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份权指因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包括亲属权、知识产权 中的人身权利、监护权等 第三节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的特 1、民事责任主要以财产责任为主,非财产责任为辅。一方不履行民事义务给他方造成财产 和精神损失的。一般通过财产性赔偿方式承担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的责任 3、民事责任是平等主体间的责任 4、民事责任可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当事 跌进了市政公司没设置安全设施而挖的坑里,可否要求偿损失 人自由协商处分 不料快到家时,他一下子捧进了马路上的 大坑里,原米市政公司修下水道时未设置明显 标志及安全措施 (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构成民事责任的要件多种多样。从中可 以概括出构成民事责任的一般要件。包括 他的自行车前圈摔扁了,手也骨折 1、存在民事违法行为,这是构成民事 疼死我了 责任的首要条件。 2、存在损害事实。 市政公司在大坑周围没有设置明显标志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我以找政公 和采取可露的安全指施,老李有权要求市政 医疗费吗? 公司赔偿他的自行车修理费和医疗费 关系
2、身份权指因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包括亲属权、知识产权 中的人身权利、监护权等。 第三节 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的特 征为: 1、民事责任主要以财产责任为主,非财产责任为辅。一方不履行民事义务给他方造成财产 和精神损失的。一般通过财产性赔偿方式承担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的责任。 3、民事责任是平等主体间的责任。 4、民事责任可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当事 人自由协商处分。 (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构成民事责任的要件多种多样。从中可 以概括出构成民事责任的一般要件。包括: 1、存在民事违法行为,这是构成民事 责任的首要条件。 2、存在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 关系
4、违法行为人有过错。 在这四个要件中,违法行为人的过错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在民事责任的认定上主要适用“过 错原则”。 二、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同时又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原 1、过错责任原则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因主观过错而认定的一种责任的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为严格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的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一种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又称为绝对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 责任原则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使受害人遭受重大损失得不到赔偿。而由人民法院根据具 体情况依照“公平合理负担”确定双方分担损失的原则。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四、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其民事权利的
4、违法行为人有过错。 在这四个要件中,违法行为人的过错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在民事责任的认定上主要适用“过 错原则”。 二、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同时又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原 则。 1、过错责任原则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因主观过错而认定的一种责任的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为严格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的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一种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又称为绝对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 责任原则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使受害人遭受重大损失得不到赔偿。而由人民法院根据具 体情况依照“公平合理负担”确定双方分担损失的原则。 三、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四、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其民事权利的
法律制度。诉讼的法定期间届满、权利就丧失。请求诉讼保护的权利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 当法定期届满法院一般不再给予保护。但权利人程序意义上的起诉权并未丧失。诉讼时效期间届 满后消除的是诉讼保护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1、一般诉讼时效,指民法统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期间为2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 民事权利的保护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指民法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各种单行法规定的时效期限。《民法通则》 规定下列4种性质的案件,诉讼时效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 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物被丢失毁损的。 (三)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 1、诉讼时效的开始。诉讼时效期间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债权订有期 限的,时效期间自期限到来时起算,未订履行期限的,时效期间自债发生之时计算。但是,从权 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 受诉讼时效限制。 2、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 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 算 3、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 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诉讼时效延长。诉讼时效延长指因特殊情况杈利人不可能按诉讼时效期限行使请求权的, 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四节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诉讼的法定期间届满、权利就丧失。请求诉讼保护的权利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一 当法定期届满法院一般不再给予保护。但权利人程序意义上的起诉权并未丧失。诉讼时效期间届 满后消除的是诉讼保护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1、一般诉讼时效,指民法统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期间为 2 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 民事权利的保护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指民法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各种单行法规定的时效期限。《民法通则》 规定下列 4 种性质的案件,诉讼时效为 1 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 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物被丢失毁损的。 (三)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 1、诉讼时效的开始。诉讼时效期间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债权订有期 限的,时效期间自期限到来时起算,未订履行期限的,时效期间自债发生之时计算。但是,从权 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 受诉讼时效限制。 2、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 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 算。 3、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 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诉讼时效延长。诉讼时效延长指因特殊情况权利人不可能按诉讼时效期限行使请求权的, 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四节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