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行政监察制度 行政监察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体制 很有特色之处。其主要功能是维护皇权, 督促各级各类官吏效忠皇室,忠诚贯彻 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集团意志,维护封建 秩序,实行对人民的统治
第六讲 行政监察制度 行政监察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体制 很有特色之处。其主要功能是维护皇权, 督促各级各类官吏效忠皇室,忠诚贯彻 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集团意志,维护封建 秩序,实行对人民的统治
第一节行政监察制度的形成期- 秦汉 先秦的官吏监控 ·以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和肃整朝仪为 主要内容的行政监察制度,是我国封建官僚政体 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孟子·公孙丑》载:“周公 使管叔监殷”。商王京畿被划分为三个地区,分 别由武王弟霍叔、管叔、蔡叔统治并监管武庚 谓之“三监”。西周时天官小宰为职“掌建邦之 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凡宫之纠禁”。春秋时, 至战国,御史监察职能加强,监察有中央、地方 类。秦汉时期行政监察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第一节 行政监察制度的形成期—— 秦汉 • 一、先秦的官吏监控 • 以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和肃整朝仪为 主要内容的行政监察制度,是我国封建官僚政体 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孟子·公孙丑》载:“周公 使管叔监殷”。商王京畿被划分为三个地区,分 别由武王弟霍叔、管叔、蔡叔统治并监管武庚, 谓之“三监”。西周时天官小宰为职“掌建邦之 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凡宫之纠禁”。春秋时, 至战国,御史监察职能加强,监察有中央、地方 二类。秦汉时期行政监察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与丞相司直 )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从行政上说是仅次于丞相的副丞相。 ·御史大夫是国家最高行政监察长官,御史大夫就成为他既 可随时使唤,又可为制约丞相的一种力量。“御史大夫 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 历载二百年,天下安宁。”丞相秩万石,金印紫绶;御史 大夫两千时,银印青绶,地位相差较大。御史大夫虽位低 于丞相,但其职责与丞相“以职相参”“上下相监临” 应当说:首先对丞相的监督和牵制是御史大夫之责。 这种既可监察,又不敢轻易得罪丞相的微妙关系,确是中 国封建官僚政治上的一精心安排
二、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与丞相司直 • (一)御史大夫 • 御史大夫从行政上说是仅次于丞相的副丞相。 • 御史大夫是国家最高行政监察长官,御史大夫就成为他既 可随时使唤,又可为制约丞相的一种力量。“御史大夫: 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 历载二百年,天下安宁。”丞相秩万石,金印紫绶;御史 大夫两千时,银印青绶,地位相差较大。御史大夫虽位低 于丞相,但其职责与丞相“以职相参”“上下相监临”。 应当说:首先对丞相的监督和牵制是御史大夫之责。 • 这种既可监察,又不敢轻易得罪丞相的微妙关系,确是中 国封建官僚政治上的一精心安排
二)御史中丞 御史大夫下有两丞:御史丞和御史中丞。御史丞负责御史 府旦常行政,不掌监察。御史中丞,亦称御中执法,是府 内重要的监察官员 ·汉制规定,臣属向皇帝奏事,由丞相转交御史大夫,御史 大夫再转交御史中丞,御史中丞转呈皇帝批阅,审批过的 龚姜糯穹铡岩中示,中示再转交大大,大大 御史中丞的具体职责和权力有: 1.掌图籍秘书 2.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3.外督部刺史 4.内领侍御史,镇压人民反抗,讨捕盜贼 ·汉成帝绥和八年(前8年),政府机构调整,改丞相为大 司徒,太尉改称大司马,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成为专掌 水利和工程营建的部门。监察一职由御史中丞执掌。东汉 时御史府称御史台,成为相对独立的检察机关,御史中丞 号称“宪台
(二)御史中丞 • 御史大夫下有两丞:御史丞和御史中丞。御史丞负责御史 府日常行政,不掌监察。御史中丞,亦称御中执法,是府 内重要的监察官员。 • 汉制规定,臣属向皇帝奏事,由丞相转交御史大夫,御史 大夫再转交御史中丞,御史中丞转呈皇帝批阅,审批过的 奏章,皇帝命尚书退给御史中丞,中丞再转交大夫,大夫 转交丞相,丞相贯彻与执行。 • 御史中丞的具体职责和权力有: • 1.掌图籍秘书 • 2.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 3.外督部刺史 • 4.内领侍御史,镇压人民反抗,讨捕盗贼。 • 汉成帝绥和八年(前8年),政府机构调整,改丞相为大 司徒,太尉改称大司马,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成为专掌 水利和工程营建的部门。监察一职由御史中丞执掌。东汉 时御史府称御史台,成为相对独立的检察机关,御史中丞 号称“宪台
(三)丞相司直 ·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丞相府置司直, 成为“掌佐丞相,举不法”的监察官员。 丞相司直下督地方郡守,上可监察御史大 夫。前56年,丞相司直繁延寿弹劾御史大 夫萧望之“遇丞相礼节倨慢,又使吏买卖, 私所附益凡十万三千,请逮捕系治。”结 果,萧望之丢掉御史大夫一职。丞相司直 是平行于御史府的另一个重要监察系统
(三)丞相司直 • 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丞相府置司直, 成为“掌佐丞相,举不法”的监察官员。 丞相司直下督地方郡守,上可监察御史大 夫。前56年,丞相司直繁延寿弹劾御史大 夫萧望之“遇丞相礼节倨慢,又使吏买卖, 私所附益凡十万三千,请逮捕系治。”结 果,萧望之丢掉御史大夫一职。丞相司直 是平行于御史府的另一个重要监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