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是某些日常业务或资产收购项目中产生的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此 等或有责任、诉讼案件及其他诉讼程序之最终结果目前尚无法确定。但是本公司管理层相信, 任何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二、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一)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1.收购资产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方或被收购购买资产|起至本年关联交资产 涉及所涉及该资产为 易(如收购|的资产的债权上市公司 最终控制方资产日收购末为上市|是,说明定价产权是债务是贡献的净 利润占利 价格公司页献定价原原则否已全否已全润总额的 比例(%) 华通瑞|2013 王广瑞和王盛公司年3 国瑞 0%股月251320 -0.19否 交易是 于2011年l1月24日本公司与王广瑞和王国瑞签署协议,先后经过两次交易分步从王国瑞和王 广瑞处收购华通瑞盛的部分股权,共计获得了华通瑞盛公司90%的权益和表决权。两次交易的 合计对价约为人民币132,032万元。于2013年3月25日取得了对华通瑞盛公司的控制权。 五、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不适用 六、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于2013年,本公司向中国华电购买煤炭所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761亿元,向中国华电 采购工程设备及服务所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3.74亿元,向中国华电提供服务及销售煤炭 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0.70亿元,均未超过各项交易的年度上限。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2 年11月6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另外,于2013年10月17日与中国华电重新签署了一份《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于购买(供 应)煤炭、设备和服务框架协议》,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本公司 向中国华电购买煤炭所支付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向中国华电采购工程设备及服务所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2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是某些日常业务或资产收购项目中产生的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此 等或有责任、诉讼案件及其他诉讼程序之最终结果目前尚无法确定。但是本公司管理层相信, 任何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二、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不适用 三、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 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一)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1. 收购资产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方或 最终控制方 被收购 资产 购买 日 资产 收购 价格 自收购日 起至本年 末为上市 公司贡献 的净利润 是否为 关联交 易(如 是,说明 定价原 则) 资产 收购 定价 原则 所涉及 的资产 产权是 否已全 部过户 所涉及 的债权 债务是 否已全 部转移 该资产为 上市公司 贡献的净 利润占利 润总额的 比例(%) 王广瑞和王 国瑞 华通瑞 盛公司 90% 股 权 2013 年 3 月 25 日 13.20 -0.19 否 公 平 交 易 原则 是 是 0 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本公司与王广瑞和王国瑞签署协议,先后经过两次交易分步从王国瑞和王 广瑞处收购华通瑞盛的部分股权,共计获得了华通瑞盛公司 90%的权益和表决权。两次交易的 合计对价约为人民币 132,032 万元。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取得了对华通瑞盛公司的控制权。 五、 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不适用 六、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1) 于 2013 年,本公司向中国华电购买煤炭所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7.61 亿元,向中国华电 采购工程设备及服务所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3.74 亿元,向中国华电提供服务及销售煤炭 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0.70 亿元,均未超过各项交易的年度上限。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2 年 11 月 6 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另外,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与中国华电重新签署了一份《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于购买(供 应)煤炭、设备和服务框架协议》,规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公司 向中国华电购买煤炭所支付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向中国华电采购工程设备及服务所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支付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向中国华电提供服务及销售煤炭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10月17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2)与北京安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福房地产”)续订了从2012年4月1日到2014年12 月31日期间的《关于中国华电大厦部分房屋租赁协议》。于2013年度,本公司向安福房地产支 付的费用约为人民币4900万元,未超过协议规定的年度上限。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l 年11月9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3)与中国华电签署了从2012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期间,本公司及子公司每年可从 中国华电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借款合同。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 子公司向中国华电借款的余额约为人民币6847亿元,未超过协议规定的年度上限。详情请参 见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11月9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4)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山东国托”)签署了从2012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 期间,本公司及子公司每年可从山东国托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借款合同。截 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从山东国托的借款余额约为人民币6.13亿元,未超过 协议规定的年度上限。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11月9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5)与华电财务签署了《公司与华电财务金融服务协议》,之后经过签署补充协议,确定从2012 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华电财务的存款每日余额上限为人民币48亿元且 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公司的贷款日均余额。2013年12月31日止的一年期间内,本公司在华电 财务的存款日均余额没有超过上述约定,满足协议中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1 年11月9日及2012年2月7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6)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签署了从2011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期 间的《公司与兖州煤业的煤炭采购框架协议》。于2013年度,本公司向兖州煤业支付的煤款总 额约为人民币32.89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0年9月10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另外,于2013年10月17日,本公司与兖州煤业重新签署了一份《煤炭采购框架协议》,规定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内,本公司每年从兖州煤业采购煤炭的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10月17日的公告 7)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签署了从2011年1月1日到2013年12 月31日期间的《公司与淮南矿业的煤炭采购框架协议》。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按 照市场化的采购原则,没有向淮南矿业采购任何煤炭。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0年9月 0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另外,于2013年10月17日,本公司与淮南矿业重新签署了一份《煤炭采购框架协议》,规定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内,本公司每年从淮南矿业采购煤炭的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10月17日的公告 (二)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于2013年2月6日,本公司与华电置业签署《增资协议》,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5亿元参 与华电置业公司的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华电置业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28.575亿元,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由增资前的约1660%将降至约1540%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 的出资已经支付完毕。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2月6日的关联交易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27 支付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向中国华电提供服务及销售煤炭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3 年 10 月 17 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2) 与北京安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福房地产”)续订了从 2012 年 4 月 1 日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关于中国华电大厦部分房屋租赁协议》。于 2013 年度,本公司向安福房地产支 付的费用约为人民币 4,900 万元,未超过协议规定的年度上限。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9 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3) 与中国华电签署了从 2012 年 1 月 1 日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公司及子公司每年可从 中国华电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借款合同。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 子公司向中国华电借款的余额约为人民币 68.47 亿元,未超过协议规定的年度上限。详情请参 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9 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4) 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山东国托”)签署了从 2012 年 1 月 1 日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本公司及子公司每年可从山东国托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借款合同。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从山东国托的借款余额约为人民币 6.13 亿元,未超过 协议规定的年度上限。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9 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5) 与华电财务签署了《公司与华电财务金融服务协议》,之后经过签署补充协议,确定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华电财务的存款每日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48 亿元且 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公司的贷款日均余额。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一年期间内,本公司在华电 财务的存款日均余额没有超过上述约定,满足协议中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9 日及 2012 年 2 月 7 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6) 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签署了从 2011 年 1 月 1 日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的《公司与兖州煤业的煤炭采购框架协议》。于 2013 年度,本公司向兖州煤业支付的煤款总 额约为人民币 32.89 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0 年 9 月 10 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另外,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与兖州煤业重新签署了一份《煤炭采购框架协议》,规定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内,本公司每年从兖州煤业采购煤炭的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3 年 10 月 17 日的公告。 7) 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签署了从 2011 年 1 月 1 日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公司与淮南矿业的煤炭采购框架协议》。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按 照市场化的采购原则,没有向淮南矿业采购任何煤炭。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0 年 9 月 10 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另外,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与淮南矿业重新签署了一份《煤炭采购框架协议》,规定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内,本公司每年从淮南矿业采购煤炭的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3 年 10 月 17 日的公告。 (二)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1)于 2013 年 2 月 6 日,本公司与华电置业签署《增资协议》,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5 亿元参 与华电置业公司的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华电置业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 28.575 亿元,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由增资前的约 16.60%将降至约 15.40%。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 的出资已经支付完毕。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3 年 2 月 6 日的关联交易公告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2)于2013年5月31日,本公司与华电金沙江订立《增资协议》,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6,720 万元参与华电金沙江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然为20%。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支付其中的363636万元给华电金沙江。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 期为2013年5月31日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发生期末 余额 额|余额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 中国华电控股股东 1.847755326381890393 山东国托参股股东 1,172,268-559,118613,150 中国华电招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0.000 100.000 标公司 「华鑫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97,000 -3,000394,000 华电财务联营公司 6,886,005-2,313,3504,57 10403028-2.942.8307460198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 金的发生额(元)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 四)其他 中国华电拟认购非公开发行新A 于2013年10月16日,本公司与中国华电签署认购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华电拟以现金形式认 购本公司计划以人民币3.12元股增发的115亿股新A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8亿元。 中国华电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认购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已于2013年10 月16日和2013年12月6日分别经过本公司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10月16日和2013年12月6日的公告。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不适用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28 2)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与华电金沙江订立《增资协议》,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6,720 万元参与华电金沙江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然为 20%。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支付其中的 3,636.36 万元给华电金沙江。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 期为 2013 年 5 月 31 日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 余额 发生 额 期末 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中国华电 控股股东 1,847,755 32,638 1,880,393 山东国托 参股股东 1,172,268 -559,118 613,150 中国华电招 标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0,000 -100,000 0 华鑫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97,000 -3,000 394,000 华电财务 联营公司 6,886,005 -2,313,350 4,572,655 合计 10,403,028 -2,942,830 7,460,198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 金的发生额(元) 0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 (元) 0 (四) 其他 中国华电拟认购非公开发行新 A 股 于 2013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与中国华电签署认购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华电拟以现金形式认 购本公司计划以人民币 3.12 元/股增发的 11.5 亿股新 A 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88 亿元。 中国华电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认购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已于 2013 年 10 月 16 日和 2013 年 12 月 6 日分别经过本公司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3 年 10 月 16 日和 2013 年 12 月 6 日的公告。 七、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 不适用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二)担保情况 位:千元币种:人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与 担保 是扣是/是 保 担}上被 日期担保担保/担否保|保否/否 发生 公/保|担保金额(协起始到期/保已是逾/存/为 保|市担 议签日类经否|/在 朕|关系 方 方 署 履|逾|金反 担 方 的 行 担 完 保 关 毕 连 龙 200620062018带 安 年1年1年1责 司/公/公 3195月9月9月8/在|否否 公司 日 日 担保连 安/股/龙 200620062016 年1|年1年1 公 180月月月 可/公/公 8/任 否|是|联营 公司 日日 担 连 龙 200820082016 带 安 司/公/公 日/17/在/否 11457月月月 否 否|是|联营 公司 日 日 200012 / 滩 年6年6/年4/带 7/7/L 43650月月月 责 否|是|联营 日日|日 担 2004|20062021连 宁殷夏 发 121212责 20.360 月月月任 司 集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81,09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07,59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29 (二) 担保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 保 方 担 保 方 与 上 市 公 司 的 关 系 被 担 保 方 担保金额 担保 发生 日期 (协 议签 署 日) 担保 起始 日 担保 到期 日 担 保 类 型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担 保 是 否 逾 期 担 保 逾 期 金 额 是 否 存 在 反 担 保 是 否 为 关 联 方 担 保 关联 关系 广 安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龙 滩 公 司 31,950 2006 年 1 月 9 日 2006 年 1 月 9 日 2018 年 1 月 8 日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否 否 否 是 联 营 公司 广 安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龙 滩 公 司 180 2006 年 1 月 17 日 2006 年 1 月 17 日 2016 年 1 月 18 日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否 否 否 是 联营 公司 广 安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龙 滩 公 司 11,457 2008 年 8 月 21 日 2008 年 8 月 21 日 2016 年 8 月 17 日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否 否 否 是 联营 公司 广 安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龙 滩 公 司 43,650 2009 年 6 月 24 日 2009 年 6 月 24 日 2022 年 4 月 14 日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否 否 否 是 联营 公司 中 宁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宁 夏 发 电 集 团 20,360 2004 年 12 月 28 日 2006 年 12 月 22 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否 否 0 否 否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81,09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07,59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62.156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51740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624.99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83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 的债务担保金额(D) 2.537762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537762 注:本公司子公司中宁公司2012年为宁夏发电集团人民币25,110,000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宁夏发电集团原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将宁夏发电集团股权全部 处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对该担保予以解除。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该担保的解除 手续尚在办理中,相关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0,360,000元 (三)其他重大合同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3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62,156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517,40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624,99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83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 的债务担保金额(D) 2,537,762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537,762 注: 本公司子公司中宁公司 2012 年为宁夏发电集团人民币 25,110,000 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宁夏发电集团原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将宁夏发电集团股权全部 处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对该担保予以解除。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该担保的解除 手续尚在办理中,相关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20,360,000 元。 (三) 其他重大合同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