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典型案例 ·1.不动产所有权领域中的权利滥用 (1)在Doerr案例中,一所有权人被判决拆除其 先前安装的一烟囱,因为该烟囱对他毫无用处, 纯粹是为了阻碍邻人某一窗户的采光。 (2)在Savart案例中,一所有权人被判决全部 拆除一段漆成黑色、高10.15米长15.80米的木板 围栏,因为这完全是出于取闹目的,旨在使邻人 具有‘监狱的感觉’
二、典型案例 • 1.不动产所有权领域中的权利滥用 • (1)在Doerr案例中, 一所有权人被判决拆除其 先前安装的一烟囱,因为该烟囱对他毫无用处, 纯粹是为了阻碍邻人某一窗户的采光 。 • (2 )在Savart案例中, 一所有权人被判决全部 拆除一段漆成黑色、高10.15米长15.80米的木板 围栏,因为这完全是出于取闹目的,旨在使邻人 具有‘监狱的感觉’
(3)圣加尔米(Saint-Galmier)泉案 水流出源地的所有权人在他的泉井上配置一个抽 水器,他不断的抽汲,使邻地上的泉水来源减少 了三分之二。这抽水器所有权人的害意,显露得 很明显,因为他并不利用他因有此种设置而多得 的矿质水,他任他流入邻近的一条小河里,这对 于他当然毫无利益可言。 (4)Clement-Bayard.判决:某一飞艇仓库相邻 的某一土地所有人树立起一个上部为铁桩的木架 以使得飞艇的运行很困难,并企图迫使邻人以高 价购买此土地;该所有人被判决给一个飞艇造成 的损失并取消他的危险装置
• (3)圣加尔米(Saint-Galmier)泉案 • 水流出源地的所有权人在他的泉井上配置一个抽 水器,他不断的抽汲,使邻地上的泉水来源减少 了三分之二。这抽水器所有权人的害意,显露得 很明显,因为他并不利用他因有此种设置而多得 的矿质水,他任他流入邻近的一条小河里,这对 于他当然毫无利益可言。 • (4)Clément-Bayard判决:某一飞艇仓库相邻 的某一土地所有人树立起一个上部为铁桩的木架, 以使得飞艇的运行很困难,并企图迫使邻人以高 价购买此土地;该所有人被判决给一个飞艇造成 的损失并取消他的危险装置
(5)Lassus案例,判决要求被告拆除由蕨类植 物构成的、阻塞邻人窗户采光的篱墙。 (6 “审判官认为:即使他们认为干扰邻居并不是建立围 栏的最主要的动机,只要是动机之一,他们便可以将 该业主纳入该法律的适用范围内。陪审团做出了对邻 居有利的判决,给了他一分钱的赔偿
• (5)Lassus案例,判决要求被告拆除由蕨类植 物构成的、阻塞邻人窗户采光的篱墙。 • (6) Rideout v. Knox案是发生在美国的一个权 利滥用案例, “1886年11月,马萨诸塞州林恩 (Lynn)地区的一个业主在自己的住宅基地内搭 建了一个11英尺高的围栏,挡住了一个邻居的窗 户视线。邻居要求他拆除围栏,他予以拒绝,说 这个围栏是为了种植葡萄而搭建的。 ” “审判官认为:即使他们认为干扰邻居并不是建立围 栏的最主要的动机,只要是动机之一,他们便可以将 该业主纳入该法律的适用范围内。陪审团做出了对邻 居有利的判决,给了他一分钱的赔偿。
·(7)一个城堡的所有权人与自己儿子的关系 很不好,他不允许他的儿子来到城堡的花园来 看望母亲的坟墓,他把这种拒绝作为基于所有 权的拒绝权。其理由是,他患有严重的心脏病, 因此他不能看到他的儿子出现在他的领域内。 帝国法院把禁止儿子对自己母亲在花园的坟墓 的探望认定为是一种恶意行使权利的行为。所 有权人这样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是不被允许的 因为对儿子的禁止没有其他目的,只是为了造 成对儿子的损害。 《帝国法院民事裁判集》第72卷,第251页,转引自[德]拉伦 茨:《德国民法通论》,上册,邵建东等译,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第307页
• (7)一个城堡的所有权人与自己儿子的关系 很不好,他不允许他的儿子来到城堡的花园来 看望母亲的坟墓,他把这种拒绝作为基于所有 权的拒绝权。其理由是,他患有严重的心脏病, 因此他不能看到他的儿子出现在他的领域内。 帝国法院把禁止儿子对自己母亲在花园的坟墓 的探望认定为是一种恶意行使权利的行为。所 有权人这样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是不被允许的, 因为对儿子的禁止没有其他目的,只是为了造 成对儿子的损害。 • 《帝国法院民事裁判集》第72卷,第251页,转引自[德] 拉伦 茨:《德国民法通论》,上册,邵建东等译,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第307页
(8)有关宇奈月温泉案一案的案情如下:富 山县黑部溪谷的宇奈月温泉,用引水管从上游 引来温泉进行营业。引水管是铁路公司Y投巨 资建设的,全场7.5公里,其中有2坪通过A的 土地甲。Y并没有获得A的许可。得知此事的X 从A处购得甲,与邻接的荒地3000坪一道以数 十倍于当时市价的少 于Y没有理睬, 起了诉讼,要法院认为,X的妨害排除请求“违背 了所有权于社会观念上的目的,超 越了允其发生作用的范围,属于权 利滥用,不能允许” 参照《大判昭和10年10月5日民集》,14 卷1965页
• (8)有关宇奈月温泉案一案的案情如下:富 山县黑部溪谷的宇奈月温泉,用引水管从上游 引来温泉进行营业。引水管是铁路公司Y投巨 资建设的,全场7.5公里,其中有2坪通过A的 土地甲。Y并没有获得A的许可。得知此事的X 从A处购得甲,与邻接的荒地3000坪一道以数 十倍于当时市价的价格要求Y买取。可是,由 于Y没有理睬,X便基于对甲的所有权,对Y提 起了诉讼,要求法其院撤认去为水,管X的 。妨害排除请求“违背 了所有权于社会观念上的目的,超 越了允其发生作用的范围,属于权 利滥用,不能允许” 。 参照《大判昭和10年10月5日民集》,14 卷19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