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行政法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 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 行政法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行政法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容复杂,技术性、专业性较强,且行政 关系变动较快,因此,制定行政法典是非常困难的, 2、行政法调整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和易变性 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行政法加以调整,问题复杂而具体,社会生活又 日新月异地在发生变化,因而,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发生 变化。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基本 准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 指行政活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违法则必须承担相应的 法律后果。 在我国,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活动必须遵循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 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 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 行政法具有以下特征: 1、 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行政法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容复杂,技术性、专业性较强,且行政 关系变动较快,因此,制定行政法典是非常困难的, 2、 行政法调整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和易变性。 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行政法加以调整,问题复杂而具体,社会生活又 日新月异地在发生变化,因而,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发生 变化。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基本 准则。 1、 行政合法性原则 指行政活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违法则必须承担相应的 法律后果。 在我国,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活动必须遵循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行政规章、地方规章等。行政行 为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必须合法。 2、行政合理性原则 指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和扩大。自由裁量权是 指行政机关的自行决定权,即对行为的方式、范围、种类、幅度等的选择权。为 了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或行政裁量显失公正,在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同时, 通过行政合理性原则对自由裁量行为进行规范,即要求其内容不仅合法,而且要 合理。 3、行政应急性原则 指在某些特殊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行 政机关可以在限制条件下,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者同法律抵触的措施 、行政法律关系 【案例】1998年5月,某市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得到该市A企业的举报和帮助, 在该市B印刷厂查封了大量未经授权而印制的A企业某知名产品的商标标志, 同时查封了B印刷厂的设备和厂房。1998年6月,市技术监督局对B印刷厂 和厂长李某分别作出罚款4万元和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B印刷厂和李某对 市技术监督局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问:法院该如何处理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行政规章、地方规章等。行政行 为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必须合法。 2、 行政合理性原则 指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和扩大。自由裁量权是 指行政机关的自行决定权,即对行为的方式、范围、种类、幅度等的选择权。为 了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或行政裁量显失公正,在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同时, 通过行政合理性原则对自由裁量行为进行规范,即要求其内容不仅合法,而且要 合理。 3、 行政应急性原则 指在某些特殊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行 政机关可以在限制条件下,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者同法律抵触的措施。 二、行政法律关系 【案例】1998 年 5 月,某市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得到该市 A 企业的举报和帮助, 在该市 B 印刷厂查封了大量未经授权而印制的 A 企业某知名产品的商标标志, 同时查封了 B 印刷厂的设备和厂房。1998 年 6 月,市技术监督局对 B 印刷厂 和厂长李某分别作出罚款 4 万元和 2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B 印刷厂和李某对 市技术监督局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问:法院该如何处理。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
关系 1、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3、国家性真个机关与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又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 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存在于两个以上主体之间。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 行政主体可以是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并对其承担责任的国家行政机关,也可以 是经授权行使行政职权并对其行为承担责任的组织。 行政相对方在我国可以是组织、公民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及无 国籍人。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物、智力成果、行为三种。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除具备一般法律关系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从主体上看,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作为行政管理
关系。 1、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3、国家性真个机关与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4、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又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 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存在于两个以上主体之间。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 行政主体可以是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并对其承担责任的国家行政机关,也可以 是经授权行使行政职权并对其行为承担责任的组织。 行政相对方在我国可以是组织、公民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及无 国籍人。 2、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物、智力成果、行为三种。 3、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除具备一般法律关系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 从主体上看,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作为行政管理
主体的行政机关或得到授权的其他组织。 2、从内容上看,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 3、从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上看,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 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从解决争议的方式上看,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一般由行政机关依 法行政程序,或者有行政制裁机关依司法程序解决。 【案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第39条明确规定,伪造 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 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 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因此,本案从主体上来看,应该由该 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来处理,而技术监督局是无权处理的,该行政强制决定和行 政处罚决定也是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撤消市技术监督局所作出的行政 强制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司法建议,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来进行处理。 三、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 (一)国家行政机关 1、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和属性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根据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和授权,按照宪法、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设立的,依法对国家行政事务行使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等行政权力的国家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性和从属法律性、合法性和相对独立性、统一性和层级性、适应性和 创造性、专业性和服务性
主体的行政机关或得到授权的其他组织。 2、 从内容上看,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 3、 从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上看,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 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4、 从解决争议的方式上看,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一般由行政机关依 法行政程序,或者有行政制裁机关依司法程序解决。 【案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38 条、第 39 条明确规定,伪造、 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 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 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因此,本案从主体上来看,应该由该 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来处理,而技术监督局是无权处理的,该行政强制决定和行 政处罚决定也是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撤消市技术监督局所作出的行政 强制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司法建议,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来进行处理。 三、 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 (一) 国家行政机关 1、 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和属性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根据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和授权,按照宪法、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设立的,依法对国家行政事务行使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等行政权力的国家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性和从属法律性、合法性和相对独立性、统一性和层级性、适应性和 创造性、专业性和服务性
2、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1)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利 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和行 政监督权。 (2)国家行政机关的义务 包括:执行法律、依法办事的义务:保护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高效地为人民服 务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依法接受监督,纠正不当、违法行为和依法应诉、赔偿、补偿的义务。 3、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 国家行政机关的机构,又称政府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基本要素的组合方式,包括行 政机关内部纵向的层级构成形式和横向的分支单位构成形式。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分为宏观体系 结构和微观内部结构两个部 我国行政机关大致分为 中央人民政府 国务院 般地方人民政府 市、区、县人民政府 地方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 自治州人民政府
2、 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1) 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利。 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和行 政监督权。 (2) 国家行政机关的义务。 包括:执行法律、依法办事的义务;保护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高效地为人民服 务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依法接受监督,纠正不当、违法行为和依法应诉、赔偿、补偿的义务。 3、 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 国家行政机关的机构,又称政府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基本要素的组合方式,包括行 政机关内部纵向的层级构成形式和横向的分支单位构成形式。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分为宏观体系 结构和微观内部结构两个部分。 我国行政机关大致分为: 中央人民政府 国务院 地方人民政府 一般地方人民政府 省、区、县人民政府 市、区、县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