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然性的司法原则,法院认为胡启明的电动自行车 翻车与吴俊东驾驶三轮摩托车超车中疏忽大意存在 因果关系,吴俊东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胡启明驾 驶电动自行车搭载成年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亦有 过错,双方按三七比例承担胡启明等的医疗费、伤 残赔偿金、误工费等损害赔偿责任
盖然性的司法原则,法院认为胡启明的电动自行车 翻车与吴俊东驾驶三轮摩托车超车中疏忽大意存在 因果关系,吴俊东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胡启明驾 驶电动自行车搭载成年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亦有 过错,双方按三七比例承担胡启明等的医疗费、伤 残赔偿金、误工费等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2009年10月21日中午,许云鹤驾驶未投保 交强险的轿车并道时,与违法翻越中心隔离护栏的 王秀芝发生交通事故。王倒地受伤,造成右下肢受 伤。现场勘查显示,许云鹤所驾车辆停在中心隔离 栏边的第一条车道,车辆左前部紧挨中心隔离栏, 左前轮压着中心隔离栏桩基,车辆与隔离栏呈约45 度夹角。许云鹤称王秀芝属跨越护栏时被绊自行摔 伤,与己无关
⚫案例:2009年10月21日中午,许云鹤驾驶未投保 交强险的轿车并道时,与违法翻越中心隔离护栏的 王秀芝发生交通事故。王倒地受伤,造成右下肢受 伤。现场勘查显示,许云鹤所驾车辆停在中心隔离 栏边的第一条车道,车辆左前部紧挨中心隔离栏, 左前轮压着中心隔离栏桩基,车辆与隔离栏呈约45 度夹角。许云鹤称王秀芝属跨越护栏时被绊自行摔 伤,与己无关
因无现场证人及直接证据,当地交管部门出具的交 通事故证明并未对该起事故责任予以划分。王秀芝 起诉请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16万余元 二审期间,经王秀芝申请并经征询双方意见,法院 依法选择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王秀芝的伤情成因进 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王秀芝右膝部损伤符合较 大钝性外力直接作用所致,该损伤单纯摔跌难以形 成,遭受车辆撞击可以形成
因无现场证人及直接证据,当地交管部门出具的交 通事故证明并未对该起事故责任予以划分。王秀芝 起诉请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16万余元。 二审期间,经王秀芝申请并经征询双方意见,法院 依法选择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王秀芝的伤情成因进 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王秀芝右膝部损伤符合较 大钝性外力直接作用所致,该损伤单纯摔跌难以形 成,遭受车辆撞击可以形成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根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本案系许云鹤与王秀芝在道路通行 中因过错或意外而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 属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苑围。关于许云鹤的 驾车行为是否致害王秀芝的问题,二审认为虽无事 故现场监控录像及目击证人等直接证据,但根据相 关证据亦可认定。交管部门的现场勘查及事发时许 云鹤车辆的位置,符合紧急情况下避让制动停车状 态;司法鉴定意见认为王秀芝的腿伤符合较大钝性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根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本案系许云鹤与王秀芝在道路通行 中因过错或意外而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 属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范围。关于许云鹤的 驾车行为是否致害王秀芝的问题,二审认为虽无事 故现场监控录像及目击证人等直接证据,但根据相 关证据亦可认定。交管部门的现场勘查及事发时许 云鹤车辆的位置,符合紧急情况下避让制动停车状 态;司法鉴定意见认为王秀芝的腿伤符合较大钝性
外力由外向内直接作用的特征,且腿伤高度与案涉 车辆制动状态下前保险杠防撞条高度吻合,符合车 辆撞击特征,单纯摔跌难以形成,事故现场无致伤 第三方、从王秀芝尚能从容跨越护栏亦可排除其之 前被撞受伤的可能性。鉴定单位及人员具有相应的 鉴定资质、接受质询分析清楚、说明充分,送检材 料亦经双方质证。上述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足以认定王秀芝腿伤系许云鹤驾车行为所致;
外力由外向内直接作用的特征,且腿伤高度与案涉 车辆制动状态下前保险杠防撞条高度吻合,符合车 辆撞击特征,单纯摔跌难以形成;事故现场无致伤 第三方、从王秀芝尚能从容跨越护栏亦可排除其之 前被撞受伤的可能性。鉴定单位及人员具有相应的 鉴定资质、接受质询分析清楚、说明充分,送检材 料亦经双方质证。上述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足以认定王秀芝腿伤系许云鹤驾车行为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