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边郡设置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地的郡 如西域都护府。其主要职责为军务和安抚 少数民族及进行开荒屯田诸事。 4.诸侯王国诸侯国地位与郡相等,王国 的行政管理体制,“同制京师”,诸侯国 君有行政权、财政权、司法权与军事权 至西汉后期改革,诸侯王唯衣食租税,名 存实亡,与郡县一样,完全由中央政府控 制
• 3.边郡 设置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地的郡, 如西域都护府。其主要职责为军务和安抚 少数民族及进行开荒屯田诸事。 • 4.诸侯王国 诸侯国地位与郡相等,王国 的行政管理体制,“同制京师”,诸侯国 君有行政权、财政权、司法权与军事权。 至西汉后期改革,诸侯王唯衣食租税,名 存实亡,与郡县一样,完全由中央政府控 制
二)县及乡里组织 (二)县及乡里组织 汉代的县级行政单位有县、侯国、邑和道。县是地方一级,有较 独立的行政系统,县令(长)对县内事务无所不统。 侯是列侯的封地,是对功臣的赏赐。列侯仅有食封地赋税之利,而 无治民之校 邑这是皇太后,皇后和公主们的封地 道这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县一级行政单位。道与、般县的区别在于 保留了少数民族原有的生活方式,二是在征税方面有所优惠 2.乡里组织汉代地方基层行政组织是乡里,县以下又分若干乡 贼 孝、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 乡下有里,为民众聚居之处,设里正或里魁,掌頁家。里正由具有 着 以上家 充任。果下按什伍 什主十家,伍主五家, 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
(二)县及乡里组织 • (二)县及乡里组织 • 1.汉代的县级行政单位有县、侯国、邑和道。县是地方一级,有较 独立的行政系统,县令(长)对县内事务无所不统。 • 侯国是列侯的封地,是对功臣的赏赐。列侯仅有食封地赋税之利,而 无治民之权。 • 邑这是皇太后,皇后和公主们的封地。 • 道这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县一级行政单位。道与一般县的区别在于: 一、保留了少数民族原有的生活方式,二是在征税方面有所优惠。 • 2.乡里组织 汉代地方基层行政组织是乡里,县以下又分若干乡。 • 乡置三老、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 禁盗贼” • 乡下有里,为民众聚居之处,设里正或里魁,掌百家。里正由具有一 定数量以上家产的人户充任。里下按什伍偏户。什主十家,伍主五家, 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汉代地方行政体制中变化最大的是州。从原来的监察区演 变成行政区。至东流末,地方行政级数从原来的郡县二级 变成州郡县三级制 ·刺史地位的变化表现在 ·1.监察范围扩大,干预行政 ·2.设有固定治所和拥有庞大僚属。刺史幕僚有别驾、治 中、主薄、兵曹、薄曹、文学从事、劝农从事等。 ·3.掌握兵权刺史地位提高更重要表现在掌军权。他们 且在军事行动中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遂成为地方拥实力 之割据势力,形成“刺史内亲民事,外领兵马”的局面 东汉末形成的军阀割据势力,其基本力量实为地方之刺史, 郡守,它加速了东汉的灭亡
(三)州 • 汉代地方行政体制中变化最大的是州。从原来的监察区演 变成行政区。至东流末,地方行政级数从原来的郡县二级 变成州郡县三级制。 • 刺史地位的变化表现在: • 1.监察范围扩大,干预行政 • 2.设有固定治所和拥有庞大僚属。刺史幕僚有别驾、治 中、主薄、兵曹、薄曹、文学从事、劝农从事等。 • 3.掌握兵权 刺史地位提高更重要表现在掌军权。他们 且在军事行动中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遂成为地方拥实力 之割据势力,形成“刺史内亲民事,外领兵马”的局面。 东汉末形成的军阀割据势力,其基本力量实为地方之刺史, 郡守,它加速了东汉的灭亡
第二节隋唐地方行政制度 隋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改革 )州(郡)、县二级制 隋立国之初,州郡数量成倍增加。地方区划过 构重 人员增多,效率低下,政局不稳。583年兵部 尚希对此上书建议:“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具僚已 众,资费口多,吏卒倍增,租调岁减;民少官多, 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 级。隋叟常罪子,废无之贾,既厘定了地芳 政区划,又节省了行政费用,提高了行政效率,是一次 重要的地方行政区划改革 隋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常派遣中央官吏出使地方, 督察地方行政。此外,随后又收地方人事权于上,九品 上州县官,均由中央任免。吏部还对地方官每年进行考核 每二年需更换,不得久任,地方官一律由外籍人士 地方长官三年向中央述职 不得擅自进京。县州
第二节 隋唐地方行政制度 • 一、隋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改革 • (一)州(郡)、县二级制 • 隋立国之初,州郡数量成倍增加。地方区划过小,机构重 叠,人员增多,效率低下,政局不稳。583年兵部尚书杨 尚希对此上书建议:“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具僚已 众,资费口多,吏卒倍增,租调岁减;民少官多,十羊九 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 得贤良”。隋文帝接受建议,“罢天下诸郡”,实行州县 二级制。隋文帝并郡于州,废无事之冗员,既厘定了地方 行政区划,又节省了行政费用,提高了行政效率,是一次 重要的地方行政区划改革。 • 隋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常派遣中央官吏出使地方, 督察地方行政。此外,随后又收地方人事权于上,九品以 上州县官,均由中央任免。吏部还对地方官每年进行考核。 地方长官三年向中央述职一次,不得擅自进京。县州佐官 每三年需更换,不得久任,地方官一律由外籍人士担任
(二)基层组织 ·县为州(郡)之下的行政单位。以县政的 繁简、忙闲、轻重为标准,分县为上、中 中下、下四等。 隋代的地方基层组织,沿北魏三长制。五 家为一保,设保长,五保为一里,设里长 四里为一党,设党长。党上为乡,藉以加 强对乡里的控制与管理。隋代地方基层组 织,在掌理户口,査核户籍,收取赋税方 面起了重要作用
• (二)基层组织 • 县为州(郡)之下的行政单位。以县政的 繁简、忙闲、轻重为标准,分县为上、中、 中下、下四等。 • 隋代的地方基层组织,沿北魏三长制。五 家为一保,设保长,五保为一里,设里长; 四里为一党,设党长。党上为乡,藉以加 强对乡里的控制与管理。隋代地方基层组 织,在掌理户口,查核户籍,收取赋税方 面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