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度报告 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提高行业集中度。未来,中国家居塑料用品行业必将经历一轮行业的整合和 洗牌,国内的领军品牌企业将会从中更多受益,并逐步实现民族品牌对国外品牌的替代。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将以“打造最值得消费者信赖和尊重的品牌”为企业愿景,以“五赢-消费者贏、员工团 队赢、合作伙伴赢、企业股东赢、社会赢”为企业核心文化,以“永恒的品质、永远的创新”为 经营理念,以“品牌立体化、渠道多元化、产品线多样化”为企业战略,专注于现代家居用品领 域,保持和巩固公司在国内同类品牌中的领先地位;通过逐步引进国内外顶尖研发设计人才,加 大研发软硬件投入,逐步打造世界级的家居用品硏发中心,持续不断地硏究开发各类创新型、时 尚型家居用品,以满足未来市场消费升级的需求。 公司将不断加大技改投入、引进先进的设备及自动化生产线,全面实现自动化、集约化和精 益化生产,以提高供应链的快速响应能力。与此同时,公司将在营销上继续对各种渠道进行广度 和深度的挖掘,努力将“茶花”打造成为中国塑料家居用品行业值得骄傲的民族品牌 (三)经营计划 √适用口不适用 2018年,公司将以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为发展指导方针,并逐步落实战略规划及布局 公司的战略规划将夯实硏发及制造供应链,并实现市场扩张,将公司打造成为以硏发、营销、供 应链三位一体的产业航母,并沿着战略发展规划方向稳步前行 1、行业环境分析 2018年经济形势延续复苏态势,但原辅材料价格仍处于相对高位、行业竞争激烈,企业仍将 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公司需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 2、2018年公司经营目标 2018年,公司将继续按照董事会的指导方向进行战略布局,面对竞争激烈的行业格局,着力 开拓线上线下业务、推进礼品团购业务的发展,加强电商各平台的深度合作,继续专注主业,进 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机制,稳健经营,提升管理效率,努力实现销售规模与营业利润的 同步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力争实现8.65亿元,净利润目标1.08亿元。 (2)公司将继续关注行业先进技术与创新产品,布局产业发展,增强研发与供应链竞争力, 持续推进企业智能化升级,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做好产业布局的新一轮准备。 3、经营目标达成的主要工作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IP0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持续加快各项目建设,力争2018年底完成 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 的主体厂房建设:不断加强硏发投入,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将重点启动收纳、水具、厨房、卫 浴、婴童等品类的系列化、差异化研发。随着生产技术工艺不断改进,公司还将持续引进自动化 生产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 (2)持续推进制造升级转型 公司将推进制造降本增效,逐步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以自动化提升劳动效率,进而实现低 成本、高品质的生产运营。从产品标准成本的核算开始,提出成本控制与降本的方案,并控制制 造过程的成本与投入及在制品的统计,加快库存周转,且进行全方位质量控制,逐步夯实制造成 本精细化管理。勤勉学习先进企业制造经验,推进制造智能化升级。 26/154
2017 年年度报告 26 / 154 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提高行业集中度。未来,中国家居塑料用品行业必将经历一轮行业的整合和 洗牌,国内的领军品牌企业将会从中更多受益,并逐步实现民族品牌对国外品牌的替代。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以“打造最值得消费者信赖和尊重的品牌”为企业愿景,以“五赢-消费者赢、员工团 队赢、合作伙伴赢、企业股东赢、社会赢”为企业核心文化,以“永恒的品质、永远的创新”为 经营理念,以“品牌立体化、渠道多元化、产品线多样化”为企业战略,专注于现代家居用品领 域,保持和巩固公司在国内同类品牌中的领先地位;通过逐步引进国内外顶尖研发设计人才,加 大研发软硬件投入,逐步打造世界级的家居用品研发中心,持续不断地研究开发各类创新型、时 尚型家居用品,以满足未来市场消费升级的需求。 公司将不断加大技改投入、引进先进的设备及自动化生产线,全面实现自动化、集约化和精 益化生产,以提高供应链的快速响应能力。与此同时,公司将在营销上继续对各种渠道进行广度 和深度的挖掘,努力将“茶花”打造成为中国塑料家居用品行业值得骄傲的民族品牌。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公司将以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为发展指导方针,并逐步落实战略规划及布局。 公司的战略规划将夯实研发及制造供应链,并实现市场扩张,将公司打造成为以研发、营销、供 应链三位一体的产业航母,并沿着战略发展规划方向稳步前行。 1、行业环境分析 2018 年经济形势延续复苏态势,但原辅材料价格仍处于相对高位、行业竞争激烈,企业仍将 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公司需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 2、2018 年公司经营目标 2018 年,公司将继续按照董事会的指导方向进行战略布局,面对竞争激烈的行业格局,着力 开拓线上线下业务、推进礼品团购业务的发展,加强电商各平台的深度合作,继续专注主业,进 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机制,稳健经营,提升管理效率,努力实现销售规模与营业利润的 同步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力争实现 8.65 亿元,净利润目标 1.08 亿元。 (2)公司将继续关注行业先进技术与创新产品,布局产业发展,增强研发与供应链竞争力, 持续推进企业智能化升级,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做好产业布局的新一轮准备。 3、经营目标达成的主要工作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IPO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持续加快各项目建设,力争 2018 年底完成 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 的主体厂房建设;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将重点启动收纳、水具、厨房、卫 浴、婴童等品类的系列化、差异化研发。随着生产技术工艺不断改进,公司还将持续引进自动化 生产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 (2)持续推进制造升级转型 公司将推进制造降本增效,逐步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以自动化提升劳动效率,进而实现低 成本、高品质的生产运营。从产品标准成本的核算开始,提出成本控制与降本的方案,并控制制 造过程的成本与投入及在制品的统计,加快库存周转,且进行全方位质量控制,逐步夯实制造成 本精细化管理。勤勉学习先进企业制造经验,推进制造智能化升级
2017年年度报告 (3)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规范管理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公司还将在采购管理、财务成 本管理、资产管理、营销管理、行政管理、内控审计等领域推进精细化管理,完善流程审批制度 加强全过程管控,增强内控审计,降低运营风险。同时,致力于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保证企 业规范运作,树立良好公众公司形象 4)营销模块的持续优化 在公司原有省级专营专销代理制的基础上,扬长避短,开展弱势区域市场的渠道拆分工作, 做细做精区域市场,并迅速提高公司在全国地、县级的终端网点覆盖率,不断挖掘市场增长潜力。 同时,公司还将积极探索新营销模式,构筑多维度营销渠道,及时布局并重点跟进以消费升级为 趋势的新零售发展业态,推进以创建消费者生活需求为中心的各式营销模式,并积极探索生活馆 及线上线下融合的商业模式 在品牌发展方面,继续以“茶花生活馆”为公司品牌传播的重要抓手,在全国范围,不断加 强生活馆的建设和运营,提升“茶花”品牌的曝光度和影响力。同时,通过“茶花”微信公众号 加强企业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连结,通过网站、公众媒体以及自媒体等形式,向消费者推 公司动态及新品信息,不断拓展品牌合作方式,创造营销的广阔空间。 (5)加强企业人力资源建设,提升人才凝聚力 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及行政管理制度与流程,推进公司人力资源创 新改革、人力资源评估与岗位评价、人才激励机制创新及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和 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培训体系。结合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全面提升企业竞 争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口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主要为PP等石化大宗商品,其价格主要受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而 国际石油价格波动具有金融属性难以预测。公司一方面将通过供应链整合与优化,降低生产成本, 来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挑战。通过采购方式的优化,降低采购成本,改进公司生产组 织模式,改进工艺,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仓储策略,降低仓储成本。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设 计水平,提升产品的体验和外观设计水准,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来消化 原料涨价的风险。 2、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以日用塑料制品为主的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日用塑料制品作为日用 消费品,产品质量是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尤其是对于食品容器类产品,产 品质量更受关注。长远来说,产品质量还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公司品牌形象的认知。若因公司质 量管理疏忽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产品质量发生问题,公司将面临大规模召回产品甚至被质量主管 部门处罚的风险,公司的品牌形象亦可能因此受损,对公司的经营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 推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设置了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形成了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的产品质量。 3、市场竞争风险 日用塑料制品行业是一个相对无序竞争的行业,国内生产厂商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低价 竞争已常态化。与此同时,电商对传统零售业的冲击持续发酵,为转嫁成本,提高毛利率,线下 零售企业去中间化的工业直采,将进一步加剧日用塑料制品行业的恶性竞争,因此,公司需加大 27/154
2017 年年度报告 27 / 154 (3)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规范管理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公司还将在采购管理、财务成 本管理、资产管理、营销管理、行政管理、内控审计等领域推进精细化管理,完善流程审批制度, 加强全过程管控,增强内控审计,降低运营风险。同时,致力于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保证企 业规范运作,树立良好公众公司形象。 (4)营销模块的持续优化 在公司原有省级专营专销代理制的基础上,扬长避短,开展弱势区域市场的渠道拆分工作, 做细做精区域市场,并迅速提高公司在全国地、县级的终端网点覆盖率,不断挖掘市场增长潜力。 同时,公司还将积极探索新营销模式,构筑多维度营销渠道,及时布局并重点跟进以消费升级为 趋势的新零售发展业态,推进以创建消费者生活需求为中心的各式营销模式,并积极探索生活馆 及线上线下融合的商业模式。 在品牌发展方面,继续以“茶花生活馆”为公司品牌传播的重要抓手,在全国范围,不断加 强生活馆的建设和运营,提升“茶花”品牌的曝光度和影响力。同时,通过“茶花”微信公众号, 加强企业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连结,通过网站、公众媒体以及自媒体等形式,向消费者推广 公司动态及新品信息,不断拓展品牌合作方式,创造营销的广阔空间。 (5)加强企业人力资源建设,提升人才凝聚力 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及行政管理制度与流程,推进公司人力资源创 新改革、人力资源评估与岗位评价、人才激励机制创新及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和 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培训体系。结合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全面提升企业竞 争力。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主要为 PP 等石化大宗商品,其价格主要受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而 国际石油价格波动具有金融属性难以预测。公司一方面将通过供应链整合与优化,降低生产成本, 来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挑战。通过采购方式的优化,降低采购成本,改进公司生产组 织模式,改进工艺,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仓储策略,降低仓储成本。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设 计水平,提升产品的体验和外观设计水准,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来消化 原料涨价的风险。 2、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以日用塑料制品为主的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日用塑料制品作为日用 消费品,产品质量是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尤其是对于食品容器类产品,产 品质量更受关注。长远来说,产品质量还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公司品牌形象的认知。若因公司质 量管理疏忽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产品质量发生问题,公司将面临大规模召回产品甚至被质量主管 部门处罚的风险,公司的品牌形象亦可能因此受损,对公司的经营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 推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设置了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形成了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的产品质量。 3、市场竞争风险 日用塑料制品行业是一个相对无序竞争的行业,国内生产厂商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低价 竞争已常态化。与此同时,电商对传统零售业的冲击持续发酵,为转嫁成本,提高毛利率,线下 零售企业去中间化的工业直采,将进一步加剧日用塑料制品行业的恶性竞争,因此,公司需加大
2017年年度报告 研发创新力度,提升产品的溢价力和品牌附加值,通过生产的自动化改造和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提高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增强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进而保持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五)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第 一百五十五条中制定了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目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方可实施,决策程序完整,机制完备。 2、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22,401.91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549,695.76元。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654,969.58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59,894,726.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146,447.96 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红利48,00,000.00元,2017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294,041,174.14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4,000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还将继续实行持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遵循给予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并承诺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并且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计划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该规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每10股送|每10股派 每10股转 现金分红的数分红年度合并占合并报表 红股数息数(元) 年度 报表中归属于中归属于上 (含税)/增数(股) 上市公司普通市公司普通 28/154
2017 年年度报告 28 / 154 研发创新力度,提升产品的溢价力和品牌附加值,通过生产的自动化改造和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提高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增强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进而保持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第 一百五十五条中制定了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目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方可实施,决策程序完整,机制完备。 2、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622,401.91 元,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6,549,695.76 元。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654,969.58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59,894,726.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146,447.96 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 2016 年度现金红利 48,000,000.00 元,2017 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294,041,174.14 元。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4,000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还将继续实行持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遵循给予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并承诺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并且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计划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该规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的数 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
2017年年度报告 股股东的净利股股东的净 润 利润的比率 (%) 060,00000.0093,622,401 2016年 048,000.00091,436,85444 2015 0 0.0090,143,579.61 0.00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如未能及如未能 承诺背景 类型承诸方/承诺/承诸时是否是否及时履行应及时履 承诺 内容/及期有履 时严格说明未完行应说 行期履行成履行的明下 限 具体原因步计划 股份限售备注1备注1备注1是 是 其他备注2备注2备注2是 是 其他备注3备注3备注3是是 分红备注4备注4备注4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备注5备注5备注5否 是 解决同业备注6备注6备注6否 是 竞争 解决关联备注7备注7备注7否 是 交易 备注1: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葵生、陈冠宇、陈明生、林世福、陈福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人持 有的上述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发行价:在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公司股东太誉兰馨、李小军: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29/154
2017 年年度报告 29 / 154 股股东的净利 润 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 2017 年 0 2.50 0 60,000,000.00 93,622,401.91 64.09 2016 年 0 2.00 0 48,000,000.00 91,436,854.44 52.50 2015 年 0 0 0 0.00 90,143,579.61 0.00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备注 1 备注 1 备注 1 是 是 其他 备注 2 备注 2 备注 2 是 是 其他 备注 3 备注 3 备注 3 是 是 分红 备注 4 备注 4 备注 4 是 是 其他 备注 5 备注 5 备注 5 否 是 解决同业 竞争 备注 6 备注 6 备注 6 否 是 解决关联 交易 备注 7 备注 7 备注 7 否 是 备注 1: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葵生、陈冠宇、陈明生、林世福、陈福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人持 有的上述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发行价;在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公司股东太誉兰馨、李小军: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葵生、陈冠宇、陈明生、林世福: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 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1)公司回购股票: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 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 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葵生、陈冠宇、陈明生、林世福、陈 福生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①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低于上一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③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 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2)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葵生、陈冠宇、 陈明生、林世福、陈福生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 股票进行增持: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 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増持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①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 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③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0%。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増持公司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 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 项条件:①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 少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20%,但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税后 薪酬总和的50%。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公司将促使该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及相关约 束措施出具承诺书。 备注3:关于减持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30/154
2017 年年度报告 30 / 15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葵生、陈冠宇、陈明生、林世福: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 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1)公司回购股票: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 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 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葵生、陈冠宇、陈明生、林世福、陈 福生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①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低于上一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③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 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2)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葵生、陈冠宇、 陈明生、林世福、陈福生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 股票进行增持: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稳定 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①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 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③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100%。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 的 3 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 项条件:①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 少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 20%,但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税后 薪酬总和的 50%。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公司将促使该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及相关约 束措施出具承诺书。 备注 3:关于减持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