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的款项。 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 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额度 单位收到“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二)支用额度 1.支付日常活动费用时,按照支付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购买库存物品或购建固定资产,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借记“库 存物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 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 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3.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库存 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购货退回等发生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按照退回的 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等科目。 (四)年末,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 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一一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末,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 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一一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16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的款项。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 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额度 单位收到“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二)支用额度 1.支付日常活动费用时,按照支付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购买库存物品或购建固定资产,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借记“库 存物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 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 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3.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库存 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购货退回等发生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按照退回的 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等科目。 (四)年末,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 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末,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 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下年初,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上年度注销额度恢复到账通知 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一一财政授权 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 额度。年末注销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021其他货币资金 本科目核算单位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本科目应当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 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在异地开立银行账户,将款项委托 本地银行汇往异地开立账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库存物品”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本地银行时,根据银行 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按照取得的银 行本票、银行汇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使用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购买库存物品等资产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 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余款或因本票、汇票超过 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按照退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信用卡,按照交存金额,借记本科目
17 下年初,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上年度注销额度恢复到账通知 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 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 额度。年末注销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021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 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在异地开立银行账户,将款项委托 本地银行汇往异地开立账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库存物品”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本地银行时,根据银行 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按照取得的银 行本票、银行汇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使用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购买库存物品等资产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 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余款或因本票、汇票超过 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按照退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信用卡,按照交存金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按照实际支 付金额,借记“单位管理费用”、“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单位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按照续存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单位应当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 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转回, 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短期投资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 (含1年)的投资。 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短期投资时,按照确定的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利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收到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 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 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 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涉及增值 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短期投资的成本
18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按照实际支 付金额,借记“单位管理费用”、“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单位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按照续存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单位应当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 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转回, 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 (含 1 年)的投资。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短期投资时,按照确定的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利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收到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 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 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 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涉及增值 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短期投资的成本
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 、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 度,包括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额度和财政应返还的 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 、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 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末,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当年财政直 接支付实际发生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 拨款收入”科目。 单位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支付款项时,借记“业务活 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末,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年末,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 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下年初,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上年度注销额度恢复到账通知 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 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1211应收票据
19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 度,包括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额度和财政应返还的 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 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末,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当年财政直 接支付实际发生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 拨款收入”科目。 单位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支付款项时,借记“业务活 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末,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年末,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 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下年初,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上年度注销额度恢复到账通知 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 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1211 应收票据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 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 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 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 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金额,借 记“经营费用”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无 追索权)或“短期借款”科目(有追索权)。附追索权的商业汇票到期 未发生追索事项的,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短期借款”科 目,贷记本科目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得 物资的成本,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 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回票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借记“银行 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 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 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査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 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 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
20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 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 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 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 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金额,借 记 “经营费用”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无 追索权)或“短期借款”科目(有追索权)。附追索权的商业汇票到期 未发生追索事项的,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短期借款”科 目,贷记本科目。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得 物资的成本,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 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回票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借记“银行 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 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 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 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 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