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发誓后,代表他的主人合法地得到他的权利,去履行他在任何地方需要履行的职责……如 果一个武士发展顺利,成为伯爵,那么,此后他就有资格得到伯爵的各种权利。值得注意的 是商人也有晋升为武士的权利。文献规定:“如果一个商人发展顺利,三次自费渡过汪洋大 海,那么,此后他就有资格得到一个武士的各种权利。”文献在讨论武士晋升制度时,把学 者同武士的升迁作了完全不同的处理。学者如果发展顺利,主要是获得圣职侍奉基督,也有 资格得到该圣职所应有的荣誉。但他不能成为武士。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贵族的圈子主要 是由武士组成的。一般的文学之士的出路主要是进入宗教界担任神职,而不能由平民而晋升 为世俗贵族 11至13世纪之间,西欧封建主之间普遍结成封君、封臣(亦称领主、附庸)关系。贵 族由于效忠王室而领受土地和管辖采邑。这些封臣们要对上级封君宣誓效忠并承担军事义 务。采邑分封是一种至上而下进行层层分封的土地封受制度。通过封建契约和分封仪式,如 臣服礼、授职礼,领主和附庸形成依附关系。这种关系的实质在最初的时候是一种土地和兵 役之间的交换。举行臣服礼时,一般附庸要亲自跪在领主的面前,其交叉的两手置于领主的 中,宣誓说“我立誓效忠和依附于你,正如一个仆人须效忠于主人”。授职礼主要是领主方 面的行为,他交给附庸一柄旗子、一根手杖和一张约书,或其他的标志,表示给附庸财产并 保护他。 通过上述仪式,臣下从领主手里得到一块采邑,这是领主分封给附庸的土地,同时他须 为领主服兵役和履行其他种种附庸应当履行的义务。恩泽地在刚开始分封时是有条件的,如 果附庸死了或者不能履行义务,领主有权力收回。不久,采邑中出现了世袭继承制,变成了 可以继承的采邑,亦称封土。采邑的大小相差很大,大的采邑通常又分为许多较小的封土。 查理大帝的神圣罗马帝国和其他几个独立的王国分裂成广大的采邑,得到采邑的大贵族和大 地主称为公爵、伯爵、侯爵、男爵和子爵,都是皇帝或国王的臣下。这些人又把自己的采邑 分封给小贵族,如男爵、骑士、乡间的绅士。这些采邑的面积大至一个郡,小至一个村,围 绕着采邑,组成了各级贵族的领主附庸网络。采邑的面积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些大的贵族 会衰弱下去,而有的中、小贵族通过战争、联姻,也可能成为拥有许多采邑土地的大贵族。 领主和附庸之间的相互义务受到封建契约的约束。领主对于他的附庸需要奉行公正原 则,并且尽力“维护”、“保护”附庸。一个附庸如果没有受到合理的对待,他可以废止契约 离开他的采邑,或者上诉国王。如果这样还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就会发生贵族之间的私战。 封君负有保护和维系封臣之责,不得伤害后者的荣誉、财产和生命。封臣如果受到他人攻打 封君有义务不惜中武力保护他。“维护”就是封君要提供条件保证封臣能承担军役,或是直 接供封臣及其家庭食物,或是给他一块封土。10世纪后封土制十分盛行 另一方面,附庸也受契约的约束。11世纪的封建法学家把封臣对封君的义务归为三项: 其一是“效忠”。即封臣不能做危害封君之情,包括不得损伤封君的肢体、不得泄漏他的秘 密或出卖他的城堡以致危及他的安全等。其二,“帮助”。这是封臣最主要、最重要的义务。 在封臣对领主的“帮助”义务中,最主要的是服兵役的义务。以骑士而论,一般每年要为领 主服务40天,一切费用要由骑士自己来准备。有时也可以用钱来代替服务役,领主就用附 庸缴纳的钱来寻找军士代替附庸服务役。除了服兵役之外,附庸还要在领主的法庭协助从事 司法审理或管理产业。在一些特殊场合,附庸有义务向领主缴纳协助金,领主被俘时附庸须 付赎金,领主的长女结婚之时,须帮助领主置办嫁妆,在领主的儿子受职为骑士时或在领主 参加十字军时,附庸都要缴纳协助金。如果附庸不能履行这些义务,就被视为不忠诚,领主 有理由夺回他的采邑,反之,只要他忠诚不渝,领主就应当保障他的封土,防卫他的敌人。 其三,是“劝告”。封臣有义务出席封君召集的会议,提出意见来帮助封君,这种会议兼具 封君法庭和封建主议事会的性质,审理的案件主要是调解封臣之间或封臣与封君之间发生的
先发誓后,代表他的主人合法地得到他的权利,去履行他在任何地方需要履行的职责……如 果一个武士发展顺利,成为伯爵,那么,此后他就有资格得到伯爵的各种权利。值得注意的 是商人也有晋升为武士的权利。文献规定:“如果一个商人发展顺利,三次自费渡过汪洋大 海,那么,此后他就有资格得到一个武士的各种权利。”文献在讨论武士晋升制度时,把学 者同武士的升迁作了完全不同的处理。学者如果发展顺利,主要是获得圣职侍奉基督,也有 资格得到该圣职所应有的荣誉。但他不能成为武士。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贵族的圈子主要 是由武士组成的。一般的文学之士的出路主要是进入宗教界担任神职,而不能由平民而晋升 为世俗贵族。 11 至 13 世纪之间,西欧封建主之间普遍结成封君、封臣(亦称领主、附庸)关系。贵 族由于效忠王室而领受土地和管辖采邑。这些封臣们要对上级封君宣誓效忠并承担军事义 务。采邑分封是一种至上而下进行层层分封的土地封受制度。通过封建契约和分封仪式,如 臣服礼、授职礼,领主和附庸形成依附关系。这种关系的实质在最初的时候是一种土地和兵 役之间的交换。举行臣服礼时,一般附庸要亲自跪在领主的面前,其交叉的两手置于领主的 中,宣誓说“我立誓效忠和依附于你,正如一个仆人须效忠于主人”。授职礼主要是领主方 面的行为,他交给附庸一柄旗子、一根手杖和一张约书,或其他的标志,表示给附庸财产并 保护他。 通过上述仪式,臣下从领主手里得到一块采邑,这是领主分封给附庸的土地,同时他须 为领主服兵役和履行其他种种附庸应当履行的义务。恩泽地在刚开始分封时是有条件的,如 果附庸死了或者不能履行义务,领主有权力收回。不久,采邑中出现了世袭继承制,变成 了 可以继承的采邑,亦称封土。采邑的大小相差很大,大的采邑通常又分为许多较小的封土。 查理大帝的神圣罗马帝国和其他几个独立的王国分裂成广大的采邑,得到采邑的大贵族和大 地主称为公爵、伯爵、侯爵、男爵和子爵,都是皇帝或国王的臣下。这些人又把自己的采邑 分封给小贵族,如男爵、骑士、乡间的绅士。这些采邑的面积大至一个郡,小至一个村,围 绕着采邑,组成了各级贵族的领主附庸网络。采邑的面积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些大的贵族 会衰弱下去,而有的中、小贵族通过战争、联姻,也可能成为拥有许多采邑土地的大贵族。 领主和附庸之间的相互义务受到封建契约的约束。领主对于他的附庸需要奉行公正原 则,并且尽力“维护”、“保护”附庸。一个附庸如果没有受到合理的对待,他可以废止契约, 离开他的采邑,或者上诉国王。如果这样还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就会发生贵族之间的私战。 封君负有保护和维系封臣之责,不得伤害后者的荣誉、财产和生命。封臣如果受到他人攻打, 封君有义务不惜中武力保护他。“维护”就是封君要提供条件保证封臣能承担军役,或是直 接供封臣及其家庭食物,或是给他一块封土。10 世纪后封土制十分盛行。 另一方面,附庸也受契约的约束。11 世纪的封建法学家把封臣对封君的义务归为三项: 其一是“效忠”。即封臣不能做危害封君之情,包括不得损伤封君的肢体、不得泄漏他的秘 密或出卖他的城堡以致危及他的安全等。其二,“帮助”。这是封臣最主要、最重要的义务。 在封臣对领主的“帮助”义务中,最主要的是服兵役的义务。以骑士而论,一般每年要为领 主服务 40 天,一切费用要由骑士自己来准备。有时也可以用钱来代替服务役,领主就用附 庸缴纳的钱来寻找军士代替附庸服务役。除了服兵役之外,附庸还要在领主的法庭协助从事 司法审理或管理产业。在一些特殊场合,附庸有义务向领主缴纳协助金,领主被俘时附庸须 付赎金,领主的长女结婚之时,须帮助领主置办嫁妆,在领主的儿子受职为骑士时或在领主 参加十字军时,附庸都要缴纳协助金。如果附庸不能履行这些义务,就被视为不忠诚,领主 有理由夺回他的采邑,反之,只要他忠诚不渝,领主就应当保障他的封土,防卫他的敌人。 其三,是“劝告”。封臣有义务出席封君召集的会议,提出意见来帮助封君,这种会议兼具 封君法庭和封建主议事会的性质,审理的案件主要是调解封臣之间或封臣与封君之间发生的
纠纷。 贵族制度的一个结果就是贵族之间的私战。由于没有完善的国家制度,贵族之间的纠纷 往往靠战争来解决。大小贵族经常进行各种战争。他们的兵器主要是短阔刀、剑和尖端包铁 的木枪。每个贵族都有自己的武器、马匹和铠甲,没有这些基本的兵器,骑士是不能成为 骑士的。战争的主要目的是扩大自己的领地或势力范围。一个大贵族进行战争,也许是为了 得到更大的领地。一个城市也许为了摆脱自己的领主而同领主进行战争。一个君主也渴望通 过战争把自己的领地连成一片,因而迫使其他贵族或城市臣服于他。这些事项,有时可以通 过领主法庭来加以解决,有时就要动用武力来解决问题。所以,在整个封建时代,战争是免 不了的。不过参加战争的人数也不是很多,通常都是小规模的私斗。尽管人数不多,但私战 在整个欧洲都非常普遍,各地都在为了争夺而进行战争。这样,私战所造成的总的毁伤合计 起来就不小了,常成为发展工商业和进行通商的严重障碍。对于工商业的发展和人民的和平 生活,造成直接的危害 战争技艺的发展使得骑兵成为最有威慑力量的兵种。这样,武装到牙齿的重骑兵就成为 欧洲军队中占支配地位的角色。封建贵族所受的训练,以使用兵器为主。他们在幼年时就学 习如何打仗,有的高级贵族也从教士那里学习读书写字,但他们长大以后,最喜欢干的就是 击剑和射箭,还有就是骑马、打猎和比武。比武通常在妇女和大众面前举行,是贵族传播他 们名气的大好机会 中世纪骑士们的军事生涯,在英雄叙事诗《贝奥沃夫》中得到了文学性的描写。这部成 文于公元8世纪的叙事诗,虽然被学者们誉为西方骑士文学的经典之作,却是一部幼稚的 简单的作品。故事描写丹麦国王赫鲁斯加的宫殿被一位名为格伦德的半人半兽的怪物占据了 12年,国王赫鲁斯加和他的武士们不能阻止格伦德的攻击,只得逃离。最后,瑞典国王的 位亲戚,年轻勇敢的武士贝奥沃夫知道了怪兽的事情。贝奥沃夫于是带领了他的14位卫 士渡海来到了丹麦。经过激战,终于打败格伦德。丹麦国王赫鲁斯加和王后威尔丝尔为勇敢 的骑士举行盛大的宴会庆祝他的胜利。这时,格伦德的母亲来到了宴会场所为死去的儿子报 仇,她带走了国王一个最亲近的大臣。贝奥沃夫又一次打败了格伦德的母亲,于是国王又举 行了更加隆重的宴会来答谢贝奥沃夫。最后,贝奥沃夫带着胜利的喜悦和丹麦国王送给他的 丰盛礼物,回到了他的故乡瑞典。贝奥沃夫最后成为基特(瑞典的一个部落)的国王,他统治 基特整整50年。当他的国家遭到巨龙的攻击时,贝奥沃夫不顾自己年迈体弱,又一次挺身 而出保卫祖国。在同巨龙的激烈战斗中,贝奥沃夫受伤了,他的伙伴中也只剩一个人。最后 贝奧沃夫胜利了,但由于伤势很重,英勇地牺牲了 《贝奥沃夫》的故事传说富有古代日耳曼、古典和基督教传统。这部英雄叙事诗是在英 国写成的,然而故事中的事迹都发生在斯堪的那维亚。这反映了当时骑士们跨国家进行战斗 的真实传统,也反映出英格兰同大陆之间密切的联系。贝奥沃夫的一生都奉献给骑士的战 斗生活。他的价值主要是军事性的,这就是当时贵族阶层所津津乐道的骑士的光荣。骑士就 是为战争而生,为战争而死的真正英雄。 从亲兵制度到采邑分封制,虽然明确了采邑和兵役交换等封建原则,但是,正如美国史 学家斯特耶所指出的那样:军事的发展并不是封建主义发展的全部。作为国王,他们的军队 也不是完全依靠附庸。封建贵族制度得以在欧洲发展,更重要的还是它是一种基本的政治制 度和社会秩序。 在日耳曼诸王国取代罗马帝国后,并无完善的政治制度。说罗马法或罗马中央集权制度 被日耳曼人遗忘是不可信的,因为罗马的传统在欧洲一直没有消失,况且日耳曼族的首领曾 经当过罗马帝国的军事长官,而东罗马帝国更一直延续到1453年。日耳曼人没有采用罗马 的政治体制,而采用了贵族领主制度,是同他们特定的传统和国土的狭小分不开的。日耳曼
纠纷。1 贵族制度的一个结果就是贵族之间的私战。由于没有完善的国家制度,贵族之间的纠纷 往往靠战争来解决。大小贵族经常进行各种战争。他们的兵器主要是短阔刀、剑和尖端包铁 的木枪。 每个贵族都有自己的武器、马匹和铠甲,没有这些基本的兵器,骑士是不能成为 骑士的。战争的主要目的是扩大自己的领地或势力范围。一个大贵族进行战争,也许是为了 得到更大的领地。一个城市也许为了摆脱自己的领主而同领主进行战争。一个君主也渴望通 过战争把自己的领地连成一片,因而迫使其他贵族或城市臣服于他。这些事项,有时可以通 过领主法庭来加以解决,有时就要动用武力来解决问题。所以,在整个封建时代,战争是免 不了的。不过参加战争的人数也不是很多,通常都是小规模的私斗。尽管人数不多,但私战 在整个欧洲都非常普遍,各地都在为了争夺而进行战争。这样,私战所造成的总的毁伤合计 起来就不小了,常成为发展工商业和进行通商的严重障碍。对于工商业的发展和人民的和平 生活,造成直接的危害。 战争技艺的发展使得骑兵成为最有威慑力量的兵种。这样,武装到牙齿的重骑兵就成为 欧洲军队中占支配地位的角色。封建贵族所受的训练,以使用兵器为主。他们在幼年时就学 习如何打仗,有的高级贵族也从教士那里学习读书写字,但他们长大以后,最喜欢干的就是 击剑和射箭,还有就是骑马、打猎和比武。比武通常在妇女和大众面前举行,是贵族传播他 们名气的大好机会。 中世纪骑士们的军事生涯,在英雄叙事诗《贝奥沃夫》中得到了文学性的描写。这部成 文于公元 8 世纪的叙事诗,虽然被学者们誉为西方骑士文学的经典之作,却是一部幼稚的、 简单的作品。故事描写丹麦国王赫鲁斯加的宫殿被一位名为格伦德的半人半兽的怪物占据了 12 年,国王赫鲁斯加和他的武士们不能阻止格伦德的攻击,只得逃离。最后,瑞典国王的 一位亲戚,年轻勇敢的武士贝奥沃夫知道了怪兽的事情。贝奥沃夫于是带领了他的 l4 位卫 士渡海来到了丹麦。经过激战,终于打败格伦德。丹麦国王赫鲁斯加和王后威尔丝尔为勇敢 的骑士举行盛大的宴会庆祝他的胜利。这时,格伦德的母亲来到了宴会场所为死去的儿子报 仇,她带走了国王一个最亲近的大臣。贝奥沃夫又一次打败了格伦德的母亲,于是国王又举 行了更加隆重的宴会来答谢贝奥沃夫。最后,贝奥沃夫带着胜利的喜悦和丹麦国王送给他的 丰盛礼物,回到了他的故乡瑞典。贝奥沃夫最后成为基特(瑞典的一个部落)的国王,他统治 基特整整 50 年。当他的国家遭到巨龙的攻击时,贝奥沃夫不顾自己年迈体弱,又一次挺身 而出保卫祖国。在同巨龙的激烈战斗中,贝奥沃夫受伤了,他的伙伴中也只剩一个人。最后, 贝奥沃夫胜利了,但由于伤势很重,英勇地牺牲了。 《贝奥沃夫》的故事传说富有古代日耳曼、古典和基督教传统。这部英雄叙事诗是在英 国写成的,然而故事中的事迹都发生在斯堪的那维亚。这反映了当时骑士们跨国家进行战斗 的真实传统,也反映出英格兰同大陆之间密切的联系。 贝奥沃夫的一生都奉献给骑士的战 斗生活。他的价值主要是军事性的,这就是当时贵族阶层所津津乐道的骑士的光荣。骑士就 是为战争而生,为战争而死的真正英雄。 从亲兵制度到采邑分封制,虽然明确了采邑和兵役交换等封建原则,但是,正如美国史 学家斯特耶所指出的那样:军事的发展并不是封建主义发展的全部。作为国王,他们的军队 也不是完全依靠附庸。封建贵族制度得以在欧洲发展,更重要的还是它是一种基本的政治制 度和社会秩序。 在日耳曼诸王国取代罗马帝国后,并无完善的政治制度。说罗马法或罗马中央集权制度 被日耳曼人遗忘是不可信的,因为罗马的传统在欧洲一直没有消失,况且日耳曼族的首领曾 经当过罗马帝国的军事长官,而东罗马帝国更一直延续到 l453 年。日耳曼人没有采用罗马 的政治体制,而采用了贵族领主制度,是同他们特定的传统和国土的狭小分不开的。日耳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