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政治空白的“看守内阁” ·第71条规定”:“发生前两条情况时,在新的内 阁总理大臣被任命之前,内阁继续执行职务。” ·所谓“前两条情况”指的是:(1)众议院通过不 信任决议案,或者否决信任决议案,在10天之内 不解散众议院时;(2)首相空缺时;(3)众议 院选举后国会召开时 ·看守内阁能否出台新的政策或解散议会?
避免政治空白的“看守内阁”—— • 第71条规定”:“发生前两条情况时,在新的内 阁总理大臣被任命之前,内阁继续执行职务。” • 所谓“前两条情况”指的是:(1)众议院通过不 信任决议案,或者否决信任决议案,在10天之内 不解散众议院时;(2)首相空缺时;(3)众议 院选举后国会召开时。 • 看守内阁能否出台新的政策或解散议会?
首相的权限 第72条规定:“内阁总理大臣代表内阁向 国会提出议案,就一般国务及外交关系向 国会提出报告,并指挥监督各行政部 中曾根康弘认为,这一部分和宪法第73条 中关于内阁事务的规定中包含“处理外交 关系”,因此可以作为自卫队参加多国部 队的依据
首相的权限—— • 第72 条规定:“内阁总理大臣代表内阁向 国会提出议案,就一般国务及外交关系向 国会提出报告,并指挥监督各行政部 门。” • 中曾根康弘认为,这一部分和宪法第73条 中关于内阁事务的规定中包含“处理外交 关系”,因此可以作为自卫队参加多国部 队的依据
内阁的职权 第73条规定:“内阁除执行一般行政事务外,执行下列各项 事务 1、诚实执行法律,总理国务 ·2、处理外交关系。 3、缔结条约,但必须在事前,或根据情况在事后获得国 会的承认。 ·4、按照法律规定的准则,掌管有关官吏的事务 5、编制并向国会提出预算 ·6、为实施本宪法及法律的规定而制定政令。但在此种政 令中,除法律特别授权者外,不得制定罚则 7、决定大赦、特敖、减刑、免除刑罚执行及恢复权利
内阁的职权—— 第73条规定:“内阁除执行一般行政事务外,执行下列各项 事务: • 1、诚实执行法律,总理国务。 • 2、处理外交关系。 • 3、缔结条约,但必须在事前,或根据情况在事后获得国 会的承认。 • 4、按照法律规定的准则,掌管有关官吏的事务。 • 5、编制并向国会提出预算。 • 6、为实施本宪法及法律的规定而制定政令。但在此种政 令中,除法律特别授权者外,不得制定罚则。 • 7、决定大赦、特赦、减刑、免除刑罚执行及恢复权利
关于内阁权限的争论 ·第3项“缔结条约”。根据日本政府1974年的统 见解,需要国会承认的条约仅限于需要采取新的 立法举措和财政支出或者是政治上比较重要的条 约。 社会民主党前党首土井佐贺子认为:“是否需要 经过国会批准的判断权应该是属于国会的
关于内阁权限的争论—— • 第3项“缔结条约”。根据日本政府1974年的统一 见解,需要国会承认的条约仅限于需要采取新的 立法举措和财政支出或者是政治上比较重要的条 约。 • 社会民主党前党首土井佐贺子认为:“是否需要 经过国会批准的判断权应该是属于国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