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压干燥法 一、原理 食品中的水分一般是指在100℃左右直接于燥的情况下,所失去物质的总量。 在一定温度(95℃~105℃)和压力(常压)下,将样品放在烘箱中加热干燥,除 去蒸发的水分,干燥前后样品的质量之差即为样品的水分含量。 二、适用范围: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95℃~105℃下,不含或含其他挥发性物质 甚微且对热稳定的食品。如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及卤 菜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三、试剂 1、6mo1/L盐酸:量取100mL盐酸,加水稀释至200mL。 2、6mo1/L氢氧化钠溶液:称取24g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 3、海砂:取用水洗去泥土的海砂或河砂,先用6mo1/L盐酸煮沸0.5h,用水洗至中 性,再用6mo1/L氢氧化钠溶液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经105℃干燥备用
1. 常压干燥法
四、样品的制备 样品的制备方法常以食品种类及存在状态的不 同而异;一般情况下,食品以固态(如面包、饼干、 乳粉等)、液态(如牛乳、果汁等)和浓稠态(如炼乳、 糖浆、果酱等)存在
四、样品的制备 样品的制备方法常以食品种类及存在状态的不 同而异;一般情况下,食品以固态(如面包、饼干、 乳粉等)、液态(如牛乳、果汁等)和浓稠态(如炼乳、 糖浆、果酱等)存在
①固态样品:固态样品必须磨碎,全部经过 2040目筛,混匀。在磨碎过程中,要防止样品水 分含量变化。一般水分在16%以下时称为安全水 分,即在实验室条件下进行粉碎过筛等处理,水 分含量一般不会发生变化。但要求动作迅速。制 备好的样品存于干燥洁净的磨口瓶中备用
①固态样品:固态样品必须磨碎,全部经过 20~40目筛,混匀。在磨碎过程中,要防止样品水 分含量变化。一般水分在16%以下时称为安全水 分,即在实验室条件下进行粉碎过筛等处理,水 分含量一般不会发生变化。但要求动作迅速。制 备好的样品存于干燥洁净的磨口瓶中备用
对于水分含量在16%以上的样品,通常采用 二步干燥法进行测定。即首先将样品称出总质量 后,在自然条件下风干15-20h,使其达到安全水 分标准(即与大气湿度大致平衡),再准确称重, 然后再将风干样品粉碎、过筛、混匀,贮于洁净 干燥的磨口瓶重备用。测定时按上述安全水分含 量的样品操作手续进行
对于水分含量在16%以上的样品,通常采用 二步干燥法进行测定。即首先将样品称出总质量 后,在自然条件下风干15-20h,使其达到安全水 分标准(即与大气湿度大致平衡),再准确称重, 然后再将风干样品粉碎、过筛、混匀,贮于洁净 干燥的磨口瓶重备用。测定时按上述安全水分含 量的样品操作手续进行
②液态样品:液态样品直接置于高温加热,会 因沸腾而造成样品损失,故需经低温浓缩后,再进 行高温干燥。测定时先准确称样于已烘干至恒重的 蒸发皿内,置于热水浴锅上蒸发至近干,再移入干 燥箱中干燥至恒重
② 液态样品:液态样品直接置于高温加热,会 因沸腾而造成样品损失,故需经低温浓缩后,再进 行高温干燥。测定时先准确称样于已烘干至恒重的 蒸发皿内,置于热水浴锅上蒸发至近干,再移入干 燥箱中干燥至恒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