政策过 程中的空白点,也就是政策创议(policy initiation)(或者其他什 么,比如David Dery,1984,已经称之为“问题界定”)。他们真 正的标题—一政策变化和学习一直接谈及他们的目标,即解释 新的(或大量修改过的)项目是怎样付诸实施的,有时即便要经 过至少10年,并且不论有多少数量的反对派也都如此,这些反 对派都并非被击败而是被增补,或说服或诱导进萨巴蒂尔和简金 斯一史密斯所说的“支持联盟”(advocacy coalition)当中。而 且,与金通的议程设定相对照,这些作者对政策研究的特殊贡献 是重要的,因为他们明确地关注于动态和静态的政策原理的区 别。在这个意义上,萨巴蒂尔和简金斯一史密斯更多地注意到了 问题的(他们所称的)次要性和核心性,以及将其变化纳入到他 们允许把规范变成政策考虑的正式的价值观念中去。 我们可以在弗兰克·鲍姆加特纳和布莱恩·琼斯(13)的 理论中发现类似的贡献,因为他们从某种行为的角度对事件加以 描述,这种行为被他们称做常规的“触发事件”(triggering events)产生“间断的均衡”(punctuated equilibrium),从而自然地 导致一个新的政治状况。他们也很容易陷入被政策创议问题所困扰 的领域一尤其是媒体怎样为凸现政策问题而发挥其代理的作用。 很多相同的讨论可能是关于项目评估的。尽管新的项目评估 方法经常地被提出和检验(比如菲斯克1995年从后实证主义视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