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行政法学的"史前阶段〃(1949--1978) 2、创建阶段(1978--1985) 3、全面发展阶段,学术流派逐渐形成(1985 第二节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 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现状分析 1、管理论。认为行政法的基础是国家管理或国家行政管理范围内的社会关系。行政法 就是管理法。 2、控权论。认为行政法就是控制行政权,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以及当行政权被滥用时 如何予以补救的法,主要是行政程序法 3、平衡论。认为行政法就是平衡公益和私益的法。即在国家和公民之间、行政权和公 民权利之间追求一种平衡。 4、服务论。认为行政法实质上是服务行政法,它的价值取向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增进 社会福利,实现法治社会。 对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分析 现代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应是控权加服务论。既要控制行政权的恣意运行,同时更应注 重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节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 行政法学是行政法的理论概括,行政法学的体系则是这种理论概括的系统化。一般认为, 我国的行政法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第二 部分,行政法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相对方。第三部分,行政法的行为;第四部分 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 思考题: 1、现代行政法学的研究趋势是什么? 2、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有哪集中观点? 第五章行政主体 教学目的与要求
1、我国行政法学的“史前阶段”(1949——1978) 2、创建阶段(1978——1985) 3、全面发展阶段,学术流派逐渐形成(1985——) 第二节 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 一、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现状分析 1、管理论。认为行政法的基础是国家管理或国家行政管理范围内的社会关系。行政法 就是管理法。 2、控权论。认为行政法就是控制行政权,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以及当行政权被滥用时 如何予以补救的法,主要是行政程序法。 3、平衡论。认为行政法就是平衡公益和私益的法。即在国家和公民之间、行政权和公 民权利之间追求一种平衡。 4、服务论。认为行政法实质上是服务行政法,它的价值取向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增进 社会福利,实现法治社会。 二、对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分析 现代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应是控权加服务论。既要控制行政权的恣意运行,同时更应注 重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节 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 行政法学是行政法的理论概括,行政法学的体系则是这种理论概括的系统化。一般认为, 我国的行政法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第二 部分,行政法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相对方。第三部分,行政法的行为;第四部分, 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 思考题: 1、现代行政法学的研究趋势是什么? 2、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有哪集中观点? 第五章 行政主体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重点理解和掌握行政主体的涵义、资格要件,行政职权与行政职 责的关系,行政机关体系,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组织的涵义,理解公务 员法的有关内容 第一节行政主体概述 行政主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而 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根据此定义,行政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行政主体必须享有行政权力,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了代表国家管理国家和社会公 共事务,执行国家意志资格的组织 第二、行政主体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行政主体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此外,受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具有行政主体 的资格 二、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一)行政职权 1、概念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 2、内容 行政职权包括以下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决策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 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司法权 3、性质:行政优先权 行政优先权不是行政职权的内容,而属于行政职权的保障性权力。它包括:(1)推定 有效权;(2)获得社会协助权;(3)先行处置权 (二)行政职责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所 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权利义务的具体体现,二者相伴生,是辨证统一的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重点理解和掌握行政主体的涵义、资格要件,行政职权与行政职 责的关系,行政机关体系,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组织的涵义,理解公务 员法的有关内容。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而 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根据此定义,行政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行政主体必须享有行政权力,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了代表国家管理国家和社会公 共事务,执行国家意志资格的组织。 第二、行政主体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行政主体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此外,受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具有行政主体 的资格。 二、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一)行政职权 1、概念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 能。 2、内容 行政职权包括以下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决策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 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司法权。 3、性质:行政优先权 行政优先权不是行政职权的内容,而属于行政职权的保障性权力。它包括:(1)推定 有效权;(2)获得社会协助权;(3)先行处置权 (二)行政职责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所 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权利义务的具体体现,二者相伴生,是辨证统一的
、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一)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属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除了行政机关外,还包括相对主体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但行政主体并不仅限于行政机关 (三)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行政主体只能是一种组织,公务员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二者是一种职务委托关系 第二节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 政机关的概述 (一)概念 行政机关的概念有广狭义之分。狭义的行政机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广 义的行政机关不仅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二)特点 1、行政机关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 2、行政机关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的专门机关。 3、行政机关是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法定组织。 4、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部分,是国家行政权的行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并 运用行政权实现国家的行政职能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三)法律地位:1、行政机关是执行机关。2、是具有主体地位的管理机关。3、具有 独立的法律人格。 二、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命令服从模式(二)首长负责制 三、我国行政机关结构体系 (一)中央行政机关 1、中央行政机关的组成 1)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 (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3)国务院直属机构
三、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一)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属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除了行政机关外,还包括相对主体。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但行政主体并不仅限于行政机关。 (三)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行政主体只能是一种组织,公务员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二者是一种职务委托关系。 第二节 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 一、 政机关的概述 (一)概念 行政机关的概念有广狭义之分。狭义的行政机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广 义的行政机关不仅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二)特点 1、行政机关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 2、行政机关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的专门机关。 3、行政机关是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法定组织。 4、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部分,是国家行政权的行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并 运用行政权实现国家的行政职能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三)法律地位:1、行政机关是执行机关。2、是具有主体地位的管理机关。3、具有 独立的法律人格。 二、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命令服从模式(二)首长负责制 三、我国行政机关结构体系 (一)中央行政机关 1、中央行政机关的组成 (1)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 (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3)国务院直属机构
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2、一般地方行政机关 (1)一般行政机关的组成 (2)四级行政机关体系 (3)派出机关 (4)地方政府的组成 3、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4、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第三节作为行政主体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概述 1、概念 是指依照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组织。 2、与行政机关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形态 1、行政机关内部机构 2、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3、其他社会组织,包括行政性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四节行政机关委托组织 涵义和特点 1、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2、特点 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 行政授权: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 某一组织的法律行为 行政委托: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二者之间的区别:第一、依据。第二、方式。第三、法律结果。 三、委托的条件
(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2、一般地方行政机关 (1)一般行政机关的组成 (2)四级行政机关体系 (3)派出机关 (4)地方政府的组成 3、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4、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第三节 作为行政主体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概述 1、概念 是指依照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组织。 2、与行政机关的联系与区别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形态 1、行政机关内部机构 2、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3、其他社会组织,包括行政性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四节 行政机关委托组织 一、涵义和特点 1、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2、特点 二、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 行政授权: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 某一组织的法律行为。 行政委托: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二者之间的区别:第一、依据。第二、方式。第三、法律结果。 三、委托的条件
1、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任 务的工作人员。3、履行受委托职能需要进行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其应有条件组织进 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第五节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概念 1、涵义: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行政机关中工作的除了公勤人 员之外的人员 2、派出的对象:国家行政机关的委派,在各国有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分类 1、中国:根据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公务员 而领导职公务员又可以分为政府组成人员的领导职公务员和一般领导职公务员 2、西方公务员:在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有的称为公务员有的称为文官 般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 三、法律地位 1、公务员与国家 2、公务员与行政机关 3、公务员与行政相对人 4、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2、义务 五、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委托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产生:第一、考任。第二、选任。第三、聘任。第四、调任 2、变更:退休、辞职、辞退、死亡、开除、聘任合同期限届满 六、公务员的责任 1、含义:公务员不依法履行或不能履行其法定义务时,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2、分类:身份处分、行政处分、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刑事责任 思考题:
1、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任 务的工作人员。3、履行受委托职能需要进行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其应有条件组织进 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第五节 国家公务员 一、国家公务员概念 1、涵义: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行政机关中工作的除了公勤人 员之外的人员。 2、派出的对象:国家行政机关的委派,在各国有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分类 1、中国:根据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公务员。 而领导职公务员又可以分为政府组成人员的领导职公务员和一般领导职公务员。 2、西方公务员:在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有的称为公务员有的称为文官。一 般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 三、法律地位 1、公务员与国家 2、公务员与行政机关 3、公务员与行政相对人 4、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2、义务 五、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委托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产生:第一、考任。第二、选任。第三、聘任。第四、调任。 2、变更:退休、辞职、辞退、死亡、开除、聘任合同期限届满。 六、公务员的责任 1、含义:公务员不依法履行或不能履行其法定义务时,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2、分类:身份处分、行政处分、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刑事责任。 思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