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普通名词 17 使它们有些互相赘似,更不要以为我否认这一层。这种情形 在各方面都是显著不过的,尤其在动物,和以种子来繁殖的 切事物方面,更为显著。不过我们仍然可以说,能给它们 进行分类命名工作的,仍是理解,因为理解可以在事物中间 发现出相似性来,做成概括的抽象的观念,把它们保留在心 中,并且给它们立下名称,以为事物底模型或形式。因为形 式底本义正是这样的;各种存在着的特殊的事物如果与那个 形式互相契合,则它们便属于那一种,得到那个名称,并且 归在那一类里边。因为我们如果说,“这是人,那是马;这是 正义,那是残忍;这是表,那是背心;”则我们所做的亦只是 把各种事物归在那些不同的种名下面,因为我们看到,它们 同那些名称所标记的那些抽象观念正相契合。各种名称所标 记的那些种底本质,只是人心中的抽象观念;这些观念就在 存在的特殊事物和分类它们的那些名称中间,形成一种纽带 任何时候,概括性的名称如果同特殊的事物发生了联系,则 连接它们的媒介,只有这些抽象的观念。因此,我们所分别, 所称谓的那些种差底本质,一定不是别的,一定只是我们心 中那些精确的抽象观念,因此,人们在实体方面所假设的那 些实在本质,如果同我们底抽象观念不一样,则它们便不能 成为事类底本质,以供我们分别事物之用。因为两个事类正 可以成为一个事类,正如两个不同的本质可以成为一个事类 底本质一样。因此,我们可以问,马或铅的变化,有哪一种 不可以使它们成为另一个事类,而不再为马或铅呢?我们若 以抽象的观念,来决定事物底事类,则这个问题是容易解答 的。但是人们如果在这方面,想以假设的实在本质,来指导
使 它 们 有 些 互 相 赘 似 , 更 不 要 以 为 我 否 认 这 一 层 。 这 种 情 形 在 各 方 面 都 是 显 著 不 过 的 , 尤 其 在 动 物 , 和 以 种 子 来 繁 殖 的 一 切 事 物 方 面 , 更 为 显 著 。 不 过 我 们 仍 然 可 以 说 , 能 给 它 们 进 行 分 类 命 名 工 作 的 , 仍 是 理 解 , 因 为 理 解 可 以 在 事 物 中 间 发 现 出 相 似 性 来 , 做 成 概 括 的 抽 象 的 观 念 , 把 它 们 保 留 在 心 中 , 并 且 给 它 们 立 下 名 称 , 以 为 事 物 底 模 型 或 形 式 。 因 为 形 式 底 本 义 正 是 这 样 的 ; 各 种 存 在 着 的 特 殊 的 事 物 如 果 与 那 个 形 式 互 相 契 合 , 则 它 们 便 属 于 那 一 种 , 得 到 那 个 名 称 , 并 且 归 在 那 一 类 里 边 。 因 为 我 们 如 果 说 , “ 这 是 人 , 那 是 马 ; 这 是 正 义 , 那 是 残 忍 ; 这 是 表 , 那 是 背 心 ; ” 则 我 们 所 做 的 亦 只 是 把 各 种 事 物 归 在 那 些 不 同 的 种 名 下 面 , 因 为 我 们 看 到 , 它 们 同 那 些 名 称 所 标 记 的 那 些 抽 象 观 念 正 相 契 合 。 各 种 名 称 所 标 记 的 那 些 种 底 本 质 , 只 是 人 心 中 的 抽 象 观 念 ; 这 些 观 念 就 在 存 在 的 特 殊 事 物 和 分 类 它 们 的 那 些 名 称 中 间 , 形 成 一 种 纽 带 。 任 何 时 候 , 概 括 性 的 名 称 如 果 同 特 殊 的 事 物 发 生 了 联 系 , 则 连 接 它 们 的 媒 介 , 只 有 这 些 抽 象 的 观 念 。 因 此 , 我 们 所 分 别 , 所 称 谓 的 那 些 种 差 底 本 质 , 一 定 不 是 别 的 , 一 定 只 是 我 们 心 中 那 些 精 确 的 抽 象 观 念 , 因 此 , 人 们 在 实 体 方 面 所 假 设 的 那 些 实 在 本 质 , 如 果 同 我 们 底 抽 象 观 念 不 一 样 , 则 它 们 便 不 能 成 为 事 类 底 本 质 , 以 供 我 们 分 别 事 物 之 用 。 因 为 两 个 事 类 正 可 以 成 为 一 个 事 类 , 正 如 两 个 不 同 的 本 质 可 以 成 为 一 个 事 类 底 本 质 一 样 。 因 此 , 我 们 可 以 问 , 马 或 铅 的 变 化 , 有 哪 一 种 不 可 以 使 它 们 成 为 另 一 个 事 类 , 而 不 再 为 马 或 铅 呢 ? 我 们 若 以 抽 象 的 观 念 , 来 决 定 事 物 底 事 类 , 则 这 个 问 题 是 容 易 解 答 的 。 但 是 人 们 如 果 在 这 方 面 , 想 以 假 设 的 实 在 本 质 , 来 指 导 第 三 章 普 通 名 词 1 7
18 第三卷 自己,则我猜想,他们一定会迷惑而不知所可。他们一定不 会知道,一种东西在什么时候,确乎已经不是一匹马,或不 是一块铅 14每一个独立的抽象观念是一个独立的本质—我虽 然说,这些本质和抽象的观念(它们是各种名称底尺度,和 事类底界限)是理解底产品,可是人们并不必惊异这种说法, 因为他们一经考察,就会知道,至少那些复杂的观念,在各 个人都不一样;它们所含的简单观念,在此人和彼人间并不 一样。因此,在此人认为是一种贪恋,在彼人就认为不是。不 但如此,即在实体方面,抽象的观念虽似乎是由事物本身来 的,可是它们亦并不经常是一致的。不但如此,即在我们最 习见习知的那些物种间,抽象观念亦是不一致的。因为人们 常问,妇人生出的胎儿是不是一个人;而且他们竟然辩论,人 是否应该养育它,并给它施洗礼。如果人这一个名称所表示 的抽象观念或本质,是自然底产品,而不是理解在不确定的 方式下所造成的简单观念的集合体,而不是被理解所抽象所 命名的一种东西,则这个问题是不会发生的。因此,在实际 上,每一个独立的抽象观念就是一个独立的本质,而且表 那些独立观念的各种名称,亦就是根本不同的一些事物底名 称。因此,圆形之本质上同椭圆不一样,正如绵羊和山羊之 本质上不一样似的,雨和雪之本质上不一样,正如水和土之 本质上不一样似的。因此,任何两个抽象观念,只要在任何 部分互相差异,而且各有一个名称,则它们便形成两个物种, 而且这两个物种之在本质上互相差异,正如世界上最远隔,最 反对的两个东西一样
自 己 , 则 我 猜 想 , 他 们 一 定 会 迷 惑 而 不 知 所 可 。 他 们 一 定 不 会 知 道 , 一 种 东 西 在 什 么 时 候 , 确 乎 已 经 不 是 一 匹 马 , 或 不 是 一 块 铅 。 1 4 每 一 个 独 立 的 抽 象 观 念 是 一 个 独 立 的 本 质 — — 我 虽 然 说 , 这 些 本 质 和 抽 象 的 观 念 ( 它 们 是 各 种 名 称 底 尺 度 , 和 事 类 底 界 限 ) 是 理 解 底 产 品 , 可 是 人 们 并 不 必 惊 异 这 种 说 法 , 因 为 他 们 一 经 考 察 , 就 会 知 道 , 至 少 那 些 复 杂 的 观 念 , 在 各 个 人 都 不 一 样 ; 它 们 所 含 的 简 单 观 念 , 在 此 人 和 彼 人 间 并 不 一 样 。 因 此 , 在 此 人 认 为 是 一 种 · 贪 · 恋 , 在 彼 人 就 认 为 不 是 。 不 但 如 此 , 即 在 实 体 方 面 , 抽 象 的 观 念 虽 似 乎 是 由 事 物 本 身 来 的 , 可 是 它 们 亦 并 不 经 常 是 一 致 的 。 不 但 如 此 , 即 在 我 们 最 习 见 习 知 的 那 些 物 种 间 , 抽 象 观 念 亦 是 不 一 致 的 。 因 为 人 们 常 问 , 妇 人 生 出 的 胎 儿 是 不 是 一 个 人 ; 而 且 他 们 竟 然 辩 论 , 人 是 否 应 该 养 育 它 , 并 给 它 施 洗 礼 。 如 果 人 这 一 个 名 称 所 表 示 的 抽 象 观 念 或 本 质 , 是 自 然 底 产 品 , 而 不 是 理 解 在 不 确 定 的 方 式 下 所 造 成 的 简 单 观 念 的 集 合 体 , 而 不 是 被 理 解 所 抽 象 所 命 名 的 一 种 东 西 , 则 这 个 问 题 是 不 会 发 生 的 。 因 此 , 在 实 际 上 , 每 一 个 独 立 的 抽 象 观 念 就 是 一 个 独 立 的 本 质 , 而 且 表 示 那 些 独 立 观 念 的 各 种 名 称 , 亦 就 是 根 本 不 同 的 一 些 事 物 底 名 称 。 因 此 , 圆 形 之 本 质 上 同 椭 圆 不 一 样 , 正 如 绵 羊 和 山 羊 之 本 质 上 不 一 样 似 的 , 雨 和 雪 之 本 质 上 不 一 样 , 正 如 水 和 土 之 本 质 上 不 一 样 似 的 。 因 此 , 任 何 两 个 抽 象 观 念 , 只 要 在 任 何 部 分 互 相 差 异 , 而 且 各 有 一 个 名 称 , 则 它 们 便 形 成 两 个 · 物 · 种 , 而 且 这 两 个 物 种 之 在 本 质 上 互 相 差 异 , 正 如 世 界 上 最 远 隔 , 最 反 对 的 两 个 东 西 一 样 。 1 8 第 三 卷
第三章普通名词 15实在的和名义的本质—一但是有些人们既然认为事 物底本质是完全不能认识的(自然亦不是没有理由),因此, 我们正不妨来考究一下本质一词底各种含义 第一点,所谓本质可以当做是任何事物底存在看,而且 物之所以为物,亦就全凭于它。因此,事物底内在组织(这 在实体方面往往是不能被人认识的),就是可感性质所依托 的,因此,它就可以称为本质。本质一词底原义亦正是如此 的,这由其字源就可以推知。因为本质 essen tia一词原义就是 存在。我们在谈说特殊事物底本质,而不给它们以任何名称 时,则我们所用的本质一词还是指的这种含义。 第二点,经院中因为忙于探究并辩论事类和物种的缘故, 因此,本质一词几乎失其原义。因此,“本质”一词就不用于 事物底实在的组织,而几乎完全用于类和种的这种人为的组 织。自然,人们也往常假设物种有其实在的组织,而且我们 亦分明知道,一定有一种实在的组织,然后共存的简单观念 底集合体才有所依托。不过我们分明看到,各种事物所以归 在某某“种名”下边,只是因为它们同那些种名所表示的抽 象观念相契合,因此,事类或物种底本质,并不是别的,只 是那些类名和种名所表示的那些抽象观念。普通所用的本质 词,多半指这种含义而言。这两种本质,我想一种正可以 叫做实在的本质,另一种正可以叫做名义的本质。 16名称和名义的本质间之恒常联络—在名义的本质 和名称之间,有一种很密切的联系,因此,任何物种底名称 所指的特殊存在,都有这种本质,而且它正因为有这种本质, 才能和那个名称所表示的那个抽象观念互相契合
1 5 实 在 的 和 名 义 的 本 质 — — 但 是 有 些 人 们 既 然 认 为 事 物 底 本 质 是 完 全 不 能 认 识 的 ( 自 然 亦 不 是 没 有 理 由 ) , 因 此 , 我 们 正 不 妨 来 考 究 一 下 · 本 · 质 一 词 底 各 种 含 义 。 第 一 点 , 所 谓 本 质 可 以 当 做 是 任 何 事 物 底 存 在 看 , 而 且 物 之 所 以 为 物 , 亦 就 全 凭 于 它 。 因 此 , 事 物 底 内 在 组 织 ( 这 在 实 体 方 面 往 往 是 不 能 被 人 认 识 的 ) , 就 是 可 感 性 质 所 依 托 的 , 因 此 , 它 就 可 以 称 为 本 质 。 本 质 一 词 底 原 义 亦 正 是 如 此 的 , 这 由 其 字 源 就 可 以 推 知 。 因 为 · 本 · 质 e s s e n t i a 一 词 原 义 就 是 存 在 。 我 们 在 谈 说 特 殊 事 物 底 本 质 , 而 不 给 它 们 以 任 何 名 称 时 , 则 我 们 所 用 的 本 质 一 词 还 是 指 的 这 种 含 义 。 第 二 点 , 经 院 中 因 为 忙 于 探 究 并 辩 论 · 事 · 类 和 · 物 · 种 的 缘 故 , 因 此 , 本 质 一 词 几 乎 失 其 原 义 。 因 此 , “ 本 质 ” 一 词 就 不 用 于 事 物 底 实 在 的 组 织 , 而 几 乎 完 全 用 于 · 类 和 · 种 的 这 种 人 为 的 组 织 。 自 然 , 人 们 也 往 常 假 设 物 种 有 其 实 在 的 组 织 , 而 且 我 们 亦 分 明 知 道 , 一 定 有 一 种 实 在 的 组 织 , 然 后 共 存 的 简 单 观 念 底 集 合 体 才 有 所 依 托 。 不 过 我 们 分 明 看 到 , 各 种 事 物 所 以 归 在 某 某 “ 种 名 ” 下 边 , 只 是 因 为 它 们 同 那 些 · 种 · 名 所 表 示 的 抽 象 观 念 相 契 合 , 因 此 , 事 类 或 物 种 底 本 质 , 并 不 是 别 的 , 只 是 那 些 类 名 和 种 名 所 表 示 的 那 些 抽 象 观 念 。 普 通 所 用 的 本 质 一 词 , 多 半 指 这 种 含 义 而 言 。 这 两 种 本 质 , 我 想 一 种 正 可 以 叫 做 实 在 的 本 质 , 另 一 种 正 可 以 叫 做 · 名 · 义 · 的 本 质 。 1 6 名 称 和 名 义 的 本 质 间 之 恒 常 联 络 — — 在 名 义 的 本 质 和 名 称 之 间 , 有 一 种 很 密 切 的 联 系 , 因 此 , 任 何 物 种 底 名 称 所 指 的 特 殊 存 在 , 都 有 这 种 本 质 , 而 且 它 正 因 为 有 这 种 本 质 , 才 能 和 那 个 名 称 所 表 示 的 那 个 抽 象 观 念 互 相 契 合 。 第 三 章 普 通 名 词 1 9
第三卷 17要假设物种是被实在的本质所区分的,那并没有用 处—如果我没有错误的话,则我似乎记得,关于有形实体 (单指这些实体)底实在本质人们曾有两种意见。有一些人是 用本质一词表示他们所不知道的一种东西,他们假设宇宙间 有一定数目的本质,一切自然的事物都依此以生,而且各种 事物只因精确地具有这些本质,才能成为此一种或彼一种。这 是一种意见。另有一些人以为一切自然事物中的不可觉察的 各部分虽有一种实在的,不可知的组织,可是我们所以能分 别它们,所以能按照需要把它们分种列属,并给它们以共公 名称,只是凭借于由那种内在组织所流出的一些可感的性质。 这是另一种意见,是比较合理的。我想前一种意见最能淆乱 我们关于自然事物的知识。因为它虽然假设这些本质只是有 定数的一些模型或形式,而且假设一切存在的事物都受此模 型底陶冶,并且都平均具有这些本质,可是我们看到,在一 切种动物中常有妖怪胎产生,而且在人类方面,亦有易子 change-ling,或别种奇怪的产物,常常难和这种假设相契 因为两种事物如果精确地具有同一的实在本质,则它们便不 应该有差异的性质,正如两个形相在共同具有圆形底同一的 实在的本质时,不应该有差异的性质一样。我们纵然没有别 的理由来反对这个假设,可是它既然一面假设事物底本质是 不可知的,一面又假设这些本质能区分事物底种,这就足见 这个假设是完全无用的,并不能有助于我们底知识底任何部 分。因此,只有这一种理由,我们亦可以废弃这一种假设,而 自安于我们知识所能达到的那些物种底本质。不过我们在认 真考察之后,就会知道,这些本质,只是我们用独立的概括
1 7 要 假 设 物 种 是 被 实 在 的 本 质 所 区 分 的 , 那 并 没 有 用 处 — — 如 果 我 没 有 错 误 的 话 , 则 我 似 乎 记 得 , 关 于 有 形 实 体 ( 单 指 这 些 实 体 ) 底 实 在 本 质 人 们 曾 有 两 种 意 见 。 有 一 些 人 是 用 本 质 一 词 表 示 他 们 所 不 知 道 的 一 种 东 西 , 他 们 假 设 宇 宙 间 有 一 定 数 目 的 本 质 , 一 切 自 然 的 事 物 都 依 此 以 生 , 而 且 各 种 事 物 只 因 精 确 地 具 有 这 些 本 质 , 才 能 成 为 此 一 种 或 彼 一 种 。 这 是 一 种 意 见 。 另 有 一 些 人 以 为 一 切 自 然 事 物 中 的 不 可 觉 察 的 各 部 分 虽 有 一 种 实 在 的 , 不 可 知 的 组 织 , 可 是 我 们 所 以 能 分 别 它 们 , 所 以 能 按 照 需 要 把 它 们 分 种 列 属 , 并 给 它 们 以 共 公 名 称 , 只 是 凭 借 于 由 那 种 内 在 组 织 所 流 出 的 一 些 可 感 的 性 质 。 这 是 另 一 种 意 见 , 是 比 较 合 理 的 。 我 想 前 一 种 意 见 最 能 淆 乱 我 们 关 于 自 然 事 物 的 知 识 。 因 为 它 虽 然 假 设 这 些 本 质 只 是 有 定 数 的 一 些 模 型 或 形 式 , 而 且 假 设 一 切 存 在 的 事 物 都 受 此 模 型 底 陶 冶 , 并 且 都 平 均 具 有 这 些 本 质 , 可 是 我 们 看 到 , 在 一 切 种 动 物 中 常 有 妖 怪 胎 产 生 , 而 且 在 人 类 方 面 , 亦 有 易 子 c h a n g e - l i n g , 或 别 种 奇 怪 的 产 物 , 常 常 难 和 这 种 假 设 相 契 。 因 为 两 种 事 物 如 果 精 确 地 具 有 同 一 的 实 在 本 质 , 则 它 们 便 不 应 该 有 差 异 的 性 质 , 正 如 两 个 形 相 在 共 同 具 有 圆 形 底 同 一 的 实 在 的 本 质 时 , 不 应 该 有 差 异 的 性 质 一 样 。 我 们 纵 然 没 有 别 的 理 由 来 反 对 这 个 假 设 , 可 是 它 既 然 一 面 假 设 事 物 底 本 质 是 不 可 知 的 , 一 面 又 假 设 这 些 本 质 能 区 分 事 物 底 种 , 这 就 足 见 这 个 假 设 是 完 全 无 用 的 , 并 不 能 有 助 于 我 们 底 知 识 底 任 何 部 分 。 因 此 , 只 有 这 一 种 理 由 , 我 们 亦 可 以 废 弃 这 一 种 假 设 , 而 自 安 于 我 们 知 识 所 能 达 到 的 那 些 物 种 底 本 质 。 不 过 我 们 在 认 真 考 察 之 后 , 就 会 知 道 , 这 些 本 质 , 只 是 我 们 用 独 立 的 概 括 2 0 第 三 卷
第三章普通名词 名称所标记的那些抽象的复杂观念 18实在的和名义的本质,在简单的观念和情状方面是 同一的,在实体方面是差异的——我们既把本质分为名义的 和实在的两种,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在简单观念和情 状方面,它们永远是同一的,在实体方面,它们是永远差异 的。就如空间被三条线所围后所成的形相,既是一个三角形 底名义本质,亦是它底实在本质,它不但是那个概括的各称 所表示的那个抽象观念,而且亦正是事物底本身存在,亦正 是事物底一切性质所依的那种本质,亦正是那些性质完全不 能离开地联合着的那种本质。不过说到我指上这个指环,则 形成它的那一团物质便完全同三角形两样,在这方面,那两 种本质是显然有别的。因为黄金底颜色,重量,可熔性,确 定性,等等性质,所依靠的微妙部分底实在组织,才使那团 物质成为黄金,使它有权利得到黄金底名称,这个名称就是 黄金底名义的本质所在。因为任何东西底性质如果与那个名 称所标记的那个复杂的抽象观念不相契合,就不能叫做黄金。 不过特属于实体方面的这些本质底分类,我们在以后考察实 体底名称时,还有机会来详细讨论它 19本质是不生不灭的—人们说,本质是不能生,不 能灭的,因此,我们更能看到,附有名称的那些抽象观念正 是本质无疑(如前所说)。如果事物底实在组织是事物底本质, 则它便不能是不生不灭的,因为那种实在的组织是和事物同 始同终的。除了造物主以外,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是要变化的 至于我们所熟悉的,所归类的,所命名的那些事物,则更是 易于变化的。因此,今天的草明天亦许就成了羊身上的肉,而
名 称 所 标 记 的 那 些 抽 象 的 复 杂 观 念 。 1 8 实 在 的 和 名 义 的 本 质 , 在 简 单 的 观 念 和 情 状 方 面 是 同 一 的 , 在 实 体 方 面 是 差 异 的 — — 我 们 既 把 本 质 分 为 名 义 的 和 实 在 的 两 种 , 因 此 , 我 们 可 以 进 一 步 说 , 在 简 单 观 念 和 情 状 方 面 , 它 们 永 远 是 同 一 的 , 在 实 体 方 面 , 它 们 是 永 远 差 异 的 。 就 如 空 间 被 三 条 线 所 围 后 所 成 的 形 相 , 既 是 一 个 三 角 形 底 名 义 本 质 , 亦 是 它 底 实 在 本 质 , 它 不 但 是 那 个 概 括 的 各 称 所 表 示 的 那 个 抽 象 观 念 , 而 且 亦 正 是 事 物 底 本 身 存 在 , 亦 正 是 事 物 底 一 切 性 质 所 依 的 那 种 · 本 · 质 , 亦 正 是 那 些 性 质 完 全 不 能 离 开 地 联 合 着 的 那 种 本 质 。 不 过 说 到 我 指 上 这 个 指 环 , 则 形 成 它 的 那 一 团 物 质 便 完 全 同 三 角 形 两 样 , 在 这 方 面 , 那 两 种 本 质 是 显 然 有 别 的 。 因 为 黄 金 底 颜 色 , 重 量 , 可 熔 性 , 确 定 性 , 等 等 性 质 , 所 依 靠 的 微 妙 部 分 底 实 在 组 织 , 才 使 那 团 物 质 成 为 黄 金 , 使 它 有 权 利 得 到 黄 金 底 名 称 , 这 个 名 称 就 是 黄 金 底 名 义 的 本 质 所 在 。 因 为 任 何 东 西 底 性 质 如 果 与 那 个 名 称 所 标 记 的 那 个 复 杂 的 抽 象 观 念 不 相 契 合 , 就 不 能 叫 做 黄 金 。 不 过 特 属 于 实 体 方 面 的 这 些 本 质 底 分 类 , 我 们 在 以 后 考 察 实 体 底 名 称 时 , 还 有 机 会 来 详 细 讨 论 它 。 1 9 本 质 是 不 生 不 灭 的 — — 人 们 说 , 本 质 是 不 能 生 , 不 能 灭 的 , 因 此 , 我 们 更 能 看 到 , 附 有 名 称 的 那 些 抽 象 观 念 正 是 本 质 无 疑 ( 如 前 所 说 ) 。 如 果 事 物 底 实 在 组 织 是 事 物 底 本 质 , 则 它 便 不 能 是 不 生 不 灭 的 , 因 为 那 种 实 在 的 组 织 是 和 事 物 同 始 同 终 的 。 除 了 造 物 主 以 外 , 一 切 存 在 的 事 物 都 是 要 变 化 的 。 至 于 我 们 所 熟 悉 的 , 所 归 类 的 , 所 命 名 的 那 些 事 物 , 则 更 是 易 于 变 化 的 。 因 此 , 今 天 的 草 明 天 亦 许 就 成 了 羊 身 上 的 肉 , 而 第 三 章 普 通 名 词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