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条检查员(跑和竞走项目) 1.检查员是裁判长的助手,无权作最后裁判。 2.有关裁判长应指定检查员站在能仔细观察比赛的地点。 如发现运动员或其他人员犯规或违例时(第220条1除外)。 应立即向有关裁判长提交书面报告。 3.发现违反规则的情况,应举黄旗示意。 4.应指派足够数量的检查员在各接力区检查接力赛跑。 注:检查员发现运动员离开自己的分道或在接力外交接棒, 应立即用适当的材料在跑道上指出犯规地点。(胶布、粉 笔圈位)
第126条 检查员(跑和竞走项目) 1.检查员是裁判长的助手,无权作最后裁判。 2.有关裁判长应指定检查员站在能仔细观察比赛的地点。 如发现运动员或其他人员犯规或违例时(第220条1除外)。 应立即向有关裁判长提交书面报告。 3.发现违反规则的情况,应举黄旗示意。 4.应指派足够数量的检查员在各接力区检查接力赛跑。 注:检查员发现运动员离开自己的分道或在接力外交接棒, 应立即用适当的材料在跑道上指出犯规地点。(胶布、粉 笔圈位)
第127条计时员和终点摄影裁判员 1.使用手计时记取成绩时,应根据运动员的报名人数 指派足够数量的计时员,其中一人为主计时员,他 应为计时员分配任务。当使用全自动终点摄影计时 装置时,这些计时员应作为后备计时员进行工作。 2.当使用全自动终点摄影计时装置时,应任命一名终 点摄影主裁判和至少两名终点摄影助理裁判员
第127条计时员和终点摄影裁判员 1.使用手计时记取成绩时,应根据运动员的报名人数 指派足够数量的计时员,其中一人为主计时员,他 应为计时员分配任务。当使用全自动终点摄影计时 装置时,这些计时员应作为后备计时员进行工作。 2.当使用全自动终点摄影计时装置时,应任命一名终 点摄影主裁判和至少两名终点摄影助理裁判员
第128条发令员和召回发令员 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应是运动员全权支配 者。发令前,发令员应确认有关计时员、裁判员、终点 摄影主裁判及测量员已准备就绪。 2.在发令过程中,发令员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所有起跑 运动员。 3.比赛时,应有一名或多名召回发令协助发令员工作。 注:200m、400m、400m栏、4×400m、4×1000m接力 比赛时,至少有两名召回发令员
第128条 发令员和召回发令员 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应是运动员全权支配 者。发令前,发令员应确认有关计时员、裁判员、终点 摄影主裁判及测量员已准备就绪。 2.在发令过程中,发令员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所有起跑 运动员。 3.比赛时,应有一名或多名召回发令协助发令员工作。 注:200m、400m、400m栏、4×400m、4×1000m接力 比赛时,至少有两名召回发令员
4.召回发令员的位站应能看清他所负责的每名运动 员。 5.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第162条7、8中的警告 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6.发令员应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 置。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 召回运动员(见规则161条2和162条8)。 7.在使用蹲踞式起跑的比赛中,应该使用规则第 161第2中所述的起跑犯规指示器帮助江作
4.召回发令员的位站应能看清他所负责的每名运动 员。 5.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第162条7、8中的警告 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6.发令员应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 置。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 召回运动员(见规则161条2和162条8)。 7.在使用蹲踞式起跑的比赛中,应该使用规则第 161第2中所述的起跑犯规指示器帮助工作
第129条:助理发令员 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 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所有径赛项目的出发站 位顺序应为面向跑进方面,从左至右编号。 2.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 或站位,使运动员在起跑线后大约3m处排列好(如 梯形起跑),则站在各自分道起跑线后大约3m处), 完成各项工作后,应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 3.接力赛跑时,助理发令员应负责为第一棒运 动员准备接力棒。 4.当发令员发出运动员“各就位”的口令时, 助理发令员必须保证规则第162条4中的规定得到落 实
第129条:助理发令员 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 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所有径赛项目的出发站 位顺序应为面向跑进方面,从左至右编号。 2.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 或站位,使运动员在起跑线后大约3m处排列好(如 梯形起跑),则站在各自分道起跑线后大约3m处), 完成各项工作后,应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 3.接力赛跑时,助理发令员应负责为第一棒运 动员准备接力棒。 4.当发令员发出运动员“各就位”的口令时, 助理发令员必须保证规则第162条4中的规定得到落 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