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治理良好社会氛围。到2020年,努力实现滇池外海水质稳定达到IV类,草海稳定达到V类, 主要入湖河流稳定达到Ⅴ类以上,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的目标,确保滇池湖体富 营养水平明显降低,蓝藻水华明显减轻,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构建人与城市、城市与自然和 谐发展的生态家园 做好三峡库区及上游流域、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大力推进东川区、禄劝县、富民县、嵩明 县、寻甸县集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松华坝、云龙水库、清水海等水源涵养区、源头区的环境整治,加强污 水及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周边绿地及植被的建设力度,建设饮用水源的绿色生态屏障。 (三十)修复城市自然生态。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关禁建区、限建区和适 建区具体管制措施。整合山体、河流、湖泊、湿地、森林等生态要素,遏制生态系统退化趋势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区域生态功能,构建“三屏两区一带”的生态安全保障格局,营造良好 的绿色生态环境。加大对三台山、拱王山、梁王山生态屏障的天然植被和山体保护力度,提高森 林覆盖率,强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注重生态系统修复,发挥北部天然生态屏障功能:严格控制好 滇池周边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开展水环境治理工程,保护滇池高原湖泊生态功能区,注重水土 保持和生态修复,做好石漠化治理、封山育林育草等工作,保护昆明东南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 功能区:注重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积极推进退耕还林、还灌、还草等工作,修复生态脆弱的金 沙江干热河谷地带 加强物种多样性保护,依托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立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 区域。对滇池流域、城镇和主要交通沿线面山“五采区”的植被修复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推进25 度以上陡坡地、特殊生态脆弱地区的坡耕地修复。继续推进夭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育 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实施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强高原湿地的保护和 恢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加快环滇池生态湿地系统的建设,加大晋 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力度,确保2020年通过国家验收挂牌。加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 治等生态灾害防控体系建设,保障生态系统安全。 (三十一)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巩固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成果,贯彻“生 态立市”理念,抓好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注重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完善中心城绿地系统结构, 强化生态景观廊道建设,扩大绿化空间,公园绿地均匀分布,满足服务半径要求:以昆明市绿地 系统规划为依据,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实施精细化园林绿化管养长效机 制体制,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打造山水相连、花团锦簇的世界花都。到2020年,实现中心城 区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 积极推进环滇池生态湿地公园建设,打造生态体验公共空间:加强城市郊野森林公园、城市 生态隔离带、滨河绿化景观等绿化空间建设,继续推进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保护,加大森林生态系 统保护力度,加快城乡绿化建设,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实现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 率达52%以上,森林蓄积量7600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达到60%以上。 三十二)加强垃圾綜合管理。编制环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城市垃圾处置设施 垃圾转运站、环卫专用车辆停车场。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小区为单元,推动垃圾分类 投放、分类收集,到2020年主城建成区居民小区和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90%。深入 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提高农村地区清扫保洁的专业作业覆盖率,采取“村 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 多种处理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到2020年,全市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 得到有效治理。以焚烧、卫生填埋、资源化利用并存的方式,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及再利用, 加强重金属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
11 保护治理良好社会氛围。到 2020 年,努力实现滇池外海水质稳定达到 IV 类,草海稳定达到 V 类, 主要入湖河流稳定达到 V 类以上,7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的目标,确保滇池湖体富 营养水平明显降低,蓝藻水华明显减轻,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构建人与城市、城市与自然和 谐发展的生态家园。 做好三峡库区及上游流域、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大力推进东川区、禄劝县、富民县、嵩明 县、寻甸县集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松华坝、云龙水库、清水海等水源涵养区、源头区的环境整治,加强污 水及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周边绿地及植被的建设力度,建设饮用水源的绿色生态屏障。 (三十)修复城市自然生态。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关禁建区、限建区和适 建区具体管制措施。整合山体、河流、湖泊、湿地、森林等生态要素,遏制生态系统退化趋势,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区域生态功能,构建“三屏两区一带”的生态安全保障格局,营造良好 的绿色生态环境。加大对三台山、拱王山、梁王山生态屏障的天然植被和山体保护力度,提高森 林覆盖率,强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注重生态系统修复,发挥北部天然生态屏障功能;严格控制好 滇池周边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开展水环境治理工程,保护滇池高原湖泊生态功能区,注重水土 保持和生态修复,做好石漠化治理、封山育林育草等工作,保护昆明东南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 功能区;注重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积极推进退耕还林、还灌、还草等工作,修复生态脆弱的金 沙江干热河谷地带。 加强物种多样性保护,依托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立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 区域。对滇池流域、城镇和主要交通沿线面山“五采区”的植被修复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推进 25 度以上陡坡地、特殊生态脆弱地区的坡耕地修复。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育 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实施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强高原湿地的保护和 恢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加快环滇池生态湿地系统的建设,加大晋 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力度,确保 2020 年通过国家验收挂牌。加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 治等生态灾害防控体系建设,保障生态系统安全。 (三十一)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巩固建设“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成果,贯彻“生 态立市”理念,抓好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注重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完善中心城绿地系统结构, 强化生态景观廊道建设,扩大绿化空间,公园绿地均匀分布,满足服务半径要求;以昆明市绿地 系统规划为依据,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实施精细化园林绿化管养长效机 制体制,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打造山水相连、花团锦簇的世界花都。到 2020 年,实现中心城 区绿地率达到 40%,绿化覆盖率达到 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2.5 平方米。 积极推进环滇池生态湿地公园建设,打造生态体验公共空间;加强城市郊野森林公园、城市 生态隔离带、滨河绿化景观等绿化空间建设,继续推进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保护,加大森林生态系 统保护力度,加快城乡绿化建设,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实现到 2020 年,全市森林覆盖 率达 52%以上,森林蓄积量 7600 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达到 60%以上。 (三十二)加强垃圾综合管理。编制环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城市垃圾处置设施、 垃圾转运站、环卫专用车辆停车场。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小区为单元,推动垃圾分类 投放、分类收集,到 2020 年主城建成区居民小区和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 90%。深入 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提高农村地区清扫保洁的专业作业覆盖率,采取“村 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 多种处理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到 2020 年,全市 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 得到有效治理。以焚烧、卫生填埋、资源化利用并存的方式,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及再利用, 加强重金属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
管理工作机制,到2020年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100%,全市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八、深化城市管理执法改革 (三十三)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市、县两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为同级人民 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厘清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职责。以城市管理委员会为平台,定期召开会 议,统一指挥、调配城市管理资源,协调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推进市、 县两级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 管理相关职能,整合归并本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实现管理和执法一体化,到2017年底实现市、 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尽快完善城市管理执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 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硏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管理规 范,改进执法方式,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体现以人为本,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 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 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进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向乡镇(街 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严厉査处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 査,制定整治拆除计划,实现“杜绝增量、减少存量、逐步推进、长效控制、永无违建”的目标。 (三十四)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推 进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社区)管理网络,将城市管理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各级网格之间有机衔接,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网格 确保管理服务职能覆盖到网格的各个角落。综合考虑公共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安 排各类公共设施和空间布局,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 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在进一步坚持和完 善政务公开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 形式,使信息公开灵活多样 (三十五)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管理服务精细化、标准化、市场化、信息化和网格 化。坚持管理规范发展,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一致、责任明晰、科学高效”的市、 区、街道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把城市管理纳λ法治轨道。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公众参与机制,开 展城市管理志愿活动。要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加强“数字城管”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 城市管理数据库,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字创新”的城市管理新方式。加强城市 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 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市容环境综合 整治长效机制,促进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加强城市安全监管,构建专业化、职业化的 救灾救援队伍,提升城市安全水平。 (三十六)完善社区綜合治理。发挥社区作用,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居民自治 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 互动。以社区、单位为基础,依据地域特点、区域属性等要素,结合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情况, 明确责任主体、管理主体、执法主体和监督主体,建立责仼到人、纵横有致、无缝联接的社区网 格化管理闭环系统。落实社区服务综合中心设施的规划建设,增强社区的综合服务和社会治理功 (三十七)推进智慧城市管理。发挥信息化在城市管理中的支撑作用,促进物联网、云计算 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时空地理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的融合。聚焦发展、规划 国土、环保等重点领域,以数字昆明基础数据库、影像数据库、地名地址数据库、真三维模型数 据库、城建档案数据库为基础,以“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数字昆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切
12 管理工作机制,到 2020 年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 100%,全市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5%以上。 八、深化城市管理执法改革 (三十三)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市、县两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为同级人民 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厘清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职责。以城市管理委员会为平台,定期召开会 议,统一指挥、调配城市管理资源,协调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推进市、 县两级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 管理相关职能,整合归并本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实现管理和执法一体化,到 2017 年底实现市、 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尽快完善城市管理执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 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管理规 范,改进执法方式,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体现以人为本,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 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 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进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向乡镇(街 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 查,制定整治拆除计划,实现“杜绝增量、减少存量、逐步推进、长效控制、永无违建”的目标。 (三十四)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推 进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社区)管理网络,将城市管理、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各级网格之间有机衔接,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网格, 确保管理服务职能覆盖到网格的各个角落。综合考虑公共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安 排各类公共设施和空间布局,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 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在进一步坚持和完 善政务公开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 形式,使信息公开灵活多样。 (三十五)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管理服务精细化、标准化、市场化、信息化和网格 化。坚持管理规范发展,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一致、责任明晰、科学高效”的市、 区、街道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把城市管理纳入法治轨道。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公众参与机制,开 展城市管理志愿活动。要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加强“数字城管”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 城市管理数据库,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字创新”的城市管理新方式。加强城市 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 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市容环境综合 整治长效机制,促进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加强城市安全监管,构建专业化、职业化的 救灾救援队伍,提升城市安全水平。 (三十六)完善社区综合治理。发挥社区作用,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居民自治 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 互动。以社区、单位为基础,依据地域特点、区域属性等要素,结合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情况, 明确责任主体、管理主体、执法主体和监督主体,建立责任到人、纵横有致、无缝联接的社区网 格化管理闭环系统。落实社区服务综合中心设施的规划建设,增强社区的综合服务和社会治理功 能。 (三十七)推进智慧城市管理。发挥信息化在城市管理中的支撑作用,促进物联网、云计算、 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时空地理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的融合。聚焦发展、规划、 国土、环保等重点领域,以数字昆明基础数据库、影像数据库、地名地址数据库、真三维模型数 据库、城建档案数据库为基础,以“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数字昆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切
入点,以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重点,推进城市管理相关数据资源的内部共享和对外开 放,建立基于数据共享的协同化决策和管理机制,提升市场化的数据开发利用水平。落实城市规 划测绘基础工作,保障数字昆明框架数据的持续更新,力争2017年启动智慧昆明时空信息云平台 建设工作,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将移动互联网技术与城市规划管理紧密结合,建立 移动办公平台,创新规划管理工作模式,推动便捷规划管理 九、全面完善实施保障措施 (三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的组织领导。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城市发展的目标、任务,研究决策城乡规划 建设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 市级城乡规划管理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健全领导班子,积极应对新形势 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要求与挑战。各地应成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强化本地城乡规划建设重大问 题和重大项目的集体决策 建立健全县、乡两级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实现定岗定员。加强县区级规划管理部门机构 人员队伍建设,充实部门管理人员,强化对县区级规划管理部门人员的专业技能、相关知识水平 的提升,应对新形势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要求与挑战。强化市级规划部门在管理和技术服务方 面对县区级规划管理部门的指导帮助。积极探索城乡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强化城 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 (三十九)推进法制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立法工作,强化部 门联动,形成覆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律法规体系。突出“绿色主体”的规划立法和城 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生态控制线管控、绿色建筑、城市更新、名城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法规 政策制定。加快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立法工作,适时启动《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 建立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定期评估清理机制,持续提升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严格 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査 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随意干预城市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的现象。加强司 法衔接,建立城乡管理部门与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协作管理信息的机制:司法机关要强化对城乡 管理部门的法律指导和法律协助,畅通城乡管理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渠道,依法惩处违法规 划建设管理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完善市政府对各地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巡查制度,重点督察下位规划是否落实上位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以及各类违法建设的查处 (四十)加大经费投入。统筹优化政府财政支岀结枃和投资结构,逐步増加城市规划建设管 理经费,实现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各级财政对城乡规划编制经费 的安排,将规划编制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做到编制经费应保尽保。推广由政府集中财力建设 公益性民生项目和市政设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城市更新等市场化项目的模式。推广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立项目可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安排PP项目所需财政资 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四十一)强化培训交流。建立健全分级培训制度,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参加学术会议、赴 外地城市考察等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专家型的城市 管理干部,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原则上各级规划部门相关专业人员每人每年至 少需参加一次培训。各级党校要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课程作为党校学习的重要内容。发挥省 内外城乡规划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和有关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研究 制定昆明市城乡规划智库建设管理办法,为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推动城乡 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市范围内的交流,支持规划技术部门与管理部门进行人员交流。强化对城
13 入点,以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重点,推进城市管理相关数据资源的内部共享和对外开 放,建立基于数据共享的协同化决策和管理机制,提升市场化的数据开发利用水平。落实城市规 划测绘基础工作,保障数字昆明框架数据的持续更新,力争 2017 年启动智慧昆明时空信息云平台 建设工作,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将移动互联网技术与城市规划管理紧密结合,建立 移动办公平台,创新规划管理工作模式,推动便捷规划管理。 九、全面完善实施保障措施 (三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的组织领导。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城市发展的目标、任务,研究决策城乡规划 建设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 市级城乡规划管理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健全领导班子,积极应对新形势 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要求与挑战。各地应成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强化本地城乡规划建设重大问 题和重大项目的集体决策。 建立健全县、乡两级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实现定岗定员。加强县区级规划管理部门机构 人员队伍建设,充实部门管理人员,强化对县区级规划管理部门人员的专业技能、相关知识水平 的提升,应对新形势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要求与挑战。强化市级规划部门在管理和技术服务方 面对县区级规划管理部门的指导帮助。积极探索城乡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强化城 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 (三十九)推进法制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立法工作,强化部 门联动,形成覆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律法规体系。突出“绿色主体”的规划立法和城 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生态控制线管控、绿色建筑、城市更新、名城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法规 政策制定。加快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立法工作,适时启动《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 建立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定期评估清理机制,持续提升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严格 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随意干预城市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的现象。加强司 法衔接,建立城乡管理部门与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协作管理信息的机制;司法机关要强化对城乡 管理部门的法律指导和法律协助,畅通城乡管理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渠道,依法惩处违法规 划建设管理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完善市政府对各地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巡查制度,重点督察下位规划是否落实上位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以及各类违法建设的查处。 (四十)加大经费投入。统筹优化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和投资结构,逐步增加城市规划建设管 理经费,实现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各级财政对城乡规划编制经费 的安排,将规划编制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做到编制经费应保尽保。推广由政府集中财力建设 公益性民生项目和市政设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城市更新等市场化项目的模式。推广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立项目可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安排 PPP 项目所需财政资 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四十一)强化培训交流。建立健全分级培训制度,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参加学术会议、赴 外地城市考察等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专家型的城市 管理干部,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原则上各级规划部门相关专业人员每人每年至 少需参加一次培训。各级党校要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课程作为党校学习的重要内容。发挥省 内外城乡规划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和有关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研究 制定昆明市城乡规划智库建设管理办法,为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推动城乡 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市范围内的交流,支持规划技术部门与管理部门进行人员交流。强化对城
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县(市)区、 乡镇(街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14 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县(市)区、 乡镇(街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