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抵押权的效力: (一)流押禁止(186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 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根据抵押权的效力;保护债务人
⚫二、抵押权的效力: ⚫ (一)流押禁止(186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 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 根据抵押权的效力;保护债务人
(二)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190条 。1、先租后抵的,买卖、抵押不破租赁; 。2、先抵后租的: (1)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担保法解释66条: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 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2)租赁关系可以对抗未登记的抵押权 一一买卖、抵押不破租赁
⚫ (二)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190条 ⚫1、先租后抵的,买卖、抵押不破租赁; ⚫2、先抵后租的: ⚫(1)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担保法解释66条: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 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2)租赁关系可以对抗未登记的抵押权 ⚫——买卖、抵押不破租赁
房产租赁签约在先但尚未交付的,不得对抗抵押权 一一在租赁合同订立时间与租赁物交付时间不一 致情况下,租赁权设立的准据时点应以租赁物的交 付或登记时间为准。 案情简介:2010年6月,贸易公司以名下商厦向 银行抵押借款5000万元并办理登记。同年7月,贸 易公司依2010年5月与实业公司所签租赁合同,依 约将商厦腾空后交付给实业公司经营。2012年,因 贸易公司逾期未偿贷,银行诉请实现抵押权。实业 公司随即刊登声明,称其租赁在先,同时请求法院 保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
房产租赁签约在先但尚未交付的,不得对抗抵押权 ⚫——在租赁合同订立时间与租赁物交付时间不一 致情况下,租赁权设立的准据时点应以租赁物的交 付或登记时间为准。 ⚫案情简介:2010年6月,贸易公司以名下商厦向 银行抵押借款5000万元并办理登记。同年7月,贸 易公司依2010年5月与实业公司所签租赁合同,依 约将商厦腾空后交付给实业公司经营。2012年,因 贸易公司逾期未偿贷,银行诉请实现抵押权。实业 公司随即刊登声明,称其租赁在先,同时请求法院 保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
·法院认为:虽然实业公司租赁合同签订在先,但 房产交付在银行抵押登记之后,故应认定抵押在先 出租在后,实业公司不得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贸易公司因其自身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属违约行为,实业公司可另行向贸易公司主张违约 责任。故对实业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实务要点:在“买卖不破租赁”具体适用上,应 以承租人现实占有不动产或部分特殊动产租赁物为 前提,同时,需以租赁权设立在先,在准据时点上 则以交付或登记时间为准。这样虽与传统租赁合同 诺成性相悖,但系实务中租赁权设立公示制度缺失 避免合同倒签行之有效的救济
⚫法院认为:虽然实业公司租赁合同签订在先,但 房产交付在银行抵押登记之后,故应认定抵押在先 出租在后,实业公司不得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贸易公司因其自身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属违约行为,实业公司可另行向贸易公司主张违约 责任。故对实业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实务要点:在“买卖不破租赁”具体适用上,应 以承租人现实占有不动产或部分特殊动产租赁物为 前提,同时,需以租赁权设立在先,在准据时点上 则以交付或登记时间为准。这样虽与传统租赁合同 诺成性相悖,但系实务中租赁权设立公示制度缺失、 避免合同倒签行之有效的救济
○案例:甲公司将一辆卡车出租给刘某使用,约定 租期为3年。一年后,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买卖合 同需在3个月后向乙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与乙公 司订立了抵押合同,将此卡车抵押给乙公司,甲 公司告知乙公司该卡车已出租给刘某的情况,飞 公司未提出异议,双方办理了抵押权登记。3个月 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 刘某将卡车交给自己以行使抵押权
⚫案例:甲公司将一辆卡车出租给刘某使用,约定 租期为3年。一年后,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买卖合 同需在3个月后向乙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与乙公 司订立了抵押合同,将此卡车抵押给乙公司,甲 公司告知乙公司该卡车已出租给刘某的情况,乙 公司未提出异议,双方办理了抵押权登记。3个月 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 刘某将卡车交给自己以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