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是法律在具体的适用过程中,为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进一步补充,以及如何具体 运用而由有权机关所作的解释 (4)行政判例 是指可作为先例据以决策的法院判决。 思考题 1、何谓行政法上的行政? 、行政法的核心问题是什么?行政权与行政职权、公民权利的关系分别怎样? 3、行政法有哪些表现形式?它们之间的效力关系如何? 4、比较行政先例与行政判例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特点和作用。重点掌握行政合法性 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内容和要求,深刻认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与依法行政的内在关 系以及行政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关系。 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反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活动的基本特点, 贯穿于行政法关系之中,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1、明确的法律性 2、客观性 3、普遍指导性 4、极大的稳定性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意义) 1、为进行行政活动指明了方向,为学习和研究行政法在理论上提出了纲要 2、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性质和精神实质 的集中表现。其效力高于具体的法律条文,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统率条文、支配条文。 3、弥补法律规定的漏洞,指导行政法的实施
法律解释是法律在具体的适用过程中,为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进一步补充,以及如何具体 运用而由有权机关所作的解释。 (4)行政判例 是指可作为先例据以决策的法院判决。 思考题: 1、何谓行政法上的行政? 2、行政法的核心问题是什么?行政权与行政职权、公民权利的关系分别怎样? 3、行政法有哪些表现形式?它们之间的效力关系如何? 4、比较行政先例与行政判例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特点和作用。重点掌握行政合法性 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内容和要求,深刻认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与依法行政的内在关 系以及行政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关系。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反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活动的基本特点, 贯穿于行政法关系之中,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1、明确的法律性 2、客观性 3、普遍指导性 4、极大的稳定性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意义) 1、为进行行政活动指明了方向,为学习和研究行政法在理论上提出了纲要。 2、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性质和精神实质 的集中表现。其效力高于具体的法律条文,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统率条文、支配条文。 3、弥补法律规定的漏洞,指导行政法的实施
第二节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 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具有法定的依据, 符合法定的要求,不得违法行政,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 (一)法律之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来源于法律 (二)法律优位(法律优越),是指一个只要经过立法机关制定之法律就是代表民意 享有崇高性。 (三)法律保留,是落实法律优位原则的表现。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主体合法 (二)行政权限合法 (三)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四)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职权与职责的统 第三节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涵义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原则中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在合法行使职权的基础 上,还要做到客观、公正、适度、合乎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是基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行政合法性原则比较,后 者贯穿于行政法的所有领域,而合理性原则以行政合法性为前提,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 领域。 二者的关系:合法性原则是合理性原则的基础和前提;合理性原则是在合法性基础上的 进一步要求。行政活动就要做到二者的统 行政合理性原则内容 1、符合立法的目的;2、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3、平等对待,不能畸轻畸重;4 最小侵害原则(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有法律依据,但是 必须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范围内行使之。即手段与目的之间要成比例。 思考题
第二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 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具有法定的依据, 符合法定的要求,不得违法行政,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 (一)法律之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来源于法律 (二)法律优位(法律优越),是指一个只要经过立法机关制定之法律就是代表民意, 享有崇高性。 (三)法律保留,是落实法律优位原则的表现。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主体合法 (二)行政权限合法 (三)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四)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职权与职责的统一 第三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涵义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原则中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在合法行使职权的基础 上,还要做到客观、公正、适度、合乎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是基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行政合法性原则比较,后 者贯穿于行政法的所有领域,而合理性原则以行政合法性为前提,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 领域。 二者的关系:合法性原则是合理性原则的基础和前提;合理性原则是在合法性基础上的 进一步要求。行政活动就要做到二者的统一。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内容 1、符合立法的目的;2、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3、平等对待,不能畸轻畸重;4、 最小侵害原则(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有法律依据,但是 必须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范围内行使之。即手段与目的之间要成比例。 思考题:
1、何谓行政法基本原则?其对于行政法的作用何在? 2、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3、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 4、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如何?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应使学生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涵义及其构成要素,重点掌握行政法律关 系的特征和内容,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类型,明确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 原因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基于对行政权的行使而形成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法律 关系。行政关系一经行政法规范所调整即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因此,行政法律关系是在 实现国家行政职能过程中为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行政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 权利义务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结果 (二)行政法律关系是对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调整的结 (三)对行政的法治监督关系是行政法律的调整对象,行政法律关系也包括监督行政法 律关系 、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即行政主体的恒定性 2、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对应性但不对等。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定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重合性 第二节行政法律关系的类型 、根据行政主体行政权力作用范围的不同,可以讲行政法律关系分为内部行政法律关 系和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1、 何谓行政法基本原则?其对于行政法的作用何在? 2、 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3、 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 4、 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如何?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应使学生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涵义及其构成要素,重点掌握行政法律关 系的特征和内容,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类型,明确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 原因。 第一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基于对行政权的行使而形成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法律 关系。行政关系一经行政法规范所调整即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因此,行政法律关系是在 实现国家行政职能过程中为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行政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 权利义务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结果 (二)行政法律关系是对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调整的结 果。 (三)对行政的法治监督关系是行政法律的调整对象,行政法律关系也包括监督行政法 律关系。 二、特征 1、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即行政主体的恒定性。 2、 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对应性但不对等。 3、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定性。 4、 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重合性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类型 一、根据行政主体行政权力作用范围的不同,可以讲行政法律关系分为内部行政法律关 系和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根据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性质的不同,可以将行政法律关系分为行政实 体法律关系和行政程序法律关系 、根据行政法律关系形成的原因的不同,可以将行政法律关系分为行政权主导的行政 法律关系和对行政的监督权主导的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第三节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 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相对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一)行政主体的权力和义务权力 (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权利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者标的。包括 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一)物是指人们能够控制和支配的物质实体和智力成果 (二)行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作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三)智力成果是指人们从事智力活动所取得的非物质财富,包括著作、专利、商标 和其他智力成果如非专利技术 (四)作为客体的人身权人身权是法律关系主体最重要的权利。 第四节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事由出现后,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 关系 产生的条件:1、确认或者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已经存在。这是行政法律关系产生 的前提和基础。2、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法律事实是指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其中
二、根据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性质的不同,可以将行政法律关系分为行政实 体法律关系和行政程序法律关系 三、根据行政法律关系形成的原因的不同,可以将行政法律关系分为行政权主导的行政 法律关系和对行政的监督权主导的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 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相对主体。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一)行政主体的权力和义务 权力 (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权利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者标的。包括 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一)物 是指人们能够控制和支配的物质实体和智力成果。 (二)行为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作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三)智力成果 是指人们从事智力活动所取得的非物质财富,包括著作、专利、商标 和其他智力成果如非专利技术。 (四)作为客体的人身权 人身权是法律关系主体最重要的权利。 第四节 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事由出现后,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 关系。 产生的条件:1、确认或者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已经存在。这是行政法律关系产生 的前提和基础。2、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法律事实是指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其中
法律事件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 系发生的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已经存在的行政法律关系,因为一定的法律实施出现而发生部 分变化的情形。它包括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行政法律 关系客体的变更。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情形:1、行政法律关系优位主体消灭而消灭;2、行政法律关系因客体消灭而消灭:3、 行政法律关系因权利义务消灭而消灭:4、已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权利人放弃权利而消灭; 5、行政法律关系由于没有存在的必要,或者权利义务没有实现条件而消灭。 思考题 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2、如何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对应性但不对等。 3、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意义何在? 4、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第四章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和理论基础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西方各国和我国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深入分析和理解行政 法学的理论基础,并明确我国行政法学科的体系安排。 第一节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行政法学的概念 行政法与行政法学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他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行政法是一个法 律部门,是一系列行政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行政法学则属于法学范畴,是一门关于 行政法的法律学科体系。它研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本质、内容与形式,研究 行政法的制定、执行和遵守,研究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以及人们对行政法的观点、学说 和理论。 二、国外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三、国内行政法学的发展
法律事件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 系发生的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已经存在的行政法律关系,因为一定的法律实施出现而发生部 分变化的情形。它包括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行政法律 关系客体的变更。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情形:1、行政法律关系优位主体消灭而消灭;2、行政法律关系因客体消灭而消灭;3、 行政法律关系因权利义务消灭而消灭;4、已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权利人放弃权利而消灭; 5、行政法律关系由于没有存在的必要,或者权利义务没有实现条件而消灭。 思考题: 1、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2、 如何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对应性但不对等。 3、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意义何在? 4、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第四章 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和理论基础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西方各国和我国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深入分析和理解行政 法学的理论基础,并明确我国行政法学科的体系安排。 第一节 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行政法学的概念 行政法与行政法学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他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行政法是一个法 律部门,是一系列行政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行政法学则属于法学范畴,是一门关于 行政法的法律学科体系。它研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本质、内容与形式,研究 行政法的制定、执行和遵守,研究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以及人们对行政法的观点、学说 和理论。 二、国外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三、国内行政法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