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度报告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创新驱动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和核工业发展战略,聚焦和 突岀核能主业,继续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拓展核电运行技术服务,积极推进核能、非核淸洁能源 开发及其他能源新技术应用,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通过全 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深化改革,努力推进体制、机制与管理创新,加强核心能力建设,不断 提升公司发展动力、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打造世界一流现代企业 3战略任务 “十三五”期间,公司将继续实施规模化、标准化、国际化三大战略,持续加强“八大核心能力” 建设。 规模化战略:髙质量推进产业、资产、市场、人才和效益规模协同发展,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实 现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标准化战略:深入推进各业务与职能领域技术、管理和工作的标准化,建立高效、灵活的标准化 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国际化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国际业务,提升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和话语权,打造国际 化一流核能企业。 加强八大核心能力建设,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一是技术、安全、经济性领先水平;二是管理标 准化水平与输出能力;三是关键岗位人才储备水平:四是厂址资源开发与储备水平;五是供应链管理 与战略同盟组合能力:六是大规模投融资能力:七是成本控制能力:八是市场营销能力与品牌影响。 (三)经营计划 √适用口不适用 1.2019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2019年经营计划,认真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工作,落实年度重点工作部 署,取得良好业绩,收入、利润等经营指标均超额完成。2019年全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60.07亿元 同比增长17.2%;利润总额103.43亿元,同比增长3.29% 机组生产运行情况:报告期内,核电运行机组保持安全可靠运行,全年核能发电1362.14亿千瓦 时,同比变动15.64%。公司持续提升大修管理水平,大修安全、工期、质量、成本等控制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完成15次大修,年度大修平均工期33.58天,相比2018年大修平均工期优化近5天,5台 机组实现“30”目标(大修工期少于30天),田湾1号机组再度刷新全球同类运行机组工期最短记 录(26.72天)。2019年公司9台运行机组wANO综合指数满分,创历史最高水平,并获得WANO组织 核能卓越绩效奖。 机组核准及在建工程情况:公司控股在建核电机组5台,报告期内所有在建工程均进展顺利,四 大控制全面受控。“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示范工程福清5号机组2019年4月冷试一次成功,2019年 12月开始热试:田湾5号机组2019年10月完成冷试,正在进行热试准备,各进度节点均有所提前 漳州1号机组2019年10月获准FCD 新能源、新产业和技术服务:在新能源方面,公司牢牢抓住新能源规模发展机遇期,自主建设和 收并购并行,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核电技术服务方面,公司优化升级技术服务平 台,成立两办,进一步统筹各成员公司资源,把握国内国际市场机遇,实现了全系统技术服务跨越式 发展,全年累计新签技术服务收入合同近400个,年度营收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2.2020年经营计划 2020年,是中国核电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目标的收官之 年。为全面完成2020年工作任务及“十三五”目标,公司在“规模化、标准化、国际化”战略指引 下,聚焦十四五规划、聚焦科技创新、聚焦人才强企,统筹推进安全运行、工程建设、市场开发、经 营管理、党的建设五条主线,以高度责任心和追求卓越的价值观,努力开启强核强国高质量发展的新 征程 2020年,公司计划发电量1500亿千瓦时:安排重点任务80项,围绕“五条主线”及“三项聚焦” 开展相关工作。 “五条主线”工作分别是: 是围绕“安全运行”主线,重点推进安全发电、机组大修、设备可靠性、作业风险管控、生产 准备、科研攻关、经验反馈、网络安全等方面工作,确保在运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高质量完成全 年13次核电机组大修 26/220
2019 年年度报告 26 / 220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创新驱动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和核工业发展战略,聚焦和 突出核能主业,继续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拓展核电运行技术服务,积极推进核能、非核清洁能源 开发及其他能源新技术应用,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通过全 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深化改革,努力推进体制、机制与管理创新,加强核心能力建设,不断 提升公司发展动力、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打造世界一流现代企业。 3.战略任务 “十三五”期间,公司将继续实施规模化、标准化、国际化三大战略,持续加强“八大核心能力” 建设。 规模化战略:高质量推进产业、资产、市场、人才和效益规模协同发展,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实 现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标准化战略:深入推进各业务与职能领域技术、管理和工作的标准化,建立高效、灵活的标准化 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国际化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国际业务,提升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和话语权,打造国际 化一流核能企业。 加强八大核心能力建设,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一是技术、安全、经济性领先水平;二是管理标 准化水平与输出能力;三是关键岗位人才储备水平;四是厂址资源开发与储备水平;五是供应链管理 与战略同盟组合能力;六是大规模投融资能力;七是成本控制能力;八是市场营销能力与品牌影响。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2019 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 2019 年经营计划,认真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工作,落实年度重点工作部 署,取得良好业绩,收入、利润等经营指标均超额完成。2019 年全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460.07 亿元, 同比增长 17.2%;利润总额 103.43 亿元,同比增长 3.29%。 机组生产运行情况:报告期内,核电运行机组保持安全可靠运行,全年核能发电 1362.14 亿千瓦 时,同比变动 15.64%。公司持续提升大修管理水平,大修安全、工期、质量、成本等控制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完成 15 次大修,年度大修平均工期 33.58 天,相比 2018 年大修平均工期优化近 5 天,5 台 机组实现“30”目标(大修工期少于 30 天),田湾 1 号机组再度刷新全球同类运行机组工期最短记 录(26.72 天)。2019 年公司 9 台运行机组 WANO 综合指数满分,创历史最高水平,并获得 WANO 组织 核能卓越绩效奖。 机组核准及在建工程情况:公司控股在建核电机组 5 台,报告期内所有在建工程均进展顺利,四 大控制全面受控。“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示范工程福清 5 号机组 2019 年 4 月冷试一次成功,2019 年 12 月开始热试;田湾 5 号机组 2019 年 10 月完成冷试,正在进行热试准备,各进度节点均有所提前; 漳州 1 号机组 2019 年 10 月获准 FCD。 新能源、新产业和技术服务:在新能源方面,公司牢牢抓住新能源规模发展机遇期,自主建设和 收并购并行,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核电技术服务方面,公司优化升级技术服务平 台,成立两办,进一步统筹各成员公司资源,把握国内国际市场机遇,实现了全系统技术服务跨越式 发展,全年累计新签技术服务收入合同近 400 个,年度营收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2.2020 年经营计划 2020 年,是中国核电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目标的收官之 年。为全面完成 2020 年工作任务及“十三五”目标,公司在“规模化、标准化、国际化”战略指引 下,聚焦十四五规划、聚焦科技创新、聚焦人才强企,统筹推进安全运行、工程建设、市场开发、经 营管理、党的建设五条主线,以高度责任心和追求卓越的价值观,努力开启强核强国高质量发展的新 征程。 2020 年,公司计划发电量 1500 亿千瓦时;安排重点任务 80 项,围绕“五条主线”及“三项聚焦” 开展相关工作。 “五条主线”工作分别是: 一是围绕“安全运行”主线,重点推进安全发电、机组大修、设备可靠性、作业风险管控、生产 准备、科研攻关、经验反馈、网络安全等方面工作,确保在运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高质量完成全 年 13 次核电机组大修;
2019年年度报告 是围绕“工程建设”主线,重点推进调试接产、竣工验收、厂址保护、项目前期、项目核准 新堆应用等方面工作,确保五个在建机组(福清5、6号机组、田湾5、6号机组及漳州1号机组)四 大控制全面受控;按计划推进福清5号机组和田湾5号机组年内投入商业运行;力争新项目按期开工 建设。 三是围绕“市场开发”主线,重点推进市场售电、技术服务、可再生能源、资本运作、专业平台 搭建及海外市场开拓等工作; 四是围绕“经营管理”主线,重点推进依法治企、绩效管理、标准化、三支队伍建设、集中采购、 风险管控、投融资、对标管理、成本管控等工作 五是围绕“党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基层党支部建设、扶贫攻坚、反腐 倡廉、企业文化、危机应对、社会责任等工作 三项聚焦”工作分别是 聚焦十四五规划:坚持创新发展,打造清洁能源专业经营平台: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推进核能多 维度综合利用;统筹推进五大产业发展,夯实“两个十五年”高质量发展基础,谋划公司高质量发展 新蓝图 聚焦科技创新:坚持“安全运行、降本増效、绿色核电”的科硏创新理念,统筹核能、可再生能 源新技术开发,加快提升技术创新力 聚焦人才强企:坚持人才优先,打造让人才脱颖而出的平台和机制,实现三支队伍五通道各序列 各层级人才协调发展,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口不适用 1.售电风险: 2020年受政策及供需影响,目前各省份直供电政策仍不明朗,核电的电价和计划电量下调压力长 期存在 措施:加强分析研究相关政策,深入研究各省电力交易规则,密切关注各省份改革机制落地情况 努力争取核电优发满发,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核电消纳,积极从生产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变,打造 核电清洁能源品牌与售电业务的良好口碑,不断提升市场环境中的核心竞争力。 2.核电新项目核准风险 2019年国内共有6台机组获得核准,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国家对核电项目核准仍然持审慎态度 地方对核电项目支持力度不一。核电项目核准的不确定性,给公司经营发展目标实现带来压力 措施:进一步优化核电前期开发机制,理顺生产关系,简化管理链条,充分发挥前期开发人员的 主观能动性,为前期开发提供坚实保障:加深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部分难点省份和重 点省份的厂址列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国家十三五期间开工备选项目:;利用联络部,积极与 所在地政府建立良好的政企联动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公众宣传方案,积极开展科普宣传。 3机组稳定运行风险: 由于现场操作或工程建设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工作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安防措施不到位、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等因素,可能引发生工业安全事件 措施:落实安全诚信建设,强化“黑名单”管理,对发生伤亡事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做好事件经验反馈,强化违章査处;推进高风险作业管控,研究降低隐患重发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开 发标准化的作业安全风险分析使用工具并在现场推广应用,加强防人因失误工具使用和相关培训:在 安全总监巡查或专项检查中重点抽查电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技术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查、 工前会安全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情况:大修期间加强现场风险管控,积极排査和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提供安全技术方案改善现场作业条件。 4.工程建设风险 部分在建项目新机组无法按期投运或按期建设,质量未达预期,工程进度管控与计划出现偏差, 投资超出项目概算,成本管控难度大。 措施:确保华龙示范工程按计划推进。通过各级协调机制,创新管理思路,确保重大问题能够及 时得到协调解决:成立专项组,制定专项计划,提前梳理可能的风险,并积极收集在建三代核电首堆 试验的经验反馈,制定应对措施;通过项目ToP10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确保重大问题能够及时得到 协调解决。 27/220
2019 年年度报告 27 / 220 二是围绕“工程建设”主线,重点推进调试接产、竣工验收、厂址保护、项目前期、项目核准、 新堆应用等方面工作,确保五个在建机组(福清 5、6 号机组、田湾 5、6 号机组及漳州 1 号机组)四 大控制全面受控;按计划推进福清 5 号机组和田湾 5 号机组年内投入商业运行;力争新项目按期开工 建设。 三是围绕“市场开发”主线,重点推进市场售电、技术服务、可再生能源、资本运作、专业平台 搭建及海外市场开拓等工作; 四是围绕“经营管理”主线,重点推进依法治企、绩效管理、标准化、三支队伍建设、集中采购、 风险管控、投融资、对标管理、成本管控等工作; 五是围绕“党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基层党支部建设、扶贫攻坚、反腐 倡廉、企业文化、危机应对、社会责任等工作。 “三项聚焦”工作分别是: 聚焦十四五规划:坚持创新发展,打造清洁能源专业经营平台;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推进核能多 维度综合利用;统筹推进五大产业发展,夯实“两个十五年”高质量发展基础,谋划公司高质量发展 新蓝图; 聚焦科技创新:坚持“安全运行、降本增效、绿色核电”的科研创新理念,统筹核能、可再生能 源新技术开发,加快提升技术创新力; 聚焦人才强企:坚持人才优先,打造让人才脱颖而出的平台和机制,实现三支队伍五通道各序列 各层级人才协调发展,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售电风险: 2020 年受政策及供需影响,目前各省份直供电政策仍不明朗,核电的电价和计划电量下调压力长 期存在。 措施:加强分析研究相关政策,深入研究各省电力交易规则,密切关注各省份改革机制落地情况, 努力争取核电优发满发,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核电消纳,积极从生产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变,打造 核电清洁能源品牌与售电业务的良好口碑,不断提升市场环境中的核心竞争力。 2.核电新项目核准风险: 2019 年国内共有 6 台机组获得核准,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国家对核电项目核准仍然持审慎态度, 地方对核电项目支持力度不一。核电项目核准的不确定性,给公司经营发展目标实现带来压力。 措施:进一步优化核电前期开发机制,理顺生产关系,简化管理链条,充分发挥前期开发人员的 主观能动性,为前期开发提供坚实保障;加深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部分难点省份和重 点省份的厂址列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国家十三五期间开工备选项目;利用联络部,积极与 所在地政府建立良好的政企联动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公众宣传方案,积极开展科普宣传。 3.机组稳定运行风险: 由于现场操作或工程建设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工作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安防措施不到位、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等因素,可能引发生工业安全事件。 措施:落实安全诚信建设,强化“黑名单”管理,对发生伤亡事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做好事件经验反馈,强化违章查处;推进高风险作业管控,研究降低隐患重发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开 发标准化的作业安全风险分析使用工具并在现场推广应用,加强防人因失误工具使用和相关培训;在 安全总监巡查或专项检查中重点抽查电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技术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查、 工前会安全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情况;大修期间加强现场风险管控,积极排查和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提供安全技术方案改善现场作业条件。 4.工程建设风险: 部分在建项目新机组无法按期投运或按期建设,质量未达预期,工程进度管控与计划出现偏差, 投资超出项目概算,成本管控难度大。 措施:确保华龙示范工程按计划推进。通过各级协调机制,创新管理思路,确保重大问题能够及 时得到协调解决;成立专项组,制定专项计划,提前梳理可能的风险,并积极收集在建三代核电首堆 试验的经验反馈,制定应对措施;通过项目 TOP10 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确保重大问题能够及时得到 协调解决
2019年年度报告 5汇率风险 受国际经济政治大环境的影响,汇率市场波动频繁、波动幅度较大且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增 加了公司全年汇率管控的难度,极有可能出现汇兑损失。 措施:紧密跟踪汇率市场走势,充分硏判外汇市场变动趋势,综合评估汇率风险,加强与各金融 机构的沟通,推进公司美元、欧元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加强事前控制,控制外币债务规模增长:通 过拓展技术服务出口等方式,获取外币收入,实现收入与债务的匹配,对冲汇率风险 (五)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在《公司章程》 中制定了清晰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其决策和调整机制,规定: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原则,当年 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对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4)董事会因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董事会应在利 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5)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 (6)公司一般采用年度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 求等状况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使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保证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 分红方案 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28/220
2019 年年度报告 28 / 220 5.汇率风险 受国际经济政治大环境的影响,汇率市场波动频繁、波动幅度较大且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增 加了公司全年汇率管控的难度,极有可能出现汇兑损失。 措施:紧密跟踪汇率市场走势,充分研判外汇市场变动趋势,综合评估汇率风险,加强与各金融 机构的沟通,推进公司美元、欧元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加强事前控制,控制外币债务规模增长;通 过拓展技术服务出口等方式,获取外币收入,实现收入与债务的匹配,对冲汇率风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在《公司章程》 中制定了清晰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其决策和调整机制,规定: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原则,当年 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对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4)董事会因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董事会应在利 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5)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 (6)公司一般采用年度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 求等状况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使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保证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 分红方案。 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019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适用本款规定 (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披露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并已执行完毕 3.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表 分红/每10股送/每10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年度红股数(元)( 现金分红的数额中归属于上市公司市公司普通 股) (含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股股东的净 税) 利润的比率 2019年 01,898,984,503.874,612,558,849.59 0 1,867,851,600.004,736,862,826.82 年 01,74,328,160.0014,497,715,047.00 注:2019年现金分红数额(含税)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预测,受核能转债转 股因素影响,最终现金分红的总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准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72,826万元, 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95,273万元,减本年利润分配186,785万元及提取盈余公积37,283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44,031万元。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控制债务 风险,并最大限度保障现有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及平衡2020年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0.1220元(含 税) 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 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如未 如未能及能及 承诺背景承诺承诺 诺是否是否时履行应/时履 类型方 内容 时间有履及时说明未完 限/艘行成行的说明 及期行期严格 具体原因步计 29/220
2019 年年度报告 29 / 22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适用本款规定。”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并已执行完毕。 3.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 派息数 (元)(含 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 2019 年 0 1.22 0 1,898,984,503.87 4,612,558,849.59 41.17 2018 年 0 1.20 0 1,867,851,600.00 4,736,862,826.82 39.43 2017 年 0 1.12 0 1,743,328,160.00 4,497,715,047.00 38.76 注:2019 年现金分红数额(含税)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预测,受核能转债转 股因素影响,最终现金分红的总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准。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 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72,826 万元, 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895,273 万元,减本年利润分配 186,785 万元及提取盈余公积 37,283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044,031 万元。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控制债务 风险,并最大限度保障现有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及平衡 2020 年资金需求,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 0.1220 元(含 税)。 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 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 方 承诺 内容 承诺 时间 及期 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2019年年度报告 与股改相 关的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 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 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 转让、企业合并、分立等导致中核集 团所持本公司股票发生变动的情况 外:1、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至本公司股 票在A股上市前,不减持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2、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 上市流通和转让。本公司A股股票上 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签署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中核之日 集团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起36 与首次公 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开发行相股份中核个月3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前述是是 关的承诺限售集团中核集团减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总量 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在一个自期届 然年度内减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总量满后 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中核集团二年 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合法 方式减持本公司A股股票,并依法履 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或持价格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中核集团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本公司进行公告。如中核 集团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中核集团 所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 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 月,或者在已解除锁定的情况下再次 被锁定六个月:如因此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中核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 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直接 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 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 30/220
201 9 年年度报告 30 / 220 与股改相 关的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中核 集团 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 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 转让、企业合并、分立等导致中核集 团所持本公司股票发生变动的情况 外: 1、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至本公司股 票在 A 股上市前,不减持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 2、自本公司 A 股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 上市流通和转让。本公司 A 股股票上 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中核 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 个月。 3、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 中核集团减持本公司 A 股股票的总量 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3%,在一个自 然年度内减持本公司 A 股股票的总量 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中核集团 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合法 方式减持本公司 A 股股票,并依法履 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中核集团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本公司进行公告。如中核 集团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中核集团 所持本公司 A 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 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 月,或者在已解除锁定的情况下再次 被锁定六个月;如因此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中核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 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直接 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 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 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 前述 锁定 期届 满后二年内 是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