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要素 民族自治地方 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三 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 特殊情况外,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 行政地位的顺序组成。 如、新疆 维吾尔 自治区 地名民族名称 行政地位
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 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权 。自治权指的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 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根据宪法 和自治法自主地管理、本地区和 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它是民 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 ”指导学生读书第83一84页的八项自治权
(二)民族区域自治的依据 1、在无产阶级专政及社会主义 理 条件下,才能解决民族问题。 论 2、民族区域自治,既能保证国家 统一又能保证少数民族自主管理 本民族内部事物的权利。 3、大国比小国更能解决问题」
(二)民族区域自治的依据 客观依据 鸦片战争后,各民族形成了 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