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测试 50 身体素质 30 合计 100 (三)考试方法及其评分标准 1、理论部分(20%):体育理论考试占总成绩20%,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 2、技术部分(50%) (1)左推右攻组合技术(25%) 考试方法:每人打三个球,取其中连续击球板数最多的一个球为考试成绩,如有 连续两板或两板以上采用相同技术击球,只计一板有效。 达标: 得分 20 16 12 10 组数 5 4 3 2 技评:优(5分):技术动作和发力方法正确,击球质量较高,落点控制较好,脚 步移动积极到位,连续击球能力较强 良(4分):技术动作和发力方法正确,击球质量一般,脚步移动积极到位, 连续性较好: 中(3分):技术动作不够准确,击球质量一般,脚步移动基本到位,控制 球能力一殷: 及格(2分):技术动作不够准确,脚步移动意识较差,控制球能力较差。 (2)搓球技术(25%) 考试方法:每人三个球的机会,取其中有效连续击球板数最多的一个球为考试成 绩。 达标: 得分 20 16 12 10 板数 10 8 6 技评:优(5分):技术动作和发力方法正确,击球质量较高,落点控制较好,脚 步移动积极到位,连续击球能力较强: 良(4分):技术动作和发力方法正确,击球质量一般,脚步移动积极到位, 连续性较好: 中(2分):技术动作不够准确,击球质量一般,脚步移动基本到位,控制 球能力一般: 及格(1分):技术动作不够准确,脚步移动意识较差,控制球能力较差。 3.身体素质考试(30%) 4
4 技术测试 50 身体素质 30 合计 100 (三)考试方法及其评分标准 1、 理论部分(20%):体育理论考试占总成绩 20%,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 2、 技术部分(50%) (1)左推右攻组合技术(25%) 考试方法:每人打三个球,取其中连续击球板数最多的一个球为考试成绩,如有 连续两板或两板以上采用相同技术击球,只计一板有效。 达标: 得分 20 16 12 10 组数 5 4 3 2 技评:优(5 分):技术动作和发力方法正确,击球质量较高,落点控制较好,脚 步移动积极到位,连续击球能力较强; 良(4 分):技术动作和发力方法正确,击球质量一般,脚步移动积极到位, 连续性较好; 中(3 分):技术动作不够准确,击球质量一般,脚步移动基本到位,控制 球能力一般; 及格(2 分):技术动作不够准确,脚步移动意识较差,控制球能力较差。 (2)搓球技术(25%) 考试方法:每人三个球的机会,取其中有效连续击球板数最多的一个球为考试成 绩。 达标: 得分 20 16 12 10 板数 10 8 6 4 技评:优(5 分):技术动作和发力方法正确,击球质量较高,落点控制较好,脚 步移动积极到位,连续击球能力较强; 良(4 分):技术动作和发力方法正确,击球质量一般,脚步移动积极到位, 连续性较好; 中(2 分):技术动作不够准确,击球质量一般,脚步移动基本到位,控制 球能力一般; 及格(1 分):技术动作不够准确,脚步移动意识较差,控制球能力较差。 3. 身体素质考试(30%)
(1)800米跑标准(20%) 得分 800米 备注 20 318 19 3'24 18 3'30 17 337“ 16 3'44 15 3'49 14 3'54 13 3'59 12 4'04" 11 409 10 4'14" 9 4'19" 8 4'24" 7 429" 4'34 6 4'44 4'54 3 5'04 2 5'14 5'24" (2)过程性评价(10%) 在教学周2-6周组织学生利用下课前20分钟进行过程性评价,完成1200米 跑,参加并认真完成的同学获得分数,每次2分,共10分。有请假的同学安排在 9-11周补测。学生缺课学时数累计超过1/3者(含病假、事假、旷课等共5次课), 取消其参加本门课程考核资格,本门课程成绩以0分记:因身体原因见习的学生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跟班上课。 九、大纲制(修)订说明 大纲执笔人:李丹
5 (1)800 米跑标准 (20%) 得分 800 米 备注 20 3'18" 19 3'24" 18 3'30" 17 3'37" 16 3'44" 15 3'49" 14 3'54" 13 3'59" 12 4'04" 11 4'09" 10 4'14" 9 4'19" 8 4'24" 7 4'29" 6 4'34" 5 4'44" 4 4'54" 3 5'04" 2 5'14" 1 5'24" (2)过程性评价(10%) 在教学周 2-6 周组织学生利用下课前 20 分钟进行过程性评价,完成 1200 米 跑,参加并认真完成的同学获得分数,每次 2 分,共 10 分。有请假的同学安排在 9-11 周补测。学生缺课学时数累计超过 1/3 者(含病假、事假、旷课等共 5 次课), 取消其参加本门课程考核资格,本门课程成绩以 0 分记;因身体原因见习的学生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跟班上课。 九、大纲制(修)订说明 无 大纲执笔人: 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