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与性别学术译丛 Gender Studies 性别麻烦 女性主义与身份的颠覆 ,r21,n,f。 Judith Butler [美」朱迪斯·巴特勒著 宋素凤译 上海三形秀店
总序:性、性别与社会建构论 李银河 这套译丛所涉及的领域是性与性别研究。所选作者的基本理论倾向 是社会建构论。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性与性别研究领域展开了一 场生理决定论(本质主义)与社会建构论的论争,至今已经持续了近半个 世纪。在过去的近半个世纪中,生理决定论渐渐失去了影响力,社会建构 论占了上风。而本书系的作者巴特勒等人正是这场论争当中的主要 人物。 从1960年代起出现的性别新概念认为:将某些行为归属于男性或女 性只是一种社会习惯(就像在英文中将船称为“她”,面其他文化中却不会 如此)。社会建构论最初的观点是:每个人的成长都是基因和环境共同作 用的结果,人类的许多差异都不是源于一个基因,而是许多基因的相互作 用。性别是以生理性别为基础的社会建构,个人生而为男为女,并没有天 生的性别认同,他们是在成长过程中获得性别认同的,在经过社会的建构 之后才成长为男人和女人。虽然生理性别是天生的,但是社会性别既非 内在的,也非固定的,而是与社会交互影响的产物。它会随着时间和文化 1
性别麻烦:女性主义与身份的颠覆 的不同而改变。社会性别是由社会建构的。社会性别是社会和符号的创 造物。 极端本质主义认为:一切都是生理决定的;而极端社会建构论侧认 为:一切都是社会建构的,不存在先天的自然事实。论争双方各自坚持生 理决定论与社会建构论的立场,与此相应的是“自然”与“文化”的两分法。 前者强调天生的自然基础;后者强调养育的作用,社会条件,社会权力关 系,或者个人选择。 社会建构论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多种理论: 、性别的文化建构论:性别建构的差异存在于文化与文化之间,以 及某-一文化之内。性别的文化建构是指,在不同的文化和社会中,性别的 概念和行为规范会按照当时当地的习俗被建构起来。比如,亚洲文化要 求女人被动和柔顺,亚洲女性的人格特征就会被这样建构起来。女性主 义不仅强调社会性别的文化建构,还强调性别不平等的文化建构,性别构 成的权力关系。 二、社会角色理论:男女的心理区别来源于社会角色不同,由于劳动 分工不同,女性更多在家庭里活动,男性更多在社会上活动。许多文化都 有男主外女主内的风俗。社会角色分工的起因部分来自身体的区别,主 要包括女人的生育和哺乳的需要,身高和体力大小的区别等,但是更多地 决定于社会习俗对性别角色的规定。 三、心理分析理论:男女两性的起源和发展是长期的争论,心理分析 是最早涉足这一问题的。从弗洛伊德的儿童性欲理论可以知道,虽然两 性具有极为不同的心理本质、性本质,但是所谓男性气质、女性气质、异性 恋、同性恋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获得的,是特殊的文化环境造成的。 20世纪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福柯被认为是颠覆生理性别和社会性 别关系的第一人。他认为,性别的结构与权力结构共存,权力在两分的、 表面上看去是本质主义的性别区别中是因不是果。根据福柯的观点,生 理性别,无论是男性气质还是女性气质,都是随历史的演变而变化的,是 2
总序:性、性别与社会建构论 话语的产物,是异性恋霸权的产物,它是在性实践和性别实践中形成的。 福柯提出了关于日常生活中的统治和抵抗的理论,这一理论涉及国家的 管理技术、医疗和快乐学的知识领域。他的基本观点是,权力是生产性 的,而不仅仅是压制性的,就连压制本身也是生产性的。目前被当作天经 地义的性别差异其实是由权力生产出来的。 运用社会建构论来定义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之间关系的最有影响的 尝试是罗宾(Gayle Rubin)在l975年发表的《女性交易:性“政治经济学” 笔记》一文。她的理论和跨文化分析指出,所有的社会都存在生理性别和 社会性别体系:它是一套安排,在其中,人类的性和生殖这种生理的原始 物质被人类的社会干预所塑造,以传统的方式加以满足,无论这些传统方 式有多么糟糕。她强调社会干预在塑造性别规范中的重要作用,摈弃了 对性别结构现状的生理决定论的解释。 这套译丛的作者们更是从各自的领域极大地丰富了社会建构论这一 性与性别领域中的前沿理论。这个书系收入了在这个领域产生过并正在 产生重大影响的著作,从哲学、历史、心理、艺术等角度,为读者提供了一 个深远的背景,上面记载着从远古到今天,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包含 的、建构性与性别的非凡努力和力量博弈。 相信这套丛书能够使人们更多地了解到性与性别研究领域中最辉 煌、最新颖的思想成果,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更新观念,从人类最优秀的 大脑的思维成果中受益。 3
语言·主体·性别 初探巴特勒的知识迷宫 倪湛舸 在有限的篇幅内介绍女性主义理论家巴特勒(Judith Butler)是件 不可能的任务。,所以,我只能选择简略地梳理巴特勒理论体系中的三条 重要线索:语言,主体,性别,希望能够对读者的阅读和思考起到抛砖引玉 的作用。 梳理巴特勒的语言观,理解奥斯汀(J.L.Austin)的“言谈行动论”是 第一步。在著名的语言学著作《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中,奥斯汀举例说明言谈如何行事,比如:法官宣判,司仪主婚,或 是为人或物命名。这样,语言就具备了所谓“表演性”(performativity), 然而,在奥斯汀看来,语言的行动力或表演性依赖于一定的社会规范和仪 式,比如:司仪不能宣判人和猴子结为夫妇,而路边乞丐为就要下水的新 船所起的名字也不可能被采用。在这方面,布尔迪厄(Bourdieu)进一步 强调了奥斯汀的论点,前者认为:当法官宣判时,他所依赖的权威 (authority)并非来自言说本身,而是具化为法警和枪支的国家暴力。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