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掌握水质调查时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 ()水质调查的原则:应尽量使用现有数据资料,资料不足时应实测。 (2)水质参数选择的原则。水质参数包括二类:①常规水质参数能反映水域水 质一般状况。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一2002中所列的pH值、DO、 CODMn或CODcr、BODs、TN或NH3-N、酚、CN、As、Hg、Cr5+、TP、 水温为基础,根据水域类别、评价等级及污染源状况适当增减。②特征水质参数 代表CP将来排放的水质。根据CP特点、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以及CP所属行 业的特征水质参数表进行选择,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增减。 2.7熟悉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取样点的原则 1)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取样断面分对照、控制、削减三 种类型断面) ()水质取样断面设置原则:①调查范围的两端;②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 附近水域;③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 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④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 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⑤在拟建排污口上游500m处 (2)取样断面上水质取样垂线设置原则:每个断面处按照河宽布设水质取样垂 线。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①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1 条取样垂线。②大中河:河宽<50m者,共设2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 距岸边1/3水面宽处各设1条取样垂线;河宽>50者,共设3条取样垂线, 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0.5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1条取样垂线。③ 特大河: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 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注】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
2.6 掌握水质调查时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 ⑴水质调查的原则:应尽量使用现有数据资料,资料不足时应实测。 ⑵水质参数选择的原则。水质参数包括二类:①常规水质参数能反映水域水 质一般状况。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所列的 pH 值、DO、 CODMn或 CODCr、BOD5、TN 或 NH3-N、酚、CN、As、Hg、Cr 6+、TP、 水温为基础,根据水域类别、评价等级及污染源状况适当增减。②特征水质参数 代表 CP 将来排放的水质。根据 CP 特点、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以及 CP 所属行 业的特征水质参数表进行选择,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增减。 2.7 熟悉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取样点的原则 1)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取样断面分对照、控制、削减三 种类型断面) ⑴水质取样断面设置原则:①调查范围的两端;②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 附近水域;③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 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④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 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⑤在拟建排污口上游 500m 处。 ⑵取样断面上水质取样垂线设置原则:每个断面处按照河宽布设水质取样垂 线。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①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 1 条取样垂线。②大中河:河宽<50m 者,共设 2 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 距岸边 1/3 水面宽处各设 1 条取样垂线;河宽>50m 者,共设 3 条取样垂线, 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 0.5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 1 条取样垂线。③ 特大河: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 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注】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
主流线位置,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3)垂线上水质取样点设置原则:每根垂线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在1 条垂线上,①水深>5m时,在水面下0.5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各取 样1个;②水深为1~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1个样;③水深不足1m 时,取样点距水面<0.3m,距河底0.3m。【注】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深浅, 1条垂线上只取1个样,取样点应在水面下0.5m处,距河底0.3m。 (④)水样的对待。①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② 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时,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取1个 混合水样;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取1个混合水样。 (⑤)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3~4d, 至少有1d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其他天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文 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②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测水 温时,要测旧平均水温,一般可每隔6测一次求平均水温;③一般每天每个水 质参数只取一个样,在水质变化很大时,应每间隔一定时间采样一次。 2)河口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当排污口拟建于河口感潮段内时,其上游需设置取样断面的数目与位置,应 根据感潮段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下游同河流。取样点的布设和水样的对待与河流 部分要求相同。 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2d,分别 在大潮期和小潮期;每个潮期的调查,均应采集同一天的高、低潮水样;各监测 期断面的采样,尽可能同步进行;②2d调查中,要对已选定的所有水质参数取 样;③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测水温时,要测日平均水温,一
主流线位置,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⑶垂线上水质取样点设置原则:每根垂线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在 1 条垂线上,①水深>5m 时,在水面下 0.5m 水深处及在距河底 0.5m 处,各取 样 1 个;②水深为 1~5m 时,只在水面下 0.5m 处取 1 个样;③水深不足 1m 时,取样点距水面≮0.3m,距河底≮0.3m。【注】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深浅, 1 条垂线上只取 1 个样,取样点应在水面下 0.5m 处,距河底≮0.3m。 ⑷水样的对待。①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② 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时,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取 1 个 混合水样;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取 1 个混合水样。 ⑸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 3~4d, 至少有 1d 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其他天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文 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②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测水 温时,要测日平均水温,一般可每隔 6h 测一次求平均水温;③一般每天每个水 质参数只取一个样,在水质变化很大时,应每间隔一定时间采样一次。 2)河口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当排污口拟建于河口感潮段内时,其上游需设置取样断面的数目与位置,应 根据感潮段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下游同河流。取样点的布设和水样的对待与河流 部分要求相同。 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 2d,分别 在大潮期和小潮期;每个潮期的调查,均应采集同一天的高、低潮水样;各监测 期断面的采样,尽可能同步进行;②2d 调查中,要对已选定的所有水质参数取 样;③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测水温时,要测日平均水温,一
般可采用每隔4~6h测一次的方法求平均水温。 3)湖泊、水库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设置的原则 (1)取样位置的布设:原侧上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湖(库) 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如进、出、深、浅水区、岸边区等);取样位置可采用以CP 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 湖泊(水库)、海湾取样位置的间隔参考表 污水排放 每个垂线平均控制面积(km) 水域类型 规模 量(m3/d) 一 级评 二级评 三 级评 价 价 价 <50000 1~2.5 1.53.5 2~4 大中型 >50000 3~6 4~7 湖泊(水库) <50000 0.5~1.5 1~2 小型 >50000 0.51.5 <50000 1.5~3.5 2~4.5 3~5.5 海湾 >50000 4~7 5~8 (2)取样位置上取样点的设置:①大中型湖(库):平均水深<10m时,取样点 设在水面下0.5m处,但距湖库底*0.5m;平均水深≥10m时,首先应找到斜 温层。在水面下0.5m及斜温层以下,距湖库底0.5m以上处各取一个水样。② 小型湖(库):平均水深<10m时,水面下0.5m处,并距湖库底0.5m设一取 样点;平均水深≥10m时,水面下0.5m处和水深10m,并距底0.5m处各取 一个水样。 ()水样的对待:①小型湖库水深<10m时,每个取样位置取一个水样;水
般可采用每隔 4~6h 测一次的方法求平均水温。 3)湖泊、水库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设置的原则 ⑴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湖(库) 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如进、出、深、浅水区、岸边区等);取样位置可采用以 CP 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 湖泊(水库)、海湾取样位置的间隔参考表 水域类型 规模 污水排放 量(m3/d) 每个垂线平均控制面积(km2 ) 一 级 评 价 二 级 评 价 三 级 评 价 湖泊(水库) 大中型 <50000 1~2.5 1.5~3.5 2~4 >50000 3~6 4~7 小型 <50000 0.5~1.5 1~2 >50000 0.5~1.5 海湾 <50000 1.5~3.5 2~4.5 3~5.5 >50000 4~7 5~8 ⑵取样位置上取样点的设置:①大中型湖(库):平均水深<10m 时,取样点 设在水面下 0.5m 处,但距湖库底≮0.5m;平均水深≥10m 时,首先应找到斜 温层。在水面下 0.5m 及斜温层以下,距湖库底 0.5m 以上处各取一个水样。② 小型湖(库):平均水深<10m 时,水面下 0.5m 处,并距湖库底≮0.5m 设一取 样点;平均水深≥10m 时,水面下 0.5m 处和水深 10m,并距底≮0.5m 处各取 一个水样。 ⑶水样的对待:①小型湖库水深<10m 时,每个取样位置取一个水样;水
深≥10时,一般只取一个混合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不进行混合。 ②大中型湖库各取样位置上不同深度的水样均不混合。 (④)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3~4d; 至少有1d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其他天数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 文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②表层溶解氧和水温每隔6测一次,并在调 查期内适当检测藻类。 4)海湾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设置的原则 ()取样位置的布设:主要考虑污水排放量、评价工作等级,一般按照一定的 水域面积布设水质取样位置。在海湾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侧上应尽量覆盖相应评 价等级的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海湾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 CP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或方格网布点的方法。 (2)取样点设置:每个位置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水深≤10m时,只在 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水样,且距海底0.5m;水深>10m时,在水面下0.5m 处和水深10m,且距海底0.5m处,分别设取样点。 (3)水样的对待:每个取样位置一般只有一个水样,即在水深>10时,将两 个水深所取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以不进行混合。 (4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3~4d; ②至少有1d在大潮期,另1d在小潮期,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 ®其他天数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文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④所有水质 参数每天在高、低潮时各取样一次;⑤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 测水温时,每隔2~4h测水温一次。 2.8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原则
深≥10m 时,一般只取一个混合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不进行混合。 ②大中型湖库各取样位置上不同深度的水样均不混合。 ⑷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 3~4d; 至少有 1d 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其他天数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 文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②表层溶解氧和水温每隔 6h 测一次,并在调 查期内适当检测藻类。 4)海湾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设置的原则 ⑴取样位置的布设:主要考虑污水排放量、评价工作等级,一般按照一定的 水域面积布设水质取样位置。在海湾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相应评 价等级的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海湾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 CP 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或方格网布点的方法。 ⑵取样点设置:每个位置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水深≤10m 时,只在 水面下 0.5m 处取一个水样,且距海底≮0.5m;水深>10m 时,在水面下 0.5m 处和水深 10m,且距海底≮0.5m 处,分别设取样点。 ⑶水样的对待:每个取样位置一般只有一个水样,即在水深>10m 时,将两 个水深所取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以不进行混合。 ⑷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 3~4d; ②至少有 1d 在大潮期,另 1d 在小潮期,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 ③其他天数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文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④所有水质 参数每天在高、低潮时各取样一次;⑤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 测水温时,每隔 2~4h 测水温一次。 2.8 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原则
评价水质现状主要采用文字分析与描述,并辅之以数学表达式。()在文字分 析与描述中,有时可采用检出率、超标率等统计值。(2)数学表达式分两种:①单 项水质参数评价,简单明了,可以直接了解该水质参数现状与标准的关系,一般 均可采用;②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只在调查的水质参数较多时应用。 3.地面水I预测 3.1熟悉CP地面水EI时期及预测地面水I时段的确定原则 (1)I预测时期。CP地面水I预测时期原则上一般划分为建设期、运行期和 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①所有CP均应预测生产运行阶段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该阶段的地面水EI应按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两种情况预测。②大型CP应根 据该项目建设过程阶段的特点和评价等级、受纳水体特点以及当地EP要求,决 定是否预测建设期的EI。③根据CP的特点、评价等级、地面水环境特点以及当 地EP要求,个别CP应预测服务期满后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②)I时段:地面水环境预测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最小、一般、最大三个时 段。海湾的自净能力与时期的关系不明显,可以不分时段。①一、二级评价,应 分别预测水体自净能力最小和一般两个时段的E工。冰封期较长的水域,当其水体 功能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工业用水水源或渔业用水时,还应预测冰封期的I。 ②三级评价,或二级评价但评价时间较短时,可以只预测自净能力最小时段的 EL。 3.2掌握拟预测水质参数筛选的原则 (1)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评价等级、当地的EP要求筛选和确定建设期、 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拟预测的水质参数。(②)数目应能说明问题又不过多。一般应 少于环境现状调查涉及的水质因子数目。(3)不同预测时期的水质预测参数彼此不
评价水质现状主要采用文字分析与描述,并辅之以数学表达式。⑴在文字分 析与描述中,有时可采用检出率、超标率等统计值。⑵数学表达式分两种:①单 项水质参数评价,简单明了,可以直接了解该水质参数现状与标准的关系,一般 均可采用;②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只在调查的水质参数较多时应用。 3.地面水 EI 预测 3.1 熟悉 CP 地面水 EI 时期及预测地面水 EI 时段的确定原则 ⑴EI 预测时期。CP 地面水 EI 预测时期原则上一般划分为建设期、运行期和 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①所有 CP 均应预测生产运行阶段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该阶段的地面水 EI 应按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两种情况预测。②大型 CP 应根 据该项目建设过程阶段的特点和评价等级、受纳水体特点以及当地 EP 要求,决 定是否预测建设期的 EI。③根据 CP 的特点、评价等级、地面水环境特点以及当 地 EP 要求,个别 CP 应预测服务期满后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⑵EI 时段:地面水环境预测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最小、一般、最大三个时 段。海湾的自净能力与时期的关系不明显,可以不分时段。①一、二级评价,应 分别预测水体自净能力最小和一般两个时段的 EI。冰封期较长的水域,当其水体 功能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工业用水水源或渔业用水时,还应预测冰封期的 EI。 ②三级评价,或二级评价但评价时间较短时,可以只预测自净能力最小时段的 EI。 3.2 掌握拟预测水质参数筛选的原则 ⑴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评价等级、当地的 EP 要求筛选和确定建设期、 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拟预测的水质参数。⑵数目应能说明问题又不过多。一般应 少于环境现状调查涉及的水质因子数目。⑶不同预测时期的水质预测参数彼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