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識小錄 陳鴻森 黄壽祺六庵先生(1912-1990為當代易學大家,早年從尚秉和、吳承仕兩 先生治經,得其指授,能傳兩家《易》、《禮》之精邃。後長期任教福建師範大 學,象數易學正傳,得不墜其緒。所著《易學群書平議》、《周易譯注》、《群 經要略》各種,發微詣極,學林久有定評。近年喆嗣髙憲教授復纂《黄壽褀論易 學》兩冊,淹通硏幾,津逮來學,信為斯學之指南,其將傳久行遠必也。今值先 生百年冥誕,門人弟子籌辦硏討會,東箭南金,濟濟一堂。大會不遺葑菲,下招 及僕,俾觀厥盛。愚碌碌,離道日遠,大《易》之學久荒,不賢者識小,謹擇錄 舊日籀讀札記五事,以就正於大雅方家云。 王肅《周易注》 《經典釋文·序錄》著錄“《周易》王肅注十卷”,1《隋書·經籍志》、兩 《唐志》同。2《魏志》王肅本傳云:“肅善賈、馬之學,而不好鄭氏,采會同異 為《尚書》、《詩》、《論語》、《三禮》、《左氏》解,及撰定父朗所作《易 傳》,皆列於學官。”3又《齊王紀》載:正始六年“十二月辛亥,詔故司徒王 朗所作《易傳》,令學者得以課試。”4張恵言《易義別錄》據此而謂:“蓋《易 注》本其父朗所為,肅更撰定。”5理或然也。肅注久佚,然《經典釋文》、《周 易正義》、李鼎祚《周易集解》、《文選注》、《御覽》諸書尚多引之。張惠言 《易義別錄》、孫堂《漢魏二十一家易注》、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黄奭 《漢學堂經解》並有輯本,諸家所輯雖詳略互見,大體則同。肅遠紹賈、馬,近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成功大學、中央大學中文系合聘教授 陸徳明《經典釋文》,1985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北京圖書館藏宋刻宋元遞修本, 卷一,頁11。 2《隋書》,1973年,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頁909;《舊唐書》,1975年,同上,頁1967: 《唐書》,頁 《三國志》,1982年,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頁419。 同上註,頁121 《清經解》,卷一二四四,頁1
易學識小錄 陳鴻森∗ 黃壽祺六庵先生(1912-1990)為當代易學大家,早年從尚秉和、吳承仕兩 先生治經,得其指授,能傳兩家《易》、《禮》之精邃。後長期任教福建師範大 學,象數易學正傳,得不墜其緒。所著《易學群書平議》、《周易譯注》、《群 經要略》各種,發微詣極,學林久有定評。近年喆嗣高憲教授復纂《黃壽祺論易 學》兩冊,淹通研幾,津逮來學,信為斯學之指南,其將傳久行遠必也。今值先 生百年冥誕,門人弟子籌辦研討會,東箭南金,濟濟一堂。大會不遺葑菲,下招 及僕,俾觀厥盛。愚碌碌,離道日遠,大《易》之學久荒,不賢者識小,謹擇錄 舊日籀讀札記五事,以就正於大雅方家云。 王肅《周易注》 《經典釋文·序錄》著錄“《周易》王肅注十卷”,1 《隋書·經籍志》、兩 《唐志》同。2 《魏志》王肅本傳云:“肅善賈、馬之學,而不好鄭氏,采會同異, 為《尚書》、《詩》、《論語》、《三禮》、《左氏》解,及撰定父朗所作《易 傳》,皆列於學官。”3 又《齊王紀》載:正始六年“十二月辛亥,詔故司徒王 朗所作《易傳》,令學者得以課試。”4 張惠言《易義別錄》據此而謂:“蓋《易 注》本其父朗所為,肅更撰定。”5 理或然也。肅注久佚,然《經典釋文》、《周 易正義》、李鼎祚《周易集解》、《文選注》、《御覽》諸書尚多引之。張惠言 《易義別錄》、孫堂《漢魏二十一家易注》、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黃奭 《漢學堂經解》並有輯本,諸家所輯雖詳略互見,大體則同。肅遠紹賈、馬,近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成功大學、中央大學中文系合聘教授。 1 陸德明《經典釋文》,1985 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北京圖書館藏宋刻宋元遞修本, 卷一,頁 11。 2 《隋書》,1973 年,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頁 909;《舊唐書》,1975 年,同上,頁 1967; 《唐書》,頁 1424。 3 《三國志》,1982 年,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頁 419。 4 同上註,頁 121。 5 《清經解》,卷一二四四,頁 1。 1
傳父業,其《易》說要旨,藉此略可考見。清儒右鄭排王,於王肅所著書,掊擊 幾於體無完膚;惟馬國翰云:“肅注在魏立學,頗著盛名。文字、解說雖與康成 殊異,要皆有據。朱子《本義》每稱王肅本,蓋深有所取也。”6說較持平 近人黄慶萓著《魏晉南北朝易學書考佚》一書,所集王肅《易注》,參合前 人輯本,詳為考釋,用力頗勤。然黃君失於采輯者,尚得數事,茲錄存之,以備 考索 乾卦九三:“君子終日乾乾。” 王肅云:“可以居天子位,子萬民。” 、《繫辭》:“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王肅云:“乾,陽物也;坤,陰物也。”8 又“陰陽不測之謂神。” 王肅云:“神者,測陰非陰,測陽非陽,亦一陰一陽之義也 四、又“天數五。 王肅云:“謂一三五七九也。 五、又“地數五。 王肅云:“謂二四六八十也 六、又“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 王肅云:“五位,金木水火土也。謂水在天為一,在地為六,六一合於 北。火在天為七,在地為二,二七合於南。金在天為九,在地為四,四 九合於西。木在天為三,在地為八,三八合於東。土在天為五,在地為 十,五十合於中。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七、又“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王肅云:“元氣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變而為四時,別而為鬼神。”13 此七條黃書並闕,當據捕。 此外,黄氏《考佚》於肅注采擇間欠精審,如《繫辭》“河出圖”,據《尚 馬國翰輯《周易王氏注》,《玉函山房輯佚書》本,頁1。 7劉炫《孝經述義》卷四,林秀一《孝經述議復原匚關扌弓研究》,1953年,東京:文求堂書 店,頁178 日本釋信瑞《淨土三部經音義》,聚珍版排印本,卷四,頁7。 同上註,卷二,頁11 10蕭吉《五行大義》卷一,中村璋八《五行大義校注》,1984年,東京:汲古書院,頁20。 同上註 同上註,頁21。 13日本具平親王《弘決外典鈔》,日本寶永六年京都書林刊本,卷二,頁2
傳父業,其《易》說要旨,藉此略可考見。清儒右鄭排王,於王肅所著書,掊擊 幾於體無完膚;惟馬國翰云:“肅注在魏立學,頗著盛名。文字、解說雖與康成 殊異,要皆有據。朱子《本義》每稱王肅本,蓋深有所取也。”6 說較持平。 近人黃慶萱著《魏晉南北朝易學書考佚》一書,所集王肅《易注》,參合前 人輯本,詳為考釋,用力頗勤。然黃君失於采輯者,尚得數事,茲錄存之,以備 考索: 一、乾卦九三:“君子終日乾乾。” 王肅云:“可以居天子位,子萬民。”7 二、《繫辭》:“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王肅云:“乾,陽物也;坤,陰物也。”8 三、又“陰陽不測之謂神。” 王肅云:“神者,測陰非陰,測陽非陽,亦一陰一陽之義也。”9 四、又“天數五。” 王肅云:“謂一三五七九也。”10 五、又“地數五。” 王肅云:“謂二四六八十也。”11 六、又“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 王肅云:“五位,金木水火土也。謂水在天為一,在地為六,六一合於 北。火在天為七,在地為二,二七合於南。金在天為九,在地為四,四 九合於西。木在天為三,在地為八,三八合於東。土在天為五,在地為 十,五十合於中。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12 七、又“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王肅云:“元氣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變而為四時,別而為鬼神。”13 此七條黃書並闕,當據捕。 此外,黃氏《考佚》於肅注采擇間欠精審,如《繫辭》“河出圖”,據《尚 6 馬國翰輯《周易王氏注》,《玉函山房輯佚書》本,頁 1。 7 劉炫《孝經述義》卷四,林秀一《孝經述議復原に關する研究》,1953 年,東京:文求堂書 店,頁 178。 8 日本釋信瑞《淨土三部經音義》,聚珍版排印本,卷四,頁 7。 9 同上註,卷二,頁 11。 10 蕭吉《五行大義》卷一,中村璋八《五行大義校注》,1984 年,東京:汲古書院,頁 20。 11 同上註。 12 同上註,頁 21。 13 日本具平親王《弘決外典鈔》,日本寶永六年京都書林刊本,卷二,頁 2。 2
書·顧命·疏》引王肅注:“河圖,八卦也。”14實則此乃王肅《尚書注》語, 《顧命》“天球河圖在東序”,偽孔傳:“河圖,八卦。”與王肅義同,故孔《疏》 言:“王肅亦云‘河圖,八卦也。’”15《疏》不引王肅《易注》,則此為《尚 書注》之文甚明,黃君混同之,無乃不可乎!又“雒出書”,《考佚》據《經典 釋文》引“漢家以火德王,故從各隹”,16實則此乃陸德明之語,非肅注也, 故張惠言、孫堂、黃奭諸家此十字俱未輯入。另如“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經 典釋文》:“橈,徐乃飽反。王肅乃教反。又呼勞反。”按“又呼勞反”自是陸 德明別錄六朝經師異讀,乃黃氏於王肅音下陸徳明所載又音,悉數輯入肅《注》, 以為“王肅又讀”,殊覺蛇足。 謝萬《周易繫辭注》 《隋書·經籍志》著錄“《周易繫辭》二卷,晉西中郎將謝萬等注”,口兩 《唐志》著錄,但作謝萬注,無“等”字。8萬字萬石,陳郡人,謝安之弟,官 至散騎常侍,事蹟詳《晉書》卷七十九本傳。 謝氏《繫辭注》久佚,清代諸家輯佚書俱未之及,黃慶萓《魏晉南北朝易學 書考佚》、簡博賢《今存三國兩晉經學遺籍考》亦闕。余考隋蕭吉《五行大義》 卷一引《繫辭》“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謝曰:“陰陽相應,奇偶相配,各有合 也。”韓曰:“天地之數各有五,五數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也。”19又日 本故籍直本《令集解》卷二引“《易繫辭》云:‘遊魂為變’,謝靈運曰:‘精 氣之為物,常遊魂變化,飄兼在天地之間也。’韓康伯曰:‘聚極則散,而遊魂 為變也。遊魂言其遊散也。’”0按《宋書》謝靈運本傳,不載其注《易》, 隋、唐《志》亦無其書。《經典釋文·序錄》云:“謝萬、韓伯(本注:字康伯)、 袁悅之、桓玄、卞伯玉、荀柔之、徐爰、顧懽、明僧紹、劉瓛。自謝萬以下十人, 並注《繫辭》。”2亦無謝靈運名,而以謝萬居韓康伯之前。余疑《五行大義》、 《令集解》所引,蓋謝萬《繫辭注》,後人轉寫,妄改為謝靈運耳。吳承仕《經 14黃慶萱《魏晉南北朝易學書考佚》,1975年,臺北:幼獅文化公司,頁201 13《尚書注疏》,嘉慶二十年阮氏南昌府學刊本,卷十八,頁22。 黄慶萱《魏晉南北朝易學書考佚》,頁 《隋書》,頁910 18《舊唐書》,頁1968;《唐書》,頁1425 19中村璋八《五行大義校注》,頁21。 直本《令集解》,大正十三年,東京:國書刊行會排印本,頁35。 21《經典釋文》,卷一,頁12
書·顧命·疏》引王肅注:“河圖,八卦也。”14 實則此乃王肅《尚書注》語, 《顧命》“天球河圖在東序”,偽孔傳:“河圖,八卦。”與王肅義同,故孔《疏》 言:“王肅亦云‘河圖,八卦也。’”15《疏》不引王肅《易注》,則此為《尚 書注》之文甚明,黃君混同之,無乃不可乎!又“雒出書”,《考佚》據《經典 釋文》引“漢家以火德王,故從各隹”,16 實則此乃陸德明之語,非肅注也, 故張惠言、孫堂、黃奭諸家此十字俱未輯入。另如“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經 典釋文》:“橈,徐乃飽反。王肅乃教反。又呼勞反。”按“又呼勞反”自是陸 德明別錄六朝經師異讀,乃黃氏於王肅音下陸德明所載又音,悉數輯入肅《注》, 以為“王肅又讀”,殊覺蛇足。 謝萬《周易繫辭注》 《隋書·經籍志》著錄“《周易繫辭》二卷,晉西中郎將謝萬等注”,17 兩 《唐志》著錄,但作謝萬注,無“等”字。18 萬字萬石,陳郡人,謝安之弟,官 至散騎常侍,事蹟詳《晉書》卷七十九本傳。 謝氏《繫辭注》久佚,清代諸家輯佚書俱未之及,黃慶萱《魏晉南北朝易學 書考佚》、簡博賢《今存三國兩晉經學遺籍考》亦闕。余考隋蕭吉《五行大義》 卷一引《繫辭》“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謝曰:“陰陽相應,奇偶相配,各有合 也。”韓曰:“天地之數各有五,五數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也。”19 又日 本故籍直本《令集解》卷二引“《易繫辭》云:‘遊魂為變’,謝靈運曰:‘精 氣之為物,常遊魂變化,飄兼在天地之間也。’韓康伯曰:‘聚極則散,而遊魂 為變也。遊魂言其遊散也。’”20 按《宋書》謝靈運本傳,不載其注《易》, 隋、唐《志》亦無其書。《經典釋文·序錄》云:“謝萬、韓伯(本注:字康伯)、 袁悅之、桓玄、卞伯玉、荀柔之、徐爰、顧懽、明僧紹、劉瓛。自謝萬以下十人, 並注《繫辭》。”21 亦無謝靈運名,而以謝萬居韓康伯之前。余疑《五行大義》、 《令集解》所引,蓋謝萬《繫辭注》,後人轉寫,妄改為謝靈運耳。吳承仕《經 14 黃慶萱《魏晉南北朝易學書考佚》,1975 年,臺北:幼獅文化公司,頁 201。 15 《尚書注疏》,嘉慶二十年阮氏南昌府學刊本,卷十八,頁 22。 16 黃慶萱《魏晉南北朝易學書考佚》,頁 203。 17 《隋書》,頁 910。 18 《舊唐書》,頁 1968;《唐書》,頁 1425。 19 中村璋八《五行大義校注》,頁 21。 20 直本《令集解》,大正十三年,東京:國書刊行會排印本,頁 35。 21 《經典釋文》,卷一,頁 12。 3
典釋文序錄疏證》云:“自元嘉以來,王《易》盛行,獨闕《繫辭》以下不注, 故自謝(萬)訖劉(瓛),專注《繄辭》,皆繼輔嗣而作,其同以玄遠為宗可知 也。自韓氏專行,而各家並廢。”3其說蓋是,特此二文不見其“以玄遠為宗” 耳 劉瓛《易》義 《隋書·經籍志》載南齊劉瓛《易》著,有《周易乾坤義》一卷、《周易繫 辭義疏》二卷,又言梁有《周易四德例》一卷,亡。3按劉氏《乾坤義》、《繫 辭義疏》二書,《宋志》以下不載,蓋亡於唐末五代。張惠言《易義別錄》、孫 堂《漢魏二十一家易注》、馬國翰、黃奭諸家,嘗就《經典釋文》、《周易正義》 《周易集解》、《文選注》、《玄應音義》、李衡《周易義海撮要》諸書所引, 輯得劉氏《乾坤義》、《繄辭義疏》十數條。簡博賢《今存南北朝經學遺籍考》、 黄慶萱《考佚》,復據《慧琳音義》所引,增得五事。然諸家采輯未及者尚復有 之 日本舊寫本《大乘理趣六波羅蜜經釋文》引劉瓛曰:“鼓,動也 按《波羅蜜經釋文》多截取原本《玉篇》所引群籍訓解,此蓋劉瓛《繫辭義疏》 鼓之以雷霆”訓義。 、原本《玉篇》殘卷糸部“綸”字下引:“《周易》‘彌綸天地之道’, 劉瓛曰:‘彌,廣也;綸,經理也。’”25 三、日本釋中算《法華經釋文》卷下引:“《周易》‘精氣為物’,劉瓛云 精者,靈也。’” 四、日本釋信瑞《淨土三部經音義》卷二引“《繫辭》‘精氣為物,遊魂為 變。’劉瓛曰:“精識無為曰魂。’”2 2吳承仕《經典釋文序錄疏證》,1984年,北京:中華書局,頁49 23《隋書》,頁911-912 24佚名《大乘理趣六波羅蜜經釋文》,昭和四十七年《優缽羅室叢書》影印日本古寫本,頁8。 《原本玉篇殘卷》,1985年,北京:中華書局,頁151。按《玄應音義》卷一引“《易》云 彌綸天地之道’,注云:‘彌,廣也:綸,經理也。’”(同治八年寶晉齋重刻莊炘校刊 本,卷一,頁3)不言何家之注。張惠言《易義別錄》據《文選》孫興公《天台山賦》注引 “劉瓛《周易義》曰:彌,廣也。”(1974年,北京:中華書局影印北京國家圖書館藏宋尤 袤刊本,卷十一,頁5)疑玄應所引蓋劉瓛注(《清經解》,卷一二四六,頁4),黄奭從 之;孫堂、馬國翰二家輯本未采。今據《玉篇》殘卷所引,可證確為劉瓛《義疏》無疑 日本釋中算《妙法蓮華經釋文》,《大正新修大藏經》本,頁171l。 日本釋信瑞《淨土三部經音義》,卷二,頁
典釋文序錄疏證》云:“自元嘉以來,王《易》盛行,獨闕《繫辭》以下不注, 故自謝(萬)訖劉(瓛),專注《繫辭》,皆繼輔嗣而作,其同以玄遠為宗可知 也。自韓氏專行,而各家並廢。”22 其說蓋是,特此二文不見其“以玄遠為宗” 耳。 劉瓛《易》義 《隋書·經籍志》載南齊劉瓛《易》著,有《周易乾坤義》一卷、《周易繫 辭義疏》二卷,又言梁有《周易四德例》一卷,亡。23 按劉氏《乾坤義》、《繫 辭義疏》二書,《宋志》以下不載,蓋亡於唐末五代。張惠言《易義別錄》、孫 堂《漢魏二十一家易注》、馬國翰、黃奭諸家,嘗就《經典釋文》、《周易正義》、 《周易集解》、《文選注》、《玄應音義》、李衡《周易義海撮要》諸書所引, 輯得劉氏《乾坤義》、《繫辭義疏》十數條。簡博賢《今存南北朝經學遺籍考》、 黃慶萱《考佚》,復據《慧琳音義》所引,增得五事。然諸家采輯未及者尚復有 之: 一、日本舊寫本《大乘理趣六波羅蜜經釋文》引劉瓛曰:“鼓,動也。”24 按《波羅蜜經釋文》多截取原本《玉篇》所引群籍訓解,此蓋劉瓛《繫辭義疏》 “鼓之以雷霆”訓義。 二、原本《玉篇》殘卷糸部“綸”字下引:“《周易》‘彌綸天地之道’, 劉瓛曰:‘彌,廣也;綸,經理也。’”25 三、日本釋中算《法華經釋文》卷下引:“《周易》‘精氣為物’,劉瓛云: ‘精者,靈也。’”26 四、日本釋信瑞《淨土三部經音義》卷二引“《繫辭》‘精氣為物,遊魂為 變。’劉瓛 曰:‘精識無為曰魂。’”27 22 吳承仕《經典釋文序錄疏證》,1984 年,北京:中華書局,頁 49。 23 《隋書》,頁 911-912。 24 佚名《大乘理趣六波羅蜜經釋文》,昭和四十七年《優缽羅室叢書》影印日本古寫本,頁 8。 25 《原本玉篇殘卷》,1985 年,北京:中華書局,頁 151。按《玄應音義》卷一引“《易》云 ‘彌綸天地之道’,注云:‘彌,廣也;綸,經理也。’”(同治八年寶晉齋重刻莊炘校刊 本,卷一,頁 3)不言何家之注。張惠言《易義別錄》據《文選》孫興公《天台山賦》注引 “劉瓛《周易義》曰:彌,廣也。”(1974 年,北京:中華書局影印北京國家圖書館藏宋尤 袤刊本,卷十一,頁 5)疑玄應所引蓋劉瓛注(《清經解》,卷一二四六,頁 4),黃奭從 之;孫堂、馬國翰二家輯本未采。今據《玉篇》殘卷所引,可證確為劉瓛《義疏》無疑。 26 日本釋中算《妙法蓮華經釋文》,《大正新修大藏經》本,頁 171。 27 日本釋信瑞《淨土三部經音義》,卷二,頁 13。 4
五、原本《玉篇》殘卷部“參”字下引“《周易》‘參五以變’,劉瓛曰: 參天兩地而倚數也。變三言參者,謂相參也;變五,言明伍也。’”28 六、“聖人以此洗心”,《經典釋文》云:“洗心,劉瓛悉殄反,盡也;王 肅、韓悉禮反;京、荀、虞、董、張、蜀才作‘先’,石經同。”檢原本《玉 篇》殘卷水部“洒”字下引“《周易》‘聖人以此洒心’,劉瓛曰:‘洒,盡 也。’”30則顧野王所據劉本作“洒”字 七、原本《玉篇》殘卷卜部“卦”字下引:“《周易》‘包羲始作八卦,觀 變於陰陽而立卦。’劉瓛曰:‘卦之言畫也,謂圖畫之也。’ 此並劉瓛《繫辭義疏》佚文之可考者。 另考日本古鈔《講周易疏論家義記》殘卷,3中引“‘上九,亢龍有悔。’ 舊說、劉先生等云:故譬聖德之人,而成亢龍之誡,有類周公之才,使驕且吝, 其餘不足觀也。”又《乾文言》引“劉先生云:《乾文言》意凡有四番,第一正 解言下之旨,第二只明人事之狀,第三只明天時之行;3第四,此旨妙深,復 有蘊義,復為一章總敘其致。故坤之《文言》復如此例,案乾可解,略不重說 耳。”又一條:“問(文言)前後章俱明卦辭而不道‘用九’之義,在中二章唯 明‘用九’,尚闕卦辭之說,何耶?答:劉先生、朱仰之並通此義,唯以相乎明 義耳。”《義記》作者非其說,言“今義不然,第一章是論道之初”云云,惜劉 先生說義,其詳不可得而聞也。此殘卷所引“劉先生”,狩野直喜《跋》以為即 劉瓛,其說是也。按梁元帝《金樓子·興王篇》稱“沛國劉瓛,當時馬鄭,上(森 按:指梁武帝蕭衍)每析疑義,雅相推揖。”3又《南齊書》劉瓛本傳,謂瓛 儒學冠於當時,京師士子貴遊,莫不下席受業:竟陵王蕭子良親往修謁。瓛卒後, 28《原本玉篇殘卷》,頁511。按《玉篇》殘卷,此文文字多訛衍。“參五”下原衍“在 “謂相參也”上,衍“諸”字;又“倚數”之“倚”,原誤“畤”字,今刪正。 《經典釋文》,卷二,頁27 《原本玉篇殘卷》,頁375 同上,頁317 32舊鈔《講周易疏論家義記》殘卷,日本奈良興福寺所藏,有昭和十年京都帝國大學文學部影 印本。其書《隋志》、兩《唐志》、藤原佐世《日本國見在書目錄》俱不載,撰人名氏及卷 數均無可考。今存釋乾、釋噬嗑、釋賁、釋咸、釋恆、釋遜、釋睽、釋蹇、釋解凡九卦。其 書釋義分科設段,頗類釋家疏論之體,書中往往雜用佛經中語,蓋孔穎達《周易正義序》所 斥:“江南義疏十有餘家,皆辭尚虛玄,義多浮誕。……若論住內、住外之空,就能、就所 之說,斯乃義涉於釋氏,非為教於孔門也。”(《周易正義》,阮氏南昌府學刊本,卷首, 頁1)《義記》殆即其類。書後狩野直喜氏《跋》,推測其成書“疑在陳、隋之間,猶不失 為六朝舊帙”。 按《義記》殘卷“明天”下原衍“明”字,今刪 梁元帝《金樓子》,《知不足齋叢書》本,卷一,頁15
五、原本《玉篇》殘卷部“參”字下引“《周易》‘參五以變’,劉瓛曰: ‘參天兩地而倚數也。變三言參者,謂相參也;變五,言明伍也。’”28 六、“聖人以此洗心”,《經典釋文》云:“洗心,劉瓛悉殄反,盡也;王 肅、韓悉禮反;京、荀、虞、董、張、蜀才作‘先’,石經同。”29 檢原本《玉 篇》殘卷水部“洒”字下引“《周易》‘聖人以此洒心’,劉瓛曰:‘洒,盡 也。’”30 則顧野王所據劉本作“洒”字。 七、原本《玉篇》殘卷卜部“卦”字下引:“《周易》‘包羲始作八卦,觀 變於陰陽而立卦。’劉瓛曰:‘卦之言畫也,謂圖畫之也。’”31 此並劉瓛《繫辭義疏》佚文之可考者。 另考日本古鈔《講周易疏論家義記》殘卷,32 中引“‘上九,亢龍有悔。’ 舊說、劉先生等云:故譬聖德之人,而成亢龍之誡,有類周公之才,使驕且吝, 其餘不足觀也。”又《乾文言》引“劉先生云:《乾文言》意凡有四番,第一正 解言下之旨,第二只明人事之狀,第三只明天時之行;33 第四,此旨妙深,復 有蘊義,復為一章總敘其致。故坤之《文言》復如此例,案乾可解,略不重說 耳。”又一條:“問(文言)前後章俱明卦辭而不道‘用九’之義,在中二章唯 明‘用九’,尚闕卦辭之說,何耶﹖答:劉先生、朱仰之並通此義,唯以相乎明 義耳。”《義記》作者非其說,言“今義不然,第一章是論道之初”云云,惜劉 先生說義,其詳不可得而聞也。此殘卷所引“劉先生”,狩野直喜《跋》以為即 劉瓛,其說是也。按梁元帝《金樓子·興王篇》稱“沛國劉瓛,當時馬鄭,上(森 按:指梁武帝蕭衍)每析疑義,雅相推揖。”34 又《南齊書》劉瓛本傳,謂瓛 儒學冠於當時,京師士子貴遊,莫不下席受業;竟陵王蕭子良親往修謁。瓛卒後, 28 《原本玉篇殘卷》,頁 511。按《玉篇》殘卷,此文文字多訛衍。“參五”下原衍“在”字; “謂相參也”上,衍“諸”字;又“倚數”之“倚”,原誤“畤”字,今刪正。 29 《經典釋文》,卷二,頁 27。 30 《原本玉篇殘卷》,頁 375。 31 同上,頁 317。 32 舊鈔《講周易疏論家義記》殘卷,日本奈良興福寺所藏,有昭和十年京都帝國大學文學部影 印本。其書《隋志》、兩《唐志》、藤原佐世《日本國見在書目錄》俱不載,撰人名氏及卷 數均無可考。今存釋乾、釋噬嗑、釋賁、釋咸、釋恆、釋遯、釋睽、釋蹇、釋解凡九卦。其 書釋義分科設段,頗類釋家疏論之體,書中往往雜用佛經中語,蓋孔穎達《周易正義序》所 斥:“江南義疏十有餘家,皆辭尚虛玄,義多浮誕。……若論住內、住外之空,就能、就所 之說,斯乃義涉於釋氏,非為教於孔門也。”(《周易正義》,阮氏南昌府學刊本,卷首, 頁 1)《義記》殆即其類。書後狩野直喜氏《跋》,推測其成書“疑在陳、隋之間,猶不失 為六朝舊帙”。 33 按《義記》殘卷“明天”下原衍“明”字,今刪。 34 梁元帝《金樓子》,《知不足齋叢書》本,卷一,頁 1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